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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归入基督之后——回应《基督徒是否需要赶鬼释放?》之一(邵遵澜)

邵遵澜

本文原刊于《举目》69期

关于赶鬼及方言问题,兹简述如下: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 (原文:他就是一个新创造),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林后》5:17)

除了一些新约中仍然重提的命令,如不可吃血(《太》12:1-8)、不必守安息日的规条(《林后》9:6-7)、十分之一的奉献改为随圣灵感动(《使》15章),我们都是新约之下的新造之人。

所谓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乃摩西的律法的算法,撒母耳那么属灵,只到第二代就败坏了(《撒上》8:1-3);而扫罗是位失败的君王,但他的儿子约拿单却和少年大卫相交莫逆(《撒上》19:1),所以蒙福遭祸乃个人与上帝的关系,并非在于肉体的遗传。

赶鬼与祖上交鬼并无直接关系,如果一个人真的信而受洗、完全归于主名下。

信是全然归入主,洗是全然与以往的一切一刀两断,让世俗、罪恶、鬼魔全然在受浸之时一次解决。正如以色列人过红海时,埃及军兵全然埋葬;难道如今的受浸者、施浸者没有这样的信心吗?

那么,何谓受浸、何必受浸?难道奉主之名受浸还不够完全解决、还要留给以后的赶鬼专家来“拣零碎”吗?“信而受洗”就必得救,主的话还会打折扣吗?

我不是说不必赶鬼,但并非把这笔帐算在祖先身上!赶鬼,只要有两、三个弟兄姊妹同心合意、奉拿撒勒人耶稣的名大声唱诗祷告,就能赶出,并命令牠不可再回转来,就必见效。

说方言乃是圣灵的恩赐,并非操在人手中。圣灵要如何赐给,人无权操控,只要多了解、多祷告,主必赐恩给谦卑的人。

作者生于南京,上世纪50年代开始献身全职传道,为新西兰New Covenant Bible College 神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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