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官方”和“家庭”教会(李东光)

李东光

本文原刊于《举目》69期

BH69-43-7464-图1-蔡丰智摄- DSC08398(1)r“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1:9)。历史上发生的事情,常与今天有惊人的相似。重温历史会给后来者启迪、借鉴和激励,诚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说“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旧唐书》之魏徵传)。

英国宗教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以王室贵族为主、换汤不换药的“英国国教”(为了便于比较,姑且戏称之为“官方”教会),和以清教徒为主、要求彻底改革、政教分离的“分离主义派”(姑且牵强地叫作“家庭”教会),之间的矛盾冲突,引发了笔者的思考。我个人觉得,其中的恩怨情仇,与现在中国的“官方”和“家庭”教会的纠葛,有某种类似。

英国宗教改革的特点

*开始即为政治怪胎

在15-16世纪年间,宗教改革之风吹遍欧洲。路德、慈运理、加尔文,都是宗教改革的风云人物,领导德国、法国、瑞士等脱离了罗马教会的统治,形成自成体系的新教教会。

然而,出现过宗教改革思想先驱威克里夫的英国,却以一种近乎荒诞的方式,进入了改革的浪潮。

改革的导火索,是英国王室的一桩婚事。英王亨利,由于王后凯萨琳没有生育儿子,而萌生再娶新欢的念头。1527年,他请求罗马教廷支持他废除与凯萨琳的婚约。然而罗马教宗克莱门特,慑于凯萨琳的哥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兼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的权势,拒绝了亨利的要求。

恼羞成怒的亨利干脆自己解决问题,胁迫英国教会及剑桥大学教授支持他的做法。教廷因此威胁要给他“绝罚”(注1)。亨利一不做二不休,正好迎合国内教会改革的呼声,先下手为强,主动与罗马教廷决裂。1534年,英国教会脱离罗马体系,成为以皇帝为权威的英国国教。

英国的宗教改革,从一开始就是政治怪胎,带有先天的弊病。其改革不是因为反对教廷的腐败,而完全是因个人恩怨。因此,英国国教(圣公会)体制仍然有浓重的罗马天主教痕迹。

许多信徒看到这场无效改革的弊端,主张清洗圣公会内部的天主教的残余影响,这些人因此被冠以“清教徒”之名。清教徒接受加尔文教义,要求废除主教制和偶像崇拜,提倡勤俭,反对奢华。这些主张与以贵族为主的国教派有尖锐冲突,引来许多政治迫害。

政治的阴影,始终笼罩着16-17世纪的英国教会。

 

*长期迫害,抽疯式动荡

由于宗教改革被王室绑架,其后教会的发展,即在王位争夺、王权更替中艰难地进行。亨利从骨子里喜欢罗马教会的传统,因此在位时只是挂起改革的羊头,卖的仍然是罗马教会的狗肉。

他死后,儿子爱德华即位(1547)。爱德华建立了宽松的政治环境,新教得以发展,英国教会走上新教路线。然而 6年后爱德华过世,皇帝换成他的姐姐玛莉。玛莉又走回头路,规定教会沿用天主教路线,并大肆迫害新教徒,杀死包括克兰麦在内的3百多名新教领袖,为自己挣得“血腥玛莉”的恶名。

直到亨利的另一个女儿伊莉莎白登基(1558),这种两极摇摆的抽疯式的动荡才见平息。伊莉莎白采用的是折衷的平衡策略。但是,国教和清教徒之间的矛盾已经公开化。拥护皇帝权威的官方教会(史称保皇党或长老派),和赞成政教分离的“家庭”教会(议会党或独立派),已形同水火。

反清教徒的主教团,对上同情清教徒的议会,总体上,掌握专政机器的一方有更大的权力。所以,清教徒遭受了长期的迫害,东躲西藏,包括逃往国外,或采取与世隔绝的修道方式生存。

BH69-43-7464-图2- St John the Baptist's Anglican Church [1], Ashfield, New South Wales.r

*镇压无效,和平共处

无论如何,英王朝做了一件好事:允许人翻译和阅读圣经。虽然体制外的圣经翻译和传播仍为违禁之举,但威克里夫(1328-1384)的努力和丁道尔的牺牲(生于1484–96之间,1536年死于火刑),没有白费,圣经在英格兰普及了。

上帝的话语,大大坚定了清教徒追求信仰的的信心。清教徒虽然在迫害严酷时,会逃往苏格兰或荷兰避难,但政治局势一有转机,他们就重归故国,只为重塑英格兰的基督信仰。

潮涨潮落,河东河西,清教徒的非官方教会生命力极其顽强。虽然官方国教教会与王室政权合力打击、迫害清教徒,但是越严厉逼迫,清教徒的人数和同情者越多。

1607 年,一批清教徒远涉重洋,乘“五月花号”帆船抵达美洲大陆。随后在17世纪,越来越多的清教徒移民这片新大陆,开始了自由追求信仰的生活。

在英国国内,直到伊莉莎白、詹姆士这些暴君都离世之后,支持清教徒的国会在克伦威尔(1599-1658)的领导下一度得势,并赢得内战胜利,判了皇帝查理一世的死刑。但后来失势,清教徒再受逼迫。

尽管政治风云不断变化,清教徒及其代表的真正宗教改革派,力量已经壮大,再也不能用镇压来解决问题。英国政府不得不下令解除对清教徒的迫害,允许清教徒的长老教会、循道教会等,和国教和平共处。

 

*相逢一笑泯恩仇

不但清教徒来到美洲,很多圣公会信徒也移民美洲。在新大陆,虽然清教徒的教会远远多于圣公会,但是反向的迫害从未发生。在移民们最早居住的“新英格兰”(位于美国大陆东北角,编注),各宗派的信徒和平共处。圣公会虽然还是沿用天主教花里胡哨的仪式,但其核心的信仰观念,与清教徒各宗派并无本质不同。圣公会还有了个新的名字“安立甘”(Anglican)。原来势不两立的窝里反弟兄,在新的土地上相逢一笑泯恩仇。

如今在英国国内,再也没有官方国教和地下教会的壁垒。虽然圣公会仍占多数,但也完全新教化了。多年来,圣公会和卫理会一直保持对话,并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协定。虽然分歧仍然存在,但多是职称、仪式等方面的问题(如卫理会不采纳主教制等)。教会普世合一仍未达成,然而剑拔弩张的气氛不再(注2)。

笔者所敬慕的斯托得牧师,是当代公认的基督教福音派领袖,正是圣公会的牧师。他在著作中,即频繁地引用圣公会主教的观点。盼望英国教会的这段历史,可以作为今后中国教会的参考和借鉴。

注:

1.绝罚,是当时罗马教廷对违犯教规人员的最严厉的处罚。意思是逐出教门,断绝关系,从而剥夺从救主领受的恩典。被罚者不能参加圣礼,不能领受圣餐。受罚者也不能再做法官、陪审员、证人和律师等具有公信力的职务,甚至连签订条约的权利也没有。死后没有教会的葬礼,灵魂也不能去天堂。

2.孙艳燕《宗教多元在英国——不和谐的和平共存》,2012年4月10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http://iwr.cass.cn/zjyzz/201204/t20120410_10332.htm

 

作者来自辽宁,瑞士苏黎士大学流行病学博士。中年蒙召读神学院毕业后,现在加拿大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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