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举目》杂志56期
亦文
说到赴华宣教士,大多数人都会想 到马礼逊(Robert Morrison)和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就如《约翰福音》3章16节被视作整本圣经的总结一样,马礼逊作为首位赴华宣教士、戴德生作为中国内地会创始人,两位先贤几乎成了整部在 华宣教史的“形象代言人”。
很多中国天主教史的著述上,都会提到:1552年,沙勿略因不能进入中国,含恨在广州某一离岛逝世。同年,利玛窦在意大利出生。两人虽未谋面,后者却继承了前者的意志,成功地进入中国,并撒下了福音的种子。
然而,很少有人会细究,马礼逊于1834年在广州夷馆去世,戴德生于1832年在英国邦士立(Barnsley)出生、1865年成立中国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这之间的数十年岁月中发生过什么事,涌现过什么人。
近年来,因瓦莱利亚‧格里菲斯师母(Valerie Griffiths,注1)的研究,和戴绍曾牧师与张陈一萍师母的考证,纷纭模糊的往事逐渐重现在我们眼前——填补马礼逊和戴德生之间那段历史空白的,竟然是6位名叫玛利亚(注2)的女子。
创办中文班
1824年至1826年,在广州、澳门两地生活了14年之久的马礼逊,首度,也是唯一一次返英述职。在英期间,他大力推广对华宣教的异象。但因为他的很多想法过于前瞻性,英国教会的反应并不强烈。
他在英国述职的短短两年期间,他创办了一项在当时看来微不足道的事工,却给后来的中国教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他为有志到中国宣教的青年男女,开办了两个中 文班。男子班设在伦敦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总部,由4名受过神学培训的准宣教士组成。其中的3名,施约翰(John Smith,注3)、汤雅各(Jacob Tomlin,注4)和台约尔(Samuel Dyer,注5),后都加入伦敦会,投入新马两地的华人宣教事工(注6)。
女子班则设在马礼逊家中,学生是3位名不经传的普通女子:谭玛莉(Maria Tarn)、纽薇尔(Maria Newell)和艾迪绥(Mary Ann Aldersey),即那6位玛利亚中的3位。
也就是说,20年内,7名学生中的6名,都成为了赴华宣教士。
第一位玛利亚:谭玛莉(Maria Tarn,1803-1846)
马礼逊的语言学生中,男生班的台约尔和女生班的谭玛莉彼此倾心。谭玛莉的父亲谭约瑟(Joseph Tarn)先后出任过伦敦会理事、圣教书会(Religious Tract Society)司库,和圣经公会副总干事兼会计。而台约尔的父亲台约翰(John Dyer),也是伦敦会的理事。
台约尔和谭玛莉新婚蜜月刚结束,二人便加入了前往远东的宣教团队。谭玛莉辅佐丈夫,在槟城、马六甲和新加坡等地宣教,同时也开办女校、领养孤儿。
台约尔去世后,谭玛莉没有回国,而是继承丈夫的遗志,留在了槟城。
第二位玛利亚:纽薇尔(Maria Newell,1800-1831)
1827年4月11日,与台约尔夫妇一同起航的,还有3对夫妇(注7)和一位单身女子。此乃伦敦会有史以来,在同一月中差派人数最多的一次。
那位单身女子,便是谭玛莉的同班同学纽薇尔。由于当时的差会极少差派单身女子从事异国宣教工作,纽薇尔成为伦敦会宣教士名录上的首位女性成员(注8),也是首位前往东亚从事女子教育的西方基督徒女性(注9)。
适时马六甲已有一所英华书院,由马礼逊倡议、米怜(William Milne)创建,专门培养欧裔和华裔的男童,被公认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家正规中文学校。纽薇尔抵达马六甲后,很快开办了一所相应的女子学校。纽薇尔针对 当地华侨、马来人、葡萄牙人和欧亚混血儿等不同族群的需求,聘用了当地的教师。1829年,女校增加到5所。
一项事工开始之初,势必在经验、人手、资金方面皆极度缺乏。纽薇尔频频写信给伦敦会和圣经公会,请求增派人手。
第三位玛利亚:华乐斯(Mary Wallace,生卒不详)
1829年5月,华乐斯抵达马六甲,协助纽薇尔办理女校。
次年,纽薇尔与荷兰籍宣教士郭实腊(Karl Gutzlaff)结婚,离开了马六甲。一年后,因难产死于曼谷。
华乐斯一个人,既没有前辈指点,也没有同工协助,没有资金来源,处境非常艰辛,而且女校已扩至10所(注10)。由于伦敦会始终不愿接受华乐斯为正式成员(反而表示,可以补助100英镑,作为她回国的旅费),华乐斯只能依靠各方面不定期的少量奉献,勉力维持。
好在华乐斯在女子教育方面既有忠心,也有恩赐。台约尔也禁不住夸奖:“华乐斯姊妹乃真传教士也!”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宣教士”一词是仅用来指称男性的。谭玛莉参观过华乐斯主持的女校后,亦深受启发,对槟城女校加以改革,事工遂有突破。
另一位美国传教士(注11),参观完华乐斯的女校后,也不禁在祷告信中感慨:基督教国家中的人,很难理解竟有这样的女性同胞,可以如此牺牲自我,甘愿在嘈杂、无知以及衣不蔽体的孩童中,奉献自己的青春岁月!
第四位玛利亚:温施娣(Mary Wanstall,?-1849)
1832 年,华乐斯终于盼来了一位由伦敦妇女教育会(The Ladies Society for Native Female Education)差派来的女同工温施娣,与她共同面对这个庞大的禾场。然而不到两年光景,丧妻3年的郭实腊回到马六甲,娶温施娣为续弦,一同返回澳 门。
常年辛劳且再度落单的华乐斯,无法面对这一打击,竟告精神崩溃。因船长拒载,她不能回国休养,当时也没有专业的心理辅导和精神治疗,竟流落、困顿于槟城监狱,耽搁到1836年11月,才从孟加拉搭船返回故乡。
不过,成为宣教士妻子的温施娣并未放弃宣教使命。新婚第二年,温施娣便在“印度与东方女性教育促进会”(Associat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Female Education in India and the East)的帮助下,在澳门创立女校。共收有12名女生,2名男生。首名中国留美学生容闳,便是其中之一。容闳后来在自传My Life in China and America(《西学东渐》)中,特别提到过这位“郭实腊夫人”。
因为人手不够,温施娣又越过重洋,请来自己家族中的两位年轻女性做助手。 1839年,鸦片战争前夕,林则徐下令将英国人驱逐出澳门,温施娣只能解散学校,带着3名盲女前往美国。于1849年去世。
在澳门女校中工作过的两名女教师,后来分别嫁给了医疗传教士雒魏林(Dr. William Lockhart)和麦克奇牧师(Rev. MacClatchy)。
第五位玛利亚:艾迪绥(Mary Ann Aldersey,1797-1868)
马礼逊家中女子中文班中的大姐艾迪绥,一直对海外宣教有很大的负担。她常年鼓励女性回应马礼逊的呼召,并向女性宣教士提供经济支援。
然而有人反问她:“为什么你自己不去?”
艾迪绥的苦衷是:宣教一事,她好不容易得到了鳏居老父的许可,却又遇到哥哥丧偶,她必须照顾8个未成年的侄儿、侄女。
直到哥哥再婚,艾迪绥已届不惑之年。在没有差会支援的情况下,她以独立传教士的身分,前往巴尔维亚。
1842 年《南京条约》签订之际,艾迪绥已在印尼泗水(Surabaya)等地宣教多年,积累了经验。当其他传教士仍在广州和香港商讨宣教事宜之际,勇气过人的 她,竟独自前往按照《南京条约》刚刚成为通商口岸的宁波,成为史上记载的首位进入中国大陆的西方女性,并创办了中国大陆首间女子寄宿学校(注12)。
她的助手,也是一名叫玛利亚的女弟子(Mary Ann Leisk),以及两名来自苏腊巴亚的女学生。她鼓励宁波女校的学生和新加坡女校的学生互相通信,恐怕这是最早的跨国“笔友”姐妹学校。
第六位玛利亚:戴玛利亚(Maria Jane Dyer,1837-1870)
9年后,艾迪绥的助手Mary Ann Leisk将因结婚之故离开宁波。谁来接替她的工作呢?
艾迪绥很自然地想到了故人之女,台约尔和谭玛莉的两个女儿宝丽娜(Burella Hunter Dyer)和玛利亚(Maria Jane Dyer)。当年艾迪绥赴巴尔维亚宣教,玛利亚(Maria Jane Dyer)同年在马六甲出生。五口通商之后,在南洋一带等候多年的宣教士们聚集到香港,召开大会,协商宣教大业。台约尔在会议期间操劳过度,感染热病去 世。
两年后,谭玛莉与德国独立传教士包森(Johann Georg Bausum)再结连理,不幸一年后也与世长辞。玛利亚姐妹和哥哥台慕尔(Samuel Dyer Jr.)都成了孤儿。谭玛莉的哥嫂收养了姐妹两人。
1852年,艾迪绥去信邀请17岁的宝丽娜前来。妹妹玛利亚不愿与姐姐分离,因此一同前往宁波。
后面的故事,很多人耳熟能详。玛利亚婉拒了英国领事馆翻译官、伦敦会汉学后起之秀艾约瑟(Joseph Edkins,注13)的求婚,不顾监护人艾迪绥的强烈反对,嫁给了既无学位、又未按牧、身无长物、身材瘦小、没有差会背景、改穿中国服装、脑后拖着长辫的戴德生。
1865年,玛利亚支持戴德生成立中国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她带领众多单身女性进入中国内地宣教,被誉为“内地会之母”。1870年,玛利亚病逝于镇江,享年仅33岁,是上述6位玛利亚中,唯一葬在中国本土的赴华宣教士。
“玛利亚现象”对今日的启迪
说到宣教士,人们脑海中往往浮现出男性群像。说到对华宣教史,大家通常也只记得一些男性及其事蹟,殊不知姊妹在普世差传中做出过极大的贡献。
西方海外宣教运动兴起之初,社会和教会的传统,要求女性安身立命在家庭和男性的保护之下。除了特例,姊妹到海外宣教的最大机会,便是嫁给男性宣教士,以“妻 子”(如谭玛莉)的身分,辅助男性主力的事工。当然,也有以各种亲属身份参与事工的(如温施娣的两个家族女性,注14)。
等到西方差会正 式赋予单身女性“宣教士”名分,海外宣教的队伍随即得到大幅增长。通常,有一位男性宣教士,就会有一位相应的宣教士妻子,此外还有数量相等的单身女性,从 而形成1:1:1的黄金比例。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差传团队中,姊妹人数在百多年的历史中,始终是弟兄的两倍。
很多差会领袖困惑地问:“为什么我们向上帝求弟兄,蒙召的却都是些姐妹?”“汉子们哪里去了?”(注15)这恐怕也是绝大多数差传机构的困惑。关键并非在于奉献自我的女性太多,而是委身大使命的男性太少。
“女性化”不仅是西人团队中的现象,也是华人团队中的现象。由谭玛莉所创的新加坡女校(注16),学生大多来自底层家庭,甚至是孤儿或弃儿。她们在短短数年的 学校生活中,接受了完整、实用和敬虔的基础教育。在男性基督徒极度缺乏的情况下,她们成为了第一代的圣经妇女(Bible women)和女传道人。
新加坡女校,这个新加坡现存历史最悠久的学校,已更名为“圣玛格烈学校”(St. Margaret’s School),并在教会界获得一个美称:“基督徒妻子训练之家”,因为其毕业生中,至少有两百多人嫁给了中国大陆的牧师。
时至今日,我们仍无法估算,中国教会品格的形成,在多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些早期的“新加坡师母”。
相较之下,同时代的英华书院,虽然马礼逊和米怜最初办校的宗旨之一,是培养宣教士,却没有一名男性毕业生愿意接受差派、付出代价。
马礼逊等先贤,很早就预见到女性是向下一代传递信仰的重要因素。若没有女性宣教士,不仅宣教士队伍至少会缩水2/3,在华宣教事工只能触及中国一半的人口,恐怕每一代人在信仰上都需要重新开始。
我们即便没有先贤的先见之明,但至少应该有足够的事后之明,来追溯并效仿欧裔“玛利亚们”的历史贡献。曾在香港、新马、北美等地牧会以及教授神学,并出任过华福总干事的麦希真牧师,在《使者》上撰文,言及姊妹在全球华人教会中的地位——
在东南亚男女相当不平等的地区,教会普遍设立了女牧师、女传道、女长老、女执事;在港台男女稍为不平等的地区,女牧师制度未普遍,但女长老、女执事和女传 道,则相对较普遍;在男女十分平等的北美地区的华人教会,却普遍没有女牧师、女长老、女执事,甚至女传道也不普遍(注17)。
生命的传承
在普世差传的历史中,涌现过很多“宣教世家”。读者应该记得,本文中第六位玛利亚,就是第一位玛利亚之女。在上述6位玛利亚中,只有这两位诞育过子女(注18)。
台约尔和谭玛莉夫妇英年早逝,他们的3个子女当时都只有十来岁。但他们成年后,皆为父母的未竟之功前来中国,并且都葬在禾场(注19)。
先 是1852年,姐妹两人前往宁波协助女子教育,并相继嫁给了两位传教士(注20)。25年后,哥哥台慕尔,应大英圣经公会之邀,接任著名传教士伟烈亚力 (Alexander Wylie)的驻华代理人之要职,并与妹夫戴德生所领导的内地会密切合作,将成千上万本圣经与福音小册子带入内地省份。
玛利亚和戴德生共育有8个儿女,但只有4人长大成人。其中3人—— 戴存仁(Herbert Hudson Taylor)、戴存义(Frederick Howard Taylor)和戴存爱(Maria Hudson Taylor,又一位玛利亚!)返回中国,加入内地会的宣教事工。他们的后代,现在仍献身于华人宣教事业。
除了按主的诫命哺育子女,还有 很多像华乐斯和艾迪绥那样的未婚女宣教士,为了福音的缘故而守单身,哺育了很多属灵的儿女。艾迪绥的宁波女校,她带领的4名欧裔女教师,至少3名 (Leisk、宝丽娜和玛利亚)嫁给了传教士。女学生的去向虽然无法一一考证,但从存留下来的史料推测,绝大部分都成为了中国传道人的妻子。
在看到生命传承的历史印证的同时,我们也必须面对当前时代和环境的挑战。2011年华福大会中工作坊的题目之一,便是“最美的投资:动员教会第二代参与普世 宣教”。中国教会的差传事工刚刚起步,还在“孵化”第一代宣教士的阶段,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第二代宣教士,因此很少将MK(Missionary Kids,即宣教士子女)或TCK(Third Culture Kids,即第三文化儿童)纳入议事日程。然而这却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因为,在一胎化政策的中国,随着生育和教育成本的高涨,每个基督徒父母都感受到“亚伯拉罕献以撒”时的挣扎(注21)。在海外的移民家庭,虽然不受计划生育 政策的限制,但整个家庭往往为了子女教育放弃很多,因此将子女献作宣教士的代价也不菲。已经投身宣教禾场的华人,也有不少因为子女教育而进退两难。
MK 是巨大的潜在资源。教会如果能关注这一群体,将他们培养成第二代宣教士,他们在语言与文化适应方面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教会若是忽略这一群体,视之为宣教 士“个人所付的代价”,不仅会造成家庭的损失,也会造成宣教事工的损失,甚至神国的损失(有的MK放弃信仰,甚至反戈相击)。
宣教要趁早,坚守要持久
笔者在了解宣教史的过程中,惊讶地发现,各差会甄选成员要求极其严格,赴华传教士却仍都是年轻的小字辈:马礼逊25岁成为首位赴华新教宣教士,台约尔和谭玛 莉夫妇起航时只有23、24岁,戴德生21岁放弃医学学位赴华,玛利亚抵达宁波时竟还不满16岁!戴德生的儿女辈中,长子戴存仁和父亲一样放弃医学培训, 来华时年20岁,戴存爱仅17岁。
然而,他们的属灵品格和圣经装备,却远远成熟过现代的信徒,差会和教会也似从未担心过他们“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回顾新约时代,12门徒都是年轻时,便被主耶稣呼召出来担负天国的使命。保罗和巴拿巴也带领不少年轻人成为教会的中坚,甚至是各地教会的主要负责人。
现今,青年人在教会所担任的事工面很窄,一方面因为教会觉得他们太年轻,不敢交棒,另一方面,青年人也自认太年轻而不敢接棒。台湾的郑家常长老,40岁时参 加第一届青年宣道大会,被视作“年轻的长老”。他则举吴勇长老30岁成为长老的例子,激励当时在座的青年和长辈,重新审视教会与青年的问题(注22)。
与早期宣教士献身年龄偏小相对应的,是他们委身的年月的长度:以40岁的“高龄”投入宣教事工的艾迪绥,工作24年后才退休。44岁来华的台慕尔,事奉了18年。戴德生献身中国宣教事业凡53年,长子戴存仁加入内地会51年,次子戴存义49年。
其他几位宣教士,虽然没有那么久,但他们并非自行退出禾场,而是上帝使他们息了地上的劳苦:马礼逊25年、台约尔16年、谭玛莉19年、玛利亚18年、戴存爱13年。
他们对圣工的委身,让我想起基督徒婚礼上的一句誓词:“除非死亡把我们分开!”纽薇尔之难产早逝、华乐斯之精神崩溃(注23)、宝丽娜和玛利亚姐妹之染疫病 逝、戴德生因心系中国求婚被拒,都是那个时代投身海外宣教的圣徒经常付出的代价。谭玛莉留守槟城、温施娣重执教职、艾迪绥和台慕尔中年出征、戴德生父子放 弃即将到手的医学文凭,也是那个时代的宣教士为了主,常作出的不寻常选择。
随着国际旅游业的兴起,教会开始流行以月,甚至周为计算单位的 “短宣”(short term mission)。从某种角度而言,这是对“虽至于死”的宣教传统的一种廉价替代方案。短宣神学甚至给教会和信徒错误的印象:我们已经参加了宣教,而且已 经到了人人参加、年年参加的普及度,因此不必另外去还福音的债了。
在这样的思潮下,奉献两到三年,已经变成“长宣”了。
与此相呼应的,是以“带职事奉”(tent-making)完全取代终身、全时间宣教(career missionary)。但不知我们中间有多少人是保罗式的织帐篷者,又有多少人是百基拉和亚居拉式的织帐篷者?马礼逊是典型的带职事奉,但他用业余时间 翻译了新旧约圣经、编纂了英汉字典,还撰写了大量与宣教有关的文章与信件。然而当今专业化的程度,以及职场对从业人员要求的强度,已很难让人兼顾宣教与职 业。我们即便有相仿的心志与异象,也未必能成就相仿的善工。
由于义务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的“贬值”和神学培训的“升级”,信徒若要达到 大多数宣教机构的资历要求,恐怕都已臻而立之年。而急于求成的浮躁心理,不仅酿出“成功神学”的苦酒,也开始渗透、腐蚀福音宣教的理念。中国教会面对这种 种新旧交替、真伪混杂,当如何在甄选宣教士的过程中,保持年龄、成熟度与语言学习、文化适应之间的平衡,以及长宣与短宣的平衡,宣教与专业的平衡,是需要 深思的。
宣教动员与宣教关怀
通常我们不会记得艾迪绥这位女性先驱,即便记得,也往往是她固执与古板地阻扰戴德生和玛利亚自由恋爱,却忽略了在同一银币的另一面,是她甘做嫁衣的宣教热忱。
且不说艾迪绥后来在禾场的成就,单她在起初10年,鼓励、促成、资助别人走上宣教之路,便功不可没。
当伦敦会考虑纽薇尔和另一位女同工的申请时,艾迪绥便奉献了一笔钱,足以差派两位女宣教士。华乐斯的成行,在很大程度也得力于艾迪绥。由于纽薇尔初抵马六甲 时,和当地的男性同工发生意见,导致伦敦会不愿再正式委派第二位单身女性从事海外宣教。艾迪绥遂发动其他热心女友,奔走劝募,为此事累计筹措600余英镑 (注24)。
这绝非小数目,伦敦会最初给马礼逊的生活津贴为200英镑一年。马礼逊接受东印度公司译员一职,所得的年薪为500英镑。当 时尚没有现代意义的宣教动员(mission mobilization)和宣教士关怀(missionary care),艾迪绥只不过是凭著“身不能往、心向往之”的宣教热忱,和女性善于关怀的本能,摸索而行。
马礼逊的去世,对宣教士宣导的中国女子教育带来两大影响:
一是,澳门的外侨团体为了纪念他,成立了马礼逊教育协会(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温施娣的女校,便是因为接收了该协会下属马礼逊学校的生源,得以领取固定的赞助金,维持运转。
二是,美国宣教士雅裨理(David Abeel)在伦敦休养期间,重提马礼逊的遗愿,终于促成了全世界第一个由女性组成的差传机构──东方女子教育促进协会(Society for Promoting Female Education in the East,注25)。
1834年至1875年间,该机构差派了 153位女性,资助了62位女性出任全世界各禾场宣教士创办的女子学校的教员。常年从事宣教动员的艾迪绥,和谭玛莉的嫂子(注26),都成为该协会理事会 的成员。从此,女性传教士的培训、旅费、津贴等后勤体系,逐渐规范化,大大减少了华乐斯式的悲剧的重演。
台约尔和谭玛莉的遗孤如果没有合 宜的抚养,也不可能成长为第二代宣教士,这些都是宣教关怀的范畴。表面看来,戴玛利亚在内地会并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但她最关键的贡献,在于运用自己多 年观察、积累的宣教经验,对新来乍到的单身女宣教士进行“现场指导”。无声的榜样,价值是无法估算的。
虽然全球化和现代科技使地球变小了,文化变近了,语言学习的管道丰富了,但各种资料都显示,宣教士在第一期(主要是语言学习和文化适应的预备阶段),流失率很高。这与差会的跟进关怀不力有关系。
宣教士流失的问题,显然并非局限于初抵禾场的新手。马礼逊晚年与差会发生了很多矛盾和误会,戴德生也因为对差会的失望而退出了中国布道会。以战争来形容,如 果说现代战争是举国国力的比拼,宣教也绝非若干一线宣教士的专职,牵动的是整个地方教会的大动脉。委身于大使命的,不应该只是宣教士本人,而是差派他或她 的整个教会或差会。
西方教会拥有数百年的经验,其差传体系比较成熟,比较愿意拨出一部分资源,投入禾场之外的相关事工。作为后起之秀的中国教会,在差派宣教士上已勉为其难、捉襟见肘,如何再建构后勤、关怀和动员体系,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结语
这6位玛利亚所建构的生命线,连接了中国宣教史上“迷失的环节”(missing link),使得马礼逊和戴德生这两位宣教伟人,不再被视为孤立的历史人物。
玛利亚是那个时代最常见的名字。当英国的基督徒父母为女儿选取这个名字之际,耶稣母亲玛利亚的颂歌“我的心尊主为大”,当是题中应有之义。“尊主为大”不仅 是上帝对女人的期待,也是上帝对男人的期待,但愿这篇以“玛利亚”为题的文章,能激励更多的弟兄姊妹投入普世宣教的事工。
注:
1.Valerie Griffiths为海外基督使团前任国际总主任Michael Griffiths的夫人,在日本、新加坡宣教23年。
2.这六位女性的英文名字,为Mary和Marie两种。因Marie是Mary的变体,中文皆可译作“玛利亚”。但为了区别,也为忠于历史文献,本文选用了她们夫姓的中文译名(取自《虽至于死》一书)。
3.施约翰于1826年,由马礼逊带队,和汤雅各一起前往新加坡和马六甲宣教。1829年后返英述职,后事不详。
4.汤雅各毕业于剑桥大学,1826年由马礼逊带队,和施约翰一起前往南洋,曾在新加坡、马六甲、曼谷、巴达维亚等地宣教,任英华书院院长,1836年返英。
5.台约尔先后就读于伦敦法学院、剑桥大学、高士坡(Gosport)神学院、贺士敦(Hoxton)宣教学院。1827年赴新马宣教,创中文铅活字。1843年香港宣教士大会期间,染病去世。
6.另一位学生威金斯(Wilkins),下落不详。
7.除台氏夫妇外,其他3对夫妇皆前往印度宣教。
8.纽薇尔的编号为270a。从编号的方式,亦可看出,即便是破例列入名册,当时西方教会仍将女性宣教士视为正式成员之外的附属成员。
9.早在1821年,另一位名为玛利亚的威尔逊夫人(Mrs. Mary Cooke Wilson),已在加尔各答创办了女子学校。
10.由于习俗和气候的限制,女性不能离家太远,因此只能在不同社区开设小规模(10-50人)的女校。1831年10月,华乐斯所负责的10所女校中,中文学校占8所,马来文和坦米尔(Tamil)文各1所。
11.美部会的帝礼士(Ira Tracy)。
12.校址在祝都桥丝墙门内大屋(今尚书街东端),后与长老会女校合并,更名“崇德女校”。
13.艾约瑟曾在上海参与创建墨海书馆,后赴北京创立缸瓦市教会,1875年获爱丁堡大学神学博士。1880年被聘为海关翻译。
14.宣教史上不乏宣教士因缺乏人手,而从重洋外邀请姨母、姑母、寡母、自己或妻子的姐妹、女儿来做“无薪助手”的案例。
15.1986年12月-1987年2月期的《宣教分享》(总37期)第8页,刊登了一篇译自OMF同工Rick Leatherwood的文章,中译标题即《汉子们哪里去了?》。
16.谭玛莉1842年创办此校,1843年因为准备转往中国,将之转交给“东方女子教育促进协会”的甘小姐(Miss Grant)。1853年,柯苏菲(Sophia Cooke)接手这一事工达42年之久。
17.转引自邱清萍著:《从漂泊到植根──北美华人教会采风录》(美国: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牧者的牧者 ── 麦希真”篇,第153页。
18.纽薇尔在曼谷诞有一女。但因难产,母婴相继过世。
19.台慕尔葬于上海,玛利亚葬于镇江。虽然没有史料明确指出宝丽娜葬在何处,但据当时的运输条件和殡葬惯例推测,她也是葬在中国的。
20.宝丽娜嫁英行教会传教士包尔腾(John Shaw Burdon)为续弦,不到一年 便染病去世。
21.笔者与一位研究当代中国乡村天主教团体的学者交流时,发现这一现象在天主教教会(神职人员不能结婚生子)更加明显──信徒若有几个儿子,往往愿意奉献一个读神学、成为神父。但一胎化政策普及后,这样做便会“断子绝孙”,许多信徒不愿付出这样的代价。
22.参郑家常:《青年与教会》,载《举目看田──第一届青年宣道大会讲章集》,台北:校园书房1979年版。
23. 早期宣教士精神崩溃(nervous breakdown)的案例,可能比我们想像得要多。南京大屠杀期间保护金陵女大安全区的美籍宣教士魏特琳(Minnie Vantrin,又作华群),日日目睹日军暴行,身心俱瘁。她被送回美国休养,于离开南京一周年之际自杀。
美南浸信会赴鲁传教士李题鼇 (Lottie Moon,又作“慕拉第”),则是宣教士因差传经费紧缩而威胁到生命的经典案例。李被称为“美国南部受过最高教育的女性”,因发生饥馑,又逢差会财政困 难,她散尽积蓄救济灾民却不愿举债,节衣缩食以至于体重降至50磅,被送回国途经神户时辞世。
24.其中包括伦敦会和英国学校协会(British and Foreign School Society)各100英镑。
25.第二个同类机构,于26年以后在美国成立,定名“妇女联合宣教会”(Women’s Union Missionary Society)。
26.谭玛莉只有哥哥,没有弟弟,所以谭夫人(Mrs. Tarn)是嫂子。
主要参考资料:
Valerie Griffiths, Not Less Than Everything: The Courageous Women Who Carried the Christian Gospel to China (Monarch, 2004), Chapter 1.
Valerie Griffiths, “ ‘Not Many Mighty…’ The Society for Promoting Female Education in the East (SPFEE)”, Mission Round Table: The Occasional Bulletin of OMF Mission Research, December 2007, Vol. 3, No. 2, pp. 8-12.
戴绍曾、张陈一萍,《虽至于死 ── 台约尔传》(香港:海外基督使团,2009)。
吴宁,《早期基督新教传教士夫人在澳门的活动》,《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第27卷第3期,2005年5月。
苏精,《基督教与新加坡华人1819-1846》(台湾新竹:清大出版社,2010)。
作者来自上海,移民新西兰,现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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