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我”与“假我”

周学信

本文原刊于《举目》56期

       有一天,老师问一个小男孩︰“为什么你总是常常对同学恶作剧?”他回答︰“在我脑子里有一只坏狗和一只好狗在打架。当坏狗打赢的时候,我就会做坏事!”老师问他:“为什么坏狗总是占上风呢?”他回答︰“因为我喂它较多啊!”

世界上有两种做人方式

        这故事意味深长。也许在基督徒生活中,最常的挣扎,莫过于与自己在人性中没有完全降服于上帝的部分的挣扎,要持续不断地对抗内心中把自己摆第一的诱惑。当我们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我们就容易气馁。我们要如何理解这种个人与罪之间的摔角呢?

       古代的先知在《耶》17︰5-10中,写道︰世界上有两种做人的基本方式,一种是自恋式地相信自己,另一种则笃信上帝。

        这两种方式可称为“假我”与“真我”。假我的本质,是将自己界定为:“我”与上帝、与人和创造,都是隔离的。

       残酷的现实是,这个“我”乃是在肤浅的宗教外衣下,骨子里自以为是的自我,照自己的行事历、自己的欲望、自己的目标而行。在看来属灵的外表下,以“尊重他 人”的生活态度,来与人保持距离,以减少我们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宗教或种族等为目的,进行操控时的阻力。当我们的操控不如我意的时候,我们就以暴 力相向, 却产生更暴烈的反弹。

        上帝的话清楚地教导我们︰我们从来不是远离上帝的自治体。如果不明白我们是为谁而造,并上帝是要透过谁来 彰显,我们就不能认识自己。人的出生,是上帝的恩赐;然而,更伟大的恩赐来自第二次的出生,即zoe,属灵的生命,就是在我们里面有基督的生命。(参 《加》2︰20 ;《西》1︰27。希腊文中有两个字均可翻译成“生命”,其中Bios指肉体的生命,zoe 是属灵的生命)

        我们之前的生命,是死的、瞎眼的及受捆绑的(参《弗》2︰1;《林后》4︰4;《 提后》2︰26),新我不仅是旧我的更新而已,乃是在上帝面前一个新的本体。(参《林后》5︰17;《弗》4︰24;《西》3︰10)

       这新生命是耶稣基督的生命在我们里头,且透过每位信徒表现出来。为了与上帝有亲密的交通,这新生命必须是改变的和完全的。新我,即我们在耶稣基督里的内在生 命(参《弗》3︰16;《罗》7︰22),会逐渐改变我们的思想、性格,且行为也会逐步洁净(虽然我们的生命在这地上不可能完满或完全)。

当假我有了宗教的加持

       在《加》5︰13-24 及《罗》7︰18,25中,保罗痛苦地形容老我乃是“肉体”。这“肉体”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假我生命。当我们重生,上帝将祂的生命植入在我们的生命时,祂并 未涂掉我们旧的记忆,及过去的所有、所是和所行。因此,在生命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完全有思考、说话、行事的能力,来表达肉体的需求,而非圣灵全然掌管 的生命。

       保罗在《罗》8︰7提到,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在此保罗将我们带回到《创》第3章那个原本的老我。老我的特征,是将身分根植于自 己而非上帝,且有这样的特征︰自我保护、占有欲、操控别人、具破坏性、自抬身价和放纵的。并塑造出各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观点、态度,及行为模式。

        这些东西在我们的生命里根深蒂固,我们甚至不知其存在。“假我”是我们之所是,是现今的我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它玷污了一切我们所是和所做的。如果我们不觉悟,它会扭曲我们对自己、别人及世界的认识。

       假我在我们的生命中,扮演上帝。对保罗和其他圣经书卷的作者来说,“我”最糟糕的,并不是有放荡不羁或其他明显的罪,而是“我”有了宗教的加持,变成宗教性的假我。

       宗教性假我的基本特征,与旧假我没有什么不同。其差别是,宗教性的假我,貌似将上帝带进了自己的生命,实际上却只是将上帝困囿于自己建构的框架中,确保自己 能够“掌控”假设的上帝。这也就是说,每当我们试图要上帝照我们的意思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时,我们就是一个宗教性的假我。

       假我通常透过对财物、地位,及偶像崇拜,来崇拜并服事受造物。这样的服事是沉重的,因为这些偶像是残酷的“监工“。

为我们的黑暗带来光亮

      “真我”与“假我”全然不同。“真我”十分明白:没有什么比上帝更能满足我们烦躁的心。

       保罗如此告诫人︰“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因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当你 们在这些事中活着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过。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忿怒、恶毒(或作阴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 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3︰5-10)

       “造他主的形象”,就是上帝儿子的形象,这是上帝最终的意思,即让我们符合祂的形象(参《罗》8︰29)。那受损的上帝的形象,现在在基督里恢复了(参《林后》5︰17)。

       “当上帝进入我们的假我时,那是上帝同在的圣典,十字架的另一个形象。上帝来到我们自以为是的本体。上帝来,为我们的黑暗带来光亮,为我们的罪带来洁净,为我 们的死亡带来生命,为我们的破碎心灵带来医治,为我们的捆绑带来释放,在上帝的形象中培养我们成为完全。但要打开那扇门,要认清我们的假我,并让上帝进 来,并知道当上帝的爱遇到假我时,始终是上帝和我们十字形的相遇”。(注1)

       我们已被上帝的血所买赎,变成新人。旧我已经死了,我们的生 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 祂显现的时候,我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我们最深刻的身分,及在基督里的真我,乃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 4︰24),且照主的形象,在知识上渐渐更新(参《西》3︰10)。

       我们内在的新身分与上帝的关系永不改变,因上帝重生我们,使我们称 义,并认我们为祂的儿女。然而,我们外在的实践,在成圣过程中,是时而停顿、时而成长,逐渐转化的,是既痛苦又喜乐的旅程。形塑与成熟的过程,牵涉到信任 与依赖的成长,涉及新人从内到外的转变,以及在不断自我破碎地舍己中,释放出圣灵的能力。

超越迷恋,察觉真我

        托马斯.默顿(Thomas Merton,1915-1968),是基督教灵修大师、当代灵修学的先驱,在现代哲学、心理学和上帝学方面皆有杰出表现。

       默顿指出,人与自己变得陌生,是常见现象。在他的作品中── 不论是社会或属灵方面的,最常讨论的就是“真实、内在的我”,与“虚假、外在的我”之间的区别。他在一篇又一篇的作品中强调,我们迫切需要超越对假我的迷恋,进而察觉真我。

       他写道︰要自我认同,就要有足够的清醒和觉悟。但清醒是要去接受我们的脆弱和死亡。这不是出于斯多葛主义或绝望,而是为了我们内在无懈可击的真实──那是我们平时无法察觉的,只有看到我们脆弱不堪的外表是那么不真实时,我们才会觉醒过来(注2)。

       臻至觉醒的唯一途径,就是独处、简约和静默的默观生活。默观生活中,要努力从所有虚假的羁绊中得自由,并向上帝彻底敞开。默观本身就是自我得释放,以接受在 上帝里面的真实身分。并非每个人都可成为修士,但每位基督徒都蒙召,在生命中开展一个静默、独处的面向,以便觉察内在的我。

        此外,默顿主张:观察真实的自我,以达到对上帝的觉察,是相当重要的。他这样解释︰
如果我们只专注于自己外部表面的存在,和我们自尊上的琐碎顾虑,那么我们对祂、对我们自己,都不真实。要达到对祂和对自我的真实觉察,我们必须弃绝自私、受限的自我,进入全新的存在,发觉内在爱与动机的中心,使我们能在崭新的亮光中,看见自己和万事。

       我们存在的真实感受,平常是隐晦的,并被日常生活中的杂念扭曲了。如今在中心的直觉中显露出来。那些在毫无意义、漫无目的(活得像机器,被别人的冲动与建议推著走)中所遗失和流散的,现汇聚成一个完全的意识意义。(注3)

唯在孤寂和空虚的沙漠中

       默顿受到了德国莱茵派神秘主义传统的影响,如陶勒(John Tauler)、苏桑(Henry Suso),特别是爱克哈特。默顿开始在我们存在的核心深深体认到上帝的同在。他提到le point verge,意思是起初的原点。它是顶点,或说是静默的点,是我们虚无的中心。
人遇见上帝之处,我们可以在祂的怜悯中体会到(注4)。默顿说,起初的原点是我们对上帝的倚赖点,比我们的渴望更深,比我们的幻想更自由(注5)。默顿对起初原点作了最详尽的描述︰

       在我们存在的中心,是一个虚无之点,不受罪与错误观念影响,是纯净真理之点。这点或这火花完全属于上帝,并不受我们的摆布。反倒是上帝借此掌控我们的生活,是我们的心灵幻想和残暴意志不可及之处。

       这虚无又极尽贫瘠的小点,是上帝在我们里面的纯净荣光。 这就是所谓的祂的名写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贫穷、困乏、倚赖、儿子的名分。这就像纯钻石,闪耀着人眼无法见到的光芒。

       它在每个人之中。如果我们能看见它,就能看见那数十亿光芒,汇聚在脸上,太阳的光芒可让生命中所有的黑暗和残酷全然消失。(注6)

       要觉察这个位于中心的点,我们需要正视自己的限制和死亡,才能有对现实的直觉(立即的体会)。我们的存在,乃全然建立在此现实,即上帝之上。照默顿所说︰

       人必须面对贫困和空虚感,弃绝自己的经验,和在死亡与虚无中……生发出来的无知和错误。敢于孤独的人,能看到大家所害怕及谴责的“空虚”和“有用性”(编注:此指看人是否“有用”的以价定值),但它们却是人遇见真理的必要条件。(注7 )

        默顿说,只有在孤寂和空虚的沙漠中,我们才能看明白,对死亡的恐惧、对自我肯定的需要,是虚幻的。当我们面临这样的遭遇,未必要攻克那极度的痛楚,而是要接 受并了解它。因此,在痛苦的核心,我们寻得平安与了解的恩赐,不单是透过个人的光照和释放,也透过委身和同理。(注8)

       此外,默顿坚持,这样的经验不单单止于个人的光照和释放,还包括了对“合一”深刻的了解。这合一使我们和那“爱的源头”连成一体。当我们觉醒、察觉自己真实的身分,我们看到的不只是自己,而是整个世界,有我们的弟兄姊妹,还有主基督。

      “这不是排他主义或‘民粹’的问题,而是整体、全心全意、整个个体及……同样地在万事中找到相同的爱的基础。”(注9)因此,这种默观的寂静和独处,不是自恋地单顾自己的事,而是对万民、万事有发自内心的怜悯,且这怜悯是透过同理与委身表现出来的。

我们之所以是我们

       默顿在《有罪的旁观者推测》(暂译)一书中,坚定地说:独处应被视为一种必须,而不是奢侈。我们要对自己真诚,就要会说“不”。因为,周遭的人不断地想利用我们,来培育他们赖以维生的幻觉(注10)。

        默顿警告︰有时,在孤单地争取正义及和平的过程中,我们会落入孤立无援的自义陷阱里。我们很容易以为,万事都得靠我们才能成就。顺这条路走下去,路上可能潜藏着粗暴强制(“我们得做些事”的心态)或绝望(没有用啦﹗)。

       默顿常常对当代的社会或和平运动深感怀疑,他形容那些意识型态是“激进派”(注11)。他警告,让自己跟着多种互相冲突的立场随波逐流,或被过多的要求牵着 走,投入过多的计划,想要帮助所有人所有事,是对暴力的屈服,甚至是助纣为虐。那些激进份子的狂热,抵销了他们为和平所做的努力。这狂热毁坏了人内在的平 静,也毁坏了所有工作的成效,因为这狂热斩断了人内在的、使工作有果效的智慧根源(注12 )。

       默顿提出警告:有时,那些为正义与和平奋斗的人,身上却显现出武断和莽撞,这原是他们要反对的。所以,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我们行事的动机为何?我们反抗压迫、争取正义、为和平作见证,但什么才是我们行动的根源?

       凡为和平与公义努力的人,必须保持警觉。因为,如果只仰赖自己的理想,人很容易耗尽精力。这些理想的确给我们热情、异象和驱动力,但长远来说,光有理想是不够的,我们还是需要不断得到上帝的滋养,否则会干涸,会油尽灯枯。

       我们之所以是我们,不是因为我们有一整串的个人特质,一大票的理想,或是一大堆的活动,乃是因为上帝所给予的爱和恩典。如果我们想成为马不停蹄的活跃份子,以此找到我们的重要性、安全感、价值感,就会陷入极大的危险中。

       相反,一个人越能从爱中认识上帝、找到自已的身分,就越能长远地为社会公义做出贡献。

       因此我们必须花时间,向上帝的爱敞开,因上帝的爱给予我们身分。这意味着,我们要给自己独处与静默的空间。也意味着,要在投入活动,与在上帝里面得安息之间,找到平衡与交互作用。

        如此会让我们更深地亲近上帝,也更深地关爱这个世界。我们创造出一种内在的性格,使我们得以自由地行动,使我们度过许多艰难。这正如默顿说︰“当信心进深,且与关系一起进深,就会越来越有信心,同时也会向外影响到我们所想和所做的每一件事。”(注13)

注︰

1.M. Robert Mulholland, The Deeper Journey, (Downers Grove, Illinois: IVP Books, 2006), p. 80.

2.Thomas Merton, Raids on the Unspeakable, (New York: New Directions, 1966), p. 17-18.

3.Thomas Merton, Contemplation in a World of Action (Garden City, New York: Doubleday, 1971), p. 161.

4.Thomas Merton, Conjectures of a Guilty Bystander, (Garden City, New York Doubleday, 1966), p. 142.

5.Thomas Merton, “Apologies to an Unbeliever,” Faith and Violence: Christian Teaching and Christian Practice(Notre Dam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68), p. 213.

6.Ibid., p. 142.

7.Merton, Raids on the Unspeakable, p. 17-18.

8.Ibid., p. 17-18.

9.Thomas Merton, Contemplation in a World of Action(Garden City: Image Books, 1971), p. 144-156.

10.Merton, Conjectures of a Guilty Bystander, p. 96-97.

11.Thomas Merton, Zen and the Birds of Appetite (New York: New Directions, 1968), p. 15.

12.Merton, Conjectures of a Guilty Bystander, p. 85.

13.同上。

作者任教于台北中华福音上帝学院,主授系统神学、教会历史、灵修神学等课。

2 responses to ““真我”与“假我””

    1. BH Editor Avatar
      BH Editor

      小编回复:谢谢您提供的资料,为我们提供一个新的思考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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