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電子遊戲共舞——對未成年者上網的安全考量(談妮)2015.05.18.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天下事

每年的12月,許多媒體,文字如《時代》雜誌、《財富》雜誌、《紐約客雜誌》、《華盛頓郵報》;電視台如USA Today、CNBC……,甚至亞馬遜網和Youtube等,都各自列出當年最佳電子遊戲(Video Game,英文在此指視頻圖像遊戲。不同於Computer Game)的名單,供人們參考、選購聖誕禮物。

這些名單內容彼此不同。或許是因為電子遊戲的種類太多,而選擇標準、角度又各異。

不但如此,在年中,如冬季尚未過的2月,美國《時代》雜誌就推出“2015年最值得期待的50個電子遊戲”,4月繼續介紹春季出來的15個最大遊戲,而英國的STUFF 雜誌,也同時列出30個2015年最值得期待的遊戲……

更遑論與遊戲相關的GamesRadar,PC Gamer,等等,從新一年的1月,就不斷推出電子遊戲的各種評估結果。

巨大的遊戲市場

目前,美國約有15,500萬人是玩電子遊戲的。也就是說,每5個有效地址(household),就有4個在玩遊戲,而平均每一個玩遊戲的地址,有兩個是登記的遊戲玩家(gamers)。這個群體還在穩定地成長。

2014年,美國人共花錢在遊戲上22.41億美元(22.41 Billion。來源:The NPD Group/Games Market Dynamics: U.S.)。

玩遊戲者男性(56%)略高於女性(44%),這和鄰國加拿大差不多(男52%,女48%)。遊戲者的平均年齡為35歲(加拿大為33歲)。

在各類遊戲中,31%是玩社交類(Social Games,這在2012年只佔19%。在最頻繁玩遊戲者中,則有39%是玩社交類遊戲),30%是分別玩動作類(Action)和益智類(Puzzle/Board Game/Card Game/Game Shows)。目前,越來越多人使用無線上網設備(device)玩遊戲。

遊戲也改變人們的生活習慣——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遊戲機(console)看電影(54%),電視(33%),聽音樂(27%),而使用更少時間看家裡的電視、上電影院或在家看影碟等。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在美國的總遊戲玩者中,孩童(年齡低於18歲者)佔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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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遊戲為親子活動的趨勢

遊戲並非只是21世紀的產物。美國人平均的“遊戲齡”(玩遊戲的年齡)是13年。

或許,這也影響了父母對遊戲的態度。再加上遊戲軟硬體設計的推陳出新,有越來越多的父母,認為遊戲對他們的孩子具有正面的價值(A positive part of  their child’s life. 認同比例分別是2012年52%,2013年56%,2014年63%)。

此外,越來越多的父母每週最少一次與孩子一起玩遊戲(59%。2013年此項目研究的結果,只有35%。)。有94%的父母,雖非每週,但也常常與孩子一起玩遊戲。

他們認為,不但遊戲讓全家開心(It’s fun for entire family: 85%),而且他們自己與孩子同樣一般享受樂趣(They enjoy playing video games as much as their child does: 54%),更認為,遊戲是與孩子互動的一個最佳機會(It’s a good opportunity to socialize with their child: 75%)。

父母對遊戲的警覺度

雖然許多父母認同電子遊戲的正面價值,但同時父母也比以往更知道遊戲的危險性。所以,有91%的父母相信,目前所有新的遊戲器內設的“父母監控器”(parental controls),是有用的。而超過90%的美國父母,在孩子購買或租新的遊戲時在場,或要求孩子必須獲得他們的許可(在2012年只有80%如此)。

但實際上,越來越少父母定期檢查孩子的遊戲選購(從2012年的88%降到2014年的69%)。而比較2013年,父母也較過去更少在時間上,限制孩童玩遊戲(83%降至79%)、上網(80%降至72%)、看電視(76%降至70%)與看電影(70%降至66%)。

在美國,凡是從商店內購買或租的電子遊戲,都會標誌著ESRB(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的評鑑——正面是級別,反面則是級別與內容警示,如暴力、色情、粗口、毒品、酒精、煙草,等等。大部分的父母都會參考、留意這份評鑑(84%)。

但麻煩的是,有些網上下載的遊戲,並未標明ESRB評鑑。同時,上網玩遊戲還有可能讓孩子從其他的玩家,接觸到不合適的內容、語言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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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遊戲的安全建議

因此,有30年“遊戲齡”的“玩家爸爸”(Gamer Dad)Andrew Bub,建議父母(註)一定要確認,網上遊戲是否提供以下幾個服務或功能:

1. 拉黑(Block)—— 不讓孩子與陌生人或只讓孩子跟選定的朋友玩。

2. 消音(Mute)—— 不讓孩子聽到/看到其他玩家(有可能是成人)的聊天,不論是用打字或語音。

3. 顯示(Monitor)—— 父母有權限,可以進入孩子的賬號,看到所有跟孩子一起玩遊戲者的名單。

4. 投訴(Speak Up)—— 除了拉黑以外,對不當行為還可以向遊戲出版商或網上服務處投訴。通常在使用者權限(Terms of Service)中,會說明如何投訴。

此外,對於孩童上網安全的考量,還有以下幾個安全原則

1. 父母的參與(Be involved)——父母的參與、警惕與主動,是網絡安全的關鍵因素。遊戲器或電腦,應該放在家中明顯可見之處。父母當保持與孩子的隨時互動,知道孩子正在做什麼、正與什麼人來往。

2. 當心 “Mods”(Look out Mods)——有些遊戲可讓玩者隨意修改遊戲的內容,以致於不再符合遊戲出品時的 ESRB評估級別。這類被修改過的遊戲被稱為“Mods”,常可以讓其他人自網上免費下載。

3. 保護隱私(Don’t Disclose)—— 教導孩子,並確認他們不會洩露,他們自己或其他親友的個人或財務方面的敏感信息。

4. 設立界限(Set Limit)—— 與孩子一起討論並設立上網的限制和規定。可以上網本文下方的鏈接,下載《電子遊戲、家長監控和網絡安全的父母指導手冊》,參考 p. 15-16, “Family Discussion Guide:Video Games, Parental Controls and Online Safety”(家庭討論指導:電子遊戲、父母監控與網絡安全),與孩子一起訂下協議

5. 留意網上霸凌(Beware of Cyberbullies)—— 網上霸凌是目前越來越嚴重的問題,這與過去(traditional kind)一直存有的實體霸凌,同樣真實與具傷害性。因此,要警惕孩子是否成為霸凌者的目標,並要教導孩子使用適當的“網絡禮儀”(netiquette)。

6. 能與時俱進(Stay Informed)—— 父母要不斷自我學習並教導兒女,認識我們透過遊戲或社交媒體所接觸到的網絡世界。利用各類資源來增進知識,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和家人。(這類信息亦見:《電子遊戲、家長監控和網絡安全的父母指導手冊》,p. 17)。

      一些思考與建議

1. 評估遊戲的價值觀

所有的玩具、遊戲、故事、音樂、視頻……都是奠基在某些明顯或隱含的價值或信念上。不論是樂高遊戲、芭比娃娃,或是迪斯尼影片(參王星然,《迪士尼的“美夢福音”http://behold.oc.org/?p=1595),都在傳遞某種信息,能在不知不覺中“教化”出某種標準或習氣。

電子遊戲也是如此,不僅我們要注意網絡安全,留意內容的ESRB評鑑,而且要評估遊戲中的價值觀和趣味導向,到底對我們尚未定型的孩子,會形成什麼影響。

遊戲,無法成為父母一味仰仗的智慧教師或愛心保姆。

對於基督徒父母而言,最大的為難是,原則黑白分明,但實踐灰而模糊。

我們常常要掙扎、分辨對孩子的教導,是創意,還是虛榮?是學習與世界對話的方式,還是在認同世界?是堅持認真努力,還是在追求物質成功?是在發展天賦才能,還是在尋求社會的讚賞?是剝奪孩子該有的資源,還是在教導他們生活簡樸?

這些問題,在父母過濾孩子的電子遊戲時,都有可能不時浮現出來,因此,需要常常在基督裡禱告,在真道上深入,在知識上廣博,而同時有與主親近、全然交託的平安。

2. 教會可否成為臨時“父母”?

目前,北美華人教會有機會接觸到越來越多低於18歲,來自中國的孩子。他們當中有人是與父母一道移民過來的,有些是住在親友或接待家庭裡,有些則是住校。

這些孩子幾乎無一不使用智能手機,並上網社交與遊戲。

他們當中,有些是父母遠在大洋的另一邊,有些則是父母不善英文,掙扎於異國的適應。

因此,我在想,教會對這些孩子,除了給予既有的愛心關懷、介紹福音,並幫助他們委身基督之外,是否也該同時介入他們的網遊(網絡與電子遊戲)安全?

教會是否該同時走進這些新群體的遊戲世界中,找到一個新的——在美國本土教會或ABC中,或許沒有的——特殊定位?

也就是說,在某些意義上,教會/團契成為某些未成年中國留學生的“臨時父母”(必須經過對方與對方監護者的同意),指導或警戒他們的網絡安全與網絡禮儀?就如同我們一向幫助青年人的戀愛交往、心靈困惑一般。

同時也可以考慮,系統地幫助新移民的父母或是留在國內的家長,知道如何參與孩子的網絡與遊戲安全。

3. 人人都可參與

此外,團契/小組也可就所在群體中流行的遊戲,選出一兩項作個案討論,評估內在的價值觀與信息,幫助大家增加獨立思考與分辨能力。

由於電子遊戲的玩者,已分佈在各個年齡層中,所以這類聚會內容,不需限制在學生團契中。

這對為人父母、祖父母、長輩者,也大有益處。

註:父母之定義,應該包含法定監護人。

參考鏈接:

1. ESRB Ratings Guide(ESRB評鑑指導):

http://www.esrb.org/ratings/ratings_guide.jsp

2. 《電子遊戲、家長監控和網絡安全的父母指導手冊》(“A Parent’s Guide to Video Games, Parental Controls and Online Safety”)。

PTA(National 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和ESRB(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共同編輯。

英文版共20頁。可免費下載pdf 檔:

https://www.esrb.org/about/news/downloads/ESRB_PTA_Brochure-web_version.pdf

3. 王星然,《電玩,讓牧者變成路人甲?——9個電玩問題http://behold.oc.org/?p=1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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