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是否可以说谎以自保?(董家骅)2015.10.08

基督徒是否可以说谎以自保?

本文原刊登于《举目》官网天下事专栏

2015 年 10 月 1 日,在美国俄利根州的一间社区大学(Umpqua Community College),发生了一起校园枪击案。据其中一位生还者回忆,枪手的主要对象是基督徒,他当众询问谁是基督徒,要基督徒站起来,然后开枪射杀他们。(注 1)

事发的当天晚上,一位朋友问我,在那样的情况下,基督徒是否可以为了自保而说谎,称自己不是基督徒?

对于这个问题,大多数的人(包括我)都希望得到一个简单肯定的答案,“可以”或“不可以”。但真实的情况很复杂,在做决定时也往往更偏重直觉。当一个枪手拿枪指着我,问我是不是基督徒时,根本没有时间好好思考。总不能对枪手说:“老兄,等我一下,先别开抢,让我想想再告诉你”吧!

义务论与目的论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是伦理学在探讨的一个问题,而伦理学理论大致可以分成两大类:义务论(deontology)和目的论(teleology)。

义务论强调这世上有超越时空的普遍原则,有绝对的“对与错”、“是与非”。在这样的思维下,若是“诚实”是绝对的道德准则,那么在任何情况下,人都不应该说谎。不论一个人有多好的理由,哪怕说谎可以救无辜人的生命,都是错的。

目的论则强调最终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其伦理判断应该考量是否能达到某种伦理思维下的最终目的。举例来说,如果整体社会的最大效益是最重要的目的,那我们要考虑的就是什么样的决定能够带来最大的效益?

当然,怎样判断效益,各家学派有各自的说法。如果以“活着的人数”作为效益的判断,而说谎牺牲可以拯救一群人,同时不会造成其他人受到生命的威胁,那么说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一件道德的事。如果“活着”是判断效益的方式,那么在自保的情况下说谎则是一件道德的事。

德性伦理(virtue ethics)可以说是目的论的一种变形。在面对一个具体的情况,德性伦理问,一个有某种德性的人该如何决定,如何行动?怎样的决定和行动,可以塑造一个人成为有德性的人?德性伦理关注的主要对象是人,关心身为道德主体的人该如何行动,以致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

基督教伦理

基督教在思考伦理的议题时,和一般的伦理思考差异在哪?事实上,在基督教伦理学的历史中,义务论和目的论也是两大主流思想(有许多变形)。

圣经充满义务论的经文,在十诫和登山宝训中明显强调某些原则。像是“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 5:37,新译本)但义务论对原则的关心,一不小心可能成为一种另类的偶像崇拜,关心“普遍的原则”胜过“在历史中持续做新事的上帝”。

圣经中也充满对目的论的肯定,为了拯救上帝的百姓离开埃及,脱离奴隶的生活,成为自由人,上帝不惜伸手攻击法老。但目的论的限制和义务论一样,其对目的的关注,一不小心可能使“目的”成为人所敬拜的偶像,甚至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打着上帝的旗帜,行上帝眼中看为恶的事。(在教会历史中,这类的错误也屡见不鲜,见怪不怪)

第三条路径

在义务论和目的论之外,还有第三个思考伦理问题的路径:叙事伦理。华人神学家龚立人博士采取这路径,认为:“基督教伦理关乎想像和类比(analogy),而这思维则可以让基督徒自由地运用义务论和目的论。”(注 2)

什么是基督教的叙事伦理?简单说,就是透过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叙事中,使人透过具体的事件来认识上帝、认识自己、也认识自己存在的目的。

上帝的话透过具体的叙事,提供我们想像的素材、空间和规范。在具体的叙事中,我们用类比的思考方式来认识上帝。

举例来说,当圣经说上帝是父亲时,这是一个类比,透过我们人类能理解的父亲与孩子的关系,邀请我们以此来认识上帝;但另一方面,上帝不是我们肉身父亲的翻版,不存在我们肉身父亲的限制,因此“上帝是父亲”是以类比的方式,使人认识上帝,而不是把上帝限制在人对父亲的理解中。

透过叙事,上帝不是把自己简化成教义和原则,而是以有血有肉的方式邀请人来认识祂,并让人认识祂呼召我们,是要我们成为怎样的一群百姓。透过圣经的叙事,上帝邀请人信靠和回应祂。

故事有极大的力量,塑造一个人如何看待世界,以及渴望成为什么样的一个人。故事由内而外地改变人的行为。而上帝最终极的启示,就是透过祂的儿子耶稣基督。耶稣的一生——祂的出生、在世上的服事和教导、死与复活、上帝的国,如何透过耶稣已开始临到世上——这是上帝最终极的叙事,也是我们被邀请回应和进入的叙事。

一开始的问题

回到一开始的问题,“基督徒可以为了自保而说谎,称自己不是基督徒?”

关于为了自保而说谎,圣经中至少有3个名人:亚伯拉罕、以撒、彼得,而其中彼得所说的谎,和我朋友所问的问题,在处境上更类似,是关于承不承认自己是耶稣的跟随者。彼得在耶稣被捕的那一夜,远远地跟着人群,当被认出是跟随耶稣的门徒之一时,彼得三次否认自己是耶稣的跟随者。(《路》 22:55-62,事实上,四本福音书都有记载)

从“彼得三次不认主”这个叙事以及其后的发展,至少可以肯定以下几点。第一,彼得否认主这件事造成当事人极大的困扰和冲击。彼得在三次不认主后,跑出去痛哭。第二,圣经的叙事明显没有肯定彼得否认耶稣的决定和行动。第三,彼得否定主这件事,没有使彼得与上帝的恩典隔绝。在耶稣复活后,祂主动去寻找彼得,并透过让彼得三次肯定对主的爱,来重建他。

在“彼得三次不认主”的叙事中,彼得的软弱和上帝的恩典交互出现,拉扯著彼得,最终上帝的恩典得胜。彼得并没有因为曾三次不认主,而失去恩典和上帝的爱,反而透过这个事件,更认识上帝的恩典。

那么,这是肯定基督徒可以为了自保而说谎?当然不是,肯定上帝的恩典不代表肯定“为自保而说谎”这件事。事实上,彼得在被重建后,他多次冒着生命的威胁而见证主,在各样的威胁中,放胆在被审判时,承认自己是跟随耶稣的人,公开见证耶稣是主。(《徒》 4:5-20)

另外一件事

Umpqua Community College 的枪击案中,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在教室中的 Chris Mintz 听到枪声后,他选择保护他人,紧紧地拉住门,不让枪手进来。在被枪手开了三枪后,Mintz 心中想到自己的儿子,抬起头看着枪手,对他说:“今天是我儿子的生日。”枪手随后又向 Mintz 补了几枪。(注 3)

Mintz 活下来了,等待他的是漫长的复健之路。但在 Mintz 的行动中,我们看到无私、勇气和牺牲的爱。

在面对生命的威胁时,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决定。而或许,只有在那一刹那,我们才会知道自己会做什么决定;透过我们的决定,我们更加认识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

耶稣呼召我们跟随祂,呼召我们让上帝的恩典继续塑造我们,使我们由内到外有祂的样式。上帝关心我们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胜过我们有没有按照规则行事。

也许,基督徒该问的不是我有没有完全遵守上帝的规则,而应该问:我是否在“成为”(becoming)上帝透过耶稣所呼召我成为的“那种人”?这是一个过程,而在面对做决定的瞬间,我的选择和行动反映出我“当下”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只是一个横切面。

“上帝的恩典”胜过“人的自我定罪”。“上帝的呼召”邀请“人向改变敞开”。

注:

1. http://www.cnn.com/2015/10/02/us/oregon-umpqua-community-college-shooting/ (accessed October 2, 2015)

2. 龚立人,《是与非以外:基督教的伦理想像》(香港:基道,2010),4。

3. http://www.cnn.com/2015/10/02/us/oregon-school-shooting-hero/index.html (accessed October 2, 2015)

2 responses to “基督徒是否可以说谎以自保?(董家骅)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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