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药师
近年来,鼓励基督徒重视社会参与的呼声,在华人教会中似乎愈来愈响。也有愈来愈多的基督徒,在社会各处,勇敢地表达意见和价值观。这实在是可喜可贺的。
然而,也有福音机构及教会,因为参与社会及关怀社会,而渐渐忽略了福音的使命(如台湾绝大部分的基督教医院)。还有的教会热衷于政治,使讲台变成政见发表 会,或政党的拉票台(如台湾某大教派)。更有教会,因为政治立场产生纷争,甚至分裂(我服事过的教会,就有两间发生过这样的事),等等。
圣经始终强调的,是我们要成为怎样的人,以及对神、对他人应该抱持怎样的态度,而非要做什么以及参与什么。所以,关键不在于基督徒应不应该参与社会、关怀社会,而是对社会的态度,以及参与社会、关怀社会的动机是什么。
积极的福音召命
使徒彼得和保罗,都鼓励我们不分人、时、地,要积极向外传福音。(参《林前》9:22-23;《提后》4:2;《彼前》3:15)
有些基督徒,因为其他宗教团体在社会关怀上大有影响力,所以不甘势弱,积极推动社会关怀行动。的确,我们基督徒是要好好反省,为何我们对社会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但是,我们也不能用世界的价值观及诉求为标准,来和其他宗教或商业团体竞争。
基督徒爱人、关怀社会,当然能让人由此感受到神的爱。然而,若不能使人得着救恩,则一切都是枉然。就如台湾佛教团体慈济,再怎么帮助人,都不能把人带进天国。
所以我们要学习从神的角度,而不是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世界。否则,慈济人已有这么好的行为,还有必要信耶稣吗?人需要耶稣,就是因为无论人怎么做,都达不到神 的善。因此,不管我们做什么,都必须先问自己:这是否出于爱灵魂的心?是否因为被基督“十字架”的爱所感动?若只是为了表现或证明我们可以做什么,那就本 末倒置了。
社会责任比传福音更有影响力?
有些基督徒认为,福音唯有透过参与、关怀社会,才有大能。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后,灾区有一位在台湾超过20年的西国宣教士,对我们在灾区传福音的行动大为不满,她大声疾呼:“现在不是传福音的时候!”因为她认为,灾民需要的是救助与关怀,而不是福音。
印度宣教士 K.P. Yohannan曾严厉判批了“若不先喂饱他,他的耳朵就不会打开来听福音。” 的错误观念;他不否认要有社会关怀,但是他提醒我们思考:“社会关怀或责任”的能力,是否大于福音的大能(《罗》1:16)?(注)
到底是“唯有先解决人类饥饿、贫穷、疾病等社会问题,福音才有大能”?还是“唯有福音才能真正解决人类饥饿、贫穷、疾病等社会问题”?如果我们相信的是前 者,那么在贫穷地区,面对随时会饿死的人群,我们就永远无法传福音了,因为光是“永远无法解决”的饥饿问题,就让我们忙不完了。但如果我们深信后一种观 念,就会先传福音,如果他们信了,就算明天死了,也到主那里去了。
这世界注定是将要败坏、灭亡的。如果一个不认识神,而且得了不治之症的人垂危的时候,我们是要拼命救他,还是要拼命向他传福音呢?我们得认清楚,什么是金、银、宝石,什么是草、木、禾稭(《林前》3:12)。
当然也有人认为,世界又不会立刻毁灭,基督也不会明天就再来。可是,如果我们缺乏末世的迫切感,我们也会失去传福音的迫切感。可能这就是问题的症结。
在此,我并不打算落入解经及神学的争辩中,只想指出,问题并不在于:要不要有“社会关怀或责任”。因为真正的福音召命,必定带出“社会关怀和责任”。问题在于动机和心态,是永恒价值与短暂价值的问题,是应否喧宾夺主的问题。
我们得明白,社会关怀是福音自然的结果,而不是福音倚靠的工具。因为若福音要靠社会关怀才能传,那么福音便会传得有气无力。所以,我们并非不需要爱的行动, 而是:即使我没有足够的爱,我也能传,因为我的爱在神眼中,永远是不够的。我乃是要告诉人,像我这样一个败坏、没有爱的人,神竟然为我死。
若你会为失丧的灵魂哭泣
基督徒若有福音的召命,就得舍己背起“十字架”,而不是只求满足自己的需要。可惜的是,成功神学正在教会中大行其道(请参看拙作《慎防“真信仰玩成假 的”﹗》,《举目》51期)。教会把大部分的时间、精力、财力,都用在满足自己的需要上。就算有往外面的行动,也是先考虑自己的需求,为了自己的好处(若 与自己的好处无关,就不参与。例如:非典爆发的那一年,绝大部分要去中国短宣的北美教会,都取消了行程),或者站在本位主义的立场上(以我为中心的意识形 态、政治立场或国族主义。例如,华人教会传福音及宣教,多半只以华人为对象。至于非华人社会的关怀与参与,就更少了)。
社会关怀与参与,通常是受欢迎的。以福音为召命的社会关怀与参与,则未必了(因为是真理之争,是属灵的争战)。然而,也只有这样的关怀与参与,才能带来因生命转化而产生的社会转变。
使徒保罗的服事,带来以弗所城的转变(《使徒行传》19章)。台湾早期的加拿大宣教士马偕,给台湾医疗、教育及农业多方面都带来了影响(参《福尔摩沙纪事: 马偕台湾回忆录》)。英国的威伯大众带领克拉朋联盟,经过长期的奋战,废除了英国的奴隶制度(参《兄弟相爱撼山河》)。英国宣教士富能仁及他的后继者,完 全改变了云南栗僳族地区(参网络文章《中国的福贡县:几乎全民信耶稣基督,犯罪率为零﹗》)等等,都是因福音召命,而舍己背“十字架”、参与社会的范例。
我去年经过香港,特地去看九龙寨城,这原本以黑社会及社会边缘人聚居而恶名昭彰。过去违建危楼林立的景象已不复见,只留下一个纪念公园。在公园中赫然见一 “潘灵卓峰”,旁立一碑文写道:“潘灵卓女士于1966年只身从英国来港传道,在城寨内照顾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不畏黑社会干扰,帮助吸毒者以福音戒毒。她 的牧民事业日后发展成为在港九新界多处设立的‘幸福营’,引导无数吸毒者、妓女和露宿者重获新生,甚至有黑社会分子笃信耶稣后改邪归正,献身传道工作。”
我非常感动——感动的不是潘女士的事工(多年前早已感动),而是她因福音的召命带来的社会转化,成为这里唯一立碑纪念的人物事蹟。
当基督徒因基督的爱,而舍己背起“十字架”时,我们社会参与的动机才会正确。若一个人会为失丧的灵魂哭泣,那么他自然会在任何地方、无论得时不得时,用爱灵魂的行动,向所有人传福音。这就是以福音为召命的社会参与。
注:K.P. Yohannan, Revolution in World Missions, (Lake Mary, FL: Creation House, 1992,) 140-150.
作者出生于台北,曾在台湾及北美牧会。现在英国进修博士,并从事生命转化事工。
图片来源:http://sc.chinaz.com/tu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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