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不太报导的……(陆加)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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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加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16.12.05

 

大约17、8年前,我第一次去献血。地点是在一个地下室餐厅的角落,以一个简易屏风隔出一个临时搭建的献血站。

一切的设施都简单的不得了——只有几把桌椅、几个布帘围着的小单间,和几张用担架改建的床。

本以为我会被热烈地欢迎一下,因为在我记忆中,存有一种“献血光荣”的崇高意识;结果发现,这里的护士只是极平和地“谢谢您到这里来”,就带我到一个空的桌椅前,开始询问我的健康情况。

学医出身的我虽然对医生、护士和病人这一切都不陌生,但是对这个血站还是颇为好奇。毕竟,这是个“只有健康人,没有病人”的医疗机构。

 

献血详程

环顾左右,排队献血的有我们研究所里的各色人等:高矮胖瘦、男女老中青、教授学生小职员……大家都非常安静,没有寒暄或聊扯。

按照流程,护士带着大家做完各样的评估、检查,然后半躺在担架床上;大概10分钟左右,就完成献血。之后,护士会在针口处简单缠裹一下,胳膊上举几分钟以帮助止血。最后,献血者把挽起的袖口放下,到一个小筐里取一小听饮料,和护士彼此简单道谢,就离开了。

我也跟着这条流水线的顺序前行。献血之前,血站要确定两件事:献血的是健康的;献的也是健康的。

护士先在我们的指尖取一滴血,看看血色素是否足够高。然后,我就一个人被关到一个极小的屋子里,在计算机上回答一系列问题。为了血液的安全(防止病毒感染),我们必须如实回答一些个人隐私的问题,其中有不少是与性行为、同性性行为等有关的问题。

心里话,读到这些问题的时候挺尴尬的,也有点儿不舒服。

献血本身的过程没有痛苦,护士们的手法也都是一流的。一个看起来粗粗的大针头扎进静脉,一个细细的塑料管将血液引流进床边挂著的一个手掌大小的袋子里。一袋血是一品脱,大概450cc左右,流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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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在我的手里放一个弹性极好的海绵球,我时不时地攥一下,帮助加快血流。我的血流充足,好像奔腾而出似的,不一会袋子就满了。最后,护士还要再多取几小管血,应该是检验病毒感染用的。

一般成人大概有5,000 cc 的总血量,我们献一次血的损失还不到十分之一。剩下的90%的血液足以供应我们存活的一切需要(除非是极度剧烈运动,如爬珠峰什么的)。人体的血液是在不断更新过程中的,我们的骨髓在一直不断的造血,献血之后它会稍稍加快造血的速度。以致在6周之后,我们就可以再次献血了。

我献血之后生理上唯一的感觉,是有一两个小时心跳稍稍加快。而意外的收获是,晚上可以合理地大吃一顿——今晚不减肥!

 

真正的实力

血站说献一次血,可以帮助3个病人。在美国有950万的义务献血者。

我发现这个社会有个深处,是被这么多默默无闻、不求功利人维系著。他们走出血站,连炫耀献血这件好事的机会都没有;他们所做的一般不会被同事知道、不会被老板夸奖,更谈不上任何物质的奖励。

直到今天,这个义务献血的方式还在供应着无数个有需要的病人。

第一次的献血,我内心还真有点小激动。还记得我当时感叹地说,这次看到了这个国家真正的实力

 

献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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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开始参加献血的决定,是出于我的基督信仰和医学背景。

我曾经是一个蛮会计算个人得失的“聪明人”。成长的环境,教会我如何利用做“好事”来提高自己的名誉,并和有用的人建立关系。

直到有一天,圣经清楚地指明,这种有目的做好事的行为,不过是自私的变种。于是,我希望能够谦卑地做一些不求回报、甚至是不可能有回报的好事,来落实我的信仰。

医学背景也使我意识到,华人群体对献血有很多错误的认知和惧怕,基督徒也不例外。这一点在我与血站的交流中,也得到证实。

的确,华人群体里献血者比例较少,特别是第一代移民。如果我们这群人中有生病需要输血的话,我们是受益于这个国家中,来自其他族裔的恩惠。很多这些默默献血的人,不论是教育程度或收入水平,都没有我们这个族群的高,他们并不是我们所羡慕的成功人士。

看到这些,我常常感到亏欠。

于是我选择了献血,作为一种感恩、一种付出:我为能够来到这片土地感恩,为在这里认识上帝而感恩,为在这个他乡上帝其他丰丰富富的赐予感恩……也为可以学习这里人民善意的付出方式而感恩。

因学业工作的变迁,我从美国东岸到西岸,从沿海到内陆,住过深蓝州,也住过深红州。虽然这些地方的人文环境,其保守、自由的社会构成都彼此不同。

但是每到一处,献血的形式和献血者都极其相似——总有一群人,他们默默地用一次450 cc的义务献血,维系著社会的需要。这与人们喜欢关注和追求的成功、财富、权利与权力,以及群体利益的厮杀,形成鲜明的对照。

 

施比受更为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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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今年刚刚上了大学。虽然亚裔在美国的比例不到5%,但儿子告诉我们,他们这届的新生中,有2/3是亚裔。

无可置疑的,我们这些在美的少数人口,以自身的勤奋,在一个相对公正的社会环境里,培养了高比例的优秀学生。但是在献血这些对社会的付出上,我们却常常缺席。

作为华人基督徒,也许已经到了时候,让我们以所拥有的、所擅长的,来帮助周围的人,成为各族裔的祝福。

 

作者生于北京。北京医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系毕业后赴美,获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细胞分子医学博士。

2 Comments

  1. "我曾经是一个蛮会计算个人得失的“聪明人”。成长的环境,教会我如何利用做“好事”来提高自己的名誉,并和有用的人建立关系。

    直到有一天,圣经清楚地指明,这种有目的做好事的行为,不过是自私的变种。于是,我希望能够谦卑地做一些不求回报、甚至是不可能有回报的好事,来落实我的信仰。"

    我觉得我们人做事情的动机常常不纯。就比如作者分享的,有时和人交往是为了以后能够用到。但我也感到,认识上帝以后,他也在炼净我的动机,让我能够出于单纯的动机去做事,说话。

    但有时我也还是感到,很多事情,是种种动机掺杂在一起的。在我作科研的过程中,既有想要搞清楚事实的动机,也有想要发表的动机(这个可以是为了让好的成果被更多的人看到,也可以是为了发表而发表来给自己带来荣誉和工作稳定性)。恳求主洁净我的动机,恳求主怜悯,帮助。

    最近罗尔的事情,和大众的反应,也让我感到人动机的复杂。即使是父亲对女儿的爱,也被其它的东西搅和了。掺杂着父亲对面子的爱(号称卖文而非募捐),还有对信息的选择性披露(没有提过医保报销的比例)。虽然能够理解罗尔是在对未来的惧怕担忧中选择性披露事实,但这确实有欺骗的嫌疑。人实在是有限的,可怜的。

    同时,也看到很多时候人内心是有那种想要去爱,去帮助别人的心的。但被罪污染后,人的内心有各种混杂的动机。上帝要炼净我们,我们才能变得纯粹,干净。这真是不容易。但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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