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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你以外,無所愛慕──《與神同在與屬靈格言》讀後感(神僕老麥)2017.02.02

神僕老麥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7.02.02

 

1611年出生在法國下層社會的勞倫斯(Brother Lawrence),曾當過兵,作過隨從,1649年進入巴黎的一所修道院當廚師。

這位卑微的弟兄,卻是蒙福的人,他自年輕時就體驗到“隨時與神同在”的秘訣。

《與神同在與屬靈格言》這本書,前半部記錄了勞倫斯與別人的4次談話,以及他寫的16封信——這些談話和書信,都有一個共同的主題,就是“與神同在”。後半部,則是勞倫斯的屬靈格言、品格與思想集錦。小小一本書,卻讓讀者受益無窮。

 

應當關注的是什麼?

 

根據勞倫斯的領受,原來阻礙我們來到上帝面前的,不是外面的環境,乃是我們接受了外面環境所給的雜亂訊息,而失去了裡面與主的交通。我們的小信、情緒、過犯、遲鈍等,常阻隔在我們與上帝中間。

人若想與上帝同在,必須先倒空自己的心,因為上帝要獨占這心;心若不空,祂就不能獨占,不能自由地在裡面工作。我們唯有捨去一切,才能得到一切。

信主以前,罪在我們與上帝的中間;當上帝將我們的罪挪去、洗淨以後,我們又趕緊將“勤勉”與“行為”放在我們與上帝的中間,“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基督徒在靈命上不進步的原因,就是專注在懊悔或對付,而忘記以愛神作他們的目的。”

有一個週末,我到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當地教會安排我在講道後回答問題。一位一臉愁容的姊妹舉手,小聲地說:“我從大陸來,嫁給一個美國人。在這偏僻地方,朋友也不多,我埋怨上帝的安排,也怨恨自己的選擇。每天丈夫出門上班後,我在上帝面前省察,覺得自己犯了很多罪,對丈夫沒有好臉色,對生活也沒有正面、積極的態度。但是晚上丈夫回家,我又故態復萌。有時明明知道自己在犯罪,仍不願意改變態度。這樣每天懺悔,每天又犯罪,實在內疚。請問牧師,我該怎麼辦?”

我首先肯定她對於罪的敏感,以及對上帝神心意的認識。接著我指出,使徒保羅與她有一樣的掙扎,“所以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倒去作了。”(《羅》7:19,新譯本)

我建議她:“不要再專注你的罪,你的罪已經被主耶穌的寶血洗淨了。從現在開始,專注在榮耀上帝上面。每次說話、行事為人,要禱告,問聖靈:我怎樣說、怎樣做,才能榮耀上帝,配得上我所蒙的呼召?”

立時,我看到她的臉好像一朵花一樣開放了,從晦暗一下子到綻放光彩。我知道她當場釋放了,她關注的焦點,已經從“犯罪與否”,轉移到“榮耀與否”上了。

何需去別處尋找!

 

理性的無限擴張,讓今天的基督徒在愛神上有困難,需要藉著聚會、讀經、默想、靈修,為自己找愛上帝的“理由”。但勞倫斯說,他多注意愛上帝的感情,而非思索愛上帝的理由。

有人盡力要讓自己進入默想的美好當中,想讀更好的屬靈書籍、聽更好的講道或詩歌,好讓自己能夠更愛上帝。勞倫斯形容這樣的基督徒是可憐的,“稍微得著一點,就滿足了……出去到自己的外面去找,好像要從別人的口中、別人的方法中找到神的同在”。

其實我們不必往別處去尋找祂,祂就在我們的裡面,“寶庫就在我們裡面”,但“我們拿得辛苦,一但拿到了,竟也不敢多拿……我們阻攔自己繼續得著” 。

人隨時能和上帝交談,“無論在吃飯或在眾人中間,甚至是犯罪的時候,只要將我們的心舉起向著祂,就是最微小的紀念,都是祂所悅納的啊!”我們無須大聲高呼,因為“祂比我們所想的更近”。這也是為什麼勞倫斯認為,這一切都應當被挪去,免得阻礙我們親近上帝。

不要因有快樂的感覺,才尋求上帝、愛上帝。無論這種感覺多好,它永遠不能像簡單的信心那樣帶領我們親近上帝。而上帝的同在一旦得著,不但難以再失去,還能在有意與無意中,得著屬靈增長,“那些被聖靈勁風所吹動的人,就是在睡眠中,也是在進步的。”

苦難就失去了苦味

 

30多年來,勞倫斯心裡一直充滿著喜樂。有時,喜樂大到他還得想一些方法,或找一些事情來舒緩一下,才不會讓旁邊的人覺得他太奇怪。他看著全世界的人都受苦,惟獨他快活。雖然他自認,他配得殘酷和痛苦,但他卻享受極大、不斷喜樂,並且這喜樂,簡直是他容納不了的。

他求上帝,將別人所受的痛苦分一些給他。雖然他知道自己也是極軟弱的,只要上帝離開他一刻,他就成為全世界最敗壞的人。但是他知道上帝不會離開他,因為信心已經給他強有力的保證。他知道上帝永不離棄他,除非他先棄絕上帝。

他也將痛苦視為上帝愛他的標誌——與上帝一同受苦,縱然是痛楚與苦難,也是樂園。如果沒有上帝,縱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快樂,也變為地獄。愛能使苦變為甜,人若愛上帝,為祂受苦,就有喜樂和勇敢。因此,他病痛時也常常不求醫治,只求上帝賜力量,讓他能勇敢、溫柔地忍受。

許多基督徒求上帝改變自己的配偶、孩子、父母、上司、牧師、弟兄、姊妹,無非想藉著改變別人或環境,使自己生活得更好。但勞倫斯接受上帝的安排,更進入(支取)上帝的同在。既然苦難是愛他的上帝所賜,苦難就失去了苦味,病痛就不痛,困難就不難,呻吟也要成為歡笑了!

筆者在牧會時,也學習勞倫斯,在生活中隨時支取上帝的同在。不要因自己是傳道人,就要“追求”屬靈,“想要進步得比我所得的恩典更快,豈不知人不是一天就能成聖的啊!”屬靈當是上帝同在的結果,而非追求的目標。“因為我們有了恩典,任何事情都能做;沒有恩典,只會犯罪。”

 

作者畢業於富勒神學院,現在北美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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