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DMV(车辆事务局)前大声读圣经的基督徒胜诉(渔夫)2017.03.24

 

渔夫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天下事专栏2017.03.24

 

2011年,一位在美国加州DMV(车辆事务局)门前,大声宣读圣经的基督徒,被在场的警察拘捕。经过近6年的缠讼,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庭终于做出最后判决,确认这位基督徒胜诉。

2017年1月11日,第九巡回庭推翻地方法庭的判决。原判决认定,因马可∙麦坎(Mark MacKey)大声宣读圣经而将其逮捕的警察,没有执法过当。麦坎在被捕后提出民事诉讼,控告警察非法逮捕他。这个民事诉讼要在刑事部分结束后才能进行审理。

麦坎的辩护律师柯奇思在聆听宣判后说:“非常高兴看到我们的司法制度仍能正常执行。我们所提供的视频,明显的与警察所宣称的情况有相当的差异。我们一直上诉到第九巡回法庭才得到正义伸张。这位警察以及DMV,必须面对他们忽视宪法保障自由的后果。”

2011年2月,麦坎与他的牧师科罗纳多(Brett Coronado)还有一位朋友弗洛雷兹(Edward Florez),一大早来到加州一个小镇何梅特(Hemet)的DMV,向在排队等开门的人们传福音。他们在离大门约40英尺的停车场,麦坎开始大声地读圣经。

不久,DMV的警卫就来到他面前,要求他离开。他们三个人表示,他们所做的是受美国宪法言论自由权的保障。麦坎就继续大声读圣经。

约10分钟后,加州公路警察梅耶尔(Darrin Meyer)来到现场。他抢走麦坎的圣经,将他扣上手铐。他告诉这三个人不得向“被迫聆听的群众”传福音。

双手被反扣的麦坎开始呼叫:“这就是今天的美国。”

梅耶尔说:“你可以在自己的地方讲道。”

科罗纳多与弗洛雷兹问警察:“他犯了哪条法律?”

梅耶尔回答说:“你们也在传福音吗?你们再不离开,也要一起被捕。”

当这两位继续向另外一位警察询问,为什么麦坎的行为被视为非法时,这位警察就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将他们两也上了手铐。

当他们交保获释后,就与基督徒法律辅助机构“信仰与自由中保” (Advocates for Faith and Freedom)联络。然后向联邦法庭,对梅耶尔及加州公路巡警局提出控诉。

但是,河边郡检察官泽乐巴赫(Paul Zellerbach)却对麦坎及科罗纳多起诉,指称两人没有申请准证就在政府建筑外“集会示威”。

检方必须在法庭证明两人“示威或集会” 并吸引群众参与。由于检察官无法证明在DMV前排队的人群,与他们所做的行为有关,所以麦坎等人被判无罪。

麦坎在刑事案被判无罪后,要求对他所提的民事案恢复审理。2015年,地方法院法官朱茉莉(Molly Gee)判决梅耶尔胜诉,因为他当时有足够理由逮捕麦坎,因此可以得到执行公务的豁免权。

麦坎不服判决,上诉联邦巡回法庭。1月11日,第九巡回法庭推翻地方法官朱茉莉的判决,认定梅耶尔在逮捕麦坎的事上执法过当。判决也指出梅耶尔的陈述,与视频所显示的情况不合。

判决书指出:“当梅耶尔到达时,麦坎在一土堆上大声读圣经,他并没有阻挡,也没有威胁在排队的人群。梅耶尔宣称当时麦坎‘对着排队的人大声喊叫,并且队中的人与他发生口角。口角十分激烈,甚至有可能发生殴打。’”

法庭也注意到“梅耶尔所陈述的情景与视频所显示的状况完全不同。视频中没有任何的对抗,反而只见到麦坎在与排队的人有相当距离的地方读圣经。”

巡回法庭也注意到,梅耶尔根本没有质问麦坎是否有准证。因此,指称因为他没有准证而逮捕他的说法,完全没有法律根据。

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将本案其余部份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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