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知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7.06.15
前言:大卫·鲍森在其讲道“The Word Became Flesh”中,有基督论上的异议论点。有信徒来信问及其论点,这原是笔者回复此信徒的一封公开信。
耶稣的人性(或肉身)是否受造?耶稣的人性是否有罪性?就这两个问题,我查考了持此观点者所引述的经文,翻阅了教会历史对此问题的论战,参考了今天纯正的基督教会的立场,并请教了神学界的主仆。结果发现,几乎众口同声,否认“耶稣人性(肉身)有罪性”,指该论错谬、异端。而对耶稣人性受造的问题,看法则不一致。兹将我读到的资料,以及我的观点,陈述于下,请弟兄姐妹察验。
耶稣的人性(或肉身)是否受造?
1.简介早期教会之争辩
初代教会面对许多异端,第一、二、三世纪就有诺斯底异端(Gnosticism)出现,说耶稣没有真实的人性和肉体,只是幻影。使徒们驳斥了这种异端(见《约翰一书》等)。第四世纪以后,有关基督论,更多细节被讨论,也更多的异端出现。325-529 A.D.的200年间,举行了多次大公会议,即为争辩异端问题。
亚流派异端,否认耶稣的神性,认为耶稣乃受造,不是神,不具有神的本质。尼西亚大会定其为异端。尼西亚信经特别阐明,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是“受生”的(编注:希腊原文为γεννηθέντα,英译为begotten或born,意思是被生出,受生于圣父),不是“受造”的,是与父一体的。
后来,涅斯托留派提出耶稣有二个位格(person,编注)、二个本性(nature)——神性和人性。因此被以弗所大会定为异端(其实涅氏并非如此主张,内中有政治斗争因素。马丁·路德就否认涅氏为异端。在此不冗述。)那个时期另有一位修道院长犹提干(Eutyches),则持完全相反的意见。他提出一位一性论:耶稣只有一个位格(神格)、一个本性(神性)。耶稣的人性被神性吸收了。亦被教会大会定为异端。
西元451年教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加克墩信经》,强调耶稣的一个位格(神格)、两个本性,即神性与人性。并严加说明:此二性不相混乱(inconfusedly),不相交换(unchangeably),不能分开(indivisibly),不能离散(inseparably)。《加克墩信经》与《尼西亚信经》一样,皆为基督教之正统神学。现今主张耶稣人性受造论的,都会提到《加克墩信经》。
2. 为何分歧如此严重?
基督的教会(包括东正教、罗马天主教、改教后的新教),都承认由《使徒信经》,一路至《加克墩信经》的信仰告白,但为何在耶稣人性受造论上如此分歧?
持耶稣人性受造论的人认为,许多圣经经文,都是强调耶稣有真实人性的:祂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大卫的子孙,祂是“人子”,祂会饥饿、干渴、疲累、忧伤、哭泣、惊恐……所有人性,祂都有。祂也经历断气死亡。他们也引用《加克墩信经》。
反对者则表示,耶稣确是真人,但圣经里,并没有提到祂的人性是受造的。《加克墩信经》也没说耶稣的人性是受造的。不应该把人性等同受造,而应用在耶稣身上。
赞同耶稣人性受造论的人,采用了希腊思维模式中的三段式逻辑推理:1,人是受造的。2,耶稣是真实、完全的人。3,所以,耶稣的人性是受造的。若说耶稣人性不是受造的,那就是否定了耶稣的人性。
反对者则认为:无论圣经提到耶稣是神子或人子时,都从来没有说过耶稣是受造的。圣经清楚记载: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是上帝的第二个位格。祂道成肉身,还是创造主,不是受造物。
上帝的儿子降世为人,这本就是“神蹟”,是“奥秘”——“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3:16)这件事本就超越人的理性与逻辑,是人难以明白的。
圣经上那么多的神蹟奇事,都不是理性能解释的——人子能行走在水面上?五个饼、两条鱼够五千男人吃饱?死了四天、尸体腐臭的人还能复活?耶稣复活的身体能升上高天?……都是超过理性、逻辑的,是无法解释的,是为神蹟。而圣经里最大的神蹟,就是道成肉身。且这是关乎上帝自己的奥秘。人有可能以逻辑来解释吗?
若有人同样用三段式,如此推理:1,上帝不是受造的。2,耶稣是上帝。3,所以,耶稣不是受造的。即可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这个推理,其实比受造论的推理更合理,因为它与耶稣基督的非受造位格相符。
耶稣降世为人是上帝主动的作为。世人都是被动的受造,受造的都是被动的。然而道成肉身却是上帝主动的作为。上帝是整个道成肉身的神蹟作为者。圣经明确指出,这是圣灵的大能。耶稣的降生,本就不同于所有人的出生!
3. 受造论无法解决的矛盾
若硬是用逻辑推理来证明耶稣人性为受造,会导致无法解决的矛盾——耶稣的人性是受造的话,祂就必有受造的位格。没有受造者的位格,就不是受造的。位格决定本性,若位格是“受生”,本性(神、人二性)就非受造。
世人的位格,决定世人的人性。位格是受造,本性也是受造。基督没有受造的位格,只有神的位格(祂是一个位格,两个本性,神性与人性)。若说基督人性受造,基督的位格却非受造,本性与位格不符,这就违反了圣经整全的人观。
若耶稣受造的本性与祂的位格不符,那这人性还算不算是基督的人性?再者,耶稣的神子位格里竟有受造成分,祂到底是创造主,还是受造物?祂总不能都是吧?这是逻辑上的大矛盾,更不是圣经的启示。若说耶稣的位元格里,这部分是创造主,那部分是受造物,难道基督是分裂的吗?
我个人的看法:基督信仰乃是启示的信仰。不像其他宗教,是一套人本思想体系发展出来的,是人造宗教。救恩真理是上帝启示的,若非启示,无人能认识上帝或明白救恩。既是启示的,那就应该持守一个原则:上帝启示多少,我们就说多少,不超过上帝的启示。尤其是上帝论、基督论这些涉及上帝本身的奥秘。
因此,我们只可用上帝自己的话,来解释基督的人性。圣经里从未有任何经文说基督是受造的。圣经上说,神子“取了人的样式”。又说,“道成了肉身”。我们就当这样讲解耶稣的降世为人。“取了”、“成了”等字,在希腊文圣经里,是主动语态(取了),和关身语态(成了),都不是被动语态。
其实,《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讲得已够清楚:耶稣是上帝之独生子,是受生的,不是受造的;由圣灵感孕,藉童真女马利亚所生。这就是道成肉身,本就是奥秘,不是叫人去剖析、推理的。
二、耶稣的肉体(人性)是否有罪
认为耶稣的肉体或人性有罪性,这是异端!
有人就鲍森的论点提出辩解:《希伯来书》2章18节:“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雅各书》1章13-15节:“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上帝试探’;因为上帝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他们用这些经文说明耶稣有罪性。《希伯来书》说,祂受过试探,而《雅各书》解释了试探和罪的关系。所以耶稣是有私欲(或称罪性)的。若耶稣没有私欲,从何受试探?
对此,我的回答是:《雅各书》1章13-15节,是讲堕落了的人性。有了罪性的人(像你、我)受试探时,确实符合《雅各书》所说的情况。然而,这不是耶稣受试探的情况,也不是亚当、夏娃在伊甸园受试探时的情况。他们都是在无罪性的情况下受试探的。亚当、夏娃是堕落以后才有罪性,上帝造他们时没有罪性。更不能说,有罪性受的试探才算试探。圣经不是这么说的。
此外,耶稣所受的试探之大,力道之足,非我辈所能理解。想想祂在旷野和客西马尼园受的试探吧!撒但试探我们,杀鸡不需牛刀,一个小饵就让我们上钩了!耶稣能体恤我们所受的试探,我们却难以了解祂的。
若说耶稣没有罪性,祂因此不了解我们所受的试探,这是罪人自以为是的想法。有人埋怨过:耶稣没结过婚,祂怎么了解配偶背叛带来的伤害和痛苦?其实,上帝不但了解,而且在基督尚未道成肉身,尚未有“人性”时,上帝就已了解。
祂在旧约,呼召先知何西阿去娶淫妇,且要二度娶她,为要向以色列传信息。上帝要先知体会以色列对上帝的背叛,上帝对以色列的伤痛;并以先知的婚姻为例,指责以色列的淫乱、不忠和背叛……上帝一定要有“罪性的人性”,才了解这个罪恶的世界及其试探?显然不是!别忘了,上帝是无所不知的!
另外,圣经里的“试探”一词,有时译作“试验”(编注:有时亦译作“试炼”。中文圣经中,两词交替出现)。撒但试探人,目的是叫人犯罪跌倒。然而上帝是叫人经过试验,得蒙祝福。耶稣30岁出来传道,上帝先试验祂。祂受洗后,是上帝(圣灵)引领祂去旷野受撒但的试探。那是相当厉害的试探!耶稣胜过了魔鬼的试探,通过了上帝的考验,圣灵充满。回来后开始履行祂的使命!
亚当在承接治理大地的权柄和任务时,也经历了考验。上帝允许撒但来试探他。可惜只一个小小的试探,他就失败了。幸而主耶稣,这末后的亚当,百试百胜,挽回了第一个亚当的一切失败!
上帝拣选亚伯拉罕时,也试验他,叫他把独生的以撒献上。当他通过这试验后,上帝立时祝福他,应许他国度(参《创》22:1、15-18)。《希伯来书》11章17节,亚伯拉罕受“试验”,献上以撒。这“试验”的原文,与《马太福音》4章1节耶稣受的“试探”,是同一个字。
耶稣是以真实的“人”经历试探的——像首先的亚当在伊甸园受试探,这末后的亚当也照样受试探。他们都是在无罪情况下受试探。只是,首先的亚当失败,末后的亚当得胜。耶稣是以“人”受试探,而不是以“罪人”经历试探。是的,上帝从不试探人,撒但才试探人。上帝却试验人,目的是叫人得福(参《申》8)。撒但只是上帝的工具。
圣经启示的耶稣没有罪性:
1.救赎主必须是无罪的
上帝为人预备的救恩,是“代替”之救法:上帝以“无罪的”,代替“有罪的”;以“义的”代替“不义的”。全本圣经不断重复阐明这真理。《哥林多后书》5章21节:“上帝使那无罪(无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彼得前书》3章18节:“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
旧约里,上帝给以色列的献祭条例,严格规定,祭物必须是洁净的,没有残疾的(参《利》)。上帝憎恶有残疾、瑕疵的祭物(参《申》17:1),那种祭物不能作赎罪祭。而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羔羊,我们人则是“凭著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9)而得除罪。耶稣是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赎罪,祂乃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来》7:26)。
耶稣不只是没有犯罪,祂更是根本没有罪性,是完全圣洁的。我们是罪人,不是因为犯了罪,才是罪人,乃是生下来就是罪人,母亲懐胎时已有了罪,即“原罪”。然而耶稣的生,与我们的生不同。祂没有遗传的罪性。兹论述于下:
(1) 祂是女人的后裔
世上所有的人都是男人的后裔,是父母结合而生,是由血气、情欲、人意而生(参《约一》)。因此我们都是亚当的后代,男人的后裔。罪是从一人(亚当)入了世界,即使我们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也仍在罪的权下(参《罗》5:14),这就是原罪。
然而耶稣不是父母结合而生的,不是按血气、情欲、人意而生的。耶稣是由圣灵的大能,照上帝的应许,按上帝的旨意而生。所以祂被称为“女人”的后裔。人类中,只有祂是“女人”的后裔(参《创》3:15)。祂没有遗传的罪,没有罪性。圣经非常清晰地阐述了这真理,这在神学上是不争的事实。耶稣由马利亚所生,得到的是人性,不是罪性。(有兴趣者请参附录,较详细说明鲍森的论点,与真理的争辩。)
(2)罪性即罪
罪性(或称私欲、情欲、肉体),就是罪(原罪)。我们因有罪性,所以是罪人,不是因犯了罪才叫罪人。(若如鲍森所言,耶稣有罪性,那祂就是罪人,是无法为我们赎罪的。)在《马太福音》5-7章、天国的大宪章里,耶稣亲自给罪下定义:思想意念的污秽就是罪。思想一动、念头一闪,都是罪(参《太》5:22、28等)。连敬虔的行为,如祷告、禁食,若是心不对,也是罪。
有罪性的人犯罪,是自然且必然的。保罗说:“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18、24)然而耶稣没有罪性。祂永远是圣洁的,得胜的——不论那试探有多大。上帝就是用这样一个无玷污、无瑕疵的羔羊,为人赎罪。
2.错误解经,导致混肴
大卫·鲍森牧师在其讲道中说,耶稣的肉身是带有罪性的,因为《希伯来书》2章17节:“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如何凡事相同呢?《罗马书》8章3节:“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所以耶稣是有罪身的。(附录有其讲道链接)
同时,鲍森又举出《腓立比书》2章6节:“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他说,既然有人说耶稣只是有“罪身的形状”,而不是有“罪身”。那么同样的,是否耶稣也只有上帝的“形像”,而没有上帝的“本质”呢?
这些经文必须阐明,以免混淆视听——
《罗马书》8章3节里,耶稣成为罪身的“形状”(likeness of sinful flesh),希腊文用的字是homoi,意即“likeness”(像,形状),而不是homo(same,同样的)。这是homoi与homo不同之处。所以,不可用此经文说耶稣有罪身。
当代神学家John Stott,在对《罗马书》的注释中指明,耶稣有真实人性,但没有罪性(his humanity was both real and sinless simultaneously)。前播道神学院院长鲍会园牧师也指出,“只是罪身的样式,而不是堕落的罪身。祂的一切看起来都和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至于《腓立比书》2章6节,“祂本有上帝的形像”,此处的“形像”希腊文是morphei,指一种内在本质、属性所外显的形像。而且,耶稣本有上帝的形像,不是后来“成为”上帝的形像(好像祂后来“成为”人那样)。耶稣原本就有上帝的本质、属性,以上帝的形像存在于创世以前。把这里的形像(morphei)与《罗马书》的形状(homoi)混为一谈,是不应该的。
基本上,鲍森将人性等同罪性。他说,“耶稣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指祂该有罪性。若无罪性,怎么个相同法?“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来》4:15),若祂不在“有罪性”这一点上受试探,祂就不算“与我们一样”,也不算受试探。
这自然不是圣经上的话。祂凡事与我们相同,是指作为人。上帝造的是人,不是罪人;上帝道成肉身的也是人,不是罪人。罪人是什么?是有缺陷的人,是亏缺了上帝荣耀的人。耶稣成为人,不是成为罪人。凡人所受的试探,祂作为人,都要经历。祂站在人的地位上,凡事与我们一样,与人认同。祂甚至去受洗,以尽诸般的义。
此外,鲍森认为,《希伯来书》4章15节说耶稣没有罪,不是说耶稣生来无罪,而是说祂从未在试探中犯罪。耶稣无罪,是指祂的行为,不是指祂生来无罪性。
这显然也是错误的。的确,《希伯来书》4章15节说耶稣没有犯罪的行为,但不能因此说祂的出生有罪性。前已说明,不再赘述。
附录:大卫·鲍森英文讲道“The Word Became Flesh”链结
http://davidpawson.org/resources/resource/149?return_url=http%3A%2F%2Fdavidpawson.org%2Fresources%2Fcategory%2Fbelief%2Fcharacter-of-jesus%2F
鲍森在此讲道录音里(早先是Youtube),论到耶稣具有五种特质的肉身:1,Physical flesh (实质的肉身)。2,Jewish flesh(犹太人的肉身)。3,Male flesh(男性的肉身)。4,Sexual flesh(有性能的肉身)。5,Sinful flesh(有罪性的肉身)。
鲍森论到耶稣从马利亚承继了罪性:耶稣是大卫的子孙,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当然有罪性,祂是经由马利亚从先祖承继了罪性。他还引了大卫的话“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将此经文用在耶稣身上。并且指出“性(sex)”不是罪,大卫的父母把罪性传给他,不是因着“性(sex)”。
驳鲍森:
大卫、马利亚、亚伯拉罕,所有世人,都是两个罪人生下来的罪人。《诗篇》51篇是罪人的出生,我们是天生的罪人,是罪人生的罪人。不错,婚姻里的“性”不是罪,大卫和我们承继了罪性,不是因父母有“性”的行为,而是因为他们是罪人。两个罪人结合生下来的,就是罪人。
但耶稣不同。祂不是男人生的,这是圣诞故事最重要之点!天使曾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马利亚不是在罪中怀胎的!她的怀孕,不是出于人意、不是出于情欲、不是出于血气;乃是永生上帝的灵临到她,乃是至高者的能力荫庇她。
难道上帝的作为是罪吗?耶稣说是上帝给祂预备了身体来作赎罪祭(参《来》10:5),难道上帝预备的是有罪的身体?《约翰福音》1:12-13说到,当圣灵重生一个人(信主)的时候,这人就不是从血气、情欲、人意生的(这种出生是罪人天然的出生),而是从上帝生的。圣灵重生一个罪人,尚且如此,而圣灵使上帝的儿子降生,竟然带着罪性?鲍森的论点是背离圣经的异端。
作者来自台湾,早年赴美读神学,现为自由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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