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
近日,靈修大師畢德生接受宗教新聞社(Religion News Service)的Jonathan Merritt採訪,談及同性戀議題時,記者提問:如果今天還在牧養,是否會為教會的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令人意外的是,畢德生給出肯定的答案:“會的”。
畢德生是溫哥華維真神學院靈修神學的榮譽教授,也是馬里蘭州貝艾爾市我王長老教會創會牧師,著有30多本書,其中也包括以當代語言來改寫的《信息本聖經》(Message Bible)。當代靈修大師在同婚議題上的回應,一石激起千層浪,震撼了整個北美的福音派教會。
受訪24小時後,畢德生改變了先前的說法:“澄清一下,我確信聖經中對婚姻的觀點:一男一女。我確信聖經中對所有事情的觀點,”畢德生在《華盛頓郵報》發佈的長篇聲明中表示, “當這位採訪記者提出這個讓人為難的問題時,我當時表示肯定”,“但經過進一步思考和禱告,我想撤銷這一說法。” “這並不是說我不尊重教會,不尊重更大的基督的身體,和歷史中合乎聖經的基督教觀點和婚姻教導。而是說,作為他們的牧師,我仍然愛這樣的情侶,歡迎他們來到我這裏裡其他人也是一樣。”
在同婚的議題上,神學家巴刻在2002年所寫的《我為什麼走了》(Why I Walked)中有相當清晰的論述:
“在我們後基督教、多元信仰、正逐漸改變的西方世界中,古代宗教專家的相對性權柄,現在已經被改頭換面。而有另一個觀點,上帝永不改變話語的絕對權柄,是我們必須學習、信仰和遵從的──這是主流教會一向的觀點,不管世人怎樣想。
“事實上,不同的‘解釋’反映出什麼才是決定性的重點:一方的觀點是,對基督徒來說,聖經的教義和道德教導,一定是具有最終的決定性;而另一方的觀點則恰恰相反。對抱著相反觀點的人來說,最終決定性並非取決於聖經的話語,更確切地說,那是取決於他們頭腦所想出的解釋,意欲讓聖經的教導來配合世人的智慧。”(註)
關於上帝對婚姻中一男一女的心意,既然在聖經與神學中的依據如此清晰,為何我們在實際生活與實踐中會產生那麼大的拉扯與爭議?事實上,聖經教導與當代價值文化對立的處境當中,我們觸及每一個由教義延伸至實際應用的生活準則時,常常難以找到一個真理與恩典之間的平衡。這是歷世歷代基督徒必經的掙扎與尋思,回答這些時代處境中的問題之時,彷佛“是”與“不是”都非正解。
在耶穌的時代,摩西律法與羅馬帝國殖民的文化處境之間,彷佛也存在著極大的張力。《約翰福音》中,行淫時被抓的婦人是否該被石頭打死呢?在遵守舊約摩西律法與身處羅馬帝國殖民無法妄自行刑的處境中,若耶穌回答“不應該”,那就是徹底顛覆了舊約中的道德底線;若耶穌回答“應該”,則是公然挑戰了羅馬帝國執政者的權柄。當耶穌回應,無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時,究竟是鴕鳥式的規避了兩股張力之間的衝突,還是顯出了上帝的恩典與智慧?
而在當代,聖經中的婚姻定義與同性婚姻之間的對立,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基督徒無法逃避的難題與挑戰。若我們選擇與同性戀群體徹底切割時,我們失去了服事他們的機會;若我們選擇進入這樣的群體中,是否就代表我們認同他們所呈現出來的意識型態?
不管是畢德生,或是我們,當我們在面對這個界線的取捨時,都很難找著一個適切的平衡。靈修大師畢德生在這個風口浪尖議題上險險的跌了一跤,如果今天換作是我們,是否真有靈巧如蛇的銳利與智慧,來面對與回應?
註:
英文原文(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03/january/6.46.html)
翻譯參考(http://mp.weixin.qq.com/s/cQJkkvIrR23-k-kdy22j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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