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骅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17.08.21
“和女朋友住一起有什么不对?教会是不是管太多了?”“为什么受洗前必须先和男朋友分居?这样的话,我不想受洗了。”“大家都同居啊!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婚前同居”,几乎是现今每个牧养留学生的教会都会碰到的棘手问题。面对同居的年轻人,到底该怎么做?有些教会采取较强硬的作法——若不先分居,不给他们施洗。有些教会则鼓励年轻人,若是真心相爱,也愿意彼此委身,那就先结婚再受洗。不然就分开,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还有些教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同居,也别让我们知道。挨到受洗后再处理吧!”
传统与当代的割裂
同居争议反映出,当代道德观与传统道德观愈离愈远。
华人传统的道德观和基督教的道德观,在表面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皆强调婚前守贞,强调诚信,警告人不要一味追求物质的享受、身体欲望的满足。
过去,华人信主后,其既有的道德观通常会加强。然而当代社会强调自由和选择,追求独立和个体的权利,其道德观带有强烈的“非道德化”倾向,与传统华人道德观渐行渐远。因此,而今年轻华人信主,结果不再是深化既有的道德观,而是全面颠覆。
当20岁出头的年轻人说“和女朋友住一起有什么不对?教会是不是管太多了”时,至少反映出两个想法:第一,男、女住在一起,只与“合不合适”有关,与“对、错”无关。第二,这是私人生活,教会不应过度干涉——毕竟,教会不也讲自由选择的重要,强调尊重彼此的私人生活?
教会何时干预过弟兄姊妹的投资方式是否符合诚信原则,又何时管过弟兄姊妹在公司的言行举止是否与基督徒的身份相称?为何一谈到性伦理,教会就这么强势地介入?保罗不是说:“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林前》6:9-10)吗?保罗列的清单,可不只与性伦理有关,还包括生活的其他面向。
对此,许多年长基督徒回答:婚前同居威胁到整个社会的稳定性,违反了十诫的第七诫——不可奸淫(《出》20:14)。虽然在性方面的犯罪和其他罪一样,都得罪上帝,但是圣经似乎强调了性方面犯罪的严重性。先知书中,多次以放荡的妻子来形容以色列人的悖逆。保罗也写道:“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因此,决心跟随耶稣的人应当彻底悔改,清除婚姻以外的所有的性行为,才能受洗。
笔者看来,在人性的深处,都有避重就轻的倾向——过度强调自己不太会犯的罪,较少论及自己常犯的罪,或是说得好像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传统的华人道德观与基督教道德观,在性伦理上的实践上非常接近,因此,抱持传统道德观的华人,捍卫起性方面的忠贞,简直是天经地义的。
可惜,这种捍卫,常常停留在表层的行为规范,鲜少触及深层的伦理基础。面对世代差异,婚前同居的难题提醒我们,该好好思考基督信仰的道德基础 了。
“碎片化”是必然的
纽必真(Lesslie Newbigin)认为,当代基督徒的主要挑战来自多元主义。各种观点、传统和真理宣称激烈竞争。麦金泰尔(Alasdair MacIntyre)则认为,真正的问题不在多元主义,而在于破碎。人并非活在世界观相互竞争的世界中,而是活在分崩离析的世界中。
对于当代社会的道德危机,麦金泰尔写道:“我们所拥有的只是一个观念系统的碎片,一些部份现在没有它们取得其意义背景。”注1)在麦金泰尔看来,当代社会的道德危机不在于某个议题,而是社会失去了一个整全的宏大叙事。当人失去整个道德体系时,剩下的就只是各种知识的碎片了。
我认为,纽必真和麦金泰尔对当代西方文化的分析,并非对立,而是分别指出了两个重要问题——我们活在一个叙事多元的社会中,每个人每天都被各式各样的叙事所冲击和挑战。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当我们缺乏一个能过滤和整合各种叙事的根本叙事时,我们的生活就只能破碎化。在职场中,我们以弱肉强食的逻辑努力生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依照消费主义使用时间和金钱;在科学上,我们以理性、实证为第一原则……
当我们否认人类存在有终极目的、人应当依此目的来决定怎样生活时,“生活碎片化”是必然的——我们任凭当下的情绪和感受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并以随手可得的各种多元的叙事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选择性地强调
道德生活碎片化,也渗透教会,使我们恣意强调某些罪,忽略另外一些罪。《罗马书》第1章,罗列出当人不把上帝当上帝来敬拜时,所产生各样罪: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罗》1:29-31)当代教会似乎特别无法容忍其中的某些罪,像是同居、同性性关系、婚外性关系……却无视于基督徒生活中的贪婪、嫉妒、争竞、捏造恶事等。
年长的基督徒对性方面的罪很敏感;年轻的基督徒则对社会的不正义特别敏锐。存在于两代之间的道德张力,归根结底是我们都选择性地强调和自己不切身相关的罪。对于自己身陷在其中的罪,却避而不谈,甚至刻意掩盖。因为失去福音的整全叙事,我们随意挑选自己想要强调,并为著彼此不同的着重点而争论不休。
撒该,快下来!
耶稣进耶利哥城时,有一个被宗教人士和民众唾弃的税吏长,想看看耶稣是怎样的人,爬到了一棵桑树上。
耶利哥城是当时巴勒斯坦的商业大城,而税吏长的工作是承包为罗马帝国收税的业务,再外包给其他的税吏执行。作为耶利哥这商业大城的税吏长,撒该即便不使用非法手段,也可以很富有。然而他还是用了欺诈的方式,谋取更多利益。这样的人,难怪当耶稣对他说“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路》19:5)时,围观的人议论纷纷。
耶稣选择进入一个罪人的家里,表达了对罪人的接纳。撒该立刻经历到真正的恩典——和这恩典相比,财物无法填满撒该的心。他立即悔改。他的悔改,不是因为被定罪,而是因为与耶稣相遇,经历到耶稣带来的恩典——上帝与人同在。撒该决定,把一半的财富捐出去给穷人,并补偿他欺诈过的人。
定罪可以使人知罪,但不能使人悔改。唯有恩典才能做到这一点。当时的宗教领袖和群众,用轻视和定罪的方式来惩罚撒该,而撒该选择无视他们。他一意孤行,直到和耶稣相遇。耶稣不是通过隔离来惩罚撒该,使他知罪,而是通过同在的恩典,冲击撒该自我建造的保护机制,使他出于对恩典的体会而自愿悔罪。在耶稣的眼中,那些自以为义而轻视别人的道德魔人(编注:即喜欢把自己的高道德标准强加于人、且以此攻击人,自己却不一定遵守的人),比那些自知生命破碎、活在忧伤中的全民公敌(参《路》18:9-14)问题更大,因前者不知道自己需要恩典,以自己的道德成就自满得意。
福音,不是使人感觉良好,自觉高人一等。福音,是让人与恩典相遇,开始面对自己的罪,信靠赐下恩典的救主。
成为生命共同体
近年来,“作主门徒”(discipleship)很热门。圣经学者威金斯(Michael J. Wilkins)的经典著作Following the Master,以新约为主要文本,为“作主门徒”(Christian discipleship)下了定义:“与主联合,学习效法祂的样式,在这世界上活出完整的人生。”(注2)
威金斯同时强调,新约圣经中有多种带领人作主门徒的模式,并非只有一种。举例来说,耶稣花时间与门徒一对一相处,巴拿巴也曾一对一带领保罗。同时,耶稣也用群体来塑造门徒,使门徒在小组中成长(注3)。
威金斯观察到,“门徒”这个词在新约出现时,往往是复数型态(disciples)。这传达了一个重要的含义:作主门徒与加入门徒群体,二者密不可分(注4)。作主门徒不只需要一生之久,也需要委身加入门徒群体,成为生命共同体,在这生命共同体中,因信靠耶稣和祂的呼召,学习信任其他的门徒。
耶稣教导门徒要彼此相爱(参《约》13:34,15:12)。新约书信也强调信徒要彼此相爱(参《罗》12:10)、彼此款待(参《罗》15:7)、彼此教导(参《罗》15:14)、彼此安慰(参《林后》13:11)、彼此服事(参《加》5:13)和彼此顺服(参《弗》4:21)、彼此认罪(参《雅》5:16)(注5)。
按到痛点的门徒小组
欧格理(Greg Ogden)牧师在北美推动门徒小组已久。他所撰写的《以关系为导向的门徒训练》一书,近年影响华人教会甚深。许多教会纷纷推动这种3-5人组成的门徒小组。我也推动这样的小组多年,从中体会到成功的关键——能否敞开谈论自己正在挣扎的罪,彼此鼓励转向耶稣。
在北美重视“个人隐私”和华人“家丑不外扬”的双保险文化中,以及对八卦文化的恐惧中,人很难在门徒小组中坦承自己的问题。在客气、和谐、小心翼翼试探的氛围中,门徒小组很难谈得深入、到达高度信任。
唯有小组成员彼此的信任到了一定程度,也能保守秘密,有人愿意勇敢地分享自己的挣扎后,门训小组才会真正开始有效。
其实我们的每一个挣扎,都是因为我们以别神取代耶和华,以至心里愁苦。面对世代间道德观的差异,或许我们的焦点不应放在某些具体的行为上,而应放在背后的本质问题上,以及如何解决——不同世代需要一起寻回那被遗弃的福音大叙事。
唯有当我们能坦诚自己的挣扎,并帮助彼此回到福音、信靠真正的救主时,我们才能在上帝的恩典中得到与罪恶争战的力量,破除生命中各样的偶像。彼此认罪,帮助我们在上帝和他人面前保持诚实,不再陷入律法主义的“以道德成就来衡量自身价值”的谎言,回到福音的核心——我们称义,不是因为自己的道德操守,而是因为耶稣的完美顺服父神的生命、在十字架上的死,和从坟墓中的复活。
真实、持久的悔改,来自与真理和恩典的相遇。教会中的道德魔人,需要从审判台上走下来,揭下虚伪的面具,坦诚面对自己的问题和挣扎,才能真正成为基督的身体,向放荡在外的浪子见证上帝的爱和福音的恩典。
注:
- Alasdair MacIntyre, After Virtue: A Study in Moral Theory(Notre Dame, IN: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2007), 2.
- Michael J. Wilkins, Following the Master: Discipleship in the Steps of Jesus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92), 42.
- Wilkins, Following the Master, 279-280.
- Wilkins, Following the Master, 40.
- Gerhard Lohfink, Jesus and Community, (Philadelphia, PA: Fortress, 1984), 99-100.
作者现在洛杉矶台福基督教会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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