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命与德行(康来昌)

康来昌

本文原刊于《举目》48期

        人,不论个人或群体,生活的品行、品质要好,必须有圣灵赐的生命(灵命)。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达到以下几点:1,重生信神。2,有恒切的灵修(培灵)。3,悔改。

重生信神

        不信神的生活是:“存虚妄的心行事……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参《弗》4:17-22)

        这不是说,非基督徒一无是处。常识、经验及圣经都告诉我们,有些非基督徒的道德、学问都很好,好过基督徒;有些基督徒,人品、知识都差,不如不信者。圣经告 诉我们,神对非基督徒有普遍恩典(《太》5:45;《诗》145:9),使他们在不信及悖逆中,仍有许多优点。然而,这些优点不足以叫他们称义,而且,如 果人一直领受普遍恩典而不信,就会像无源之水一样,逐渐污秽、干涸。神赐的优点,将成为最后审判时,定罪不信者的证据:他们充分享受了神恩,却故意不认识 祂(《罗》1:28-32)。

        《以弗所书》4:17-22并不是说,世界、肉体、(情)欲望,本身是罪。实际上,这些不但不是罪,反倒是 上帝造的,是“甚好”,而非“甚恶”(《提前》4:4)。但这些东西容易引发人犯罪,所以保罗用负面字眼形容它们。罗宾逊一个人在荒岛,无繁华世界、色情 网络等的引诱,他仍然是罪人。可见罪不是从肉体和世界而出,而是出自意志,出自败坏、堕落、被綑绑的心。肉体和世界只是常常激发罪,并提供罪恶滋生的土 壤。如果不是神恩,不论如何对付肉体、如何离开繁华世界,人还是罪人。

       杀人放火、贪污舞弊等,这些当然是罪,但不是罪的根本,而是罪的结果。罪的根本,是自大、自义、骄傲、不信、故意不认神、抵挡神、远离神、拒绝神、主动与神隔绝,“……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

       法利赛人道德很好,妓女、税吏道德很坏,但他们都是罪人。因为法利赛人认为自己道德高尚,因此自大、自义、骄傲、不信;妓女、税吏自惭形秽,常能意识到自己的败坏,反而更有悔改、进天国的机会(《太》21:31)。

         圣经不是“讲信心,不讲行为”,圣经肯定法利赛人(或任何人)的好行为(《耶》17:10;《罗》2:6-10;《启》22:12),也批评妓女、税吏(或任何人)的坏行为,但圣经强调,唯有因信称义后,人才能结出神喜悦的果子(《罗》11:16-24)。

律法主义的危险

        所谓灵命成长,就是因信而有的生命,要学习成长、成德、成圣。华人教会在此常犯两个错误,一是律法主义,一是无为主义。

       律法显出神的旨意(《罗》2:18),“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律法主义则是错误的。律法主义是人靠着自己 (《罗》9:30-32),而不是全然靠神来守律法过日子(《林后》3:5-6),结果就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

        律法主义在教会中阴魂不散,从伯拉纠主义到新保罗观,都是它的呈现。华人教会对神和神的恩典认识不足,律法主义的危险因而尤其大。

        信徒或许觉得,努力学习并遵行神的律法,是又好又应当的,怎么会“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

        努力学习并遵行神的律法,当然又好又应当,但必须出于信心、本于恩典、发自内心,“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来》8:10)律法 主义不仅使人骄傲,也把人变成机器人,推动“奴隶道德”,一个指令一个动作,执行者毫不思考、分辨。这样,就算一丝不苟的行律法,那也是“他律” (heteronomy),和生产线上的标准产品一样,没有道德价值。

        基督徒成圣,是“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5:14),是“圣 灵引导”(《加》5:18)。因信徒无知和软弱,律法的赏罚作用是必要的,但我们越是服神的权柄,越是信神的恩典,就越没有他律,而是越有基督里的主动和 自由(《约》8:32;《林后》3:17;《加》5:1)。

无为主义的错误

         一切美善出自神的权柄、恩典,但这不代表人没有责任、没有挣扎、无需努力。相反的,唯有全然相信神权、神恩,人才能有正确、美好、得胜的努力。认为基督徒成圣不用功夫、不需努力,那是无为主义的错误观点 。

       律法主义轻看信心和恩典,无为主义则误解信心和恩典。华人教会中有些对信仰认真的人,受无为主义影响,以为如果要过得胜的、属灵的基督徒生活,就得“无为而治”、“顺其自然”、“听天由命”(命=自然=圣灵)、“放手让神”(Let go and Let God)。

        无为主义认为,“立志”、“努力”、“刻苦”、“效法”等,是“魂的工作”、“老亚当”,没用而有罪。宋尚节写的《灵里生活》中,有这样的句子:“不是自己努力挣扎,是主里面动工;不是自己模仿基督,是主里面长大。”

        倪柝声《正常基督徒生活》中,也有如此的提醒:“神已经什么都做成了,这样的启示就结束了人自己的努力”(42页),“如果我们认识我们在基督里的事实,我 们便不会再为着要进入而努力了”(45页),“不管人下多么大的决心,要使自己得神的喜欢,他的志愿只不过带他到更大的黑暗里面……如果我们必须用那么多 的力量,来过基督徒的生活,那不过是说,我们所过的并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172页)……

        宋、倪都是主重用的仆人,我们尊敬并学习他 们。但这些话,不符合“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因为“唯独恩典”才能使我们正确地努力生活:“……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唯独 信心”才能使我们结出行为的果子:“……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路德这样的改教家,没有犯无为主义的错。 路德在《论基督徒的自由》中就说:有人认为,单有信就可称义,我们就坐享安逸吧!这是又恶又懒的人的话。在来生之前,我们必须管束行为,借着禁食、儆醒祷 告、勤劳,以及其他合理的训练来对付身体……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大意,摘自《路德选集上》,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367-368页)。

        基督徒个人成圣也好,教会在整个世界做见证也好,都必须充分相信神。神恩一定使人勤快,而不是无为:“……就当恐惧战竞,作成你们得救的功夫;因为你们立志 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2-13)“……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 在。”(《林前》15:10)

        无为主义喜欢引用的“看自己是死的……”(《罗》6:11)这类经文,圣经真意是说,基督徒当以耶稣的死(代赎、顺服天父)为得救的根源、得胜的榜样,而不是说我们的罪性已经像死的一样,不起作用,不需对付,没有争战(《来》12:5-13)。

灵修、悔改

        灵命的成长,还必须有恒切的灵修和悔改,包括本文无暇论及的读经祷告及教会生活。

        本文强调的灵修,是认识正确的教义:“听见福音,真知道神……”(《西》1:6)“悟性上,满心知道神……”(《西》1:9)“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 主……”(《西》1:10)“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弗》4:21-22)。

        知识叫人自高自大,但无知更叫人灭亡,“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何》4:6)信仰的客观内容(Fides quae creditur),是主观信心(Fides qua creditur)的基础。认识神的三一性、全能全善,明白基督十架的救赎,知道圣灵在教会中的工作等,这些知识给人正确的信心,继而使人产生神悦纳的行 为。先有知→信→行的次序(信道从听道来,行为从信心出),再有三者的良性互动。

        华人教会流行的“不要吃知识果,要吃生命果”之说,违反整本圣经及教会正统的教导。人类始祖的错误,在于不信神的话,却信蛇的话。如果我们现在还不相信神的话,还不努力学习真道,那正是重蹈覆辙,再次上魔鬼的当。

“无知”带来“危苦”

       认识、相信神的救恩,会带来平安、喜乐。没有这样的知识,在多灾多难的世界,容易产生儒家的忧患意识(劳思光先生称“危苦意识”)。

       任何意识型态,在神的普遍恩典下,都有正面和负面的作用。忧患意识的正面作用,也许是“自强不息”的态度,或和韦伯所说,预定论带来的焦虑,为资本主义铺路,异曲同工。但忧患意识,也有负面影响,且极易和律法主义接轨,使人、社会和教会,缺乏自由、喜乐、平安、开放。

       例如以前的台湾,处处是责任标语,连散心的风景区,也贴满了反攻大陆、拯救同胞的严肃提醒。还有《岳阳楼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教导,等 等,叫人看风景时,不能欣赏、赞美造物主的奇妙,或要“忧其君”、“忧其民”,或要想到水深火热的同胞,或要为人心不古搥胸,或要为全球暖化痛心……总之 常常忧虑(不是常常喜乐)。是故华人多在“一日三省吾身”中自责,少在数算神恩中感谢、歌颂。

        新约学者Krister Stendahl写过一篇名文:“The Apostle Paul and the Introspective Conscience of the West”。他认为,保罗强调罪,使得西方基督徒,在自责中过日子。其实他完全搞错搞反了。保罗(还有整本圣经,及历史上的正统教会)讲人有罪,这是使人 面对现实,并且谦卑。但同时,保罗等更讲恩典(《罗》5:14),使人有因信称义的平安,“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罗》5:2),“以神为乐” (《罗》5:11)。

       “省察”,不论是批评或自我批评,都不是基督徒生活的重心,“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 自己也不论断自己”(《林前》4:3)。圣经也讲自省,但那是在真理和圣灵光照下的:“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 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么?”(《林后》13:5)

       这样的自省,产生的是“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西》 3:12)。华人的反省,则是根据24孝或其他历史模楷。那些模楷,多半活得悲苦、死得壮烈。我们从小被教导:“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要牺牲小我、 成全大我,而不是“要活得轻松愉快、平安喜乐”。这样的人生,怎么可能过得好?

       自省是好的,但更好的是思想神。自省却缺少神恩典、权柄、 应许、警告、安慰、劝勉等光照,就会使人“省”得自大或自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话听上去很有气魄和心胸,但二次大战和高棉大屠杀,我真有责任 吗?还有大家都听过的笑话,老师问小朋友:“阿房宫是谁烧的?”小朋友答:“不是我!”这笑话笑中有悲,不是悲国学常识低落,是悲华人被太沉重的道德重 轭,压成、吓成这个样子。忧患意识也培养“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匪谍就在你身边”这样的“阴谋论”。宣传品上的男男女 女,都是怒目圆睁,随时要打架而非握手,要斗争而非合作,这是病态社会文化的风气。

切勿反其道而行

       这样的忧患意识,叫人难以信耶稣白白的爱(“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难以接受耶稣“不要为生命忧虑”的教导。可见,华人基督徒灵命要提高,整个民族素质要改善,在于要重生、相信、灵修(对正确教义的认识)、悔改(摆脱传统和现代文化的错误影响)。

       信仰使人心意更新变化(《罗》12:2),能移转风俗、更新文化(《代下》34:31-33)。像基督教对罗马帝国,修道主义对中世纪,清教徒对英、美两国的经济、政治、科学的作用,以及19世纪宣教运动对许多异教文明的影响和改变,就是例子。

       史家对这些事的看法评价不一,但显然,基督教的功远大于过。而这些成就,也显然不是靠鄙视“读经、祷告、传福音、去教会敬拜神”的人达到的。这些人想改造教 会,要教会学习“本色文化”(《王下》17:14)或“当代思潮”(《王下》17:15)。神的儿女谦卑学习,包括向外邦人学习,并没有错,摩西、但以 理、保罗皆如此。然而,前提是全然信服神。如果反客为主,以世界为师,圣经是严严禁止的:“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利》20:23)“你离弃了 你百姓雅各家,是因他们充满了东方的风俗……”(《赛》2:6)“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弗》2:2)

       教会要根据圣经,对所处的文化有批判和包容,才有在世上为光、为盐的可能。而且,对世界的这种影响、改变,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主耶稣、使徒保罗都没有提 出“基督教的政治纲领”。神仆的政治言行,如阿摩司和威伯大众所为,也都不是“基督改造文化”,却都符合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共识(自然法)。威伯大众与不 信主的英国首相Pitt合作,阿摩司是把以色列和外邦的罪并列。对神有绝对的信靠,才有相对的涤净文化的能力,也才会对文化有更大的包容,如耶稣的门徒 中,既有奋锐党(强烈反罗马),也有税吏(强烈拥罗马)。

        基督徒对具有正统教义的教会,要有更强烈的归属感,这才能在变态的文化社会中起作用。如果基督徒反其道而行,就会双失教会和社会。

作者为台北信友堂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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