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奕明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17.11.0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腓力對祂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
——《约翰福音》14章6-8節
腓力所求的很簡單,就是“眼見為憑”,或者說“證明給我看!”這是一個認識論的基本問題,人能知道什麼?一定要眼見為真嗎?以人類的有限智慧,所能觀察到的宇宙萬物,尚且不能窮盡,又怎麼敢誇口說沒有上帝呢?
到底有沒有上帝呢?歷世歷代許多人想要證明有,也有許多人要證明沒有。無論哪一方都拿不出證據來。證明上帝存在最有名的是神學家阿奎那的五路論證,它用鐘錶匠製造鐘表的比喻,說明上帝是第一因,是一切事物的推動者。而反對者則懷疑這樣的推論也不過是出於想像,並不足以證明上帝的存在。
“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8-20)
保羅用了一個可怕的字眼,就是“上帝的忿怒”。保羅說的重點其實不是上帝對人發怒,而是人的不虔不義。他所提出的並不是上帝存在的證據,而是說上帝已經將祂自己的永能和神性,藉著所造的天地萬物,顯明在人的心裡了。關於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有一位造物主,這是無可推諉的事實。
我們所以相信有一位上帝,是因為祂的啓示,而不是因為人的證明。腓力並不是懷疑論者,相反地,他是個渴慕真理的人,在《約翰福音》1章45節,腓力找着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可見他也有信心,但是仍然不能明白耶穌所說的:“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因此耶穌進一步向他解釋,也是向所有渴慕認識上帝的人解釋關於“將父顯給我們看”問題的答案。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着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祂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約》14:9-11)這段講論是關於三位一體的真理。
一、住在耶穌基督裡面的父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祂造的。”(《約》1:1-3)
《約翰福音》開宗明義地介紹耶穌基督就是太初與上帝同在的道Logos,他假設讀者們都相信有一位創造萬物的上帝,這並不是用理性推論出來的第一因,而是希伯來人所相信的那位自我啟示的獨一真神: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出》3:14)。中文也可以翻譯成“我是我所是”,這就是向摩西顯現的那一位耶和華上帝的自稱,祂是一切存在的基礎。
祂也是忌邪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這位上帝在以色列人心中是超越的他者,獨一無二。然而耶穌基督的回答卻打破了這個信念!祂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上帝作為父親在聖經中有3個面向的討論:
- 舊約中的父:“我說:我怎樣將你安置在兒女之中,賜給你美地,就是萬國中肥美的產業。我又說:你們必稱我為父,也不再轉去不跟從我。”(《耶》3:19)以父親這種親密用語稱呼上帝,在舊約中是相當罕見的。上例是先知運用了父親的意象,期望呼召以色列回到對耶和華的忠誠。
- 耶穌的父:耶穌稱呼上帝和介紹上帝的方式,完全集中於上帝作為父。對父最親密的稱呼——“阿爸”(abba),開始進到耶穌祈禱中重要的位置,因為祂與上帝的關係是獨特的。
- 所有人的父:在新約中,父“父親”的身份,首先是和耶穌作為子有關的,並且由此而衍生至父與耶穌以及子民之間的關係,這個概念也可擴大至包括一切人在內。(註)
住在耶穌基督裡面的父是非常新穎的觀念,也是當時的門徒所無法領略的。
二、將父表明出來的子
原來以色列人認為上帝是不能被看見的,正如保羅在《提摩太前書》6章15-16節所說:“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祂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祂。阿們!”這位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上帝,卻在耶穌基督身上表明出來了!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關於祂的榮光,熟悉摩西五經的讀者,就會想起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時候,有雲柱、火柱停在會幕之上引導他們,而百姓是圍著會幕搭營的故事。
猶太拉比盧里亞Issac Luria提出上帝的舍金納(Shekinah榮耀同在)之教義,上帝樂意住在祂的百姓中間,這個榮光也曾經在聖殿中彰顯,並且在先知書記載的異象中出現在被擄之民中間。超越的上帝住在祂卑微的選民——以色列中,與他們一同受苦,也使他們預嚐天上的榮耀。
“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1:18)獨生子也有古抄本是獨一無二的蒙愛者——上帝自己,簡單地直譯就是獨生神。耶穌基督表明了那位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的父神,祂就是“將父表明出來的子”。
基督教信仰與其他獨一神信仰(猶太教、回教)最大的區別,就是我們相信的獨一真神是父、子、聖靈三位一體的。這個教義並不是數學,而是個奧秘,在莫特曼對三一位格的理解中,用互滲相寓(Perichoresis)詮釋了三一位格之間的關係:聖父實存於聖子之內,聖子在聖父之內,並且兩位都在聖靈之內,正如聖靈實存於聖父與聖子之內。非一分三也非三合一,是一種獨一無二性的三一原理。
而另一個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義就是耶穌基督的神人二性,祂是完全的人,所以能理解人類的軟弱與痛苦,祂也是完全的上帝,所以能指引道路。祂在十字架上受苦,是真實地代替全人類犧牲生命,為要把我們從罪惡的控制下贖出來。三一原理不能離開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去理解。
《約翰福音》對於聖靈也有很獨特的介紹。
三、子要求父另外賜的聖靈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14:15-17)
耶穌所介紹的這位聖靈保惠師,原來的意義是辯護律師,或翻譯成中保,也可以理解為安慰者。三一位格之間的關係不但是互滲相寓的,並且也藉這聖靈在我們信徒心中的內住,人類與整個受造界都被邀請參與三一上帝的神聖團契,這不就是中國古代所謂的“天人合一”嗎?
聖靈把屬天的新生命帶給我們,“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4-5):我們怎麼能夠認識上帝?又怎麼認識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這都是因為聖靈的光照與啟示,所以祂又被稱為真理的聖靈,然而祂所光照的不僅僅是我們的理性,更賜給我們認識屬靈真理所需要的信心。
主耶穌所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三位一體的真理,只能用信心領受,這是基督教的認識論。腓力的問題,問的是眼睛的看見與證明,耶穌的回答卻是屬靈信心的看見與顯現。
在這個層面上,我們雖然沒有活在主耶穌講話的當時,卻因著聖靈所賜的信心看見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並且也相信耶穌對我們所說的話:“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註:
Veli-Matti Kärkkäinen,《上帝論全球導覽》(The Doctrine of God: A Global Introduction),頁46-50。
作者來自台灣,曾留學法國巴黎,專攻音樂指揮。現在美國休士頓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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