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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二:让家人因我荣归上帝(李爱柔)2017.11.08

 

李爱柔

本文原刊于《举目》84期和官网2017.11.08

 

耶稣说:“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太》10:34-36)一个人信主时遭到不信的家人反对是难免的,这在夫妻关系中更明显,因为和其他家人相比,夫妻有更多交织的部分。但即使夫妻双方都信主,也难免有冲突。

基督徒该如何用信仰解决夫妻间的冲突?耶稣告诉我们,面对家中“仇敌”,要爱上帝胜过爱家人,不然不配作耶稣的门徒(《太》10:37-38)。我们怎么理解爱上帝胜过爱家人?是否为了爱上帝可以不顾家人呢?

相信基督徒都认同,当面对不信的家人,无论他们是否逼迫我们,信主的人需要有好的见证。这个见证可以是口头传福音和去教会、祷告、读经、唱诗、参与服事事等各种属灵活动。但比这些更重要的见证是爱心、忍耐、温柔、包容、服事事、谦卑等内在的生命之流露。

我们需要真正用生命和行动去爱“仇敌”,无论是对家里人还是对外面人。但在家人面前用生命作见证不容易,因为家人看我们看得太清楚。

对于夫妻双方都是基督徒的家庭,无论冲突的原因是否与信仰有关,活出生命品格仍然是最重要的。耶稣对门徒教导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太》20:26-27)如果你更爱主,在家也要更甘心作“用人”。作“用人”是谦卑地、默默地作,高喊自己更高超,那还不是真正耶稣说的作用人。

很多人开始信主时,信仰火热,参加很多聚会;而开始参与教会服事时,也有服事的喜乐和满足,他们巴不得投入更多。而另一方面,他们在家中对自己的角色越来越缺乏使命感和热情,就越来越不想投入;有时他们还为自己找爱上帝胜过爱家人的“属灵”理由,从而更理直气壮地不顾家。

事实上,真正“属灵”的基督徒应该也要顾家人(《提前》5:8),不但顾及家人身体的需要,也要顾及他们心灵的需要。特别是参与服事的基督徒,要注意先把家当作服事的场所,使家人可以见证我们在家在外活出的是一致的生命。

顾家到什么程度算够了?这很难有标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服事大发热心,双方也满意现状,即使家里一片狼藉,外人就无需说什么(若在家接待人就不同了)。但是,如果一方的服事使另一方经常不满意,就需要调整了。

当然,无论是否有信仰,任何夫妻很难始终一致。而有信仰的人,和自己认为信仰成熟的人,就要更多体谅、关心、服事家人;也应在不让配偶反感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鼓励和帮助配偶在信仰上成长,好使配偶也一起热心服事上帝。

总之,无论在家还是在外,我们需要用自己的行动活出信仰,这才能让人因我们的见证而归荣耀于上帝。

 

作者为芝加哥活水福音教会中文堂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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