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洗”和“靈洗”(趙擎寰)2017.11.16

趙擎寰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7.11.16

 

有人問:基督徒信靠福音就能得救,那麼洗禮是否還必要呢?洗禮是否只是象徵性的儀式?所謂的洗禮,是聖經中所說的“聖靈的洗”嗎?

水,還是聖靈?

要回答上述問題,我們首先要清楚:聖經中凡提到“施洗”、“洗(禮)”,只要沒有加上“聖靈的”或“聖靈與火的”這樣的字樣,都是指用水洗濯的儀式(以下簡稱“水洗”)。洗禮這個詞的希臘文原文βαπτίζω(英文baptize),就是指以水來清潔的動作。

故此,聖經中無需再加上“水”字來表示水洗。只有不是用水的時候,才需要特別說明。這就好比我們日常說“洗衣服”,不需要特別說用水洗。只有不用水、“乾洗”時,才特別強調這個“乾”,以示區別。

因此,若有人說,聖經中比比皆是的“信而受洗”(《可》16:16),“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羅》6:3),“一主,一信,一洗”(《弗》4:5)等等,不是水洗,而是某種“聖靈的洗”(以下簡稱“靈洗”),這很可能是把個人的預設觀點(例如“靈洗才是有效的洗禮”)讀進聖經,而不是讓聖經說出它的本意了。

有什麼含義?

水洗是不是必要的呢?我們要先理解水洗有什麼含義。從聖經中可以知道:

  • 水洗是耶穌基督設立和吩咐的。這在《馬太福音》28章19節可以看到。
  • 水洗是上帝的救贖恩典降下的管道。按《羅馬書》6章3-11節,我們在洗禮中與基督的死和復活連在一起。
  • 水洗中,聖靈同在,基督的血也同在。《約翰一書》5章8節“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翰福音》3章5節,耶穌也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這也可見,對於洗禮來說,水是必須的。上帝不輕看水,這最為普通之物,而是以之為祂賜下永生的見證(參《約一》5:11)。
  • 洗禮是一種見證,表明公開歸入基督,和其他肢體合為一體。《以弗所書》4章3-6節就是在說這個道理:我們是一主、一信、一洗,所以彼此合一。

因此,對於基督徒來說,洗禮絕非“僅僅是儀式”,而是如何看待聖禮的問題。按新教傳統,聖禮包括洗禮和聖餐禮。宗教改革初期產生的新教宗派,如信義會、聖公會、改革宗,都承認聖禮本身是有實際意義(也就是說,並非僅是象徵性)的。儘管幾派解說不同,但共同點是“聖禮乃是施恩具”,即聖禮是上帝施行恩典的工具。

 

勿要走極端

按改革宗的觀點,上帝通過兩種途徑在教會中施行恩典,一是聖禮,二是聖道。聖禮就是洗禮與聖餐禮;聖道就是證道、學習聖經。對於後者,我們都沒異議。但前者,受現代唯物主義世界觀影響的人,覺得不好理解,因為聖禮看上去只是一種儀式。

筆者認為,理解的關鍵在於:我們是否承認,在肉眼所見世界之外,還存在屬靈的世界?甚至說,那才是更真實的世界?我們是否相信,上帝會使用所有的事情,包括禮儀的過程,讓愛祂的人得益處?

天主教、東正教,以及信義會和聖公會中的“高派”,十分看重禮儀,有許多堪稱複雜、嚴謹的程式。在宗教改革後期到現代的宗派眼中,那是高舉人的遺傳。過於看重禮儀,容易疏於分享與見證上帝的道(但並不絕對)。然而若走到另一個極端,輕忽禮儀、否認聖禮是施恩具,否認禮儀當中那不可見的奧秘——基督在聖禮中與我們同在,上帝的恩典在聖禮中臨到我們——同樣是不可取的。

本身即奧秘

對“奧秘”的態度,其實與我們對救恩的理解相關。如果我們因洗禮的水在物質成份上只是水,聖餐的餅和杯在物質成份上只是麵餅與葡萄汁,就不相信基督會臨在水、餅、杯當中,不相信恩典會藉著水、餅、杯臨到我們,那麼我們要如何回信下面的問題:如果只憑眼見,我又憑什麼相信,兩千年前一個猶太人釘死在了十字架上,能救贖我的罪呢?

十字架的救贖,與普世的每一個人都相關。這本身也是一個奧秘。既然聖經說: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是每一個相信祂的人都有份的,我們就如此信了,那麼聖經還說:在洗禮這個儀式過程中,聖靈同在,並且我們在這個過程中與基督的死和復活相連,我們是不是也該如此信呢?

受洗與重生

有人問:受了洗的人都有重生嗎?

受了洗的人不一定都重生,有許多人後來離棄了信仰。然而並不能因此否認“洗禮是施恩具”。就如也有許多人聽了道、學了聖經,卻沒有信,或者沒有信到底,我們不能因此就說上帝的話無用。《希伯來書》6章4-6節講,甚至有覺悟來世權能、於聖靈有份的人,最後失落救恩。我們總不能說聖靈也沒有功用。所以,“在一個人身上是否有用”,與“本身是否有用”,是不同的問題。否定前者,並不能否定後者。

我們再回到洗禮是否必要這個問題上來。聖經沒有說:不受洗絕對不得救!然而,從“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以及《馬太福音》28章大使命的經文來看,不能強行將“信”和“受洗”分開。當然,上帝有絕對的權能,救贖某一個沒有受洗的人,但這不是人故意不受洗的理由。我認為,人沒有權柄去判斷別人得救與否,尤其不能以是否受洗去判斷。但若有條件受洗,卻故意不受洗,那麼此人所領受的教導怕是很成問題。

 

 

“聖靈與火”

講完水洗,那麼“聖靈的洗”,又是怎麼回事呢?
在《馬太福音》3章,施洗約翰所講“聖靈與火的洗”,明顯是比喻。“洗”是一種潔淨動作,通常用水,這是我們所知的。而“聖靈與火”的洗,則是約翰預告耶穌將來要用聖靈與“火”,使人得屬靈的潔淨,這是喻意之一。其二,火在聖經中通常喻為上帝的話,有時也是聖靈的象徵。再者,火也用來比喻上帝的審判。

如果取“話語”或“聖靈”之義,則聖靈與上帝的話的潔淨,不是一次性的儀式,而是每日與上帝同在的更新。如果取“審判”之義,則審判要到末日進行。所以,這個地方的“聖靈與火”的洗,並不是一種不同於水洗的洗禮,而是約翰講明自己的使命與耶穌的關係,即他所施的洗禮是呼召人悔改,為迎接主的福音做預備。而耶穌將要帶著聖靈的更新而來,使人有新的生命,並且將來要審判世人。

是階段性的

聖經另有講到“聖靈的洗”,結合上下文,可以看出是另一種洗禮,其特點是或一次性的,或有明顯標誌的,大多出自《使徒行傳》。《使徒行傳》10章,彼得給哥尼流一家施洗,1,先有聖靈降下,然後才施水洗。2,有標誌性事件發生,明顯可見,就是說方言稱讚上帝。3,聖靈的洗,又稱為“受聖靈”。

以“受聖靈”來檢索,聖經裡最後一次(按時間,而非書卷)提到,是在《使徒行傳》19章——保羅在以弗所遇見幾個門徒,他們只受過約翰的洗,還未聽過聖靈的道理。對此,保羅是怎麼做的呢?19章5-6節,他先奉耶穌的名施洗,然後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就降下,他們說方言和預言。

從這兩件事來看:1,聖靈的洗與水洗並無必然的先後順序。不過,二者往往時間相連。2,聖靈可以自由地突然地降下(參第10章),也可以經由按手的儀式降下(參第19章)。

從教會歷史來看:1,自《使徒行傳》19章之後,聖經沒有再講聖靈施洗,或“受聖靈”——這是按時間,而非聖經書卷順序。在《哥林多前書》12章13節有一處“聖靈的洗”,《加拉太書》3章2節有一處“受聖靈”。但一般認為,這兩封書信都是比較早期的使徒書信,可以推測當時仍然有大量的信徒在領受水洗之外的特別的靈洗。2,教會兩千年歷史當中,成千上萬的人受了水洗,卻終生沒有說方言、預言一類的“受聖靈”之事。

因此筆者認為:那種伴隨方言等恩賜的、明顯可見的、與水洗並行的“靈洗”,只短暫存在於教會初期,是階段性的,目的是彰顯上帝的大能,標誌一個新時代的到來。當教會逐漸建立儀軌之後,不再需要這樣普遍性的“受聖靈”。“聖靈的洗”與水洗,就在聖禮的內涵上合一了。

謹慎的歡迎

現代靈恩運動中,又出現了一種“靈洗”,類似初代教會,伴隨有方言、預言等恩賜。推崇者認為,這是新時代的大復興。甚至極端地認為,沒有靈洗的基督徒,是救恩不完全的。反對者則認為,這是受了新紀元運動影響,並非聖靈做工,應予以警惕。

從我個人讀經、學習屬靈著作(推薦巴刻的《活在聖靈中》),以及個人經歷聖靈做工的經驗出發,我的態度是“謹慎的歡迎”。之所以歡迎,是因為我承認這是聖靈做工,堅固人的信心,並讓人更深認識上帝。之所以謹慎,是因為我認為,這並不是初代教會所經歷的靈洗。其所謂的“方言”,也不是聖經中所說的方言。現代靈恩復興的靈洗,並不具備初代教會靈洗的幾個特徵。

因此,將其稱為“聖靈充滿的體驗”比較恰當。這種“體驗”,既非每個信徒都必須經歷,也不具備“洗禮”的要素。不過,這類“聖靈充滿”的體驗,能見證上帝的大能,見證聖靈的自由運行。只要不從救恩論的角度去過分推崇即可 。

 

作者畢業於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工作於世界宣明會。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