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弟兄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8.04.11
(续上期)
前文谈到,中国传统思想从人性出发诠释“信”和“义”,而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的一些代表人物,则在人本主义的基础上理解“因信称义”。现继续分析最近30年部分中国基督徒对“因信称义”的理解。
“因信称义”的几种诠释
90年代,有三篇相关学术文章值得关注。这三篇文章分别刊登在西南民族学院、复旦大学宗教系和四川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的刊物上,各自阐述了对马丁‧路德“因信称义”论的理解。三文都认为:路德对天主教解释圣经的权威作出了挑战。路德的“因信称义”,将信徒从压抑与消极的天主教信仰中解放出来,为信徒提供了一条直通上帝之路。“信”的对象是上帝。“因信称义”不是将基督的信心或者从上帝而来的信心归给信的人,而是从信徒内心产生信仰力量与委身。路德的“因信称义”强调了人自身的信仰能动性,是人面对基督救赎主观的决定与委身。
另有30几位家庭教会的传道人各自撰文,一致认为,“称义”是一个法理观念。因为耶稣,上帝没有要基督徒承担罪和审判的后果。“称义”赋予了信徒在主里的自由,而且使他们脱离律法的咒诅。“称义”使信徒从罪恶的奴仆变成了上帝的儿女。就信心而言,人需要完全相信和承认耶稣为其死在十字架上。而信徒如何在“被称为义”的生活中保守自己在上帝面前的义,则需要靠圣灵的工作而不是律法主义。
在中国各地教会中,还有四类对“因信称义”的解释。
第一类认为,“因信称义”就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人一旦相信耶稣,不管之后再犯罪或者堕落,他都被称为义了。这种观点在温州教会比较盛行。有些年轻人认为,信主之后,不管再做什么,都没关系,因为救恩永远不会失去。一次称义,永远称义。
第二类认为,“因信称义”是第一次的祝福。信徒在“被称义”之后,还要继续追求第二次的祝福,就是圣灵的洗。真正的信徒,不能只停留在“因信称义”的阶段,而要接受圣灵的洗,且被圣灵充满。如果信徒没有被圣灵充满,他有一天还会失去救恩。中国各地的真耶稣教会,即认定信徒必须被圣灵充满,而且圣灵充满的唯一标记就是“用方言祷告”。他们将“因信称义”视为尚未完全与稳定的救恩状态,提醒信徒不可以只满足于此。
第三类认为,“因信称义”只是基督徒生活的第一个阶段。当人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是主的时候,这个阶段就完成了。然而信徒不可裹足不前,而是要进入第二个阶段,就是成圣。这是更为重要的过程。当人被上帝称义的时候,圣灵就进入他的生命,并要带领他经历生命的更新。在成圣阶段,信徒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每天都要治死自己的“老肉体”。这类观点认为,“称义”是救恩的确据,但重点在于靠着圣灵活出基督徒的见证来。许多中国教会都持守这个主张。
第四类和第三类有些相似之处,不同点则在于强调:“称义”之后,信徒要追求达到完全成圣——只要信徒掌握了如何破碎外在的老我,让内在更新的灵释放出来,最终在地上就可以进入无可指责、思想和意念没有任何瑕疵的成圣生活。达到这个终极阶段的信徒被称为属灵人,其每天的生活没有己意,只有圣灵的意思。中国的小群教会普遍持有这类观点。
“称义时”还是“称义后”?
以上各种观点使我们得出结论:因传统文化对行为价值的看重,中国基督徒常认为,“因信称义”是瞬间法理事件(人相信承认基督为主就被赦罪)发生后的状态,要用行为小心维持这个状态。 “信”指的是个人对于耶稣的主观接受和委身。中国教会更关心信徒在“称义之后”如何去行,因为这涉及基督徒生命的完善。倪柝声甚至认为,“不能做什么”仍然是一种形式的“做”。他的成圣论反映了这一点。
因此,许多中国信徒最关心如何靠“因信称义”之后的行为,保守住“称义”的地位。因为,成为基督徒就是要活出与“称义”相称的生命来。“称义”之后缺乏好行为,就给这个人是否得救打上了大问号。
由上可见,中国基督徒对“因信称义”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以伦理为核心的儒家思想的影响。 “被称为义”的人身份是什么?“被称为义”的人要做什么?在这两个问题之中,中国基督徒一般更重视后者,因为后者强调要有行动来配合“被称为义”的身份。所以,常听到中国基督徒说:“哪里!我做得还不够!离一个好基督徒的标准差得远了!”
“立约”关系被忽略
虽然重视维持“因信称义”的状态,但同时,中国基督徒却忽略了圣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就是“约”。
这个“约”的关系,并不见于儒家思想。“旧约”和“新约”核心词都是“约”。在旧约中,希伯来人将律法视为上帝与祂选民共同立定的约。守律法,就是守约,并不是惧怕违反法律,而是惧怕违背神、人之约,因为这个约既带有祝福,也带有咒诅(参《申命记》30:9-18)。只有守约,以色列人才可以得到祝福。如果背约,招致的就是咒诅,并且被剥夺子民身份(参《但以理书》9:11-13;《何西阿书》1:9,2:23)。
在新约之中,接受福音意味着信徒接受了上帝借着耶稣和人所立的约(参《路加福音》22:20)。“约的关系”不是一个暂态,过了就过了,而是“依然”或“未然”交织的状态,囊括了现在与未来、今世与末世在基督里已经成就之恩典的进程。
纵观圣经,上帝和人的“约”,不单靠法理约束,更靠忠实与爱来维系。就如同旧约先知何西阿所说,以色列不管有多悖逆,上帝都已经聘定她为妻,但上帝呼唤以色列回归忠实与爱!
中国基督徒常未能从“进入上帝借着耶稣所立之约”的角度来理解“因信称义”,而将其视为一个临界点,只考虑“过了之后要怎么做”,而非如何借着因信称义与上帝建立“约”的深入关系。
比如说,一个被称义的基督徒的信心应当在不断增添与成长中。如果他认识到因信称义就是“守在新约中的生活方式,”也因着他每天都学习仰望神的带领,感恩神的保守,在凡事上查验神的旨意,不断学习领受神的话语。当然这样的基督徒信心肯定会越来越好,在信心上对神的认识也会越来越深,绝不会只停留在“刚信主那一刻做决志祷告的信心初阶”上。因此,他每天活在“因信称义”的生命中自然结出的行为之果就是对他基督徒身份的很好注释。
当然,“因信称义”的恩典应该与虔敬的基督徒生活相关联。圣经新约《雅各书》特别讲到,在“律法之约”的关系中,人守不住律法便要面对审判。然而“基督里的恩典之约”,却是鼓励人活在赦罪恩典关系中,自然而然地彰显出相称的生命之果。这不是因为怕被审判才行善,而是因为恩典使人生命更新,自然流露出了相称的行为(参《雅各书》2:8-26)。这和受中国文化影响、将“因信称义”理解为“临界点”、需靠行为维持,是有本质区别的。
“因信称义”是借着耶稣与上帝“立约与守约”的救赎关系;而成圣是“称义”的基督徒靠着圣灵,在基督里不断更新、保守立约身份。这一圣经观念,是需要中国基督徒摆脱文化的局限来学习的。
引导文化基督化的灯塔
基督徒向这个世界作光作盐,是“因信称义”自然流露出来的见证,亦成为照亮世界文化海洋的灯塔。活在“因信称义”这一立约关系中的基督徒,向这个世界见证了福音的大能。
基督道成肉身,活在人类文化之中挽救堕落的人,但不被世俗同化。所以,基督信仰不应被视为只能与文化冲突,或只能与文化融合,而是可以改变和更新文化。
因信称义并非让教会只关注自身,而应认识到“文化基督化”乃是一种使命,让人借着耶稣基督与上帝和好,进入这个立约的恩典关系中。
进入21世纪,不少中国教会看到了教会作光作盐的文化宣教使命,没有把自身与社会对立,而是积极投身社区服务——基督徒“称义”的生命本质,就像海面上的灯塔,那灯光是无法掩藏的,一定会照亮周围。
所有的文化都服在上帝的主权之下。活在“因信称义”立约关系中的中国基督徒的生命见证,能让中国文化被基督信仰更新。而所谓“文化基督化”是指基督信仰成为文化的核心价值。而因信称义作为基督信仰的价值核心,可以借着教会不断影响周遭的文化,逐渐进入当地文化的核心。当然,对文化的影响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从基督受死、复活到如今已经近2000年,全球信耶稣人数接近20亿,但信仰对世界文化的改变与更新仍然在进程中。中国教会也在不断成长,其呈现的信仰价值与生命力度,必将持续影响中国文化。(全文完)
作者为大陆基督徒。
(本文源自作者的网络文章“十架入中国” http://blog.dwnews.com/post-893334.html )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