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的摇篮,教会(董家骅)2018.07.27

董家骅

本文原刊于《举目》2018.07.27

 

【编者按:一个基督徒作为公民,应当如何参与到社会公共生活中,如何面对不同的社会议题?本刊将在今明两天连续发表的两篇文章,共同指出一点:教会和信仰实践是有政治性的。同时,这两篇文章又会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来探讨基督徒参与公共生活的话题,供大家思考。在此也真诚欢迎读者们踊跃回应、投稿,本着真理原则一同深入探讨,帮助基督徒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为主作盐发光。】

 

小时候我曾有个梦想,就是要成为一个改革家,救国救民。那时,“改革”这个概念,透过学校教育和日常生活中听到的故事(受政治影响和塑造的故事),不知不觉使我把它与“热情”和“理想”连在一起,让我认为只要改革,都是好的,是有热情和有理想的表现!然而为何要改革?什么事物需要改革?要把国家从什么事物中救出来等这些问题,对小时候的我来说,都太遥远,我也不曾想清楚过。长大之后,回头想起这个理想,不仅莞尔一笑。

这莞尔一笑,当然不是认为今天的社会是完美社会,不需要改革。今天的社会仍是充满各种不公义的事物,需要革新。这笑,是笑当时对“改革”充满空洞的热情,是没有厚实的内涵、价值体系与世界观来支撑的那种热情。显然这种空洞的热情是危险的,容易落入被人操纵的结局。

 

人是什么?

今天,我们身处在一个讲究人权、人性尊严、人类兴盛(美好生活)的时代,我们热切地追求这些,然而许多时候仅是空洞的追求,因为我们对这些概念之实质内容缺乏认识。人权、人性尊严和人类兴盛背后牵涉到我们对“人是什么”的理解,然而人们却很少去问这基本的问题,整个社会也对“人是什么”缺乏共识。

有些人认为,人就是发展出高度智能的动物,其本质是“动物”,独特之处在于所具备的“能力”。为何要维护人权?因为人是有尊严的。人为何有尊严?因为人不是一般的动物。人与动物差别在什么地方?在于人能够发展出文明,累积和传递知识。为何人有这些能力就需要维护他的尊严?因为人能够思考,能够建构出这些概念,延续自身的发展,往更高等的存在演化。人权和人性尊严不过是为了维护人类自身优势,确立自身价值所发明的概念。

有些人则认为,人是万物的一份子,与万物没有差别,因此不应只有人类拥有某些权利,其它动物、植物、甚至矿物也应该享有某种属于它们的权利。为何要维护人权?因为只要存在,就有权利。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好好存在,继而能继续存在的权利。怎样才叫“好好存在”?顺其自然。那自然是什么?天道、天文物理之道……在这框架中,人权和人性尊严不过是自然之道的延伸,由人类自行诠释和衍伸。

还有些人认为,人是宇宙万物不断发展前进的过客,是现有制度和系统的产物;人类所拥有的权利是为了维持和优化系统的运作。何谓人权?是宇宙万物为了前进所发展出来的概念,为了延续和优化当下的系统。人权和人性尊严,说穿了,是为了那比我们更大事物而存在的,它们服务和优化当下的系统。

然而也许更多人的看法是,人与生就具有某些权利,这是天经地义。什么是人权?就是我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什么是人性尊严?就是我认为别人应该怎样对待我,我才活得有意义,活得像个“人”。简单来说,人权和人类尊严是主观的,与生俱来的,不证自明的。

上述种种看法,都有某些道理,也同时存在于多元的公民社会中,由不同的人所持守。讲到人权,人们通常都热血沸腾,特别是当我们自认所应拥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就更是激动。然而,我们所习惯的多元公民社会,却拥有非常薄弱的人性论,对于人是什么,往往缺乏基本的共识。

 

公民素养的培育

今天在社会中,几乎每过几年,就会有许多公共议题引起热烈讨论甚至针锋相对。比如过去几年,美国社会经历了同婚合法化、警察暴力、移民政策、和拥枪自由等争议,台湾社会则经历了服贸、同婚、核能、大学校长遴选等争议。

这些争议背后,都牵涉到我们对“人是什么”的理解,以及衍伸出对人的权利、尊严和美好生活的理解。不同立场的人,都试图去争取自认应享有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尊严,追求心目中的“美好的生活”。争议的出现,表面上是大家对议题本身有不同的立场和看法,但往更深处看,则是我们对“人是什么”缺乏基本的共识。

基督徒当然也讲自由和人权。然而自由和人权不是“不证自明”,也非“天然拥有”的,而是来自上帝的启示和基督救赎的行动。Oliver O’Donovan 追溯了美国民主自由主义的源头是如何受到基督信仰的影响。(注1)Peter Leithart 的研究显示出,当康士坦丁接受基督信仰后,基督信仰如何正面地改变和影响帝国的文化。(注2) John Witte 记录了早期的加尔文主义是西方宪政主义形成的主要动力之一。(注3)

在这方面,许多学者的研究已经显示出,如今我们所习惯享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是如何受到基督信仰的影响。可惜的是,现在我们把民主、自由和人权等概念抽离了它们的基础—基督信仰,进而把这些概念给绝对化,以追求以上这些的热情取代了人们过去对基督信仰的热情。

基督徒不应期待在公共空间的讨论,特别是在今日多元的社会中,所有人皆持和我们一样的信仰和理念。因此,我们不能假设所有人都持有基督信仰来讨论公共议题。然而我们是否走到另一个极端,将公共议题的讨论与我们的信仰做了切割,到头来,我们的言论所反映出来背后的态度和价值观,与我们的信仰没有任何关系,而仅是反映出我们的身份认同、阶级立场和持有的意识形态。

 

教会的政治性

想像一下,如果基督的门徒在各种公共议题上的发言,不再是盲目地被自己的意识形态和社会阶级所影响,发泄一时的情绪,而能学习从基督的福音来看待、理解和分析当前的争议,同时温柔地聆听不同立场者的声音,我们的社会会不会不一样?

一个健康的多元社会,需要有一批具备公民素养的人民,他们愿意参与公共事务,同时有聆听的耐性,对话的雅量,和共同协作的团队精神,而忠于基督的教会生活正是培养这种公民素养的地方。

教会具有政治性,因为基督信仰不是关于“个人的私事”,而是关于“整个受造万物的事”。然而教会的政治性不能被等同于参与“政党活动”和“选举立法”,或厘清“政教关系”。

James K. A. Smith 在反省基督教政治神学时,认为过去基督教政治神学习惯从“空间”的概念切入,来处理教会与政治的关系,接受了超越和非超越二分的前提,然而人们在政治上的实践,会塑造人们的所爱、所追求和所敬拜的对象,因此政治实践是有宗教性的;而人们的信仰实践也会塑造人的所爱,影响我们如何与他人相处,因此也具有政治性。(注4)

基督信仰的政治性,显示在基督徒如何认知、思考和参与公共事务,体现出对上帝和邻舍的爱。教会生活培育著基督的门徒,使基督徒在团契生活中学习彼此相爱、饶恕、服事、接纳和顺服。基督徒在每周的崇拜中,被提醒世界的中心不是我们自己,而是创造世界的上帝;在聆听上帝话语的宣讲中,学习降服于超越自己和群体的更高权威;在个人和群体阅读圣经的过程中,以上帝的故事取代我们自己的故事,挑战、修正和更新我们的意识形态和社经阶级意识。

在一个大众对“人是什么”都毫无共识的社会中,基督徒在公共事务的参与过程中,不是强迫他人接受我们的看法,而是透过我们的为人处世,见证当人们按照上帝的启示来看待和对待彼此时,社群内和社群间关系将会如何的不一样!教会当然不是为社会培育具备公民素养的人民而服务,然而健康的教会生活则会培育人们,使人们成为能在自由多元社会与他人和睦共处,促进整体人类社会的共善。

 

注:

1.James K. A. Smith, Awaiting the King (Grand Rapids, MI: Baker, 2017), 102-105.

2.Peter Leithart, Defending Constantine: The Twilight of an Empire and the Dawn of Christendom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10), 197.  引自James K. A. Smith, Awaiting the King (Grand Rapids, MI: Baker, 2017), 114.

3.John Witte, The Reformation of Rights: Law, Religion, and Human Rights in Early Modern Calvini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xi. 引自James K. A. Smith, Awaiting the King (Grand Rapids, MI: Baker, 2017), 115.

4.参见 James K. A. Smith, Awaiting the King (Grand Rapids, MI: Baker, 2017).

 

作者现在台湾石牌信友堂牧会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