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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山上的城 ──对城市家庭教会发展的一点思考(孙毅)

孙毅

本文原刊于《举目》45期

           听一个在社科院工作的朋友说,在上世纪80年代,她想去当地的一个家庭教会了解情况,结果发现她得先找“介绍人”,不然根本进不去任何家庭教会。去参加聚会的那天,她下了公共汽车后,一个信徒带着她走了半个小时才进 到一个住宅楼中,在一个门窗紧闭的屋中参加了一个小群体的团契活动。敬拜结束后,她回到来的那个车站,发现不过用了五分钟的时间。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刘同苏牧师去年去北京大钟寺附近的华杰写字楼,参加守望教会的敬拜时,在城铁上遇到一个前来参加敬拜的年轻人,他的手里拿着从该教会网站上抄来的地址。刘牧师在文章中感叹,或许教会这样把自己公开出来,更接近圣经上所说的“山上的城”吧!

一、城市家庭教会走向公开化的几点特征

第一、进入更具公开空间的写字楼

           对比上述这两个时期的不同情景,一方面说明,教会所处的整体外在环境,正在向开放、宽容这样的大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的家庭教会自身在发生变化。 可以看到的表现就是,家庭教会的平均规模、聚会人数在增加,有更多的教会从住宅楼中出来,搬进了更具有社会共同空间性质的写字楼中——在这个意义上,确认 家庭教会的主要标志,已经不再是“以住家为聚会场所”,而是是否能持守家庭教会的传统及神学立场。

           家庭教会在整体走向公开化,很多家庭教 会的大门,都不同程度地向社会开放。这表明,无论是教会的带领者,还是普通信徒,都渐渐战胜了过去半个世纪之政治压力在心中造成的恐惧,以及“地下”或者 “非法”的心理,开始以群体,而不是以以往的个体的方式,向社会表明自己信仰基督。

           在山上的城中,聚集的是一个社群,当群体中的灯越来越亮的时候,这个山上的城,就是无法隐藏起来的城。

第二、 向堂会型教会的转型

           达到一定规模、搬进写字楼的家庭教会,常常经历一种“转型”,即从过去的团契型教会,转为有一定建制的堂会型教会。

1. “联邦”式教会的瓶颈

           所谓团契型教会,是指由多个小团契(或小教会),构成的“联邦” 或“邦联”式教会或教会系统。这些小团契(或小教会),人数不多,构成形式基本一样,无论从功能或是建制上,都还不足以承担一个完整教会当承担的多个方面 的责任,如福音与宣教、崇拜与圣礼、教导与神学教育、辅导与家庭关怀、社会服务及文化使命等,只能达到最基本的主日敬拜及小组查经。这样构成的“联邦”或 “邦联”式的教会,因为缺少整合的机制,同样无法发挥一个完整教会所当承担的功能与责任。

           就以守望教会来说,2005年之前,这个教会基 本上是由12个团契构成的 “联邦”形式的教会。每个团契的事务由团契带领人决定,而涉及多个团契的共同事项,则由这些带领人组成的教会同工会来决定。主日敬拜在各团契进行,由团契 带领人邀请人参加,并受教会调度;各团契收取的奉献,交由教会统一使用;退修及神学培训,由教会统一安排……

           这种模式,在守望教会发展的初期是很有效的。其优点是,任何团契的人数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都可以按照教会的安排,自动分出新的团契,使团契始终保持着较小的规模(一般五六十人),成员间有较紧密的关系。

           同时,由于不断需要任命新的、能够独当一面的团契带领人,所以团契必须努力锻炼、培养新的同工,教会因此不断有新的同工起来。
但这种教会形式的发展,在达到12个团契的时候,遇到了瓶颈。

           这个发展瓶颈的最直接表现就是,所有同工的主要精力,都用在主日讲道上。因为有12个团契,每个主日就需要安排12人次的讲道。也就是说,在教会牧师及外请讲员之外,每个同工每月还需讲道2-4次。

           在团契的其他事务方面,除主日敬拜外,各个团契力所能及的,只有小组查经。因为靠各团契量力而行,所以效果参差不齐。至于成人及儿童主日学,基本上不成系统,更不用说神学教育、教会刊物,或者网站等事工了。

           由于各团契独立聚会,教会牧师只能关注到同工层面,各团契内的事务全靠团契带领人。然而团契带领人除讲道、关怀及处理紧急事务外,基本上没有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其他事工中……

2. 转型,也走向公开和透明

          到了这样的瓶颈,想要发展新的团契已经非常困难了。因此,守望及一些教会开始走向整合,向着堂会型的教会转型。其实这并不是刻意要追求大教会的模式,而是在遇到困境后,寻求神的带领,重新确定了教会的发展方向。

          这里所谓堂会型教会,是指已经有一定的教会建制,能够在多个方面,如上述福音与宣教、崇拜与圣礼、教导与神学教育、辅导与家庭关怀、社会服务及文化使命等多个方面承担应有的责任、较为整全的教会。

           这里所说的教会建制,并不单纯地指教会的章程(把其他教会的章程抄过来,不等于就完成了教会的建制过程)。一般地说,有了教会建制是指教会已经有了明确成文的信约、章程、教会纪律,以及与之相应的牧养体制、治理体制、事工体制及宣教体制等。
当然,仅仅有存于纸面的文字是不够的,教会建制更深层的含义,是这些基要的观念或精神,已经进入教会的运行中。无论是带领者还是普通信徒层面,都因此形成了一种有意识的约束。

           就以守望教会为例,虽然守望教会在2003年,就拟定过教会的行政制度,但真正实施的教会章程,是2005年教会在转型之初制定的。虽然这个章程体现的,仍是团契时期教会治理的基本精神,但还是在一定意义上塑造了教会的整体构架。

           到了2006年,守望教会已经合并为两个堂,并在2007年,终于完成了全部的整合,成为一个完整的教会。这个整合的过程,既是向堂会型教会转型的过程,也 是走向公开化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守望教会通过了教会信约,并自2008年开始执行修订过的教会纪律。教会的基本信念、治理的理念,以及生活的基本准 则,都以文件形式公布出来,让教会的每个成员知道。这也是教会走向公开、透明的重要一步。

3. 相信这是神对教会的带领

           这些探索转型的新型城市教会,其带领人大多非常明确地相信,这是神对他们教会的带领。神带领教会进行这种转型,一方面推动了家庭教会进入社会的主流和公共领 域,起到“山上的城”这种榜样作用——作为信仰群体,教会不只是在生活准则方面,同时也当在人际关系、社团治理、社会服务等方面,成为社会的楷模——信仰 意味着一种生活的方式,而山上的城更意味着,这不只是个人的生活方式,同时是群体的生活方式。

           另一方面,神带领教会转型,也是为了更好地牧养他的儿女。在这种类型的城市教会中,百分之七、八十的成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一代。他们渴望更多了解自己的信仰,渴望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教会的服事与治理。

           换言之,他们不满足于只是参加主日敬拜,在讲道中听他人告诉他们怎么做。他们希望对圣经有更深的了解;希望通过主日学,了解信仰的基本真理,及生活的基本准 则;他们想了解教会为什么是这样运作的;他们也希望,将自己在福音、音乐、文字等多方面的恩赐,在教会中发挥出来;在交友、结婚以及孩子教育方面,他们盼 望得到教会的指导……

           总之,他们希望,教会不只是主日来一下的地方,不是和日常生活完全分离的地方,而就是生活的社区,是让所有信徒学习将信仰落实到生活中的地方。

第三、在改革宗或清教神学中,寻求神学思考的资源

          除了公开化、向堂会转型,这种城市新型教会的第3个特点是:在改革宗神学或清教思想中,寻找神学思考和教会治理的资源。

           传统家庭教会的神学体系,主要来自敬虔派。19世纪敬虔派的特点,是极其注重个人内在属灵生命的成长。这种神学传统在中国教会中产生的影响是:讲道上,更注 重个人内在生命的见证,而不是解释圣经经文;教会治理上,不太强调教会职分的分工与体制,更倾向于教会的无建制;在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侧重于关心个人生命 的得救,不太关心教会对社会及文化的责任,等等。

           回到加尔文思想的改革宗神学传统,则正好在上述方面形成补充,比如,改革宗的释经方法,极其注重对经文的严格及正确的解释;教会治理方面,强调教会的组织与建制;教会与社会的关系上,重视教会对社会及文化所承担的责任等。

          单就教会建制这个方面来说,中国本土教会自出现以来(即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就一直存在这种反教会建制的倾向。这可能是来自当时本土教会所受到的西方敬虔派及灵恩派的影响,也夹杂着本土教会领袖想摆脱差会建制教会影响的因素,或许还有当时流行的民族主义情绪的影响。

           早期中国教会本色化的基本思路是:本色化就等于与差会建制教会相区别,相区别就意味着超越宗派,超越宗派就意味着没有建制。以这种思路得出结论,就是:中国本色的教会,就应该是没有建制的教会。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无建制教会的神学理念,同样来自于西方教会(比如说在敬虔派传统中产生的弟兄会),是欧洲宗教大复兴的结果,是当时一些教会对历史上建制教会的一种反思、反弹。因此我们不能够说,无建制教会是中国本土教会追求“回到使徒时期”的结果。

          早期中国教会中“回到使徒时期”的口号,其实是在为一种已经存在的教会观念提供说明。中国本土的教会,就自身发展的历史来看,从来没有经历过有建制的阶段,所以谈不上是“反思自身教会发展后,产生的本土化结果”。

          相反,在当前家庭教会的处境下,正如许多文章所言,中国家庭教会无疑面对着家长制,甚至专制主义的危险。在讲求规则的社会文化下,无建制教会的观念可能是一种调整。但对于不习惯规则、更习惯于专制的文化背景来说,有建制也许是更有益的。

二、城市家庭教会走向公开化的主要异象

           在上述语境之下,我们要进一步探讨,神给这些教会的主要异象是什么。换句话说,神托付给这一代教会的带领者的主要责任或使命,是什么?

           简单地回答这个问题,是“建造中国的教会”。这既是教会进行转型时所领受的神的带领,也是中国教会在以后一段时期发展的主要方向。

          就中国教会200年的发展历史(更正教),或者说,就中国本土教会的发展历史来看,还没有哪个时期,中国教会能够像现在这样自立地发展,不仅要独立地履行教会在这个世界中所承担的责任,还要作为这个社会中的主流教会,与其他社会层面进行互动。

          在1949年前,本土教会要学习的,是脱离差会建制教会的背景,从大公教会母体的怀抱中自立出来。这时的本土教会,就如一个牙牙学语、摇晃走路的幼童,自然无法在中国承担起主流教会的责任。

          1950年代之后,中国教会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不仅被分裂、被彻底地置于社会的边缘,更在各种政治运动的高压之下,被分散为小的群体,学习著如何在经历苦难中炼净自己的信仰,学习在一个无神论的政权之下独立地生存。

           这两个时期的功课,其实正是教会走向成熟、自立必须学习的功课。只有在通过了这两个方面的考验之后,教会才可能真正开始建造的过程。
建造教会的异象,可以从3个方面来看,即:建制方面的建造,神学方面的建造,以及教会与社会关系方面的建造。

第一、建制方面的建造

           建制方面的建造,上面已经讲了一些。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建制建造不只是搞出一份教会章程,更涉及教会的牧养及治理中,如何发挥团队作用。其实建制的发展,就是团队服事进一步明确化,自然涉及这个团队的基本理念,以及相互配搭关系的约定。

           受中国文化而不是圣经真理的影响,某些教会处理团队关系的方式,就是由亲或友构成事工的团队。结果是,依靠血缘关系带来的信任,造成教会的家族化,这间教会就如同家族产业一样;依靠密友构成的“党朋”圈子,则造成教会的专制化。

          随着中国家庭教会的迅速成长、人数的迅速增加,如何打破个人的、家族、党朋式的、封闭化的教会模式,如何防止教会中的专制与腐败,成了教会面临的重要挑战。许多案例证明,目前教会内部出现的问题,基本上是教会内的专制,或者同工间的分裂带来的。这正是建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教会建制可能引起争论的是,如果把建造教会建制,简化为把教会制度化,会不会带来世俗化的危险?如果用世上的方式来管理属灵的群体,是否会影响到圣灵 在这个群体中的自由运行?还有,如何保持家庭教会以往的优良传统?如何保持肢体间的生命连接?这也是在建制的建造中,需要探索的。

第二、神学方面的建造

           教会的建造,从更大的历史跨度来看,更在于神学的建造。前面已经提到,目前的一些城市教会,随着会友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对信仰有更多的渴望,以及对自身生活实践及社会问题更多的关注,也就对牧者的神学及教育水准,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说,上世纪90年代成长起来的教会带领者,还可以靠自学及短期的神学学习,承担起牧养教会的责任,那么,对于这几年成长起来的第二批带领者而言,系统的神学教育则是不可或缺的了。

           不过目前,无论是大陆提供的神学教育,还是海外的神学教育,其神学的理念及体系,基本上是大陆之外的神学传统,还需要在大陆本土的教会中实践,才能成为神学建造的资源。

           就守望教会来说,教会遇到比较大的神学问题,基本上都与上面提到的建制问题有关。

           首先,在制订教会的信约时,原本在教会中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的灵恩问题,立即成为讨论的焦点。

          其次,在修订教会纪律时,在哪些情况下,信徒可以离婚或再婚,也在同工中引起很长时间的争论。其实这在神学上,涉及到对婚姻盟约性质的理解,以及包含在婚姻关系中的教会与社会的关系。

          在守望教会的教会章程的修订中,因为涉及到治理理念,如职分的划分及同工会的责任等,也爆发过激烈的神学争论。

          面对这些争论,守望教会一般的处理方式是,组成专门的神学研讨小组,定期进行神学研讨。在每次开研讨会前,指定专人作发言准备,并把准备的参考资料及发言文稿,发给参加研讨的所有人。教会同工会的任何成员,都可以参加这种神学研讨。

          总之,就教会神学建造来说,涉及到两个方面:首先是教会带领同工自身的神学教育,其次是教会中的神学研讨机制。没有这两个方面的建造,教会不仅会因为缺少神学思考,而面临民间宗教化或者异端的危险,还可能会因为各人固持自己的神学观念,无法沟通、对话,最终导致教会分裂。

第三、教会与社会关系方面的建造

          教会与社会关系有3个方面需要建造:一是教会与政府的关系,二是教会与相关服务人群或社团的关系,三是教会与社会文化方面的关系。本文因篇幅所限,只讨论教会与政府的关系。

          当前在中国大陆,政教关系仍是关系到教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本土教会自出现以来,与政府间少有良好的互动。特别是1950年代以后,教会与政府从未有过合宜的、良性互动的阶段:或是家庭教会受到打压,或是“三自”教会过于依附或受政府的控制。

          其实,在现代社会的大环境下,教会与政府之间具有良好关系的基本原则,就是政教分离的原则。不过,要将理论上的原则落实到现实,营造出良好的政教关系,是需 要努力的。这虽然事关双方,但教会在这种建造中,要承担起主要的责任,因为唯有教会最清楚,何为圣经所确定的合宜关系。而建立合宜的政教关系,不仅对教会 自身在建制、神学方面的建造有利,同时也能够帮助教会更好地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

          当然,这3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靠着人手或人 的力量能够建造的,必须跟着基督的引导和脚踪,才能完成祂对教会的托付。这种建造教会的异象,就如建造那山上的城,展现出的是群体的生活方式,是一座因着 基督在此为王,而可以照亮周围地区、让周围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到的城。

作者1960年代出生于古城西安,现在北京的一所大学任教,主要研究并教授基督教思想史。自2004年起任北京守望教会长老,主要负责文化方面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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