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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 ——新约如何引用旧约(上)(陈济民)

陈济民

本文原刊于《举目》44期

引言

          翻开新约圣经,我们不难发现它不仅有旧约背景,用词也经常有类似国人借用典故的现象,更是以旧约为权威,经常引用。在新约圣经的第一卷书《马太福音》中,我们便立刻发现这一个事实。《马太福音》是以一个家谱开始的。一个没有旧约背景知识的读者,一定不容易掌握到这家谱中的巧妙。而在家谱之后,《马太福音》书 的作者叙述耶稣的事蹟,更是经常直接引用旧约的经文,而且说这些事蹟都是应验了旧约圣经的话。

           问题是,在现代的圣经诠释方法中,有一些普遍被接受的基本原则,其中之一是要根据上下文来解读经文的原意。倘若我们根据这原则,将新约中引用旧约的话与旧约的经文比对,我们会发现其中有一些的确符合旧约的原意,同时也会觉得,另有一些似乎不是这样。

           再以《马太福音》为例,在《马太福音》第2章1-6节,希律王向一些当代的旧约权威询问基督出生的地点。这些权威并非基督徒,却能引用旧约先知《弥迦书》的 经文,指出应当是犹大地的伯利恒。在这一点上,一般读者查考《弥迦书》的经文,都会觉得先知确实是这样说的。但是,《马太福音》跟着记载耶稣的父母,在他 出生后带着耶稣逃往埃及,后来又再回犹大地,然后说这是应验了旧约另一位先知的话:“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太》2: 15)可是,根据《马太福音》提供的线索,查看旧约的出处,就是《何西阿书》11章1节,我们会觉得《何西阿书》的经文好像不是在预言耶稣的事,而是指著 以色列人说的。

           这就引起了我们的疑问: 到底新约圣经是怎样引用旧约的?

           当然,这是一个大问题,由于新约引用的经文非常多,我们不可能在一篇文章中讨论所有的经文。笔者在这篇文章中所要尝试的,就是讨论几段公认为难解的经文,指出一些基本原则。

壹、寓意解经?

一、《加拉太书》4: 21 – 31

           我们可以用保罗在《加拉太书》4:21-31的一段话开始。保罗为了证明旧约的救恩与新约一样,是借着信心而得,在这段经文中引用旧约说: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加》 4: 22 ,参《创》 16: 15,21:2) 然后将这两个儿子加以对比,并且指出它的含意: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著应许生的。这都是比 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著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儿女都是为 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们的母。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弟兄们,我们是凭著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著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著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加》 4: 23 – 29)

          我们可以把保罗所做的对比列表如下:

          22 节 1 以实玛利 以撒 2 使女夏甲 主母 3 使女之子 自主妇人之子 23、28-29节 4 凭血气而生 凭应许/圣灵而生 24-26节 旧约 新约 [和活在旧约之下的人] [和活在新约下的人] 西乃/地上的耶路撒冷 天上的耶路撒冷 为奴 自主 逼迫人的 受逼迫的这是怎样的一种解读方法呢? 保罗在24节说,他在旧约中看到的是一种“比方”(和合本)。 可是,一些近代的中译本却把它译为“寓意”(现中、吕译、新译、思高及标准本都如是。一些英文译本,例如 KJV,RSV,NASB,也作allegory;NIV 则作figuratively)。希腊有些哲学家认为他们古代的神话并非历史上的事实,而是在表达一些永恒的真理,因此他们以“寓意”解读这些神话。保罗 在这里所用的是同一个字。

           这样说来,保罗这里的“寓意”解经方法,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他是采用希腊人的方法解读旧约吗?

           首先, 我们必需指出,保罗在《加拉太书》绝对没有否认旧约的历史事实。在《加拉太书》第3、4两章,他根据旧约的记载,证明因信称义的真理也是旧约的真理。因此,他在这里与希腊人的寓意解经法有本质上的差异。

           进一步说,我们若仔细看,就会发现他在22节虽说是在引用旧约的话,事实上并非引用其中某一节的经文,而是一大段的经文,起码涵盖了《创世记》15-21章,我们现代人会说,他是在引用旧约的故事。

          可是,他又是用什么方法读到这些内容呢? 上面的图表呈现出一些有趣的现象。第一、图表中第一行提到的两个儿子,是取自《创世记》,这个绝对没有问题。

          其次,图表中第二行提到两个母亲,特别指出其中一个的名字叫夏甲,这也符合《创世记》的记载,同样没有问题。

          第三、保罗提到两个母亲的儿子,一个是使女之子,一个是自主的妇人之子,这个《创世记》也有记载。

          第四、保罗接着说两个儿子中,一个是按著血气,另一个是按著应许,这里就开始出现问题了。“应许”这个用词,在《创世记》这段经文中并没有出现;但在旧约 有,更是《加拉太书》一个重要的用词。但“血气”这一个名词,在旧约没有,纯粹是保罗的特有用词。不过,在旧约,上帝的确告诉亚伯拉罕说,要从撒拉生的才 算,而以实玛利本来不是按著应许生的,那是撒拉出的好主意,也就是人出的好主意。所以保罗说,这一个是血气生的,也绝对不是强解经文。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旧约经文中其实有这个含意,保罗是根据旧约经文的记载,从整件事情得到一个诠释,然后用自己的话表达它的意思。若是以现代解经原则的语言表达,保罗在这里是以他当代的话,表达经文的原意。

           谈到经文的解读,保罗在《加拉太书》这段经文中最令人惊讶的,恐怕是他在24-26节所说的。在这几节经文中,保罗进一步将经文的含意应用在他当代的情境中,而他所说的,实在让当时的犹太人觉得难以接受。

       试问,倘若保罗时代的犹太人接受保罗对经文的解读,承认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而且只有以撒的后裔才是应许的儿子,他们会把自己放在什么位置呢?他们会被放在 应许的那一边,是吗? 可是,保罗却把他们放到另一边,属血气的那一部份!这才是真正会气死犹太人的。同样,谈到西乃山与摩西五经,他们应该放在图表的哪一边? 保罗也是将这两者放在血气的部分!

           不仅如此,这里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在《创世记》的经文中,实际上我们看不到的,是西乃山和摩西律法 这一块,因为它们都是后来历史中的事。前面的一、二、三、四,这四点在旧约里面是明显有的,保罗一点都没有曲解。那么,保罗为什么会在24至26节说这种 话呢?为什么保罗不是把犹太人放在应许的那一边?其实保罗在这里所做的,也是神学的诠释,是从圣经神学的角度应用旧约的经文。因为对保罗来讲,所有不是照 著应许的,自然就不在应许这一边。那上帝应许的是什么,对保罗来讲,上帝的应许是:信耶稣就成为亚伯拉罕真正的子孙。犹太人不信耶稣,所以对保罗来讲,他 们就会被放到属血气的那一边去。

          保罗解读《创世记》15-21章这段经文的特点,是以历史为依据,并从应许与成全的角度,从事神学的诠释 和应用。当保罗读旧约的时候,他首先是注意旧约经文本身是在讲什么,然后再从圣经神学的角度,应用到他那一个世代的情况。所以他这一个神学的诠释,也就跟 犹太人的诠释不一样。

          对犹太人来讲,外邦人是在血气的那一边,自己则是在应许的一边。但是对保罗来讲,就刚好是反过来。倘若我们只是根据 圣经的用词肤浅地推论,那么,犹太人说他们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似乎是非常合理的;但是以经文的本意而言,保罗则明显是正确的。我们在现代以历史文法的进 路解读圣经,基本上也是使用同样的方法。我们非常注意圣经的用词,但是我们也根据上下文和整本圣经的教导,从事神学的诠释,确定经文的本意,然后应用在现 代性质相同的情境中。一般寓意解经呈现的问题,是他们忽略了经文的本意, 因此应用时似乎头头是道,却不是经文的原意。

二、《哥林多前书》9: 9 – 10

          除了《加拉太书》第4章之外,也有人认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9章的一段话,也是寓意解经的证据。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9: 9 – 10 说:

          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牠的嘴。”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著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

           保罗这段话原来的目的,是引用旧约的律法支持他在9章第一大段的论点,证明信徒有义务供应传道者经济上的需要,要他们明白这是圣经的教导,是合乎神的心意 的。他引用的经文,是出自《申命记》25章4节。而有人之所以会说保罗用的是寓意解经法,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觉得《申命记》25章4节这句话,原来讲 的是牛,而不是传道人。

          其实,保罗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有两种可能性。第一,我们可以说,保罗认为这节经文根本就只是指著传道人说的,而不 是在谈牛的事情。也就是说,保罗根本认为经文中的“牛”就是传道人。若是这样的话,他就明显是使用寓意解经。但是,其次,我们也可以说,保罗在这里采用 的,是他那个时代犹太拉比们的解经方法之一,即所谓的“以小推大”。他真正的意思是说: 既然牛在耕田之际,都可以吃禾场上的谷物,人为何不能?

           在这两个可能性之间,我们如何决定谁是谁非呢? 我们一方面需要注意《申命记》25章这段经文的原意,另一方面当然也要看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这段经文中讲了些什么。

           首先,在《申命记》25章中,第4节是非常突出的经文。因为整章经文的条款都是处理人间的纷争,只有第4节是谈“牛”的事。以这个条例的性质而言,这节经文 提供的是一种案例,本身是一个特定的情况下的条规,但却又表达了某种基本原则,可以应用在其他场合。换言之,它同时具有字面与象征性的意义。

            其次,保罗在《哥林多前书》9:9-10反问到:“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若只是按这两句话的字面解读,我们也许可以说保罗确实是认 为《申命记》讲的“牛”就是“传道者”。但是根据保罗在第10节下半的话,“耕种的当存著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我们则是看到保罗 明显知道“牛”、“耕种的”、“打场的”,其实都同时可以兼具字面和象征性的意义。也就是说,保罗在《哥林多前书》9章这段经文引用《申命记》25章4节 时,是在运用这案例本身的原则,而不是寓意解经。

小结

           谈到保罗是否采用寓意解经的方法这一问题,赞成的一方所列举的证据最具说服力的,就是保罗在《加拉太书》4章和《哥林多前书》9章这两段经文。但细读这两段经文,我们看到的是下列几个要点。

          第一、保罗认为圣经的经文有字面的意思,但同时也有原则性的教导;他也从神学的角度解读经文,而且加以应用。这并非寓意解经。

         第二、保罗这种解经方法,基本上与现代所采用的历史文法解经法是一致的,只是在他的世代,他并没有像现代人受科学方法的影响,清楚地分别出观察、解释和应用等三个明显的步骤,而是直接陈述他解经的结论。

          第三、圣经学者们基本上都同意,保罗引用旧约时,上述两段经文只是少数的特例。因此我们也不能说保罗最常用的解经方法是寓意解经法,最多只能说他偶而使用寓意法而已。

          第四、即使保罗曾采用寓意解经的方法,保罗的寓意解经方法也与希腊人所用的方法不一样,因为保罗并不认为旧约的历史记载只是神话而已。

(未完,下期续)

作者曾任台湾中华福音神学院院长,现住美国洛杉矶。

2 responses to “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 ——新约如何引用旧约(上)(陈济民)”

  1. kenny Avatar
    kenny

    在《马太福音》第1章1-6节,希律王向一些当代的旧约权威询问基督出生的地点。

    应该是第2章

    1. admin Avatar
      admin

      非常谢谢提醒。旧文章在转档、上网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意外错误,很感谢细心读者帮忙校正。愿上帝赐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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