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甘心签上你的名字吗?(杜磊)2019.04.24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牧者恩言専栏2019.04.24

杜磊

经文:“签名的是:哈迦利亚的儿子——省长尼希米,和西底家;祭司:西莱雅、亚撒利雅、耶利米、巴施户珥、亚玛利雅、玛基雅、哈突、示巴尼、玛鹿、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亚、但以理、近顿、巴录、米书兰、亚比雅、米雅民、玛西亚、璧该、示玛雅;”(《尼》10:1-12)

关于签名的意义,东西方文化礼仪有所不同,但也有相似的地方。我曾参与大工程改造项目的翻译、接待任务,当谈判项目确定后,通常会请双方负责人在主要协议书或者合同书上,签字画押,表示合作的诚意,不可反悔,之后按照合同执行完成。

在北美,教会牧师的签字可能帮助一个学生得到被大学录取的机会,甚至可能帮助他(她)争取到奖学金;而一个犯罪的人(一般是指罪行较轻的情况),他若在教会服务若干小时,由牧师证明签字,上交法庭,他的重判可被撤销。

新约书信中有保罗的签字记载,由于保罗眼疾,他签字笔迹很大,也很特别,有学者认为,签字特别能避免被模仿,使伪造保罗书信之人,没了机会。保罗也为此提醒收信的人,每当读他的书信要学会分辩真伪:“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加》611)

让我们回到《尼希米记》。今天读到的经文是关于百姓签名,本章前面提供了重要的背景。首先,祭司以斯拉向回归的以色列百姓宣读律法书,百姓聆听这律法书,这古老的律法书触动他们的灵性深处,他们都泪流满面(参《尼》8:10);其次,他们过住棚节,8天中,他们都大声诵读上帝的律法书(参《尼》8:18)。8天后,以色列人公开认罪悔改,继续念上帝的律法书(参《尼》9:3)。

上帝的话真实可信,证明了犹太人多次违背、毁坏了上帝的盟约,在认罪的祷告中,他们渴望回转到上帝面前,于是他们再次坚定和神之约,签字便是一种盟约的“仪式”,对犹太人来说,应该永远难忘。

签字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表明签字者要不折不扣、完全执行所有的条款;

签字也是一种谦卑顺从的表示,提醒签字者要跟从主的脚踪行,不走在上帝的前面;

签字是一种来自天上的呼召,签字者要身体力行,对主所交托勤恳尽心,忠心服事;

签字是一种委身,表明签字者和上帝同心,他要全身心地投入、跟随神;

签字是一种忍耐,签字者要认定标竿,忘记背后,向着目的地直跑。

签字也是一种考验,弟兄姊妹们,你我愿意在神与我们的盟约上,甘心签上我们的名字吗?

祷告:亲爱的上帝,感谢你给我们的盟约,求你赐给我们勇气,让我们持定信心,在这神圣的盟约上,签上我们永远的名字,如此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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