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甸
本文原刊于《举目》37期
2008年5月,四川汶川等地遭遇强烈地震。中国各地的基督徒迅速行动起来,奔赴四川参与抗震救灾。在救灾过程中,基督徒除了给灾区人民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外,也积极甚至急迫地向灾民传播福音,劝人信主。
基督徒在地震救灾中传福音的行为,在网上引发了不小的争议。首先有非基督徒网友,批评基督徒没有尽力向灾区人民提供实际帮助,相反,不顾灾区人民感受而强行“传教”。争论之下,基督徒的看法也出现分歧。
非基督徒网友的批评中,比较激烈而有代表性的,是网友“没有远方”在博客上发表的《亲历汶川大地震中的中国基督徒》一文(下称《亲》文)。作者在文中,对基 督徒“乘人之危、乘虚而入”、“强行给灾区群众灌输基督教信仰”、“践踏宗教信仰自由、伪善、狂热、邪乎”的“灾区福音游”和“极度传教”,表示了强烈的 反感、厌恶和愤慨。此文在网上被多方转载,反响很大。
我读了《亲》文之后觉得,由于“没有远方”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和激愤情绪,其讲述难免有一些不够客观的地方。我相信有很多投入救灾的基督徒,都是凭著真诚的爱心参与的。一位朋友读了《亲》文后说:“我为那些默默无闻、真心帮助灾区人民的 基督徒,感到委屈和伤心。”我也有同感。
但我跟其他很多基督徒一样,也相信“没有远方”说的情况,并非子虚乌有、空穴来风。早在去年,我就在电子邮件里,收到赈灾的基督徒对“灾区福音游”的检讨和反思,一些描述与《亲》文的讲述有相似之处。我认为,来自非基督徒朋友的批评,对我们基督徒也 是一种提醒,可以帮助我们反思。网上不少基督徒朋友,也持类似的态度。
强制有理、天谴可信?
有一些基督徒,以“基督徒不传福音有祸了”为由,反驳“没有远方”的批评,为救灾期间的传福音辩解。他们认为,传福音的大使命,大过其它救灾行动(或者任何 “文化使命”)。他们认为,“人都要死了”,这个时候基督徒首要的任务,当然是“抢救灵魂”,根本没有时间考虑“策略”或者方式。既然基督徒相信,悔改信 主是一个人最大的福分,那么即使有一点“强迫”的成分,也是出于真实的爱心。虽然非基督徒不理解,但那不是基督徒的错。
另一方面,针对 《亲》文指责基督徒,用“天谴论”来“恐吓”人,一些基督徒认为,“天谴论”符合圣经,基督徒不能不传讲、宣告。网上有人专门收集了一些基督徒的“天谴 论”言论的截屏, 包括“求神将愤怒倾倒下来”之类的话。在“没有远方”的个人博客上,还有基督徒留言:“奉劝那些死不悔改的人,思考一下中国的灾难史,为什么四川的灾难特 别多、特别大?……四川自古以来拜佛,拜偶像引得神的大怒,派人传福音被拒绝……四川的灾难不会停止,不仅是四川,凡是罪恶多的地方,灾难就大。如果在灾 难面前依然不改,到审判的日子,你们就无话可说!你们拭目以待吧!”
我个人不完全同意“强制性传福音有理”的观点和“天谴论”。
基督徒的确有传福音的“大使命”。把福音传给人、让人信主,是对灾区人民的最大的帮助和最好的祝福,这种想法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这绝对不等于,为了传福音可 以不顾他人感受、不讲效果,甚至“不择手段”,或者以救灾为名却无救灾之实,把灾难功利性地当成传福音的好机会,给人“乘人之危”的印象。
基督徒给人传福音,归根结底是出于爱,出于对他人灵魂的关爱。如果没有爱,“极度传教”就成了“响的钹、鸣的锣”,“福音旅游”就成了一阵风的时髦活动。
我们的动机,如果真是爱,我们就不会把灾区的人,仅仅当做传福音的“对象”,或者是多了一个传福音的“果子”,而是意识到,他们是上帝所造的人,且刚刚遭受灾难的打击,在苦难与艰辛当中,需要实际的帮助和心灵的安慰。
我们如果想把福音传给他们,首先要把上帝的爱,真实、切实地传递给他们,而不是强行灌输、催逼、让人反感(“人都要死了”,毕竟是极端的情况,绝大多数时候 并非那样紧急。如果靠催逼传福音,人家未必能够接受。即使有人出于感激或者碍于情面,口头上说“信了”,也未必有实效)。
人遭受苦难是报应?
其实,我们“平时”传福音的方式,就很值得反思。很多时候,我们传福音失败,问题都在我们自己——也许我们太“急功近利”要完成“任务”;也许我们太冷漠而 不顾他人的感受(据说当年在台湾,有基督徒大年初一上街传福音,穿的褂子,前面写一个大大的“罪”字,后面写一个“死”字,意思是“罪的代价就是死”。这 样的传法,当然只会被人厌恶);也许我们过于警惕和惧怕“社会福音”,就连“社会使命”、“文化松土”和“福音预工”的价值都予以否认;也许我们太急于定 罪他人,而忘了“福音”其实是上帝的恩典。
我认为,太急于定罪他人,而忘了上帝的恩典,就是“天谴论”的问题所在。这种“天谴论”,其实 并非中国基督徒独有。在美国的海啸、地震、9-11等灾难之后,也有美国基督教领袖出来讲类似的话。而且其它宗教信仰的人,也有相信灾难是“业报”的(如 信藏传佛教的好莱坞影星莎朗史东)。
当基督徒耳提面命般,告诉灾难中的人,“灾难是上帝对你们的惩罚和诅咒”,显示出的是铁石心肠,至少不是“全备的福音”。这种“天谴论”,不仅显得没有爱心和怜悯,而且我认为,也并不符合圣经,或者“真正的基督教”的精神──虽然基督信仰的确不把苦难及人的罪性割裂开。
《创世记》记载,人类始祖犯罪(背离上帝以自我为中心)以后,不但人受到诅咒,连自然界也受到连累。我们今天确实生活在已经被罪性和邪恶所污染的世界,所有的 受造跟我们一样“叹息劳苦”,“切望等候”上帝的救赎。但是苦难与罪性(邪恶)的关系,在基督教信仰里面,绝非“天谴论”那么肤浅、直白。罪性(邪恶)带 来苦难,往往是通过他人,或者通过败坏了的自然界,临到受害者。
基督教信仰非常明确地否认,人遭受苦难一定是报应,或上帝的惩罚。圣经里面言说苦难的最重要的一卷书,是古老的《约伯记》。《约伯记》中的约伯,是个义人(不但在人眼里,而且在上帝眼里,他都是义人),他遭受巨大苦难,因而发出了“为什么有苦难”的“天问”。
在新约《约翰福音》第9章里,耶稣的门徒带了一个瞎子来问耶稣:“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稣明确地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随后医治了那人。
在新约《路加福音》第13章里,耶稣教训门徒:“你们以为这些加利利人比其他的加利利人更有罪,才这样受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
面对苦难,我们可以,也应该,对我们自己的罪恶警醒、悔改;苦难可以,也应该,更激励出我们悲悯苦难、爱人如己的心。但是,基督徒绝对不应该自以为义、“替天行道”地指责他人,对苦难妄加解释。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当然,本文上述问题,可能涉及很深的神学与解经,我这里不过是一个“平信徒”的浅见(我盼望有更多有知识和智慧的牧长、学者,对此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我相 信,如果非基督徒的批评,能带来中国基督徒对这些问题的反思,和更进一步的思考,这对基督教在中国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
在这次地震之前, 中国基督徒在社会上,确实处于半公开和边缘化的地位。这次震灾救助,中国基督徒几乎是大张旗鼓地“浮上水面”,成为一个令人注目的群体,有了相当的“可见 度”,而且“朝野”上下都给予了一些正面的评价。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可以说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这当然具有很深的正面的意义。
但也正因为这是第一次,难免有一些“摸著石头过河”的意味,自然会出现欠缺和问题,显露出我们自身的不成熟,甚至是中国基督教的“阴暗面”。
正因为如此,我相信基督徒应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卑下来,反思自身,将来让我们的作为更加真实地“荣神益人”。
灾区现场救灾已经过去,但还有很多诸如心灵重建(心理辅导)等长期的工作,基督徒可以参与,可以奉献爱心。我祈祷,借着这些实际的参与,也借着对上述那些问题的反思,中国基督徒能更加成熟,健康成长,蒙神、也蒙人的喜悦。
作者来自四川,现住马里兰州,其基督信仰专题网页“基甸连线”,网址为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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