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甸
本文原刊於《舉目》37期
2008年5月,四川汶川等地遭遇強烈地震。中國各地的基督徒迅速行動起來,奔赴四川參與抗震救災。在救災過程中,基督徒除了給災區人民提供物質上的幫助外,也積極甚至急迫地向災民傳播福音,勸人信主。
基督徒在地震救災中傳福音的行為,在網上引發了不小的爭議。首先有非基督徒網友,批評基督徒沒有盡力向災區人民提供實際幫助,相反,不顧災區人民感受而強行“傳教”。爭論之下,基督徒的看法也出現分歧。
非基督徒網友的批評中,比較激烈而有代表性的,是網友“沒有遠方”在博客上發表的《親歷汶川大地震中的中國基督徒》一文(下稱《親》文)。作者在文中,對基 督徒“乘人之危、乘虛而入”、“強行給災區群眾灌輸基督教信仰”、“踐踏宗教信仰自由、偽善、狂熱、邪乎”的“災區福音遊”和“極度傳教”,表示了強烈的 反感、厭惡和憤慨。此文在網上被多方轉載,反響很大。
我讀了《親》文之後覺得,由於“沒有遠方”帶著強烈的感情色彩和激憤情緒,其講述難免有一些不夠客觀的地方。我相信有很多投入救災的基督徒,都是憑著真誠的愛心參與的。一位朋友讀了《親》文後說:“我為那些默默無聞、真心幫助災區人民的 基督徒,感到委屈和傷心。”我也有同感。
但我跟其他很多基督徒一樣,也相信“沒有遠方”說的情況,並非子虛烏有、空穴來風。早在去年,我就在電子郵件裡,收到賑災的基督徒對“災區福音遊”的檢討和反思,一些描述與《親》文的講述有相似之處。我認為,來自非基督徒朋友的批評,對我們基督徒也 是一種提醒,可以幫助我們反思。網上不少基督徒朋友,也持類似的態度。
強制有理、天譴可信?
有一些基督徒,以“基督徒不傳福音有禍了”為由,反駁“沒有遠方”的批評,為救災期間的傳福音辯解。他們認為,傳福音的大使命,大過其它救災行動(或者任何 “文化使命”)。他們認為,“人都要死了”,這個時候基督徒首要的任務,當然是“搶救靈魂”,根本沒有時間考慮“策略”或者方式。既然基督徒相信,悔改信 主是一個人最大的福分,那麼即使有一點“強迫”的成分,也是出於真實的愛心。雖然非基督徒不理解,但那不是基督徒的錯。
另一方面,針對 《親》文指責基督徒,用“天譴論”來“恐嚇”人,一些基督徒認為,“天譴論”符合聖經,基督徒不能不傳講、宣告。網上有人專門收集了一些基督徒的“天譴 論”言論的截屏, 包括“求神將憤怒傾倒下來”之類的話。在“沒有遠方”的個人博客上,還有基督徒留言:“奉勸那些死不悔改的人,思考一下中國的災難史,為什麼四川的災難特 別多、特別大?……四川自古以來拜佛,拜偶像引得神的大怒,派人傳福音被拒絕……四川的災難不會停止,不僅是四川,凡是罪惡多的地方,災難就大。如果在災 難面前依然不改,到審判的日子,你們就無話可說!你們拭目以待吧!”
我個人不完全同意“強制性傳福音有理”的觀點和“天譴論”。
基督徒的確有傳福音的“大使命”。把福音傳給人、讓人信主,是對災區人民的最大的幫助和最好的祝福,這種想法本身並沒有錯。但是這絕對不等於,為了傳福音可 以不顧他人感受、不講效果,甚至“不擇手段”,或者以救災為名卻無救災之實,把災難功利性地當成傳福音的好機會,給人“乘人之危”的印象。
基督徒給人傳福音,歸根結底是出於愛,出於對他人靈魂的關愛。如果沒有愛,“極度傳教”就成了“響的鈸、鳴的鑼”,“福音旅遊”就成了一陣風的時髦活動。
我們的動機,如果真是愛,我們就不會把災區的人,僅僅當做傳福音的“對象”,或者是多了一個傳福音的“果子”,而是意識到,他們是上帝所造的人,且剛剛遭受災難的打擊,在苦難與艱辛當中,需要實際的幫助和心靈的安慰。
我們如果想把福音傳給他們,首先要把上帝的愛,真實、切實地傳遞給他們,而不是強行灌輸、催逼、讓人反感(“人都要死了”,畢竟是極端的情況,絕大多數時候 並非那樣緊急。如果靠催逼傳福音,人家未必能夠接受。即使有人出於感激或者礙於情面,口頭上說“信了”,也未必有實效)。
人遭受苦難是報應?
其實,我們“平時”傳福音的方式,就很值得反思。很多時候,我們傳福音失敗,問題都在我們自己——也許我們太“急功近利”要完成“任務”;也許我們太冷漠而 不顧他人的感受(據說當年在台灣,有基督徒大年初一上街傳福音,穿的褂子,前面寫一個大大的“罪”字,後面寫一個“死”字,意思是“罪的代價就是死”。這 樣的傳法,當然只會被人厭惡);也許我們過於警惕和懼怕“社會福音”,就連“社會使命”、“文化鬆土”和“福音預工”的價值都予以否認;也許我們太急於定 罪他人,而忘了“福音”其實是上帝的恩典。
我認為,太急於定罪他人,而忘了上帝的恩典,就是“天譴論”的問題所在。這種“天譴論”,其實 並非中國基督徒獨有。在美國的海嘯、地震、9-11等災難之後,也有美國基督教領袖出來講類似的話。而且其它宗教信仰的人,也有相信災難是“業報”的(如 信藏傳佛教的好萊塢影星莎朗史東)。
當基督徒耳提面命般,告訴災難中的人,“災難是上帝對你們的懲罰和詛咒”,顯示出的是鐵石心腸,至少不是“全備的福音”。這種“天譴論”,不僅顯得沒有愛心和憐憫,而且我認為,也並不符合聖經,或者“真正的基督教”的精神──雖然基督信仰的確不把苦難及人的罪性割裂開。
《創世記》記載,人類始祖犯罪(背離上帝以自我為中心)以後,不但人受到詛咒,連自然界也受到連累。我們今天確實生活在已經被罪性和邪惡所污染的世界,所有的 受造跟我們一樣“歎息勞苦”,“切望等候”上帝的救贖。但是苦難與罪性(邪惡)的關係,在基督教信仰裡面,絕非“天譴論”那麼膚淺、直白。罪性(邪惡)帶 來苦難,往往是通過他人,或者通過敗壞了的自然界,臨到受害者。
基督教信仰非常明確地否認,人遭受苦難一定是報應,或上帝的懲罰。聖經裡面言說苦難的最重要的一卷書,是古老的《約伯記》。《約伯記》中的約伯,是個義人(不但在人眼裡,而且在上帝眼裡,他都是義人),他遭受巨大苦難,因而發出了“為什麼有苦難”的“天問”。
在新約《約翰福音》第9章裡,耶穌的門徒帶了一個瞎子來問耶穌:“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明確地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隨後醫治了那人。
在新約《路加福音》第13章裡,耶穌教訓門徒:“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其他的加利利人更有罪,才這樣受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面對苦難,我們可以,也應該,對我們自己的罪惡警醒、悔改;苦難可以,也應該,更激勵出我們悲憫苦難、愛人如己的心。但是,基督徒絕對不應該自以為義、“替天行道”地指責他人,對苦難妄加解釋。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當然,本文上述問題,可能涉及很深的神學與解經,我這裡不過是一個“平信徒”的淺見(我盼望有更多有知識和智慧的牧長、學者,對此進行更深入的分析)。我相 信,如果非基督徒的批評,能帶來中國基督徒對這些問題的反思,和更進一步的思考,這對基督教在中國的健康發展是有益的。
在這次地震之前, 中國基督徒在社會上,確實處於半公開和邊緣化的地位。這次震災救助,中國基督徒幾乎是大張旗鼓地“浮上水面”,成為一個令人注目的群体,有了相當的“可見 度”,而且“朝野”上下都給予了一些正面的評價。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可以說是破天荒的第一次。這當然具有很深的正面的意義。
但也正因為這是第一次,難免有一些“摸著石頭過河”的意味,自然會出現欠缺和問題,顯露出我們自身的不成熟,甚至是中國基督教的“陰暗面”。
正因為如此,我相信基督徒應該“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謙卑下來,反思自身,將來讓我們的作為更加真實地“榮神益人”。
災區現場救災已經過去,但還有很多諸如心靈重建(心理輔導)等長期的工作,基督徒可以參與,可以奉獻愛心。我祈禱,藉著這些實際的參與,也藉著對上述那些問題的反思,中國基督徒能更加成熟,健康成長,蒙神、也蒙人的喜悅。
作者來自四川,現住馬里蘭州,其基督信仰專題網頁“基甸連線”,網址為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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