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余
本文原刊于《举目》37期
秋菊是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一位农村妇女(由巩俐扮演)。她受到不公正对待后,就走遍省城,锲而不舍地层层上诉,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对“说法”的诉求,是人类和动物的重要区别。人在灾难面前,不仅仅是承受和逃避,也不仅仅是补救和重建──虽然这些都很重要,但人也需要得到一个“说法”,好明白灾难的原因和意义。
2008年5月12日,中国四川汶川发生了八级大地震,加上之后连绵不断的余震,到6月中旬,已有将近七万人遇难,两万人失踪。现代媒体更把灾区惨况展现在全世界眼前,举世哀恸,人人惊心。
面对这个带来深重苦难的天灾,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
基督徒是最有资格“讨个说法”的,因为基督徒相信,所有在宇宙中发生的事,是一位全能全智的主宰所计划的;宇宙不是自有的、无目的的,而是朝向一定的目标进 行的。相反,无论是无神论、泛神论还是宿命论,它们的宇宙则是盲目的,对一个盲目的宇宙,你无从向谁讨说法(所以当无神论者在灾难中,举目望天问“为什 么”的时候,其实已经暴露出其内心深处,并不是真正的无神论者)。
基督徒讨问说法,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其他人──如果在灾难面前,基督徒不能向世人提供一个说法,而是保持缄默,自然有异教提供解释。所以,当世界遭遇灾难的时候,基督徒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不但是救灾的人道责任, 更有为灾难提供说法,在灾难面前宣告上帝旨意,并引导国人归向上帝,得享安慰、拯救的属灵责任。
然而,这不是一个轻省易担的责任。
不可武断定罪,也不可推卸人自身的责任
面对灾难,我们基督徒最大的误区,就是武断定罪,把飞来横祸,看作是上帝对受难者的惩罚。
约伯的三位朋友,就曾经这样自居“上帝代言人”,断定约伯在暗中犯了罪,他的痛苦是咎由自取。但在上帝看来却非如此。所以我们也千万不要如此冒失地代上帝发言, 以致“用无知的言语,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伯》38:2)。
我们也不要像耶稣时代的犹太人(或是传统的相信因果报应的中国人),断定那个生来瞎眼的人,不是他自己犯了罪,就是他父母犯了罪,却不知他的残疾,乃是要显出神的作为来(参《约》9:1-3)。
这次汶川地震带来如此巨大的创伤,如此多的家庭天人永诀,如此多的儿童长埋地底,我们绝不应该(又何忍心)给死者胡乱定罪,给未亡人伤口撒盐。
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推卸人自身的责任。
大陆官方现已基本肯定,此次地震,在校儿童大量遇难,质量低劣的“豆腐渣”工程实在难辞其咎。传媒亦証实,大部分的伤亡,都是因为劣质的建筑,而非地震本身。
汶川地区本就处高危地震带,上世纪30年代,已有七级以上大地震发生,灾情惨烈。时值内乱(军阀割据)外患(日本入侵)之秋,国民政府的救灾善后,更是等于 白卷。再上一次大地震在康熙盛年,因为皇帝寿辰,所以官员隔了大半个月才敢上奏,灾民可怜至极……选在如此的地震高危地带,以如此低的抗震标准建造城镇, 实在是冒险和不智。
还有,中国近年来的高速建设,对环境水土的破坏,谁能保証,就跟这次灾难没有任何关系呢?
在否认简单因果论,并承认人为责任的双重前提下,我们仍然要回到全智全能的上帝那里讨说法。我们可以这样做,因为上帝在圣经中,已经清楚地给了我们说法。
这并不是说,我们有上帝的明文通告:“2008年中国四川地震,乃是因某某原因,乃是为了显明某某道理……”可是,在圣经中,却有足够的先例,足够的真理, 调整我们的视角,清晰我们的思维,唤醒我们的心灵。上帝的话语足够让我们知道,应该如何看待大地震这样的灾难,并领会上帝的心意。
因为启示甚多,容我稍加归类,依次列举:
自然灾害是人类犯罪的结果,而非上帝原先创造的必然
上帝原先的创造都甚好,可是因为人类始祖试图离开神独立自主的缘故,大地因人的缘故被咒诅,从此人和大自然进入爱恨交缠的关系,上帝创造的秩序遭到破坏。
然而上帝既为上帝,便不能任凭他的美意受挫。因此上帝必须挫折叛逆者的妄想,以不再驯服而时常作乱的大地,不断衰败并终归尘土的身体,提醒人类自身的有限,和独立企图的荒谬。
然而,自然界的恶化,也有积极的作用:人在苦难软弱中,始知道仰望上帝;在空虚无奈下,终晓得追寻永恒。正如《罗马书》云:“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 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0-21)
因此,当我们或亲友、同胞,成为自然灾难的受害者,我们必须接受现实,明白天灾乃人类离开伊甸园后的必然遭遇。我们不能因此质疑上帝的美善和能力,而必须相信,目前的状况也是上帝的旨意,而且上帝必会改变这个不完美的光景,拯救受造界脱离败坏的辖制。
灾害不是要我们追究受难者的罪责,而是要提醒活着的人悔改
圣经屡次提醒我们不要轻易定罪在痛苦厄运中的人。一个经典的事例,记载在《路加福音》13章。当时罗马巡抚彼拉多残酷镇压统治下的犹太人,杀死一些加利利人,将他们的血掺杂在犹太人的祭物之中,以此警告犹太人莫在节期作乱。有人将这个消息告诉耶稣。耶稣回答说:
“你们以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吗?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见《路》13:2-5)。可见飞来横祸的目的,主要是提醒还活着的人赶快悔改,免得在末日的审判中灭亡。
还有一个值得借鉴的例子,记载在《列王纪上》14章。那个诱骗以色列人崇拜偶像,将神的选民全体陷在罪中的耶罗波安王,当他的儿子病危时,却叫老婆乔装打扮 去求问耶和华神的先知。可是王后还没到,先知就在神的提醒下,识破她的伪装。先知所说的话,其中有几句很值得我们深思:
“……我必使灾祸 临到耶罗波安的家,将属耶罗波安的男丁,无论困住的、自由的,都从以色列中剪除,必除尽耶罗波安的家,如人除尽粪土一般。……你的脚一进城,你儿子就必死 了。以色列众人必为他哀哭,将他葬埋。凡属耶罗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坟墓……”(《王上》14:10-13)
先知在说什么呢?他代表上帝对耶罗波安一家进行宣判,说现在这个将要早死的少年人,比整个家庭中其他所有健康安好的人更为有福,因为只有他是上帝所看得过去的,所以全家只有他得到“善终”。
这告诉我们一个似非而是的真理:横死未必是祸,长寿未必是福。这世界上有许多死于天灾或人祸的儿童(后者应远多过前者),在人的角度看来,当然觉得可怜、不 公,甚至会埋怨上帝不仁。但是,在上帝对于罪恶和审判的启示面前,我们必须接受一个从感情上可能很难接受的事实,就是:上帝缩短许多人(包括儿童)的生 命,减少他们犯罪的机会和能力,未尝不是好事,未尝不是上帝对他们的慈爱和怜悯。
另一个在圣经中反复出现的画面,就是当末日审判的时候, 很多人会对大山说:“遮盖我们!”对小山说:“倒在我们身上!”(《何》10:8)那些人情愿被山岭压得粉身碎骨,也不要面对上帝公义的愤怒;可见末日的 审判要比地震可怕很多。这些人中,或许有少数人从未遇过天灾横祸,但更多人,虽然经历过灾祸(世上有几人没有经历过),得到过上帝的话语和义人的提醒劝 告,却仍旧不思悔改,反倒不断寻找借口,责难上帝不公。到审判那一天,这些人必知道自己无可推诿。
上帝常常用天灾,管教犯罪的民族和国家
早在挪亚时代,神就用洪水,几乎毁灭了整个人类;在亚伯拉罕时代,天火烧毁了堕落之都所多玛和蛾摩拉。
上帝和以色列人立约,应许只要他们听从神的话,遵行神的律法,就能享受各样美好的福气。但如果他们不听不行,神就会用各样的方式来警告他们、管教他们,甚至毁灭他们。在神所用的“刑具”当中,就包括瘟疫、干旱、沙暴等“自然灾害”(《申》28:20-24)。
神常常用天灾来管教犯罪之民。所以我们在天灾面前,虽不必寻找、指责受难者个人的罪,却必须反省、忏悔民族国家整体的罪。非如此,我们就不能从灾难中得益。我们必须先找到自己的责任,方能寻找其它的原由,甚而向上帝讨问说法。
就如我们中国人,真的像我们自己所说的那么善良,那么无辜吗?我们真的像主流传媒上,终日所渲染的那样光明磊落,那样理直气壮吗?
当我们在谩骂别国演员失言用因果论回应汶川地震,并且要求别人忏悔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学习一点忏悔精神呢?当卡特里娜飓风给美国民众带来巨大灾难的时候,中国媒体表现出了什么样的态度呢?看看以下几个出现在媒体大报上的标题:
《飓风扯下美国的遮羞布》
《飓风吹破美国神话》
《飓风卡特里娜教训“文明冲突论”》
如果再看一下网上论坛的种种幸灾乐祸,种种诅咒嘲骂,恨不得人家死得更多之类的言论,我这个中国人都胆战心惊。我们是不是被民族本位主义一叶障目,失去了起码的同情和爱心呢?
从历史的角度看,我们对非我族类所犯的罪,又岂止是言语上的?
但从启示的角度看,这还不是最严重的罪,最严重的,应该是我们对上帝所犯的狂妄亵渎和崇拜偶像的罪。
汶川地震发生时,我在国内听到最多的一句口号,竟然是“人定胜天”!人真的能胜天吗?人在灾难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还讲什么“人定胜天”?
可是讽刺的是,我们虽不怕天,却很怕鬼。
当我坐在友人的车上,从上海驶往浙江,一路上所见的乡村民宅,凡是考究一点、称得上豪宅的(真不少),屋顶多有一个奇特的装置,就是尖顶下有几个金属圆球,像一个小型的东方明珠塔,又像一个避雷针。
起初我以为这是一种建筑式样,只是奇怪:“为什么现在都时兴这种童话式的屋顶?”友人却捧腹大笑。原来这根本不是什么建筑式样,而是装在屋顶上的灵牌──在每个尖顶的下面,都是一套祖宗的灵位。
如果上海、苏杭如此,其它省份呢?
《罗马书》第一章说得很明白,“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而人所行的最大的不义,就是“虽然知道神,却不 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 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罗》1:18-23)
突然的灾难,能促使人谦卑悔改
那天下午,13亿同胞一起站立,为地震死难者默哀三分钟。那是一个无比沉重的时刻。
可是我真的希望,在那静默中,13亿骨肉同胞所想到的,不仅仅是主流传媒终日渲染的豪言壮语。
我深信,在那难得的静默中,一定有无数骨肉同胞的心,平生第一次向天举目。
地震发生的那日清晨,我正在广州高速公路上行驶,一路上深感广州空气之污浊。根据《羊城晚报》报导:因为空气污染严重,广州人无论平时健康与否,一出50岁,肺都是黑色的。只有下特大暴雨,而且一连多日,才能在放晴的时候,看到广州的蓝天。
我相信,大地震就像一场暴雨,使无数人看到了天是蓝的。因为,无数人已经看到了生命的脆弱,看到了爱和亲情的宝贵,看到了物质财富的虚空,看到了自身意志的 软弱和渺小。一位爱主的老姐妹对我说:“我相信这次一定有很多的人得救!每一次灾难都是!”我也相信,因为只要看见了天是蓝色的,就有希望。
很多人会在灾难中更加悖逆,神的选民却会从苦难中得益
虽说暴雨能够冲走尘埃,重现蓝天,但洗不掉、冲不走的积尘顽垢毕竟存在。所以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一定会有人因为灾难,而更加仇恨上帝;一定会有人在福音不断的光照和冲洗下,反倒越发刚硬抗拒;一定有人用无辜者受难,作为不信的借口。
《启示录》第9章提到,当天上的六位天使吹号,将各样的灾难刑罚降到地上的时候,“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还是去拜鬼魔,和那些 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金、银、铜、木、石的偶像。又不悔改他们那些凶杀、邪术、奸淫、偷窃的事”。第16章同样提到,人在各样的苦难当中,非但没有悔 改,还更加亵渎神的名。
但是,神的选民能够在苦难中,更加明白神的心意,并且借着苦难的陶造,变得更为坚强和圣洁,更有神的性情。
神有否偏袒自己的选民?综观圣经和历史,就知道没有。上帝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利》10:3)神的选民并不能因为神的拣选,就逃避苦难和管教,相反却常常比别的族群受苦更多。
读《耶利米书》和《耶利米哀歌》,看到耶利米这位泪眼先知所记载的历史,看到犹太人因为长期违背圣约,偏行己路而受到的亡国之辱。再看看他们后来两千多年的惨痛历史,越看越觉得,幸好我不是犹太人。因为犹太人所受的痛苦之深,管教之烈,时间之久,中国实在不敢望其项背。
那么神的选民,是不是反而更倒楣呢?那也不是。相反,上帝正是要透过选民的受苦,实现他祝福人类的计划。这一奥秘最终的彰显者,就是耶稣基督。这位选民中的选民,以色列人中的真以色列人,新天新地中明亮的晨星,竟然借着在十字架上的苦难,成就上帝救赎的大业!
道成肉身的上帝独子,何竟身悬十架,惨遭凌辱?原来上帝早已定下计划,要亲自承载人类的苦难,担当人犯罪当受的刑罚,借此拯救他的百姓脱离罪恶的权势。他并借着从死里复活,带领人类和整个受造界,脱离虚空和败坏的辖制。
有这样一个故事:审判之日,全世界的人聚在一起控告上帝。最后,人们得出结论:上帝没有资格审判我们,除非他也曾出身社会底层,没有钱,没有背景,没有机会受好的教育,否则哪里能体会下层人的艰辛?
除非上帝亲自生活在我们人间,经历人间种种的诱惑试探,了解这个社会中复杂的利害关系,否则哪里能体会我们“罪人”的软弱?
除非上帝也曾被排斥,被误解,被最亲近的人出卖,蒙受不白之冤,否则哪里能体会我们所受过的歧视、不公、背叛和冤屈?
除非上帝也经历过生离死别的痛苦,自己也被凌辱,被嘲笑,被杀害,被抛弃,否则哪里能体会我们人类生命的脆弱和对死亡的恐惧?……
最后,人们讲不下去了,因为他们发现,其实上帝已经来过了。他们所说的一切,上帝都经历了,甚至更多。所以他完全有资格审判人。
然而上帝却选择了为我们承受审判,为我们饮尽末日愤怒的苦杯,为我们上十字架,让我们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
在十字架的面前,我们已经别无选择。
我知道──不只是相信,而是知道,中国也已经别无选择。
作者来自上海,现在澳洲牧养国语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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