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余
本文原刊於《舉目》37期
秋菊是電影《秋菊打官司》裡的一位農村婦女(由鞏俐扮演)。她受到不公正對待後,就走遍省城,鍥而不捨地層層上訴,要為自己討個“說法”。
對“說法”的訴求,是人類和動物的重要區別。人在災難面前,不僅僅是承受和逃避,也不僅僅是補救和重建──雖然這些都很重要,但人也需要得到一個“說法”,好明白災難的原因和意義。
2008年5月12日,中國四川汶川發生了八級大地震,加上之後連綿不斷的餘震,到6月中旬,已有將近七萬人遇難,兩萬人失蹤。現代媒体更把災區慘況展現在全世界眼前,舉世哀慟,人人驚心。
面對這個帶來深重苦難的天災,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
基督徒是最有資格“討個說法”的,因為基督徒相信,所有在宇宙中發生的事,是一位全能全智的主宰所計劃的;宇宙不是自有的、無目的的,而是朝向一定的目標進 行的。相反,無論是無神論、泛神論還是宿命論,它們的宇宙則是盲目的,對一個盲目的宇宙,你無從向誰討說法(所以當無神論者在災難中,舉目望天問“為什 麼”的時候,其實已經暴露出其內心深處,並不是真正的無神論者)。
基督徒討問說法,不僅僅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其他人──如果在災難面前,基督徒不能向世人提供一個說法,而是保持緘默,自然有異教提供解釋。所以,當世界遭遇災難的時候,基督徒有義不容辭的責任──不但是救災的人道責任, 更有為災難提供說法,在災難面前宣告上帝旨意,並引導國人歸向上帝,得享安慰、拯救的屬靈責任。
然而,這不是一個輕省易擔的責任。
不可武斷定罪,也不可推卸人自身的責任
面對災難,我們基督徒最大的誤區,就是武斷定罪,把飛來橫禍,看作是上帝對受難者的懲罰。
約伯的三位朋友,就曾經這樣自居“上帝代言人”,斷定約伯在暗中犯了罪,他的痛苦是咎由自取。但在上帝看來卻非如此。所以我們也千萬不要如此冒失地代上帝發言, 以致“用無知的言語,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伯》38:2)。
我們也不要像耶穌時代的猶太人(或是傳統的相信因果報應的中國人),斷定那個生來瞎眼的人,不是他自己犯了罪,就是他父母犯了罪,卻不知他的殘疾,乃是要顯出神的作為來(參《約》9:1-3)。
這次汶川地震帶來如此巨大的創傷,如此多的家庭天人永訣,如此多的兒童長埋地底,我們絕不應該(又何忍心)給死者胡亂定罪,給未亡人傷口撒鹽。
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推卸人自身的責任。
大陸官方現已基本肯定,此次地震,在校兒童大量遇難,質量低劣的“豆腐渣”工程實在難辭其咎。傳媒亦証實,大部分的傷亡,都是因為劣質的建築,而非地震本身。
汶川地區本就處高危地震帶,上世紀30年代,已有七級以上大地震發生,災情慘烈。時值內亂(軍閥割據)外患(日本入侵)之秋,國民政府的救災善後,更是等於 白卷。再上一次大地震在康熙盛年,因為皇帝壽辰,所以官員隔了大半個月才敢上奏,災民可憐至極……選在如此的地震高危地帶,以如此低的抗震標準建造城鎮, 實在是冒險和不智。
還有,中國近年來的高速建設,對環境水土的破壞,誰能保証,就跟這次災難沒有任何關係呢?
在否認簡單因果論,並承認人為責任的雙重前提下,我們仍然要回到全智全能的上帝那裡討說法。我們可以這樣做,因為上帝在聖經中,已經清楚地給了我們說法。
這並不是說,我們有上帝的明文通告:“2008年中國四川地震,乃是因某某原因,乃是為了顯明某某道理……”可是,在聖經中,卻有足夠的先例,足夠的真理, 調整我們的視角,清晰我們的思維,喚醒我們的心靈。上帝的話語足夠讓我們知道,應該如何看待大地震這樣的災難,並領會上帝的心意。
因為啟示甚多,容我稍加歸類,依次列舉:
自然災害是人類犯罪的結果,而非上帝原先創造的必然
上帝原先的創造都甚好,可是因為人類始祖試圖離開神獨立自主的緣故,大地因人的緣故被咒詛,從此人和大自然進入愛恨交纏的關係,上帝創造的秩序遭到破壞。
然而上帝既為上帝,便不能任憑他的美意受挫。因此上帝必須挫折叛逆者的妄想,以不再馴服而時常作亂的大地,不斷衰敗並終歸塵土的身体,提醒人類自身的有限,和獨立企圖的荒謬。
然而,自然界的惡化,也有積極的作用:人在苦難軟弱中,始知道仰望上帝;在空虛無奈下,終曉得追尋永恆。正如《羅馬書》云:“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 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8:20-21)
因此,當我們或親友、同胞,成為自然災難的受害者,我們必須接受現實,明白天災乃人類離開伊甸園後的必然遭遇。我們不能因此質疑上帝的美善和能力,而必須相信,目前的狀況也是上帝的旨意,而且上帝必會改變這個不完美的光景,拯救受造界脫離敗壞的轄制。
災害不是要我們追究受難者的罪責,而是要提醒活著的人悔改
聖經屢次提醒我們不要輕易定罪在痛苦厄運中的人。一個經典的事例,記載在《路加福音》13章。當時羅馬巡撫彼拉多殘酷鎮壓統治下的猶太人,殺死一些加利利人,將他們的血摻雜在猶太人的祭物之中,以此警告猶太人莫在節期作亂。有人將這個消息告訴耶穌。耶穌回答說:
“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見《路》13:2-5)。可見飛來橫禍的目的,主要是提醒還活著的人趕快悔改,免得在末日的審判中滅亡。
還有一個值得借鑒的例子,記載在《列王紀上》14章。那個誘騙以色列人崇拜偶像,將神的選民全体陷在罪中的耶羅波安王,當他的兒子病危時,卻叫老婆喬裝打扮 去求問耶和華神的先知。可是王后還沒到,先知就在神的提醒下,識破她的偽裝。先知所說的話,其中有幾句很值得我們深思:
“……我必使災禍 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你的腳一進城,你兒子就必死 了。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王上》14:10-13)
先知在說什麼呢?他代表上帝對耶羅波安一家進行宣判,說現在這個將要早死的少年人,比整個家庭中其他所有健康安好的人更為有福,因為只有他是上帝所看得過去的,所以全家只有他得到“善終”。
這告訴我們一個似非而是的真理:橫死未必是禍,長壽未必是福。這世界上有許多死於天災或人禍的兒童(後者應遠多過前者),在人的角度看來,當然覺得可憐、不 公,甚至會埋怨上帝不仁。但是,在上帝對於罪惡和審判的啟示面前,我們必須接受一個從感情上可能很難接受的事實,就是:上帝縮短許多人(包括兒童)的生 命,減少他們犯罪的機會和能力,未嘗不是好事,未嘗不是上帝對他們的慈愛和憐憫。
另一個在聖經中反復出現的畫面,就是當末日審判的時候, 很多人會對大山說:“遮蓋我們!”對小山說:“倒在我們身上!”(《何》10:8)那些人情願被山嶺壓得粉身碎骨,也不要面對上帝公義的憤怒;可見末日的 審判要比地震可怕很多。這些人中,或許有少數人從未遇過天災橫禍,但更多人,雖然經歷過災禍(世上有幾人沒有經歷過),得到過上帝的話語和義人的提醒勸 告,卻仍舊不思悔改,反倒不斷尋找藉口,責難上帝不公。到審判那一天,這些人必知道自己無可推諉。
上帝常常用天災,管教犯罪的民族和國家
早在挪亞時代,神就用洪水,幾乎毀滅了整個人類;在亞伯拉罕時代,天火燒毀了墮落之都所多瑪和蛾摩拉。
上帝和以色列人立約,應許只要他們聽從神的話,遵行神的律法,就能享受各樣美好的福氣。但如果他們不聽不行,神就會用各樣的方式來警告他們、管教他們,甚至毀滅他們。在神所用的“刑具”當中,就包括瘟疫、乾旱、沙暴等“自然災害”(《申》28:20-24)。
神常常用天災來管教犯罪之民。所以我們在天災面前,雖不必尋找、指責受難者個人的罪,卻必須反省、懺悔民族國家整体的罪。非如此,我們就不能從災難中得益。我們必須先找到自己的責任,方能尋找其它的原由,甚而向上帝討問說法。
就如我們中國人,真的像我們自己所說的那麼善良,那麼無辜嗎?我們真的像主流傳媒上,終日所渲染的那樣光明磊落,那樣理直氣壯嗎?
當我們在謾罵別國演員失言用因果論回應汶川地震,並且要求別人懺悔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學習一點懺悔精神呢?當卡特里娜颶風給美國民眾帶來巨大災難的時候,中國媒体表現出了什麼樣的態度呢?看看以下幾個出現在媒体大報上的標題:
《颶風扯下美國的遮羞布》
《颶風吹破美國神話》
《颶風卡特里娜教訓“文明衝突論”》
如果再看一下網上論壇的種種幸災樂禍,種種詛咒嘲罵,恨不得人家死得更多之類的言論,我這個中國人都膽戰心驚。我們是不是被民族本位主義一葉障目,失去了起碼的同情和愛心呢?
從歷史的角度看,我們對非我族類所犯的罪,又豈止是言語上的?
但從啟示的角度看,這還不是最嚴重的罪,最嚴重的,應該是我們對上帝所犯的狂妄褻瀆和崇拜偶像的罪。
汶川地震發生時,我在國內聽到最多的一句口號,竟然是“人定勝天”!人真的能勝天嗎?人在災難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擊,還講什麼“人定勝天”?
可是諷刺的是,我們雖不怕天,卻很怕鬼。
當我坐在友人的車上,從上海駛往浙江,一路上所見的鄉村民宅,凡是考究一點、稱得上豪宅的(真不少),屋頂多有一個奇特的裝置,就是尖頂下有幾個金屬圓球,像一個小型的東方明珠塔,又像一個避雷針。
起初我以為這是一種建築式樣,只是奇怪:“為什麼現在都時興這種童話式的屋頂?”友人卻捧腹大笑。原來這根本不是什麼建築式樣,而是裝在屋頂上的靈牌──在每個尖頂的下面,都是一套祖宗的靈位。
如果上海、蘇杭如此,其它省份呢?
《羅馬書》第一章說得很明白,“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而人所行的最大的不義,就是“雖然知道神,卻不 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羅》1:18-23)
突然的災難,能促使人謙卑悔改
那天下午,13億同胞一起站立,為地震死難者默哀三分鐘。那是一個無比沉重的時刻。
可是我真的希望,在那靜默中,13億骨肉同胞所想到的,不僅僅是主流傳媒終日渲染的豪言壯語。
我深信,在那難得的靜默中,一定有無數骨肉同胞的心,平生第一次向天舉目。
地震發生的那日清晨,我正在廣州高速公路上行駛,一路上深感廣州空氣之污濁。根據《羊城晚報》報導:因為空氣污染嚴重,廣州人無論平時健康與否,一出50歲,肺都是黑色的。只有下特大暴雨,而且一連多日,才能在放晴的時候,看到廣州的藍天。
我相信,大地震就像一場暴雨,使無數人看到了天是藍的。因為,無數人已經看到了生命的脆弱,看到了愛和親情的寶貴,看到了物質財富的虛空,看到了自身意志的 軟弱和渺小。一位愛主的老姐妹對我說:“我相信這次一定有很多的人得救!每一次災難都是!”我也相信,因為只要看見了天是藍色的,就有希望。
很多人會在災難中更加悖逆,神的選民卻會從苦難中得益
雖說暴雨能夠沖走塵埃,重現藍天,但洗不掉、沖不走的積塵頑垢畢竟存在。所以我們不能盲目樂觀。一定會有人因為災難,而更加仇恨上帝;一定會有人在福音不斷的光照和沖洗下,反倒越發剛硬抗拒;一定有人用無辜者受難,作為不信的藉口。
《啟示錄》第9章提到,當天上的六位天使吹號,將各樣的災難刑罰降到地上的時候,“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 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又不悔改他們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第16章同樣提到,人在各樣的苦難當中,非但沒有悔 改,還更加褻瀆神的名。
但是,神的選民能夠在苦難中,更加明白神的心意,並且藉著苦難的陶造,變得更為堅強和聖潔,更有神的性情。
神有否偏袒自己的選民?綜觀聖經和歷史,就知道沒有。上帝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利》10:3)神的選民並不能因為神的揀選,就逃避苦難和管教,相反卻常常比別的族群受苦更多。
讀《耶利米書》和《耶利米哀歌》,看到耶利米這位淚眼先知所記載的歷史,看到猶太人因為長期違背聖約,偏行己路而受到的亡國之辱。再看看他們後來兩千多年的慘痛歷史,越看越覺得,幸好我不是猶太人。因為猶太人所受的痛苦之深,管教之烈,時間之久,中國實在不敢望其項背。
那麼神的選民,是不是反而更倒楣呢?那也不是。相反,上帝正是要透過選民的受苦,實現他祝福人類的計劃。這一奧秘最終的彰顯者,就是耶穌基督。這位選民中的選民,以色列人中的真以色列人,新天新地中明亮的晨星,竟然藉著在十字架上的苦難,成就上帝救贖的大業!
道成肉身的上帝獨子,何竟身懸十架,慘遭凌辱?原來上帝早已定下計劃,要親自承載人類的苦難,擔當人犯罪當受的刑罰,藉此拯救他的百姓脫離罪惡的權勢。他並藉著從死裡復活,帶領人類和整個受造界,脫離虛空和敗壞的轄制。
有這樣一個故事:審判之日,全世界的人聚在一起控告上帝。最後,人們得出結論:上帝沒有資格審判我們,除非他也曾出身社會底層,沒有錢,沒有背景,沒有機會受好的教育,否則哪裡能体會下層人的艱辛?
除非上帝親自生活在我們人間,經歷人間種種的誘惑試探,瞭解這個社會中複雜的利害關係,否則哪裡能体會我們“罪人”的軟弱?
除非上帝也曾被排斥,被誤解,被最親近的人出賣,蒙受不白之冤,否則哪裡能体會我們所受過的歧視、不公、背叛和冤屈?
除非上帝也經歷過生離死別的痛苦,自己也被凌辱,被嘲笑,被殺害,被拋棄,否則哪裡能体會我們人類生命的脆弱和對死亡的恐懼?……
最後,人們講不下去了,因為他們發現,其實上帝已經來過了。他們所說的一切,上帝都經歷了,甚至更多。所以他完全有資格審判人。
然而上帝卻選擇了為我們承受審判,為我們飲盡末日憤怒的苦杯,為我們上十字架,讓我們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在十字架的面前,我們已經別無選擇。
我知道──不只是相信,而是知道,中國也已經別無選擇。
作者來自上海,現在澳洲牧養國語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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