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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水的福音(陈英元)

陈英元

本文原刊于《举目》36期

      很多人认为,只要一个人口里承认耶稣基督为救主,他就可以得救。以耶稣基督为生命的主宰,则是可有可无,和得救无关,不妨以后再说。有人甚至认为,基督徒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要“得救”就好,生活可以我行我素,事奉则是额外的;到了第二阶段 才要努力事奉,为的是“得奖赏”。

       也就是说,一个人得救与否,完全取决于他是不是做了决志祷告、受浸礼,而不在于他的生活是否反映出悔罪、付代价跟随主的信心。甚至,他以后若是离开了教会,也会因为做过决志祷告,那一时的感动,就保証了永恒的生命。

        这个观念,会导致人在传福音时,先传好听的,比如“平安喜乐”、“主对你一生有美好的计划”等,换来一个决志祷告。至于跟随主需要付代价,则要等到对方信心成长以后,再告诉对方。

        这完全扭曲了主的福音,把主的福音变成“免费的福音”、“先进门再说的福音”。

        难怪很多人进入教会后,发现自己“被骗了”:“怎么和刚开始讲的不一样?”“什么?每个星期都要聚会?”“还要十一奉献?”甚至因此不愿意在信仰路上走下去。

        这种福音观,还导致教会中许多人认为,反正自己已经得救,可以称为“信徒”了,没有必要再付出代价去当“门徒”了。教会里常常是20%的人服事80%的人,因为80%的人始终没有进入“第二阶段”,而且还理直气壮。

        这是“缩水的福音”!持这种福音观的人,只记得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10),却忘记“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4-17),忘记“主”不 仅仅是一个称谓而已——当人称耶稣为“主”的时候,是要接受耶稣基督对自己完全的掌管和主权的!

         接受“缩水的福音”来教会的人,多数变成“坐”礼拜的基督徒——信主时不清楚要走的是窄路,信后也不谈信仰的实践。难怪许多教会无法成为神的见証人,反倒颓丧、软弱,沦为社会的“边缘价值”群体。

何谓跟随

        圣经中主耶稣说“跟随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路加福音》9:57-62,讲到三个要跟随主,却被主拒绝的例子:

         有一个人对主说:“你无论往哪里去,我要跟从你。”主的回答却是:“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只是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指出那人不清楚前面的道路是艰苦的,随意说要跟随。主拒绝他!

         另一个说:“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主回答他:“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那人找借口,下不了决心,主拒绝他!

        还有一个人说:“主!我要跟从你;但容我先去辞别我家里的人。”主回答他:“手扶著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留恋、踌躇,主也拒绝他。

        这三个人都是带着某种程度的“信心”来到主面前的,但都被主拒绝。

        主耶稣用了许多比喻,说明跟随他进神的国,是什么样的过程。这个过程往往包含了:
1. 呼召

        2. 悔改

        3. 付代价、舍去的行动

        4. 跟随的决心。

        本文只讨论第三点。这点在福音书“天国的比喻”里特别明显,是要人舍去一切,才能得着天国: “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的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 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太》13:44-46)

        传福音,如何能不讲“付代价”?在“天国的比喻”的最后,主下结论:“世界的末了,也要这样;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这火炉指的是地狱的火,因此这段显然讲的是得救不得救,是福音的问题,而不是奖赏的问题。

         主耶稣要人算好代价,才来跟随他。《路加福音》14:28-33讲得再清楚不过:“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或是一个 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么?”主要门徒付的代价就是“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 作我的门徒。”

        在这里,“撇下”和“跟随”是密不可分的。做不到“撇下”和“跟随”的人,怎么会是得救的人呢?记得《马太福音》 19:16-22的少年官吗?主耶稣要他“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但是他“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无法舍己的人,不能跟随主。

       至于不愿意付代价就想“得救”的人,主的回答是:“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 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而且,“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著那房子,房子总不 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 大。” (《太》24-27)

        如果自以为得救了,到审判日那天,却发现自己面临永远的沉沦,那是何等的可怕!

两个理由

          传“缩水的福音”,通常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认为福音是完全的恩典,所以,如果需要行动、付代价,就是以行为来换取救恩,因此违背圣经的教导。

         福音的确是完全凭借恩典,不凭人的行为,所以《哥林多前书》12:3说:“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人没有办法凭自己的意志归向神,必先受圣灵感动。而从圣灵得信心的人,会接受白白赎罪的恩典、永远不失去的救恩,他也会称耶稣为“主”。

        这个“主”不是称谓而已,而是承认并接受基督耶稣对他的主权。所以接受完全恩典的人,必定会有相称的行动来証明他的信心。这也是《雅各书》教导我们的。相反的,若是没有悔罪,没有跟随的决心和行动,这样的信,是主耶稣拒绝的。

        第二个传“缩水的福音”的理由,是认为传福音时讲代价,谁会信呢?信的人会太少了!

         其实,主不就这样说过:“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

        我们中间是不是有太多的人,自以为已经得救,其实却没有呢?如果到了审判那日,我们说:“我做过决志祷告,你一定要让我进天国!”你想主耶稣会如何回答呢?

作者来自台湾,现居美国佛罗里达州,从事电脑网络通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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