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堂(刘杰垣)

杰垣

本文原刊于《举目》35期

     《举目》第28期(2007年11月号),登载了我的文章《华人教会差传事工:使徒的榜样与模式》。文中指出,大使命是三重工作:传福音,植堂,差传。

         其中的植堂(Church-Planting),在华人教会文献中较少讨论。本文愿就此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什么是植堂?

         对于什么是“植堂”,有以下数种说法:

         1. 是不是建造一所教堂?

         2. 是不是福音性查经聚会(家庭或租用房屋),继之,有教会性聚会等?

         3. 是不是有福音性查经聚会、教会性聚会后,圣灵兴起有恩赐者,设立他们为长老,以牧养与教导为职责。在人力与经济力量所及之内,适时按地区建造教堂,集人力与物力扩展事工?

         这三者之中,哪种是植堂?

         要答复这问题,必须按:(一)教会定义,(二)使徒榜样与模式,(三)新约书信的教导,来加以判定。

(一)教会定义:

        主耶稣给了“教会”简明定义:“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

(二)使徒榜样与模式:

        悔改,罪得赦,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领受所赐的圣灵,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徒》2:30-42);

        在各教会中,设立长老,禁食祷告,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徒》14:23);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徒》20:28-32)。

(三)新约书信的教导:

        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即教会,《弗》4:11-12)。

         按以上圣经经文,可以看出:

         第一种情形,不是植堂,而是建造教堂(a chapel or a church)。

         第二种情形,是有雏形的教会,但有待于植堂。

         第三种情形,是植堂──有了教会,且有被兴起、被承认的长老,有团队事奉,以建立基督的身体(教会)。这是使徒时代植堂的榜样与模式(兴建教堂,是为了方便事工发展)。

北美华人教会现况

         1950-1970年代,北美大学校园查经班兴起。蓬勃发展成为教会者,有数千之众。大多数教会无宗会背景,独立自主、自养,实为难能可贵!

         这些教会,多采用“会众制”,即教会聘请全职教牧一人或二人,辅以执事治理。此种制度称为“会众制”或“牧师制”,已有半世纪之久。

         这些教会的教牧,若持有大使命的原则与异象,必会勉励有圣灵恩赐的肢体,积极参与牧养与讲台事奉;或创造机会,使后起之秀参与事奉;或定期训练,以冀日后接班有人,且能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如此,便是以植堂为念了。

         若教牧缺乏这种原则与远见,一但离职他去,教会就只得重新招募与聘请牧者。这种情形经常发生。近年来北美教会教牧人才供不应求,加之良莠不齐,或缺乏原则与远见,上任三年、五年后就离开,即造成教会三年、五年一轮的恶性循环!

         这值得我华人教会,与胸怀普世的领袖们,客观检讨这现象及源由,以觅求一妥善且长远的制度、政策,使教会建立在稳固基础上,继续执行大使命的三重工作。

植堂的展望

       现代北美华人教会中的精华、精英,多是专业人士。其中,在大学院校任教者,或在科研机构工作者,或在实业界任职者,或自由职业者,为数众多。

        他们参与各种事奉工作,诸如:领查经,带领造就聚会,咨询,探访,开放家庭接待客旅等等。他们熟知查经方法,具有圣经知识。他们的专业知识、技巧,亦均可应用在教会讲台。因此,他们虽没有受过神学教育,但所差无几,是我华人教会的丰富人才资源。

          对这样的人才,应妥为运用,以形成团队事奉的基础阵容,达到植堂的目的。其关键是:

        (一)教会的设立,应有长远的政策,牢牢建立在“大使命”的基础上。教会章程与执行细则有明文记载,以冀群策群力,达到目的。

        (二)圣灵所兴起的有恩赐者,且在信心、家庭生活、教会事奉工作及教外有好名声的人,应适时承认与接受其为教会长老,一般为三、四人以上(可按实际情形增添), 负责治理与传道教导(参《提前》5:10,17)。这是地方性、基本性的领导团队,是使徒保罗示范的“植堂”模式。

        (三)聘请教牧人员(一人或二人以上),以增强实力;即使教牧它日应聘它去,也不致摇动地方性、本色性的长老团队。

必须有所突破

         要想促进“植堂”,必须对传统观念、教会制度与错误思想有所突破:

        (一)16-17世纪,宗教改革(The Church Reformation)之后,教会治理制度(Church governance)有三、四种之多,各有历史与人文的背景,各有优点。对于这些制度,不可如以往一般,全盘抄袭。

        (二) 华人常有错误观念,视基督教会的教牧人员为“出家和尚”,必须安贫乐道,任劳任怨。不少教牧人员亦视全职事奉为“末路”或“畏途”。这种观念,实当改变。 在西方社会中,教会圣职人员,历来为人敬仰,多方面予以礼遇:七年一度的“安息年”休假制度;基金或奖学金的设立;教堂之命名,以资纪念圣职人员一生的辛 劳,激发后辈效法……诸如此类,对教会的建立,大有俾益。但在我华人社团中,鲜见或不存在,实应有所突破!

        (三)华人教会中的专职教牧人员,具有原则与远见者为数不够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却大有人在。这怎可能推动“植堂”?新约书信中所描述的、那种多彩多姿的教牧生命与生活,有待努力实践!

        (四)神学教育中“质”与“量”的问题有待解决。其实神学教育中,“质”比“量”重要;且必须着重“大使命”与它的“三重工作”,缺一不可。

        (五)教会中的精英人才,常不愿意带职事奉,或不乐意接受长老的职分。这种消极的态度,实应突破。当以管家的身分,珍惜主耶稣的恩赐,牢记主耶稣的话,“凡有 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成为“忠心有见识的仆人”,“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

        (六)教会中肢体,对“那善于管理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5:17),“从前引导你们,传神之道给你们的人, 你们要想念他们,效法他们的信心”(《来》13:7),“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儆醒……使他们交账的时候有快乐《来》 13:17)。

         (七)教会事奉工作,圣徒应“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教会)。仅靠教牧或长老一、二人,不仅过于辛劳,且难以成事。

          (八)圣徒们当用祷告、敬奉、话语、行动,勉励教牧、长老,自己则努力尽到本分。

         倘若能做到以上的“突破”,是华人教会之幸。

         笔者在南美洲教会开荒,始终秉承大使命的三重使命为原则。福音性查经班创立后,因人数急增,搬家三次;一年后人数到达150人;第三年,设立长老四位(一位 治理,三位祈祷、传道);第五年开始兴建教堂,一位长老全职奉献;七年后我返回美国另觅工作场所,而教会继续扩展,迄今已有45年之久。

          遵从“大使命”教训中的“植堂”,在南美华人之间可行,我深信在21世纪的北美洲亦可行。

结语

          上个世纪,西方与东方的众基督教会,面临新神学的渗透,教会与信徒们亦渐趋“世俗化”。胸怀普世的领袖们因此大声疾呼,“回到圣经”(Go back to the Bible)!

          在这21世纪,大使命中的“植堂”一环是如此重要,我们也必须回到圣经,效法使徒保罗所建立的模式与榜样,建立合神心意的教会。

作者为“织帐篷工人国际团契”的创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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