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M教会的“磨难”》(林祥源)2021.04.22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21.04.22

林祥源

 

本文是对叶小晚君的《M教会的磨难》文章的一个回应。其实M教会的问题,恰恰也是很多美国华人教会常遇见的问题。我感谢《举目》主编苏师母给我这个机会撰文回应,我亦想利用这个机会,以我过去的经验与所见所闻,和读者分享我的看法。

首先这篇文章反应的是教会的牧者、会友、同工会三个单元之间,因为存在矛盾,继而产生冲突的问题。我想从五方面来讨论。

教会的制度与组织(Structure and Organization);

新上任牧师事奉操守的问题,尤其在头3到5年,如何避免冲突与误解;

牧师与长执会同工的关系;

教会领导中的权柄问题(Who runs the Church?);

冲突的处理。

 

一、教会的体制(制度与组织Structure & Organization )

关于教会的体制,这也是很多教会常见的冲突。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

1.其实在新约圣经里,有关教会的组织和制度,并没有给出很清楚、硬性的指引。所以因应不同时代,不同文化处境,教会可以建立合适自己的制度及组织,目的是让传福音及建立门徒的工作,能以有序、有效地进行。

2.一般福音派的教会有三个体制。主教制(Bishop),长执代议制(Elders and Deacons ),即长执代表会众推行并执行教会的工作。会众制(Congregational),意即大小事都用投票表决。这几种体制,北美华人教会都有采用,这是一种属灵传统,也是信徒自己的选择,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

所以不论是牧者或信徒,若你经过慎重的寻求和祷告,决定加入某一教会,你就应该尊重和顺服那间教会的体制,不应批评论断或结伙反对。比方说这间教会是主教制,而你自己是主张会众制的,在这个教会觉得很不自在、不舒适,那你就应该安静和平地离开,求神带领你去一间合适你的教会。

若是你不在乎什么体制,只在乎灵命得到喂养、有机会事奉神,那么就安安心心,快快乐乐地以这间教会为家。最重要的是,不要让自己长期处在不舒服的状态下,因为如此非但不能全心全意、诚实地敬拜神,久而久之,还会开始发出反对的声音,引起争论,进一步想办法要改革,造成冲击。这会使信徒灵命及教会的见证,遭受很大的亏损。

3.教会的组织如同葡萄架,架子的目的是为了使葡萄沿架攀藤,让葡萄长的好——帮助教会信徒生命的成长、使福音得以扩张。所以架子是用来服事教会、服事上帝的。与葡萄架相比,信徒的生命、教会的成长是最重要的。因此,教会的体制(葡萄架)是为了葡萄,而非葡萄的存在是为了葡萄架(体制)。

4.当教会的人数增加时,由于初信主的信徒灵命尚幼,牧者与教会的创办人,属灵的权柄通常会比较大。不过,当教会成长,有更多领袖被兴起来,权力就应下放,不应再集中在几个人身上了。这一点可由教会成长的阶段来决定。

 

二、新上任牧师应有的基本操守

1.这里所指的新上任牧师,不只是指刚从神学院毕业的新手,即使有牧会二三十年的牧师,到一个新的教会,也不能掉以轻心。以笔者的经验,新上任的牧师若要持久在新的教会服事,必须赢得弟兄姊妹的信任。

有些传道人或许觉得已被按立已久;或已有专科、神学等高学位;或有数十年的事奉经验;或是国际知名的讲员,著作等身的大作家,神学家;或自忖动机纯真,爱心单纯……总之,他们觉得:“我已有这么多好条件,理所当然能得到弟兄姊妹的信任。”可是事情却不一定是这样。因此,当遇到会友对牧者的想法、讲法或做法表示存疑时,许多牧者会有被羞辱、被看不起的感觉。

过去的经历固然重要,但这些经历不能要求人无条件地、立刻信任你。确实,因为你是牧师,弟兄姊妹会给予你适当、基本的尊重。但尊重不等于信任。信任(Trust)是需要时间慢慢培养、建立起来的。

笔者以为,一个牧者要被信任,须具备三个元素,即3C——人格(Character)、能力(Competence)、以及让会众感受到牧者对他们的关怀(Caring attitudes)。三者缺一不可。

2.若你是一个牧者,来到新的教会,首先要先了解所到教会的文化,它像一个家?像一间公司?还是像一个普通社团?教会的价值观如何?会众彼此沟通的途径与语言是理性多于感性,还是感性多于理性?

切记,你过去的经验,不一定能应用在新的教会,因为所面对的群体不同,必须有所调适。有的牧师到新教会,求好心切,要马上开展教会的整修。这些动机虽好,但时间不对,还不是时候。

所以,以下三件事很敏感,笔者以为,这是牧者到新的教会三五年内不应作的事。第一是改革章程,第二是购堂(因为这会挑起很多教会积存的问题),第三是人事大调动。

 

三、长执们与牧者的关系

1.每个教会对于牧者都有不同的期盼,神所赐给牧师的恩赐也有不同。因此,每个牧者都应了解自己的长处。

基本上,牧者属灵的恩赐有三种类别。有的牧者擅长讲道、教导(这些是属于先知类别);有的牧者长于关怀、辅导、爱心、牧养(这些是属于祭司的类别);有的牧者善于引导、扩张、治理(这些是属于君王的类别)。

但很显然,没有一个牧者,具备样样齐全的恩赐。也正因如此,长执们应该与牧者配搭,补他们的不足。如此,大家彼此切磋磨合,日积月累,相辅相成,定会呈现美丽有效的互动。

2.关于长执们与牧者的关系,有几点要有所认知:

(1)牧者与长执,都是主的仆人,个人承担不同的职责,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同初期教会一样。

(2)牧者带领其他领袖一同来带领教会(The pastor should lead the leaders to lead the church)。团队的服事与领导,在教会事工的整体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因此必须有领袖来领导,也有其他领袖密切合作,来推动教会事工。

(3)团队的每一个人,虽有不同的背景、认知、恩赐、个性与观点,但这些不同,都很重要,也是一种健康的表现,是教会的资源,使事工得以互相弥补,相辅相成。而非导致四分五裂的元素。

(4)牧者最重要的角色是领导,是将合适的同工放在合适的冈位上。这样,每位同工能发挥所长,各尽其职,使事工增高效率,事半功倍。

(5)牧者用手段去排除异己、铲除异见,以此来建立自己的权力,这是不道德的,是应受责备的。当然,教会同工用同样方法去对付牧者,也是不对。牧者若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同工应私下与他作坦诚的交通,若然不听,再按步提高力度去劝勉。

 

四、属灵的权柄(Who runs the church)

不论是长执的属灵权柄,还是牧者的权柄,有三件属灵方面的事,是不可忽略的:

1.当教会越成熟越壮大时,领袖的推选与产生,要越加小心、严肃、慎重地对待,不能松懈马虎,否则以后会产生很多问题。

2.长执的资格、推选程序、功能(工作范围)、问责(accountability)及任免(劝退),都应该有明确的规条,以避免无须有的误解与失和。

3.要明白属灵的权柄不是靠位份、学历与经验而来,而是:

一定来自神的话;

一定来自神给你属灵的位份(position,confirmation);

一定来自自己生命的见证,即来自自己的品格;

一定是有圣灵充满;

一定来自对教会的爱及对人的关爱。

 

五、对教会冲突的处理(Conflict Management)

1.一个健康的教会不是没有冲突,而是在于能知道如何处理冲突,并化解冲突,转化冲突,将冲突变成提升教会属灵品质的力量,变成一个美好的机会与桥梁。

2.当冲突发生时,我们习惯于靠讲道理、或靠票数取胜。但基督徒遇见冲突时,我们应立刻来到神的面前,让祂先浄化我们的内心,继而以基督的心为心,即每个人先调适好这个向上的面向,往后的事情就容易解决了。

3.我们需明白,很多的冲突是源于做事的方法,并不是大方向的问题,而方法或做法都是相对的,那我们就不会太执著了。

4.当事情真的需要以投票来决定时,为了合一与爱心,我建议我们可多作一个步骤:第一次投票时,赢的一方暂不执行决定,花时间祷告,再作解说,让反对的一方有机会表达观点,在双方沟通之后,或许需要修正一下议决,让大家都能在此事上同心说“阿们”。

愿我以上的分享,给叶小晚君以及所有关注此议题的读者们提供一点帮助。

 

作者任加州圣地牙哥主恩堂的主任牧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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