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21.06.30
基甸
存在主义的自由精神
《无依之地》——这部获得今年奥斯卡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和最佳女主角奖的电影,可以说是好评如潮。在中文网络世界,很多人把注意力放在导演的华人背景上,有人认为电影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尽管导演在获奖致辞中引用了一句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笔者却感觉,电影中并没有多少受中国文化影响的痕迹,整部电影表现的思想,还是非常普世的。
还有人说,电影揭露了西方社会资本主义的黑暗面。这可能是半开玩笑的调侃。这部电影对美国社会的问题的确有所揭示,但贯穿电影更主要的主题,是张扬一种带有存在主义意味的自由精神,和浪迹天涯的人生态度,以及对社会底层的普通人具有的人文主义情怀的悲悯与同情。(中文片名在香港翻译成《浪迹天地》,台湾是《游牧人生》,似乎都比中国的翻译《无依之地》更能体现电影的思想。)
电影的女主角Fern(芬恩)是一个在经济衰退中失业、也失去住房,丈夫又因癌症过世的美国穷人。她成为一个住在货车里、靠打零工和倚靠游民朋友们的扶助,艰难生存的“游民”,陷入如此境况,很大程度上也是迫不得已,被命运所逼——尽管她很洒脱地纠正别人说:“我不是无家可归,我只不过是没有房子可住了。”
电影对像Fern这样的普通美国人,显然表示了很多的同情和理解:游民的窘迫、无奈、孤独、绝望、郁闷,导演并没有一味美化、浪漫化游民生活,或者掩饰造成如此困境的美国社会问题。
但是电影更多、更着力刻画的,是Fern和她的游民朋友们并没有被命运击垮,反而在他们的游牧人生中追求自由、突破自我,并且在彼此的友谊和温情中,得到心灵的慰籍。这种独立自主、自由不羁的精神,即按照你自己的本心、按照你喜欢的方式去生活,这信念可以说是很“美国”,也可以说是相当“西方”的。
有人说这是一种嬉皮精神,我觉得这是一种带着存在主义审美的人生哲学。在存在主义看来,因为没有上帝,我们所处的随机进化而来的宇宙,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我们(所有人类)都不过是来自尘土(远古的星尘),又回到尘土;宇宙和人生并没有终极的目的和意义;如果有所谓的意义,也需要我们自己努力去创造、去建构、去探索而来。
“在路上”与中产阶段的美国梦
在这种思维下,后现代的西方人,特别是年轻人,最崇尚的是率性、真诚、特立独行、我行我素、追求自我命运的主体性,追求个体的自主和自由。在这部电影里,这种精神表现在游民们常爱说的“我们路上见”这句话上(具有嬉皮精神的美国“垮掉的一代”最有名的作家凯鲁亚克(Jack Kerouac)的代表作小说就叫《在路上》)。
对于追寻心灵自由的游民来说,上路的关键不是目的地在哪里,而是走在路上;旅程本身就是全部的意义,追寻的过程本身就是终极的意义;怀疑、提问、探索、寻找和征服本身就是“在路上”的目的。
因此,在现代游子看来,一个人如果相信自己已经抵达终点,或者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终极的意义,是迷信和可笑的。自由游民不可能在看似平静安稳的“正常”生活中,找到精神的归宿。
电影特别对这样的“正常”中产阶级的生活有一些描绘。比如和Fern彼此有好感的Dave(大卫)回去以后,跟成年儿子一起住的情形;以及Fern的妹妹Dolly(多莉)的家庭生活。这是那些在外人看来已经实现了“美国梦”的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是大多数移民美国的华人一代和二代的生活方式),他们有房、有车、有吃、有喝、有婚姻、有孩子,看起来日子过得远比房车游民好。
但是在表面的优裕和家庭的温馨、宁静、舒适之下,这些看上去已经成功的人,内心并不幸福。在自由游民和电影编导的心目中,他们只不过是已经被资本主义的机器“收编”和“驯服”,对理想已经麻木罢了。
这也许真实反映了作为中产阶级的现代美国人的一种困境。他们生活条件可能相当优裕,但生命却缺乏目标和意义。他们是物质丰富,心灵贫穷。——这也是当代人普遍的问题,就像在我们的社交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心灵鸡汤、“人生指南”课程和“生命教练”,但大家都好像是心照不宣,避讳谈论终极真理、终极价值、永恒和灵魂。
表现在许多基督徒的身上,他们一面自诩我们拥有真理,知道人生为何而活,但内心深处,也是把这世界当成家,汲汲营营地追求世界所推崇的价值:安稳的家庭、物质上的丰富、教育的成功、工作的晋升、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样的人,其实也跳脱不出中产阶级的世界观。
是客旅而非流浪者
基督教作家葛尼斯(Os Guinness)在《漫长的人生归途》(吴品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一书中说:传统社会因过去种种的包袱逐渐停滞雕零,现代人受惑于未来的诱惑,导致无休止的渴求与不安……在庆贺可以自由探索、以及结局是开放思考的同时,我们压下许多问题——迷失方向、失去船舵、遗失地图,以及最最重要的,丢掉了自己的家……
但是按照基督教信仰,我们的人生既不是漫无目的的漂泊流浪之旅,也不是已经实现自我、可以养尊处优的停泊。我们仍然身处旅程之中,我们是真正的客旅,旅途中伴随着可能有的代价、风险和危机。如葛尼斯所说,“我们永远无法在此生抵达终点,但我们明白自己如何失去远处的家乡,并且更重要的是,我们知道正要返回的家,知道有人在那儿等着我们,更认识沿路伴随着我们的那一位。”
游牧者认为,追寻本身即是报偿,而基督徒相信,旅程只有在有一个确定的目的地时,才有意义;游牧者觉得,带着盼望上路比抵达终点更好,而基督徒认定,只有踏在返乡的路上,带着盼望上路才有可能。因此,基督徒是客旅,而非流浪者。他们还未到达,但他们找到了那条路。因为认识那位引路的,因为相信那位自称“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的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
同时,基督徒并不因为信仰给的确据,而淡化甚至否认人生的变迁不定和苦难。他们明白,虽然悔改信主、罪蒙上帝赦免可能是瞬间即成,但新的生命成长、越来越像基督,却是一生之久的天路历程。天路客的生命旅程中,充满纠结、困惑、怀疑、挫败和痛苦。
如何承担这旅程中的一切重担?在这真实的人生归途中,基督徒立命安生的信仰,不是建立在虚无、易变的任何受造之物上,而是仰望上帝,眺望那属天的归宿。就如《希伯来书》11:13-16所说:
“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祂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所以,用奥古斯丁的话来说,基督徒都是“操著各种语言的客旅群体”;借用约翰·班杨的隐喻,他们都是“天路历程”中的游子;也正如克尔凯戈尔所说:“重要的是了解我自己,明白上帝真正要我去做的事;重要的是找到那个对我是真的真理,找到我可以为之生也为之死的信念”。
对于把世界当成自己的家的基督徒而言,他们需要从这世界出来,需要从那个所谓中产阶级的梦中醒来,否则终将被资本主义的机器“收编”和“驯服”,迷失了真正的身份。
值得反思
电影中最感人的场景之一,是Fern跟游民社区的“精神领袖”Bob Wells(威尔斯)的一次对话。Wells是一名作家,也是一名网红、励志演讲家(他也是电影中真人出演的人物之一)。他的儿子在几年前自杀,他的人生陷入低潮。他后来创办游民社区,是因为他领悟到帮助和服务可能同样在心中背负著伤痛的其他游民,是记念他的儿子、也是他自我救赎的一种方式。
他在社区里的角色,很像牧师在教会牧养的角色。他跟Fern聊天、开导她,安慰她说,我们可以带着盼望上路,因为将来有一天,我会再见到我的儿子,你也会再见到你的丈夫。这是在这部电影中,为数很少的一个讲到超越和永恒的盼望的地方。
作为一名基督徒,我特别感叹,若没有上帝赐予的超越的信、望、爱,在人间苦难和孤独中遭受煎熬的人类心灵,是何等难以慰藉;而教会作为由天路客构成的信仰社区,对于帮助在现实生活中处于困境的人们,又是何等重要。
当然,Wells并不是基督徒,Fern和她的游民朋友们,也不会去教会寻求帮助。电影开头一段有一个细节,就是在圣诞节期间,走投无路的Fern也会哼唱《是何婴孩》的圣诞歌曲,但当有社工建议她去附近的基督教会为无家可归的人提供食宿的救助点暂住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当然,这可能是现代人的一种骄傲自负,电影表现了这种精神。
但我们知道,在基督里的信、望、爱才是这一群游子们真正需要的。但为什么没有很多基督徒像Wells那样,去帮助和服事像Fern那样的游民?教会为何不能服事到他们?这都值得基督教会去反思。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