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是我的審判官(小剛)2021.07.27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1.07.27

小剛

(音頻製作/華僑福音廣播中心)

 

經文:“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前》3:16)

 

我們都有錯怪別人自覺羞愧的經歷,有時話說得太狠,事做得太絕,會叫自己的良心陷入長久的不安。就好像猶大棄絕並憤怒責罰兒媳他瑪,直到看見自己裡面的可惡和敗壞,就說了一句痛徹心肺的話:“她比我更有義!”

保羅不斷在提醒你我,要存“無愧的良心”,即我們做事的時候,我要先問自己的動機,有沒有夾雜為要顯明自己的目的?在我說話的時候,有沒有彎曲、詭詐、文過飾非?在我與人相處的時候,有否假冒偽善?……

良心是神放在我裡面的判官,有一天他會在神的面前指正我,哪些話不該說的,我卻說了,哪些事該做的,我卻沒有去做。

聖經說:“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箴》16:7)一個基督徒若良心有了問題,他的禱告會不通,他聽道會覺得乏味,他可能會討厭傳道人,對愛主的弟兄姐妹會迴避……總之,他的生命,方方面面都會出問題。

 

禱告:主啊,願我用心與人說話,不要轉彎抹角,叫人燒腦費心去猜;

主啊,願我不要喜好與人論辯“對錯”,因為你在看我裡面的“善惡”;

主啊,願我明白什麼是“無虧的良心”,因為若良心這第一道防線失守,聖靈就很難再在我心中做工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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