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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禧年思考“所有权”(陈世贤)2021.09.01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21.09.01

陈世贤

 

当以色列人离开埃及,进入迦南,他们从游牧民族转型成为农业民族。定居,意味着私有农作物与资本的累积,也意味着他们能囤积更多的资源,更易进行商业贸易。定居迦南,容易拉大贫富差距,进而引发一连串的社会不公义。因此,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前,上帝即在律法中,颁布了一个很独特的制度:“禧年”。

根据《利未记》25章,每7年会有一次安息年,安息年不能耕种,土地可以休息,农作物自行长出的粮食要任仆人与外人食用。而7次安息年后的那年(也就是第50年),称为“禧年”。

禧年一到,“你们要当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利》25:10)禧年一到,被卖掉的土地,将回到原本拥有它的人手中。若有以色列人把自己卖给别人当雇工,也要得到自由,可以归回自己的家族。

 

挑战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使人认为,我花钱买来的土地是我的所有物,我自然可以占有这块地,直到我将它卖掉;我的人生也是属于自己的,那我自然也有权把自己无限期地卖给别人当仆人。

然而,禧年提醒我们:世上一切都是属于上帝的。禧年一到,土地要物归原主,因为上帝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利》25:23)

禧年一到,雇工自动赎身,可以回家,因为上帝说:“因为他们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不可卖为奴仆。”(《利》25:42)

在人世间的物权、所有权之上,还有一个超越一切权力的权力——上帝是全地与全人类的主人,祂才是真正拥有万有的那位。祂不准许祂的百姓借着永无休止累积财富来迷失自己。

有人也许会认为,禧年的制度很不合理——时间一到,就要打掉重来,岂不是践踏了物主的人权?人有这种感受,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自从法国大革命之后,我们开始认为,“人权”是个可以独立存在的东西:只要我不伤害别人的人权,我就可以在我的权力中完全自由地拥有自己。

然而,这种人权观念的迷思是,它默认了上帝不拥有世界、不拥有我们,忘记了我们的所有权被一个更大的所有权拥有着。简单来说,我们将“天赋人权”腰斩,留着后半截的“人权”,并渐渐忘记“天赋”,忘记人权的基础是什么,以及这权到底源自哪里。

禧年破除了“自由民主”或“资本社会”中那无上的人权观,但也并不为共产主义效力——它并非是将所有资源平分。与其说,禧年传达着社会学中的财富重新分配,不如说,禧年重新厘清生命的归属。

在古代,奴隶被赎,并不是从此恢复自由身,而是从一个奴隶主换给另一个奴隶主。以色列人原在埃及作奴隶,被上帝拯救后,理当归属于上帝。这位新主人,与埃及法老都是主人,但差别在于,法老要占有并压榨他们,上帝则要防止他们彼此压榨。

有人说,从旧约历史书来看,以色列人从来没有真正履行禧年的制度,——毕竟,谁会愿意将财富放手呢?拒绝禧年的“放手”,正反映出这民族的灵性已然生病。 最终,“持续占有”无法救他们脱离强敌的手,他们再度沦为奴隶,从亚述到巴比伦,再到希腊人与罗马人,不断地易主,但终究没有自由。

 

迟来,但终于到来

国破家亡五百多年后,一天,一位拿撒勒木匠走进会堂,拿起圣经,唸到:“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路》4:18-19)

过了将近1000年的时间,禧年终于到来!然而,它不是来自人终于愿意放手、不再占有,而是来自上帝之子的愿意奉献。耶稣基督将自己的生命舍了,任凭身体被刺穿,将我们买赎了回来。

保罗说,我们在得救前“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2),是作“罪的奴仆”(《罗》6:6)。原来,人就算脱离了强权的奴役,仍然是罪的奴仆。唯有基督将我们赎回,我们才脱离罪。

身为受造物,人从来都没有独立的自由,或者完全自立的主权。根据被谁买赎就属于谁的原则,我们若不属于拯救我们的上帝,就仍属于与上帝敌对的权势。

因此,保罗用“耶稣基督的仆人”自称(参《罗》1:1)。这里中文翻译的“仆人”,其实就是“奴隶”的意思。基督徒,就是明白自己主权已在上帝手中的人,而且是在对上帝的感恩以及爱戴中,甘心乐意地作上帝的奴隶,将我们一生的时间、心力、财富、关注,都献给这位爱我们、拯救我们的主,任凭祂使用。

在祂的恩典中,我们依然拥有自我与财富,但我们知道,我们的拥有是基于祂的托管。只要祂向我们索求,我们就当随时甘心乐意地献上。

 

更新对“人权”的理解

当我们明白了“基督带来了禧年”,并“甘愿将一切所有献给上帝”,我们就能发现,初代教会凡物公用、按着人的需要分配资源之举,就是充分活出旧约禧年制度中,对“物权”的观念(参《徒》2:44-45)——信徒都属于基督,活在基督所带来的禧年之中,因此自然甘愿舍弃自己的财富。

而教会中出现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事件,就是有人假装自己遵行禧年精神,事实上仍活在占有与自私的生命光景中。这对夫妻所犯的罪,不只是说谎,而是全盘藐视基督所成就的禧年事工、欺哄神、试探主……因此,他们后来受重罚,不令人惊讶(参《徒》5:1-11)。

基督所带来的禧年,除了改变信徒对于“物权”的理解,也更新了对“人权”的理解。如同旧约禧年要释出卖身为雇工的弟兄,在《腓利门书》中,保罗写信给腓利门,要他视刚信主的奴隶阿尼西母“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门》1:16)。在基督禧年的新眼光中,所有藉基督而活的基督徒,已抛下了社会赋予的身分,无论高低尊卑,都是亲爱的家人了。

 

 

摆脱夹杀的死局

在当代思考基督与禧年,对我们的生命是有益处的。在这资本主义当道的世界中,我们已经将对财富的追求合理化。笔者所在的台湾,人们从求学到求职,常常为的就是追求金钱。而背后更深的动机,往往是两个:恐惧未来生活穷困,或是贪婪地想要更多,以满足没有尽头的消费欲望。

“恐惧”让我们对未来感到焦急,担心自己无法在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中生存,担心自己的努力会付诸流水,担心无法给家人温饱……于是我们只能努力再努力。然而,因为我们无法掌握未来,无论我们怎样努力,也不知道要预备多少才够!

未雨绸缪是好的,问题是,我们永远都不知道雨会下多大。于是只能像美国的一位著名亿万富豪——有人问那位富豪:“有多少钱才足够?”他回答:“再多一点点。”“贪婪”则让我们觉得,我们始终没有得到真正的满足,因此需要更多、更新、更好、更快。神学家韦利蒙(William Willimon)观察到:在富裕且充斥着消费主义的世界中,“欲望”被提升至“需要”的层次,而“需要”又被抬高至“权力”的层次。随着年岁增加,贪婪得寸进尺——先是儿时的玩具不能带给我们持久的满足,再来是时髦的商品也不能带给我们持续的满足,每次消费都只为我们带来暂时的快乐,不一会儿,快感褪去,我们只好再度前往商场(或上网)寻找新的刺激。

“恐惧”与“贪婪”,基本上主宰著当代人的人生方向。它们一个扮黑脸,一个扮白脸,连恐吓带诱惑地要我们努力积攒财富、为自己而奋斗。它们让我们以为,我们除了自己之外无依无靠,除了地上的享受之外也别无满足。

幸好,上帝赐给我们“禧年”这礼物。在基督禧年所带来的新经济型态中,我们生命主权、物权、人权观念都被重整。基督所带来的禧年,向我们发出呼吁,邀请我们相信上帝是我们的保障与满足,因此我们可以放手,学习不为将来忧虑,也学习节制,专心经历从祂而来的喜乐。

禧年为“担忧”与“需求”设下界线,使它们不至膨胀为“恐惧”与“贪婪”。于是,我们能脱离被这两者夹杀的死局,活出上帝期待的自由与轻省的生命。

 

作者毕业自中华福音神学院、普林斯顿神学院,目前于台湾康华礼拜堂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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