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1.10.01
陳恩加
一
記得上大學以前,每次語文考試最後要寫作文的時候,我都感到不太自在,也時常感到難以下筆。不過作文常能拿到不錯的分數,被語文老師當做範文來讀。
回想下筆前的感受,倒也說不上是討厭寫作文。其實,那是對作文題目的迷茫而產生的一種焦慮——只有卷子發下來,你才知道這次命題作文要寫的主題。拿到命題,再被迫去思考……而且,即使是深刻的主題,也只有短短幾十分鐘的思考時間。
離開校園進入職場後,開始觸摸到社會的粗糙,感受到人間的冷暖,也感悟到一些人情世故,不再用象牙塔裡的思維去架設生活的框架。慢慢地,我學會了用“放大鏡”去觀察當下的點滴,同時,也用“天文望遠鏡”來追蹤未來。
後來不知道是哪次機緣巧合,或許是發現了生活中某些我感興趣的“紋路”而想著及時記錄下來,我養成了不規律的動筆習慣。和學生時代一樣,下筆前仍然是不舒服的,有所不同的是,這時的我是主動拎著某個思考過的主題,去向生活討要卷子做。
仍然不舒服的原因,是怕與這個時代主流的聲音相比,我所寫的會蒼白無力了些,無法再像以前那樣被人當做範文,拿起來向異議者大聲朗讀。
二
後來的寫作過程,也的確證明了我的擔心並非空穴來風。年少時的高分作文,至少能在全班同學面前給我帶來自豪,讓我相信文字能帶給我榮譽,但現在我卻發現,比起那些極具衝擊力的短視頻、綜藝與網路遊戲所能帶給人的暢快體驗,用文字構建的世界,看起來似乎更像是一座毛坯房,沒多少人願意觀賞,更別提拎包入住。
面對著世俗洪流的裹挾,我寫的有時候都無法說服我自己。文字究竟還有力量嗎?文字的作用究竟是什麼?在這個經濟、物質、生活水準大幅邁進,但謊言、絕望、罪惡,以及虛無感、漂浮感也更肆意蔓延的時代,我嘗試著將自己拋入這些巨大的問題之中,拄著文字之杖小步推進。因為,不被蠶食的唯一方法,就是及時發起反噬。在身邊的人都匆匆前行、不問歸處之時,走慢一點,或許更不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
然而,我也問自己,為何要拄著文字前行?畢竟,作為一名工科生,更習慣用推理和演算去向他人展示科學之美,並享受理性與科技帶來的生活躍遷。這似乎也是自馬克斯·韋伯(Max Weber)所說的“世界的祛魅”( disenchantment of the world,世界的一体化宗教性解释的解体。編註)以來,所有人的追求與感受。
首都師範大學哲學系教授陳嘉映,在《哲學·科學·常識》一書中,回顧了人類的求知歷史,認為科學的發展,改變了我們的認識。這些改變,是通過很多途徑的。其一就是通過科學精神和科學方法,即注重理性的態度、事實和邏輯;其二是通過科學技術所產生的東西,比如互聯網、電腦、智慧手機等。這些東西早已改變了我們的世界,人們以為靠這些就能尋見真理。
文字,這種如此古老的模式,和日新月異的技術相比,究竟能帶著我們走多遠,並帶給我們何等不一樣的體驗?
或者,縮小範圍,換個問法:一個並非以文字為職業,卻又對寫作保持好奇的基督徒青年,在包括教會在內的周遭之人安逸地享受著科技與物質空前發達這一“全民宗教”帶來的沉浸式體驗時,我該如何告訴他們(包括我自己):我們在真理的道上並非不偏左右,而是漸行漸遠?
這是每一個想要在這個歌舞昇平的時代發出不一樣聲音的基督徒,亟需回答的問題。對我來說,緊握在手中的文字之杖,也因此成為了信心之杖。
三
在此,我想說明自己在信仰寫作上踽踽而行的3個原因:
第一,卡夫卡有一句名言:“所謂書,必須是砍向我們內心冰封大海的斧頭。”(A book must be the axe for the frozen sea inside us.)
這些年間,我也的確被好書“砍”了不少次。書中的文字可震撼人心。我希望自己不僅僅做一個被“砍”者,也能寫出“砍”別人的文字。正如彼得講耶穌被釘十字架和復活,讓眾人聽見“覺得扎心”(參《徒》2:37),帶著上帝權能的文字不僅像一把斧子,更像是一枚炸藥,能夠引爆人剛硬的內心。
第二,文字不僅能“砍”人,它還能“推”人和“拉”人。漢東尼(Tony Reinke)在《大閱讀家》(Lit:A Christian Guide to Reading Books)中,提到了兩種寫作思路:一種是把你拉進書中來,是向心性的;另外一種是把你從書中推出去,是離心性的。他說:
“如果你讀的是一本純粹欣賞文學之美的書,你希望作者把你拉進書中,以豐富的意象吸引你;另一方面,如果那書是講個人的改變,你會希望作者把你推出去,這樣你才能跳離內容,進行個人的反思與應用。”
因此,信仰寫作讓我:一,有機會把自己和他人拉入所寫的文字中,對上帝進行思考和探求,以此吸引人再次靠近祂。二,同時也有機會把人推開,讓人再度回到現實中,活出自己的價值觀和願望。
第三,雖說上帝本身是靈,人無法通過感官去直接接觸,但上帝的聖言正是透過文字,也就是聖經,來傳遞給普羅大眾的。
文以載道,聖經表面上雖然只是文字的集合,其中卻承載了上帝的真道,同時靠著聖靈的啟示,改變了無數人的生命。難怪卡爾·巴特(Carl Barth)在其巨著《教會教義學》(Church Dogmatics)中,把神的道分為3種模式來理解:啟示的道、成文的道、宣講的道。而且宣講、啟示的道,必須與成文的道一致。
願意相信文字的力量,堅守信仰寫作的陣地,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就是相信上帝的大能。
四
除了上面3個原因之外,文字還不斷給我機會,透過聖經的價值觀,質問自己和世界。
大作家加繆,就是個不斷質問這個世界的人。他的質問,直逼人類存在的核心問題——存在到底有什麼意義?可惜他認為,人類註定在“不得不提出這一問題”以及“無法找到該問題的充分答案”之間來回徘徊。這種吊詭狀態,就是他所說的“荒謬”。
然而,當人高舉聖經,去主動思考與追尋自身、世界的真相時,就會發現,不但“荒謬”煙消雲散,文字更能頃刻間地揭開荒謬的虛偽,有力地證明:上帝的聖言才是真正的生命之道,並向自己、他人乃至世界,指明當行的路!
正如摩西在以色列人過約旦河之前,對他們所說:“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申》30:19)而這些“生死禍福”,取決於人是否“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上帝”。並且,這些誡命“不是難行的,也不是離人遠的”(參《申》30:9、11)。
信仰寫作,就是將上帝的道用文字表達出來,叩問人心和世界:當人和真理相隔甚遠,究竟是因為道遠人,還是人遠道?
結語
正是由於上面這些原因,並靠著上帝的恩典,我不再像學生時代那樣,被迫拿著生活突然給的命題去思考,而是可以主動藉由觀察、閱讀、對話、寫作,就各種議題向生活發問,並靠著上帝話語的支撐,書寫我對自我、時代、生命、信仰的探索。這便是我認為的信仰寫作的意義。
有人引用威爾•杜蘭特的話說,當學習哲學的人面對現實的時候,常常體會到“粗糲的生存需求將他們從思想的高峰拽下,拋入生活的撕扯中”。我想我亦不能幸免。然而,藉由文字這一載體,我有機會靠著上帝的聖道,將被撕扯後的自己,一次次地重新拼湊。
道不遠人,乃人遠道,藉由文字,再次近道。
作者現居杭州,碼農一枚,熱愛閱讀、寫作與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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