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基督教文学浅议(施玮)

施玮

本文原刊于《举目》28期

一、基督教文学的定义

       对于基督教文学的定义,历来有种种不同的阐释,因此这概念相对来说较为模糊。由于每个人心中默认的基督教文学的定义不同,范畴就不同,在对作品、作家、文学现象的讨论中,就难免产生争议。

        例如:一个非基督徒作家写的作品中却有基督教思想,这是不是基督教文学?一个在作品中几乎极少传递基督信仰的基督徒作家,是不是基督教文学作家?一个信仰认 知有偏差的作家,或者一个有可能最后弃绝了基督教信仰的作家,又或者一个自认是基督的门徒,却不被当时、当地的教会接纳,甚至曾被某教会开除,这些人所写 的作品,哪些可以定义为基督教文学作品呢?他们本人是否可以称为基督教文学作家呢?这就又牵涉到我们该不该来判定、又如何来判定某人是不是基督徒?是否可 以因人废文、因文废人?

        从历史、客观以及信仰三个方面,来厘清基督教文学广义和狭义的定义,可以免除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可以让基督教文学工作者较清楚地自我定位,也较宽容地认知别的作者及作品所处的领域。

        从广义的基督教文学定义看,我简单概括三条,只要合其一者,在历史和现今的人类文学中,都可以被泛称为基督教文学:

         1. 传递圣经所启示的世界观、人生观的文学作品;

         2. 基督徒所写的文学作品;

         3. 有关圣经、教会、教义、或基督徒生活的文学作品。

         而我个人所给出的狭义的基督教文学定义,就是基督徒(信仰基督、跟随基督者)写的传递圣经世界观的文学作品。我认为这是基督教文学得以建构的核心作品、作家群。下面我以一个涟漪式的图形,来表述基督教文学从狭义至广义的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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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图的构架,不是从各类别基督教文学作品的重要性看,而是从各类别文学作品的作用看。我认为基督教文学在各种内容的类别之间,并无高低之分,各人理应按上帝 给各人的领受、呼召、恩赐以及感动,在神给个人的迦南之地上耕耘、建造。但任何在真正意义上可称为基督教文学作家的人,应当有两个基础:依靠祷告与神建立 生命的连接;对神的话──圣经,这一启示性真理的不断学习。同时,我们也要有一个整体的对基督教文学构架的眼光。

二、基督教文学作品的类别

        从基督教文学的宣教性,即对社会大众的影响、甚至引导的作用看:

        基督教轻文学,是一种信仰渗透性的文学。所起的作用是文化松土、福音预工。传递出与圣经相合的世界观、人生观的作品,可以成为现代文学中的一股清流。给人看见与罪性文学(自我中心、人本主义)、黑暗文学相反的神性文学(以超越人的上帝造物之道为中心)、光明文学。

        与基督教有关的文学作品,可以让人了解基督教形式、甚而教义。一些揭露教会黑暗面的文学作品,我认为也可以称为基督教轻文学,它们至少让人知道有教会、圣经。更深一点,有些作品还揭示了人的罪性的无处不在,介绍了基督教历史中的一些文化背景,等等。

       总的来说,基督教轻文学是让人知道基督教,并吸引人对此信仰感兴趣。

        基督教重文学,是帮助人信仰认知更为丰富的文学。这一信仰认知是人对真理的认知(真理包括人对上帝的正确认识,和对人自己的正确认识);这一信仰认知也是人 对有了基督生命的人的内心以及外在生活的认知;这一信仰认知同时也是人对基督教教义、神学、历史、宗教形式,更深入、更准确的认知。

        基督教重文学所起的作用是,让人对基督徒的属天生命、团契教会、信仰教义感兴趣,并有一些相对准确的认识,而非基督教轻文学给人的,有可能是模糊的、似是而非的、甚至完全错谬的认知。

        以圣经内容为主体内容进行的文学创作,我认为是基督教文学的核心类别。例如里尔克以圣经故事为内容,进行的一系列诗歌创作;纪伯伦的散文诗《人子耶稣》等; 考门夫人以圣经经文、个人心灵回应为内容,进行的灵修文学创作《荒漠甘泉》、《黑门的油》等;以文学寓言来表述圣经基本的神学信仰(罪、救恩等),如鲁益 士的《纳尼亚传奇系列》、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等。

       这些文学作品将神学解经、讲道、文学表达结合在一起,虽然在神学解经上有不同的层面,在“传 讲”的形式和内容上,选择了不同的受众群,文学体裁、风格也各异,但所起的相同作用是让人对圣经本身感兴趣、产生饥渴,将人引向神的话,让神的话来向人启 示真道:神是怎样的神,人是怎样的人,神与人的关系,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改变人的世界观、人生观。

三、从历史看华文基督教文学

        引用资深基督教文字事工者苏文峰,对华文基督教文字事工历史的划分(注1),从基督教(新教)1807年进入中国至今,共分为六个时期:奠基期 1807-1842;传译期1842-1919;自立期1919-1949;转型期1949-1970;起飞期1970-1989;发展期 1989-2007。

         1. 从时代环境看基督教文字事工走向(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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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表一中可以看到上帝在华文基督教文字宣教上带引的手,从关到开;从外到内;从文化移植到本土文化自生;从区域到普世。全球华人文宣的繁荣,必然导致华文基督教文宣不再停留于原有的文字事工层面,而是更多、更深、更高地进入文学和文化领域。

        2. 从历史中文宣策略的变化,看今日文宣策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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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表二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上帝在历史中,为今天华文基督教文字事工所做的预备。从奠基期的文字预备(华文圣经翻译,中英字典)、印刷预备,到接下来的两个时 期,分别经历“广”与“深”的两个文宣策略。从民众阶层到菁英阶层,从译著到本色化文字创作,最后借着纵深的文宣策略,产生华文本土的诗歌、神学论著、灵 修作品。

        有了一定的广度、深度的作者、作品、读者的预备后,开始建立基督教的出版社,创办杂志及文宣机构。我们看见在创造万有的上帝眼 中,文宣并不被地域、国界、文化所分隔,而像是神面前的一盘棋,虽然人在每个时段必定有所局限,但基督教文字事工者不能不借着信心的眼睛,而保持普世的眼 光、国度的胸襟。

        今天我们是有幸的,因为我们已经看到了一幅较为完整的拼图,看见了上帝之工从隐藏到显现:借着现代多元化科技媒体,基督教的文宣已经可以跨越时空、地域的限制。这尤其有利于华文基督教文学的兴起与传播,因为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以上的华文使用者,分布于世界的各个角落。

四、基督教文字事工的得与失(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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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表三中看基督教文字事工在历史中的得与失,以史为镜,竟然惊讶地看到,今天华文基督教文宣,仍然存在着同样的缺失。这实在是一个放在我们面前的挑战。而在今天的文宣策略中,及华文基督教文学的构建中,必须对这些方面予以关注,并寻求解决和突破的方法。

        华文基督教文宣要突破非正规出版品的局限,更多公开发表、出版,这方面网络和现代各种传媒的发达,以及越来越宽松的出版机制,为我们提供了相对广阔的天地和 可能性。特别是华文基督教文学,可以在公开化和普及化方面,做突破尝试,扩大我们的帐幕,脚掌所踏之地,上帝都赐给了我们。

       目前,华文基督教文学出版物,仍是以译著为主,缺乏对华文基督徒作家的培养。这表现在:对他们缺乏牧养;缺少神学培训;没有建立足够的华文基督徒写作团契;缺少交流平 台等。同时也缺乏对华文基督教文学创作的支持,这表现在:神学理念中,在文学圣俗性上传统的质疑;资源、人力上对这一领域的轻忽;对华文基督教文学作者、 作品的不关注,缺推介,缺评论,缺发表园地。

       华人教会中对基督教文字的审美与要求,仍停留在较浅陋的文字、单薄的内容层面。常常是或缺乏 逻辑理性,或缺乏真实的感人度,或不够深入丰富而进行表象的图解……这种现象也许是因着习惯性的容忍,也许是因为反知的传统倾向,也许是闭门修道而缺乏向 社会、向文化宣教的眼光……原因是多重的、复杂的。

        我认为华文基督教文学目前的重担,不仅是要培养华文基督教作家,也要借着作品和神学理念及异象的传递,来培养教会内信徒的阅读,最后才能形成社会上的华文基督教文学读者群。

        关于华人基督教会及机构,在文宣上的人才、资源整合,我不想在此文中详谈,但我必须提出:我认为:1.华人基督教神学的建立、突破与发展;2.华人教会的普世宣教眼光、国度胸怀、时代嗅觉,这两点是构建并发展华文基督教文学,仍至多媒体传媒宣教的基础。

       总的来说,目前华文基督教文学急缺的是:文本写作者、出版经纪人、中译英的文学作品译者、华文基督教文学理论家、评论家、基督教文学出版、发表的平台、华文基督教文学讨论的团契(甚至是华文基督教作家协会)。

五、华文基督教文学的意义何在?

       我们从《约翰福音》1:1-18,以及《约翰壹书》1:1-4中,可以清楚看到:道具有太初原有并永恒存在的客观性,也具有让人可以亲身看、听、触摸,而产 生的主观体验性;道不仅具有创造性,同时也具有同在性;万有藉“道”而造、从祂而出、在祂里面,祂又道成肉身,住在万有中间,与被造的人同住;道具有真理 的光照性和审判性,同时又具有救赎的丰满完全性与恩典性;道具有自我存在的荣光,同时又具有自我表明的启示性。

        由此,我认为,华文基督教 文学,是基督教信仰在华文文学、文化语境中的一种“道成肉身”。是借着表述人亲身对这道的主观体验,而见証这“道”;是以上帝赐于人的创造性,来表述道与 人同住,见証道在人里面,人在道里面;是在真道的光中重新解读自己、他人、社会、世界,并传递出这种以道为中心的新的世界观、人生观,描述出一种新的思想 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在道启示性的光照下,认识人的罪性与神的救恩,形成一种对自我罪性的弃绝和痛悔,同时借着对上帝救恩的信心与盼望,而生出的充满喜乐和心灵安息的文学。

        华文基督教文学既然是一个“道成肉身”的文学,就不能远离中国普通民众生活的喜怒哀乐;不能不关注中国社会的种种问题;不能只有明亮的歌声而无撕心裂肺的痛……

        华文基督教文学不能无视中国文化传统,不能绕行也不能一概抹黑;不能成为完全西化的现代舶来文学;而应在真理启示的光照下,重新认识中国传统文化,有传承、有扬弃地承担改变、更新中国文化的使命感。

        华文基督教文学的作用,并非如目前教会中惯常认知的,仅限于福音预工性,而是肩负对教会外和教会内的双重作用。其对外的福音传播作用,有预工、见証、传道多 个层面;对内,在门徒培训、全人关怀等方面,完全可以起到与讲道、培谈、查经、灵修一样的作用,但这些彼此也都不能代替。

         基督教文学作品可以内含了正确、深入的解经信息,并且生动地表述出来;基督教文学作品也可以借着一个生命的故事,陪伴、摸著读者的心灵;基督教文学作品更是可以与基督徒的心灵共呼吸,向上帝天父倾心吐意、歌唱赞美。

        基督教文学还有一个特殊的使命,就是培养信仰的文化土壤,使一个基督徒除了读经、读属灵书、解经书之外,仍可以有东西阅读,并从中得灵里的滋养,使现代的基督徒脱离生活圣俗二分的困境。

        当今世界基督教文学的现状,是渐渐退出文学主流,成为非主流。从面向社会,转为更多在教会内部和信仰者中间传播。当然,近年在影视等传媒方面有回热,例如欧 洲的一些电影、好莱坞的一些信仰类电影、韩国电视剧等。我相信今天华文基督教文学的兴起,必成为世界基督教文学的新生力量,传承并发展世界基督教文学。

六、基督教文学写作的特点

         华文基督教文学写作的特点,我在〈扩大我们的帐幕〉(参见《举目》杂志2006年9月号23期)一文中有较多的描述,在此只简略谈几点:在审美上的分别为 圣;在内容上的真实,超越物质生活的平面,进入灵性认知与体验的领域;从祷告中得到灵感,从启示中得到视角;形式的多样,文句的有情、有理、有灵。

        文学审美中包含了作家的世界观、人生观的深浅反映,甚至渗入了许多潜意识层面的信仰和灵性体验。任何一个文学运动都起源于新的文学审美的冲击,并结束于它的 确立。圣经“神的话”和圣灵的启示,及圣灵所引导的信仰体验,正好提供了新的、与旧有文学(文化)相对立的“审美”。提高写作技巧和表述艺术,是为了充分 展示和传递这种新的、与世俗分别的审美,使基督教文学审美能被世俗文学认识、甚而羡慕。借着基督教文学文本,让“神性审美”冲击世俗文学、冲击人们的心 灵。以属天的审美,冲击、影响、改变世俗审美,这才是基督教文学作家的目标。

        在内容上,基督教文学有禁忌吗?我认为,总的来说没有,看你 如何表达。因为文学就是人学,是反映人里里外外、方方面面的心灵与肉体的活动。但基督教文学是以神的启示性真理为视角的“人学”。脱离了这一视角,写什么 都是人本主义写作;在这一视角下,写什么都是神本主义的写作。“一手拿圣经,一手拿报纸”(Carl Barth),由人的切身需要切入人心,最快、最直接,也最有对话的空间。

       艾伦·阿诺德(Allen Arnold)说:“以基督徒的身分来看待生命,应该更能描绘出生命的丰富多彩。故事能比眼见更深刻──不只是暂时的冲突,而是在选择与行动中激荡出永 恒。爱可以更深沉,死亡也不只是归于尘土。罪是真实的。主题通常会更丰富,人物也更深刻。”(注2)

        基督教文学的形式,应该最为丰富多 样。基督教文学不仅可以有向非信徒传递福音信息的,也可以有提升信徒生命和对神认识的。既可以是浅易的、较直白的、贴近现实生活的流行小说,也可以是内涵 深厚、文句广博华美的诗章;既可以是让基督教世界观融在文中,不着痕迹,渗透式的作品,也可以是以圣经和信仰体验为内容的作品。

        华文基督教文学的语言,我提倡草根性与本土化。华文基督教文学作家,要比现代中国文学作家,更主动地避免语言的西化,剔除译文源语言化的硬伤。另外,要创作基督教 文学,就首先需要将基督教语言、圣经故事、比喻与引言等,以尽可能本土化、贴近传统文学的方式,植入中国的文化土壤,使其成为人们生活语言的一部分。华人 基督徒作家莫非也曾提到:如何让信仰有创意地进入语言,在文章标题、文章内容等多方面引用,使属灵语言生活化,到最后普遍地成为真正的文化语言,是基督徒 作者的一大挑战。

        华文基督教文学应避免公式化、生硬、八股;避免为了内容上对罪的回避,而产生人物平面、思想简单、人性描写不真实;避免对神学、圣经的学习零碎肤浅,而导致的写作中里面虚空、脚底无根、似是而非。

        基督教文学不是只能成为宗教“样板戏”、爱情小说、人生格言等,也不能自限为福音预工。我曾在另一文中提到:目前,基督徒写作者常需儆醒的是两种“媚俗”, 一是媚“世俗文学”之俗,二是媚“教会传统”之俗。无论是世俗文学还是教会传统,都是我们必须关注,并从中学习、吸取养分的。但面对世俗文学审美的经纬, 和教会传统认知的框框,我们不该划地为牢、自我困囿。若是这样,我们就比那不信的更可怜,一个基督教文学作家的翅膀就会比一般作家沉重千百倍,甚至失去飞 翔的能力,目光更近、更窄,基督教文学也必会走向衰微。

注:
1. 本文中的三个图表是苏文峰在2004年一次文字工作者会议中的报告(未正式发表)。
2. 引自《举目》23期31页,〈说故事的子民〉一文。

作者为本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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