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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爱、不讲理的地方?(李光陵)

李光陵

本文原刊于《举目》26期

        最近几次听到有讲员和主内弟兄姊妹说:“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乍听之下,还蛮有道理的。在这个缺乏爱的世界里,要找到一个有爱的团体还真是不容易。因为在世俗社会的竞争中,人们你争我夺,得理不饶人。能以爱和真诚相待的,真是凤毛麟角。

         所幸人世间还有“家”,让人们能彼此接纳、互相帮助。在家里,我们能够感受到爱,无私无悔的付出与给予。我们能够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不需要强颜,不需要掩饰。

         也许正是因为家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温暖,因此圣经也以“家”来形容教会,“……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提前》3:15)

         家固然是亲情和爱的所在,但家中真的只能讲“爱”、不能讲“理”吗?教会当然应该让人感受到主爱的温暖,得到主无条件的饶恕与赦免,但教会真的不讲理,只讲爱吗?

        答案是否定的。家和教会,不但要讲爱,也要讲理!

        为什么呢?因为理与爱无法分割。理是把爱彰显出来的要件,就如同一颗宝石,必须借助光的照射,才能显示出灿烂的光芒。没有“律法”把罪的事实显明出来,就无法感受到什么是饶恕,什么是真正的爱。

家中的爱与理

         从家庭方面而言,作父母的,除了提供物质生活的必需,以及给予爱和温暖之外,还有义务与责任,指导、督促孩子。为人子女的,听从父母的训诲与管教,是得智慧 之道。这在圣经《箴言》里到处可见:“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或作“指教”)”(《箴》1:8),“众子啊,要听父亲的教训,留 心得知聪明”(《箴》4:1),“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箴》29:15),“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 的道”(《箴》6:23),“智慧子听父亲的教训,亵慢人不听责备”(《箴》13:1)。

         随着时代的改变,今天的父母是否应该“杖打”孩子,是备受争议的。许多的家庭暴力,让人更重视孩童被虐待事件,教育界更是严禁学校体罚。父母亲如果管教孩童过于严苛,被邻居检举了,还可能吃上官司,坐进监牢。

         几年前,在芝加哥就发生了一件事。一位从中国来的学人,送了女儿一个戒指,女儿却在公园里把戒指弄丢了。回到家后,被父亲责骂,打了一个耳光,斥令她回公园 里把戒指找回来。女儿在公园里慌张流泪找寻戒指的时候,被巡逻的警官发现了。上前盘询,知道是被父亲打了,于是到她家,把父亲逮捕了,并且以虐待孩童的罪 名加以起诉。因为没有绿卡,他差点被遣送回国!

         这件事在芝加哥地区引起轩然大波,特别是华人社区,更是为作父亲的叫屈。经过代聘律师,联名签署,最后总算把这件事化险为夷了。

        那么究竟今天作父母的,是否能“杖打”孩子呢?如果不能,那么我们如何遵守圣经所说的“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 13:24)?“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23:13-24)?

         解决之道在于,我们要正确了解“杖”的意义。“杖”在原文里,的确是指棍棒,它象征的是权柄,比如,摩西手中的杖。但它有更深的意思,就是引导,比如,牧羊人手中的杖,用来保护、支援和安慰羊群,“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诗》23:4)。

        今天作家长的,不一定要有棍杖才能有权威,我们有的,是神的话(圣经),作为教导儿女的权威依据。

教会的爱与理

         在教会中,牧长、传道人,当然更不可能使用棍杖来带领神的百姓。但神的话是真理,是今天我们所需要的“杖”。

         保罗也提醒教会,在教会作领袖一定要懂得治家,这样的人才能照管神的教会。“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前》3:5)这里的“管 理”,有些英文圣经翻成“manage”,有“经营”、“治理”或“驾驭”之意。而“照管”则被译成“care of”,有“照料”、“爱护”之意。

         乍看之下,“manage”比较讲究的是原则、条理,而“care of”比较是讲求爱心、关顾。但如果我们了解使徒保罗的用意,这两个词其实是在表达一体两面:以正确的原则(圣经真理),来照顾家庭、教会,这是神的心意,也是神对每位父母或教会领袖的期许。

         换句话说,真理与爱心,是家庭与教会不能或缺的要素,它们是一个铜板的两面,缺一不可。

         今天许多基督徒有严重的误解,以为讲理就不能有爱,或是有爱就不能兼顾真理。但这绝不是圣经的教导,也不是我们所认识的“道成肉身”基督的启示。任何只要对 耶稣基督有认识的人,一定会被祂对世人的爱深深感动。祂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1),祂“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 20:28)。但主也很严肃地告诉我们,祂就是“真理”。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有些人看来,这句话多么武断、多么绝情、多么专制。但这是一个不能妥协的真理与事实。不能用任何爱心的理由,来妥协祂是人类“唯一”的拯救这一事实。基督的 “道成肉身”,不但要表彰神的恩典,也要显明神的公义与真理。“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 的荣光。”(《约》1:14)

圣经的爱与理

         圣经中充满了描述了“神是爱”的经文,但圣经也告诉我们,神给我们这本圣经,为的是:“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后》3:16)。圣经要告诉我们,什么是神的真理,什么是神的 心意。当人不能走在神的心意中时,在面对神的话语时会受到神的责备与导正。这是神“真理”的光照所产生的结果,也是圣灵透过神的话在人心中所作的工作。

         圣灵的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使人得安慰,所以圣灵被称为“保惠师”或“安慰者”。但主耶稣也告诉我们,这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 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7),“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 16:8)

         当一个教会只讲求爱心的付出,或只有一连串欢乐的活动,却无人为罪悔恨、为义流泪、为审判自责的时候,这种教会已经流于世俗、与异教无异。

         老实说,在教会中讲“爱”,是比较容易的。讲“理”,总是不讨喜的事。传道人或教会领袖也很不容易,因为他自己也会落入试探或是失败中,也需要一些责备与指正。

         既然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那么是否就意味着,我们没有资格来教导规劝人呢?《马太福音》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 界的末了。”(《太》28:20)“教训他们遵守”,是大使命,也是“门徒训练”的必修课程。作为教会的领袖,我们有责任对神的话语作忠实的教导,对弟兄 姊妹的失败或错误,按著真理提出适当的纠正与关心。

结语

         在我们给与孩子们丰富的物质与全心的爱时,让我们问一问,我们有没有按著圣经,教导我们的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

         在小组或团契的生活中,我们举办各种的活动,彼此关心、照顾的同时,是否能够对正受罪恶捆绑的弟兄姊妹,提供真心的劝言,“坦白的责备,胜过暗中的爱。”(《箴》27:5,新译本)

         唯愿无论是个人的家庭,或是教会这个属灵的家,我们都能活在神的“恩典”与“真理”中,在“爱”与“理”中取得应有的平衡。

作者为伊州三一神学院教牧学博士,现任加州圣荷西中华归主教会主任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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