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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做会令人跌倒!” ──教会“意识形态”探讨(黄继忠、黄国栋)

黄继忠、黄国栋

本文原刊于《举目》25期

      最近几年,我们察觉到,有很多十分热心事奉,几十年来在教会中担任高层职位的朋友,变得完全不参与教会的事工。他们都是专业人士,正值中年,本应是人生最有贡献的时候,却不肯再投入、付出。

        他们在谈话中,常不约而同地表示,对华人教会中一些普遍的论断批评不满,包括教会中常听到的“你这样做会令人跌倒”、“你这样做不属灵”、“你这样做是靠血气,不是靠神”等等。面对这些论断,他们如履薄冰,步步为营,无法安心自如地在教会事奉。

         在牧养和事工发展上,华人教会承担不起这种流失。有见及此,我们撰写此文,期盼大家对时下教会流行的意识形态多作探讨。

“你这样做会令人跌倒”

         在教会圈子中,“你这样做会令人跌倒”这句话,通常是说话者出于关怀,提醒我们谨慎,不要因我们的言行失见証。这好意当然是可嘉的。

        但是,即使所说的话,是出于好的动机,也不能保証这话的背后,没有受到某些观念或意识形态的左右。比如,在没有自由恋爱的旧中国社会,有多少人的一生幸福,就断送在父母之命、一句“我为你好”的话里呢!

         无论动机多么纯正,“你这样做会令人跌倒”这句话,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被滥用,成为剥夺他人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理据。于此,我们不能不问,到底什么才算令人跌倒?

         有些基督徒认为,星期日崇拜必须穿得很严肃庄重。太随便的话,给人不尊重神的感觉,会令人跌倒。可是也有信徒认为,如果坚持穿西装、打领带等才能到教会崇拜,则会令一些不习惯或不喜欢这类打扮的慕道朋友却步,甚至跌倒,因为他们会认为教会太过中产化。

          世界上数不尽的事情,信徒做或不做,都可以令一些人跌倒。是否可能有人跌倒,我们就什么都不能做?如果是,我们可做的事情真的所余无几了。《加拉太书》第2 章谈到,保罗当面谴责彼得在犹太信徒面前,不敢与外邦信徒一起用饭。他这种公开的批评,可能令某些信心软弱、认为领袖不应争执或公开争执的人跌倒。那么保 罗是不是做错了?

         教会如果谈论当代伦理的问题,如堕胎、同性恋等等,就有人认为,这些是“愚拙无学问的辩论”(《提后》2:23)。不讨 论这些问题,又有人说教会不关心社会、闭门造车。何况,还有些神经过敏、心虚或疑心重的人,事事从负面着眼,所以,什么事情都可以令他们跌倒。如果教会处 处要考虑这些人的感受,恐怕什么都办不成了。

          明显“令人跌倒”的事情,确实存在。教会领袖追名逐利,信徒暗箭伤人,公器私用,逃税,等等,都会令信徒或非信徒跌倒。问题是,也有数不清的事情,如看电影,投资买卖,星期天上班,唱卡拉OK等等,我们能否对其随便放“令人跌倒”的论断利箭?

         在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审慎考虑个中原因及理论分析之前,我们是否能随便说一句,“你这样做会令人跌倒”?比如,“星期日工作、不参加崇拜,会令人跌倒”,这句话一定正确吗?如果我是消防员,正巧我家星期天失火,我可不可以救火?还是要等著非信徒消防员到来?

        再如,“买卖股票令人跌倒”。那么退休金呢?丝毫没有投资到股票基金(mutual funds)里?如果有,那么虽然你自己没有买卖股票,但你将钱放进基金里,必定就得有人进行投资分析,替你争取最好的价钱买进卖出。这是不是鼓励别人犯罪?

不要把这句话无限放大

         谈到“不要令人跌倒”,当然不能不斟酌保罗的话:“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罗》14:21),“……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兄弟跌倒了”(《林前》8:13)。

         暂时撇开希腊文原文典故不谈,这句中的“一概不”及“永远不”,能否按字面去理解?还是,那只是强调性用语?

         如果都按字面理解,保罗自己做的很多事,都有自打嘴巴之嫌。比如,保罗抛弃他的学问去造帐棚,可能使一些教外(甚至教内)的人跌倒,因为他们可能认为他是白白浪费了个人的才能、社会的资源及栽培。

         还有,《使徒行传》15章记载,保罗因为马可,与巴拿巴发生争执,分道扬镳,有点像今天的教会分裂。《使徒行传》同一章也记载,信徒领袖们为外邦信徒应否行割礼,激烈争论……难道使徒们不知道,领袖之间争执、对抗,会令那些认为领袖不该争论的信徒跌倒吗?

         由上可见,较合理的解释是,保罗的“一概不”及“永远不”,只是强调性用语而已,不是一条绝对的道德指令。

         诚然,当保罗说“不要令人跌倒”,是在提醒我们,要以别人或信徒群体利益为重。保罗叮嘱我们,要接纳及顾及信心软弱的人(《罗》14:1;《林前》 8:11-13),也要小心使用我们的自由(《林前》8:9),不要把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5:13),而且要使用自己的自由去服事别人(《林 前》9:19),这是不容置疑的。

         可是,纵使别人或群体重要,保罗亦认为,不要让别人剥夺个人在主里的自由。保罗在《加拉太书》第2章提 到,有人要勉强外邦信徒(如提多)行割礼,保罗的态度是非常强硬的:他指出有人偷偷摸摸,“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他“没有容让顺服他们”, 反对再作奴仆(《加》2:2-5)。可想而知,保罗在割礼或一些不是道德或信仰核心的事情上面,是不随便容许别人夺去个人在主里的自由的。

         而当我们肆意论断,随便说“你这样做会令人跌倒”的时候,我们便有剥夺别人在主里的自由、扼杀别人在神面前的独特性、甚至神在其身上的主权之嫌。

        总结而言,“不要令人跌倒”,不是一条绝对的信仰禁令,不能把它无限放大,随便滥用,当作操纵信徒思想、行为及情感的工具。乃是需要看清情况及个中原委后,酌情使用,而且要平衡考虑信徒在主里享有的自由。

黄继忠为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分校哲学博士,研究伦理、政治哲学及欧陆哲学,为基督教人文学会副会长。
黄国栋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管理学博士,圣路易大学医学博士和公共卫生学硕士,持有美国预防病科医学委员会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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