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金钱何干?(何西)2022.04.07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牧者恩言专栏2022.04.07

何西

(音频制作/华侨福音广播中心)

 

经文: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路》16:18)。

 

这处关于婚姻的经文令不少人困惑,困惑之处不是经文的意思,而是它的特殊位置及其所扮演的角色。

从上下文看,《路加福音》第16章的教导重点与金钱相关,而这节关于离婚与再婚的经文却突兀地出现在段落的正中间。这究竟是路加的失误,还是有意为之?  笔者不相信这种所谓的失误,反而认为是作者的神来之笔。

那么,离婚、再婚与金钱何干?  固然,今天不少人为金钱而离婚,并再婚,但这并非经文的本意。要想弄明白这两个主题之间的互动,我们需要从耶稣教导的处境出发。

 

神国福音大的框架

耶稣教导的受众既包括罪人税吏、门徒,也包括法利赛人和文士(《路》15:1-2;16:1、14)。 对于前者,耶稣以故事喻道,教导神国的福音;对于后者,耶稣指出他们在宗教上的自义与自足,及他们与神国间的距离。因此,这章关于金钱的教导需要放在神国福音大的框架下来看。

耶稣一开始以不义管家的比喻,来教导门徒慎重管理世上的资财。不义的管家为今世之子,尚且知道如何聪明地使用现有的资源结交朋友,以预备将来的困境,那么,耶稣的门徒为光明之子,岂不更要明白如何使用今世的金钱,以预备将来进入永存的帐幕?

在这里,耶稣特别称今世的金钱为“不义” (16:9)。原因如下:从时间看,金钱仅在今生有用,却在来世无用;从重要性看,金钱实为小事,进神国才是大事;从崇拜上看,金钱与上帝竞争,要人来把它当神去拜。由此可见,不善用金钱对于门徒而言,不只是今生的生计那么简单,而是关乎敬拜上帝,还是拜偶像;是进神国,还是下地狱。

法利赛人听后却不以为然,反倒讥笑耶稣,因为他们贪爱钱财(16:14)。他们自诩比众人都遵守律法,并以此为他们的义,他们常宣称金钱为上帝赐福的凭据,并不正视贪爱金钱的问题。

对此,耶稣讲了“财主与拉撒路”的喻道故事。这个故事告诉人们金钱不能保证进神国,正如财主错误地依靠今世之财进了地狱,而拉撒路虽然赤贫却进入神国。

这种强烈的反转,极大地挑战了法利赛人,关于金钱与进神国的错误观念。

 

属灵上的淫乱

现在,来看离婚、再婚与金钱的关系。上文指出因着人心的堕落,金钱可能成为人事奉的对象,叫人没有办法全心事奉神,从而犯拜偶像的大罪。

在犹太人的观念中,拜偶像就是对上帝不忠、犯了属灵上的淫乱。使徒保罗也承袭了主耶稣的教导,“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参《西》3:5)。

贪爱钱财的法利赛人在宗教上看起来很敬虔,却在属灵上对上帝不忠。当他们事奉钱财时,就是与上帝离婚,并另嫁/娶金钱,这就是属灵上的淫乱。贪爱是拜偶像,是对上帝不忠、犯淫乱。

将离婚与再婚放置于金钱教导的中间,正是唤起人们在今世使用金钱的重视。

“不义”的金钱可以被用来更好地预备进入永生,也可以叫人与之发生淫乱而与上帝隔绝。笔者以为这正是路加的深意。

祷告:主啊,让我有对金钱的正确的态度以及知道如何善用金钱,使我的心不活在自义中,不贪爱钱财,在属灵上对上帝忠心。奉主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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