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與金錢何干?(何西)2022.04.07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2.04.07

何西

(音頻製作/華僑福音廣播中心)

 

經文: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路》16:18)。

 

這處關於婚姻的經文令不少人困惑,困惑之處不是經文的意思,而是它的特殊位置及其所扮演的角色。

從上下文看,《路加福音》第16章的教導重點與金錢相關,而這節關於離婚與再婚的經文卻突兀地出現在段落的正中間。這究竟是路加的失誤,還是有意為之?  筆者不相信這種所謂的失誤,反而認為是作者的神來之筆。

那麼,離婚、再婚與金錢何干?  固然,今天不少人為金錢而離婚,並再婚,但這並非經文的本意。要想弄明白這兩個主題之間的互動,我們需要從耶穌教導的處境出發。

 

神國福音大的框架

耶穌教導的受眾既包括罪人稅吏、門徒,也包括法利賽人和文士(《路》15:1-2;16:1、14)。 對於前者,耶穌以故事喻道,教導神國的福音;對於後者,耶穌指出他們在宗教上的自義與自足,及他們與神國間的距離。因此,這章關於金錢的教導需要放在神國福音大的框架下來看。

耶穌一開始以不義管家的比喻,來教導門徒慎重管理世上的資財。不義的管家為今世之子,尚且知道如何聰明地使用現有的資源結交朋友,以預備將來的困境,那麼,耶穌的門徒為光明之子,豈不更要明白如何使用今世的金錢,以預備將來進入永存的帳幕?

在這裡,耶穌特別稱今世的金錢為“不義” (16:9)。原因如下:從時間看,金錢僅在今生有用,卻在來世無用;從重要性看,金錢實為小事,進神國才是大事;從崇拜上看,金錢與上帝競爭,要人來把它當神去拜。由此可見,不善用金錢對於門徒而言,不只是今生的生計那麼簡單,而是關乎敬拜上帝,還是拜偶像;是進神國,還是下地獄。

法利賽人聽後卻不以為然,反倒譏笑耶穌,因為他們貪愛錢財(16:14)。他們自詡比眾人都遵守律法,並以此為他們的義,他們常宣稱金錢為上帝賜福的憑據,並不正視貪愛金錢的問題。

對此,耶穌講了“財主與拉撒路”的喻道故事。這個故事告訴人們金錢不能保證進神國,正如財主錯誤地依靠今世之財進了地獄,而拉撒路雖然赤貧卻進入神國。

這種強烈的反轉,極大地挑戰了法利賽人,關於金錢與進神國的錯誤觀念。

 

屬靈上的淫亂

現在,來看離婚、再婚與金錢的關係。上文指出因著人心的墮落,金錢可能成為人事奉的對象,叫人沒有辦法全心事奉神,從而犯拜偶像的大罪。

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拜偶像就是對上帝不忠、犯了屬靈上的淫亂。使徒保羅也承襲了主耶穌的教導,“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參《西》3:5)。

貪愛錢財的法利賽人在宗教上看起來很敬虔,卻在屬靈上對上帝不忠。當他們事奉錢財時,就是與上帝離婚,並另嫁/娶金錢,這就是屬靈上的淫亂。貪愛是拜偶像,是對上帝不忠、犯淫亂。

將離婚與再婚放置於金錢教導的中間,正是喚起人們在今世使用金錢的重視。

“不義”的金錢可以被用來更好地預備進入永生,也可以叫人與之發生淫亂而與上帝隔絕。筆者以為這正是路加的深意。

禱告:主啊,讓我有對金錢的正確的態度以及知道如何善用金錢,使我的心不活在自義中,不貪愛錢財,在屬靈上對上帝忠心。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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