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2.08.23
許萬常
愛是感性和理性的結合,感性在先,理性在後,人總是先愛上了,再來為自己找理由;如果要先找著理由再愛,就很難愛起來了。
愛上一個人可能只要一個理由,愛下去卻要許多理由;愛始於衝動終於行動,愛的持續要靠意志支撐。意志是理性帶動情感,不讓感覺牽著鼻子走。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了我們,愛總比不愛好。
我想上帝的誡命以“負面”開始有祂的道理,人的“要”是受到情感的驅動,人的“不要”則是理性的抉擇,愛是用頭腦,知道怎麼做才是對自己好,才合乎愛的藍圖;愛的過程是從負面到正面,從不是到是。
愛情的本質是一對一,愛的過程是“不要叫我遇見試探”,亞當和夏娃是彼此之間的唯一,因為世上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婚戒一旦戴上就長在指上,取下的疼痛如同戳肢。
我常想,為何保羅說:“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5:32)他用男女婚姻的愛情比喻基督和教會之間親密的關係。因此,婚姻的目的為要彰顯基督對教會的愛。
從這個角度來看,婚姻不是男歡女愛而已,也不是為了傳宗接代,而是上帝起初的設計,為要見證上帝與人之間的愛情;男女的婚姻不再是個人的私事,這是一個使命、一個呼召、一個見證。
“十誡”的頭條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除我以外”沒有別人也是愛情的本質。以色列人敬拜別神,就是犯了淫亂的罪;現今愛情的混亂,是人心硬的緣故。主耶穌說道,“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愛情的堅貞是“復古”,是收復失土,恢復起初設計的樣式。
“除非我信了,我決不會理解。”,神學家安瑟倫(Anselm, 1033-1109。編注)在《證據》中寫道。
信是愛上,愛上真神就言之成理,因為上帝是愛的本體。愛上帝是完成生命的最終章;人愛錯了對象就無從解釋。
曾經,有人試圖跟我解釋納了小三的原因,盡是強詞奪理,越描越黑。事實上,人生無需愛情來完整,世間之情都是媒介,也是通往上帝之愛的橋樑。就是婚姻中的愛情,也是一種學習愛的機會:婚姻像是個“健身房”,為要鍛鍊屬靈的肌肉,使人更能適應未來“天上”的生活。
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保羅說道:“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林前》7:26)
生命並沒有給人“守素安常”的選擇。愛從來都是個冒險。人一旦愛上就要冒生命的危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愛是為妻子刷馬桶和擋子彈。
僅管沒有婚姻的束縛,保羅卻說道:“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林後》11:23)這是保羅愛上主的結果。愛上人的結局似乎也沒有兩樣,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愛的見證與犧牲。
想了想,“我愛你”這句話還真的説不出口呢,一旦情不自禁地說了,就沒完沒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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