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22.11.16
郭庆海
反的是什么?
很多华人教会有一种强烈的观念,即:反宗派。其依据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章10-17节中的教训,经文如下:
弟兄们,我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为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提起弟兄们来,说你们中间有纷争。我的意思就是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我感谢上帝,除了基利司布并该犹以外,我没有给你们一个人施洗,免得有人说,你们是奉我的名受洗……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我所接触到的华人牧师,几乎无一例外地表示,这段经文的意思是“反宗派”。
真的如此吗?我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不过,在解释我的看法前,我想先讨论两个概念:1,宗派。2,宗派主义。
宗派:政治、学术、宗教等方面的派别。
宗派主义:指的是一个社会群体中,不同派系间产生的偏见、歧视及憎恶。常见于不同的宗教派系、民族、社会阶级或政治团体之间。
看完这两个概念,我们是否还会认为,保罗在上述的经文意在反宗派吗?其实保罗的这段经文,不是在反宗派,而是在反宗派主义。
我们留意保罗提出的劝告:“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其实是在批评宗派主义,而非宗派;至于“因为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提起弟兄们来,说你们中间有纷争。我的意思就是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批评的当然也是宗派主义。
本质的不同
宗派,是一种自然现象,甚至可以说,是上帝的力量使然。比如在巴别塔事件中,神使人类分散到世界各地,出现了许许多多的语言、国家。又比如,以色列的12支派,也是上帝使他们各有归属。
我相信在任何一个教会中,都有不同的宗派。比如一个教会有A和B两位牧师,那么,一定有一部分人更喜欢A,而有另一部分人更喜欢B——不可能全教会的人同时、同样程度地喜欢这两位牧师。绝对不会!
即使教会只有一位牧师,常常也会有宗派。每个人的领受不一样,于是,有人接受牧师某一方面的教导,有人接受牧师的另一方面的教导。宗派就有了!
不过,宗派并不代表纷争。就如前面我们提到教会有两位牧师,而会众各有所爱的情况,会众完全可以相互理解、接纳。教会只有一位牧师、会众各有领受的情况下,也同理。如此,保罗怎么可能反对宗派呢?
然而,宗派主义就不同了。宗派主义直接带来纷争,因为宗派主义的本质,就是对其他宗派的拒绝、反对和排斥。
经文中提到的,人们争执“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人们为什么争执呢?有人接受保罗的教导,有人接受彼得的教导,这不是正常现象吗?
然而,就是有人觉得不正常,反对这种现象——你必须和我一样属保罗!你必须和我一样属彼得!否则,你就和我不是同类。我就要排斥你!
看,这就是标准的宗派主义。而保罗所反对的,就是这种现象。
比照着理解
在此,我们再以两个概念,来比照着理解:种族,和种族主义。
种族:或称人种,是在体质形态或遗传特征上具有某些共同特色的人群。比如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
种族主义:主张遗传的肉体特质直接决定人性、智商、道德等等文化及行为的特性,并主张某些种族的人在本质上比其他种族的人优越。
比较这两个概念,毫无疑问地,“种族”类似前一组概念中的“宗派”。“种族主义”当然类似前一组概念中的“宗派主义”。我们都同意,每个种族都是上帝的创造,都带着上帝的形象,始祖犯罪后又都带着罪性。种族之间完全可以和睦相处。种族之间也没有高下贵贱之分。
然而,“种族主义”则否定了上帝创造的平等性,对其他种族有歧视的态度。种族主义立场下,不同种族之间自然发生斗争。
死抠字眼儿?
到此,我相信大家可以明白,保罗的那段经文反对的不是宗派,而是宗派主义。只是,或许有人会说,保罗反的是宗派还是宗派主义,有什么意义吗?何必死抠字眼儿呢?
我要说:当然有意义!所以必须死抠字眼!
因为,如果我们反的不是宗派主义,而是宗派,那么我们是在做错误之事。或者,可以更直接地说,当下某些华人教会流行的反宗派观念,恐怕就是标准的宗派主义意识!
作者现在纽约圣教会带职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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