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記(妹妹)

妹妹

 

不知道亞當和夏娃最初的結識,是否算是相親?應該也算吧!男女雙方,加介紹人,然後是婚姻關係的誕生。

我是花期特別長的姊妹,在漫長的單身歲月中,因為有主的看顧,越來越快樂,絲毫沒有所謂“剩女”的恐慌情結。回首過去的日子,一路上充滿了笑聲。下面我要同大家分享我的幾個小故事。

 

第一次相親

第一次要去相親的時候,我剛信主,還不太明白“信和不信的不能共負一軛”(參《林後》6:14)。曾聽教堂裡的牧師含糊其辭地講過這個問題,說基督徒最好不要和不信的人結婚,因為價值觀不同,很難在一起生活。我暗自禱告後,也覺得神不喜悅我去和非信徒相親。然而我還是不太甘心:怎麼能限制我的自由呢?

於是,我答應了去見面。結果白跑了一趟,原來介紹人搞錯了時間。

這次的經歷讓我印象深刻,之前,都是聽別人講神如何有大能,感覺說得神乎其神的。但這次我真的領教了神的能力,祂可以隨手調遣任何人。

後來我借到了傳道人馮志梅的4盤講座磁帶——《愛的路上你和我》,《真愛的表達》,《魅力其實很簡單》和《人生的四季》。我如饑似渴,反復聆聽。又聽了8盤 《婚姻與交友》的系列講座,是海外牧師講的。我開始認清婚姻和交友的實質,明白在上帝的心意裡,婚姻關係到底意味著什麼。

 

第二次相親

又來了一次相親的機會。對方還是不信主。我想拒絕,可是很多人,包括主內的朋友,都說,可以先交往起來,交往的過程中,沒準兒你可以帶領對方信上帝呢!

我很怕被人說是老姑娘、怪脾氣,於是想妥協。

晚上讀經時,恰好讀到《創世記》24:16:“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我心裡直嘀咕:怎麼回事呢?不是已經說了,利百加是處女?說明她很純潔,足夠了,再加上“未曾有人親近她”,不是囉嗦、多餘、浪費讀者(比如我)的睡覺時間嗎?

忽然,我想起了馮志梅的講道——如果對方不是神為你預備的另一半,你們雙方投入了感情,卻不能締結婚姻,兩人都會受虧損,心靈都會受傷,情感上也會留下痕跡。
這樣看來,所謂“先交往起來再說,最後不結婚也無所謂”,是沒有道理的,對我沒有好處。

況且,我怎麼感覺,這樣的邏輯有點似曾相識呢——“吃了不一定死!”在創世之初,一個女人聽信了“良言規勸”,人類就進入了萬劫不復……

我斷然回絕了這個相親。

 

第三次相親

第三次相親,對方條件很好。他的媽媽是很愛主的老姊妹,只是他本人還沒有信主。介紹人拿著一本相冊到我家來,給我和媽媽看。第一頁,他坐在自己開的公司的老闆椅上。第二頁,他站在他的車旁邊。第三頁,是他們家在浙江莫干山風景區買的別墅。再後面,是他在歐洲和以色列旅遊的照片。那人年長我2歲,長得挺帥,氣質也不俗。

我很喜歡旅遊,一直嚮往去以色列。可去以色列的費用相當於我大半年的工資,而我也沒有這麼多的假期,這個夢就只好暫時放在一邊 了。所以,這個相冊對我誘惑力很大,我媽媽也一個勁兒地感謝介紹人,以為我這次一定動心了;我卻因為那人不信主而在心理掙紮、猶疑……那天晚上禱告時,主給我一句話:“關鍵不是他去過哪裡,而是他在哪裡。”是的,他去過以色列,但他不在神的國度裡。

媽媽知道我的決定後,家裡再次掀起軒然大波……

 

第四次相親

媽媽有一些很能幹的朋友,在市政府、婦聯裡任職。她們聽說我媽媽的心願就是把我嫁出去後,便積極張羅起來,一時我感到彷彿半個上海市都行動起來了……

一天,媽媽的朋友打來電話說,有個規格很高的聯誼舞會,邀請的都是單身的社會精英,要我媽媽帶我去參加。

我再次把這件事情交給神,禱告後確定不去。我跟媽媽說,那天我已經安排了事情。媽媽聽錯了,以為我做完事就過去,於是她自己先去了。

她回家時,怒氣衝衝。原來在舞會上,有位老先生一直請我媽媽跳舞,還說他本人退休前是某著名大學的副校長,老伴兒去世了,如今兒女都在國外定居。我媽媽感覺情況不對,忙對他說:“我是陪我女兒來的。”老先生問:“哪個是你女兒?”媽媽說:“還沒有到。”老先生說:“哦,第一次來這種聯誼會的人都這麼說,說是陪兒女來的。其實呢,這也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多來幾次就習慣了。”

媽媽拿起包,落荒而逃。回到家,自然跟我算賬。

我真覺得壓力重重,前面彷彿有堵厚厚的墻,神的大手把我往前面一點一點推過去,我要被壓扁了。

幸好那個階段,牧師的講道給了我很大的鼓勵,他一會兒講“聽命勝於獻祭”,一會兒講主耶穌怎樣至死順服天父……

現在,我爸爸、媽媽也都信主了,他們越來越明白我的決定。

 

銀色的小魚

有一天,我教會裡面的好朋友,請我去幫她挑選結婚戒指。我幫她挑了一對,白金質地,拋光和啞光相間,又雅緻又活潑,而且做得很薄,白金用料少,價格不貴。她很喜歡,說,她和未婚夫逛過許多店,挑過許多戒指,這是最漂亮、最便宜的一對。她嘖嘖感嘆,說叫我幫忙叫對了。

她和未婚夫滿意地走了,我一個人走在回家路上,幾乎想哭。我多麼羨慕她呀,她即將做新娘了,是多麼幸福啊!我一次又一次地回絕了相親的機會,是不是今生今世與這種幸福無緣了?是不是我今生今世也不會擁有一個戒指了?

我有許多美麗的項鍊和頭飾,有許多美麗的衣裳,唯獨沒有戒指。因為我始終認為,那是不能自己買的東西,是要那個特殊的角色到位時,才能出現在我的手指上的。我可能永遠手指空空、寂寞寥寥了吧?

雖然牧師告訴我,我天上有個新郎。可是那個新郎不會給我買戒指呀!“我的新郎啊,有沒有可能,你也給我一個戒指呢?”

沒過幾天,我吃完晚飯逛街,看見商店門口擺放了一個櫃檯,上面放的全是戒指。我停了下來隨便看。售貨小姐熱情地往我手上套戒指,我說我只看看,不買。我通常是不會戴那麼廉價的飾品的。

小姐說,戒指雖然價格低,材質卻是純銀的,外面還鍍一層白金,所以比較亮。我心動了,試了幾個,想買一個細巧的。可是她卻給我推薦了一個造型像小魚的戒指,那是所有戒指裡,個頭最大的一個。

我不想買大的戒指,可是她說,我戴這個最好看,堅持要我買這個。我感到很奇怪:我已經答應了買另一個,價格一樣,她為什麼還要堅持我買這個?難道她不怕她這樣的堅持可能會讓我厭煩,一個也不買嗎?

她還在堅持,幾乎眼淚都快下來了。我購物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遇見這樣的事。拗不過她,我就買了小魚形狀的戒指。

第二天戴著上班,同事都說很好看。晚上去教會,坐在我旁邊的一位姊妹,忽然把我的手拎到她的眼前,問:這個戒指,是誰送你的?我說自己買的。她說,你真會買!你知道嗎?魚代表基督徒。在歷史上,有段時間基督徒受逼迫,只能在墳墓裡聚會,見面時不說話,就在地上畫一條魚。魚的意思是“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我們的救主”,因為希臘文“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救主”這5個字的開頭字母,組合起來就是魚。

我忽然回憶起,陪好朋友挑完婚戒後,我心中的那段獨白:“我的新郎啊,有沒有可能,你也給我一個戒指呢?”難道這樣的自言自語,也蒙垂聽嗎?主竟然真的給了我一個戒指,那麼好看,那麼有意義的戒指,同時象徵了顯赫的身份——“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我們的救主”。古話說“妻以夫榮”,我也擁有了高貴的身份!

唯一的遺憾是,戒指太廉價了,才30元,是銀的。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婚戒是鑽石的,至少也要是金的。

沒過幾天,上班發傳真的時候,看見一位女同事手上戴著閃亮的鑽石婚戒。我對她說:“真好看!平時怎麼不戴呀?”她說:“萬把元的東西,平時不戴的,怕丟了。今晚要參加派對,才戴出來。”我心想:看樣子,廉價也有廉價的好。

然而,銀的總沒有白金的貴重呀!我還是忍不住這樣想。

過了幾天,教會小組聚會,我看見我好朋友的老公手上沒有戴婚戒(就是我幫他們挑的白金婚戒),就問他。他說:“別提了。戴著那戒指,刮鬍子時,三天兩頭把臉蹭破,還出血。”

我明白了,白金很硬,所以很鋒利,戴著容易劃傷。我的戒指是銀的,銀比較軟。我下意識地用手上的小魚兒戒指碰了碰臉頰,滑滑的,暖暖的。我的新郎真的很體貼、很細心呀,他早已經考慮到了這一切。幸福的感覺,頓時充滿了全身。

 

結局:會幸福

我在家族、朋友、同學間,是第一個信主的。因為是第一代,所以沒有太多經驗可以借鑒。在婚戀的處理上,或許有生硬和稚嫩的地方,有的想法有點自以為是,有的做法甚至讓人發笑。然而當我回頭來梳理的時候,幸福和快樂溢滿了全身。

有首流行歌曲,最後一句歌詞是:“幸福和快樂是結局。” 世間所有的戀愛、所有的婚姻,都想要這樣的結局吧?但卻不容易,往往事與願違。然而在主裡,每段經歷、每個故事,都能有這樣的結局。過去的經歷,帶給我的體會是這樣;將來的故事,還沒有發生,但是結局依然也是幸福和快樂,一定的!

 

作者住在上海。

本文原刊於《舉目》51期原文鏈接https://behold.oc.org/?p=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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