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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教义分歧与教会分裂(雨亭)

雨亭

本文原刊于《举目》20期

           新教历史基本上就是教会分裂史。自宗教改革以降,基督教内部的纷争就从未有过片刻停止。

           最早的分裂,发生在《九十五条》钉上威登堡教堂大门之后约十年。马丁‧路德为著坚持圣餐饼是“实质地”是主的身体,而与慈运理分裂,因为慈运理相信那只是“象征地”是主的身体。

           马丁‧路德死后,路德宗内部有腓力派和纯正路德宗主义者的不和;路德宗和加尔文主义的不和;荷兰有加尔文主义与阿米念主义之争;重洗派与婴孩洗礼,以及千禧年、被提、灵恩运动、家庭教会与三自教会、灵魂体是二元还是三元等争议。

        许多问题是因为教义的分歧。而教义的分歧,大都是基于对圣经有不同的诠释。因此很多人致力于建立可靠的解经原则。然而,为什么宗教改革以后,解经学已有长足进步,但分裂却不见减少呢?我想分裂的问题,不单是涉及圣经的诠释方法(方法论的层面),更在于态度和知识论的层面。下文我希望提出一些导致分裂的原因, 以达抛砖引玉之效。

把相对的真理绝对化

          唐崇荣牧师说过,要分清楚绝对的真理和相对的真理,不要把相对的当成绝对的来看待。我非常同意这个见解。

          不过道理听起来简单,实行起来殊不容易。比如我们都承认因信称义是绝对的真理,三位一体是绝对真理。但是,究竟妇女讲道、蒙头、吃血、三自或家庭教会、无条 件的拣选或是有条件的拣选等,是绝对的呢,还是相对的呢?有人认为这些是绝对的真理,所以为此而不惜分裂教会,或是教会之间互不往来。

            有一次,美国三一神学院的新约教授奥斯本(Grant Osborne),主持一个神学会议。那次的议题都是争议性很大的,如:千禧年问题、加尔文和阿米念主义等。

           奥斯本教授在讨论之前,先跟大家分享什么是主要的教义(cardinal doctrine)──它就是主内弟兄姊妹所共同持守的信仰,没有它就成不了基督教。主要教义最典型的就是尼西亚信经和使徒信经,一千多年来它们一直是基督教各教派共同认信的(照唐牧师用语,这就是所谓绝对的真理了)。

            至于其它的教义,就可谓相对真理了。奥斯本教授说,我们就当存著谦卑和包容的心来对待。这不代表其它的教义不重要,只要这些教义不至于把我们变成异端,我们也不必为它们来大动干戈,甚至分裂基督的身体。

           结果,该次会议出人意表,气氛异常的和谐、开放,成为各个与会者难忘的经验。

           历史的教训提醒我们,类似马丁‧路德和慈运理的冲突一再发生──他们共信的教义有百分之九十九,就单为圣餐问题谈不拢,结果殃及瑞士,甚至是整个欧洲的改教运动。这种因小失大的教训,应该成为我们今后的借鉴。

以为自己拥有全部的真理

           有一个道理大家都明白:人是有限的,人的思想也是有限的,人的知识也是有限的。所以,神才会自我启示,让有限的人类得以认识祂。

           神除了道成肉身亲自来启示祂自己之外,也透过圣经来启示自己。圣经是真理,但人对圣经的理解、解释,不一定是真理,因为人的理解、人的语言、人的思考,都是 有限。比如说,当我们读到神是爱的时候,这个爱受到我们的概念(如父爱、母爱、夫妻的爱等)限制,并不足以描述神那超乎人想像的大爱。

           其实,我们从没有达到过绝对的真理。当我们说“这是真理”的时候,我们只是说这个事实最接近真理,就如同数学上的近似值。所以福乐神学院的教授Nancy Murphy说,真理是末世性的。只有耶稣再来的时候,才真正可能获得真理。保罗也说:“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 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林前》13:12)

           然而,当我们面对神学争论时,绝少有人会醒觉到,自己的理解是有限的。假如我们真能认识到我们的有限性,面对意见不同时,就能多一点谦卑,多一点尊重,少一点磨擦了。

          虽然我们并不完全了解绝对真理,但不等于说真理是“相对”的,不等于说我们对真理一无所知,也不等于说我们无法应用。举个例子,当你问我圆周率是多少时,我会说3.141592654。但这是绝对真理吗?不!就算人们能计算到它的小数点后10.1亿的位数,它仍然只是个近似值。人们可能永远找不到绝对的圆周率,不过,我们不会因此就说圆周率是相对的,而3.141592654这个近似值,在一般的情况下也已经足够了。

           同样,虽然我们对圣经的理解未臻绝对的地步,只是近似值,但圣经仍然能“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提后》3:16),仍然无碍世人的得救、灵命成长,和与神的关系。

受简化的逻辑所限制

           我们常犯的另一错误,就是只爱读支持自己教义的经文,而忽略了其它支持不同教义的经文。我们只读自己喜欢的经文,只读我们认同的书,没有了解过其它的神学观 点。因此,越走越以为自己正确。我们以为整本圣经都支持自己的神学思想,以为只有自己的神学观是纯正的。其实,很多有分歧的教义,在圣经里皆找到各自的依据,举个例子,加尔文主义和阿米念主义,皆可在圣经中找到数量不相伯仲的经文支持自己。

           笔者相信,面对这些不同的神学时,不用着急要立刻作出非甲即乙的抉择。奥斯本对于不同的教义时(假如双方的经文都很有份量),他不会断然否定其中一个,而是在相信的程度上有高低之别。这就是说, 比如,一个人可能有百分之七十相信阿米念主义,而百分之三十相信加尔文主义。如此并没有否定任何一个神学观,只是在相信的程度上有高低而已。

           我们难免觉得奇怪,这是什么道理?我们之所以觉得奇怪,是因为我们受一种简化的知识论影响。我们只习惯非黑即白,从未考虑过有灰色的地带。但既然人类的知识和理解是有限的,人可以保证另一个同样有圣经支持的教义是完全错误的吗?

           早期教会有一个值得参考的例子。当时教会面对一个两难的问题:如果神是一个(例:《申》6:4,《雅》2:19),那么天父是神,耶稣就绝对不是神了;如果天父和耶稣同时是神的话,而父与子又是不同的话,那么神就不只一个了。他们面对这些看似矛盾的教义时,并没有单取其一,非甲即乙,而是把表面矛盾的神学调和,形成了我们至今仍坚信的三位一体教义。可见,看似矛盾的概念不一定是矛盾,可能只不过是人的智慧有限,还未能把它们调和而已。

           因此, 我们不必急于在不同教义之间,立即作出非黑即白的选择。说不定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各种不同教义之间有调和的可能。我们现在面对不同的教义时,就如同瞎子摸象。有人在整本圣经中摸到象的大腿,就说圣经像大柱;有人摸到象耳,就说圣经像大扇子;有人摸到象尾,就说圣经像粗绳子;要等到有完整视力的人看到后,才 能告知大象的全貌。我们也要等到基督再来,才能知晓真理的全貌。

结语
我很欣赏后现代主义所强调的“对话”,我也认为这是笃信圣经的基督徒,面对教义分歧时应有的态度与方式。对话就是大家处于平等的地位,用尊重的态度来尝试理解对方,聆听对方的论点,而且共有发言的机会。

           Zondervan与IVP出版社近年来出版了一些对话的书,其中论及的有千禧年、妇女事奉、被提、人的自由意志、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等话题。每本书都邀请了不同立场的作者共同发言,不但让我们扩阔视野、大开眼界,也是我们今天教会应该学习的榜样。

作者来自香港,从事文字工作和平面设计。现居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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