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23.02.06
王星然
历史上有许多属灵伟人,往往被后人“神话化”,以致他们再也很难走下神坛,还原成人。但也许有一天我们无意间发现,原来这些“女神”、“男神”竟然还有点人味儿,这总能让我们心里缓缓升起一股暖流……
我与“福音诗歌之后” 芬妮‧克罗斯比(Fanny Crosby, 1820-1915)的“相遇”,就有点这样的心情。
福音诗歌之后
自幼在教会司琴,我很早就熟练许多芬妮的诗歌:《 荣耀归于真神》、《有福的确据》、《主凡事引导》、《赞美救主》、《更亲近恩主》、《祂藏我灵》、《安穏在耶稣手中》、《对我述说耶稣故事》……都刻印在我的信仰DNA里,在我人生高低起伏的时刻,不论是其中的信息、弦律或和声,都成为我与上帝对话的背景。
芬妮被誉为“福音诗歌之后”(Queen of Gospel Song Writers),留下超过9000首圣诗。她的创作量之丰沛,令人乍舌!由于怕影响出版销路,出版商不想诗歌集里全都出现女性名字,因此她还用了将近200个男性化的笔名。
以产量而言,教会历史上,大概也只有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 1707-1788)能与之比并肩。即便如此,卫斯理也只能以8909首歌居于其后。而芬妮终其一生是个盲女。
素来,我一直以为芬妮是一位像创作《迦南诗选》的小敏那样,是来自农村的纯朴诗人。直到读了她的传记,那个“村姑形像”才发生跌破眼镜的巨变。
风云人物
首先,芬妮受过良好的教育。1835年,15岁的芬妮进入了全美只有的两所盲人学校之一:New York Institution for the Blind就读。在校期间,她就是风云人物(注1),才华很早就受到肯定。
1843年,仅23岁的她受邀到国会朗读她的诗作,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在参议院演说的女性。1846年,她再次受邀,这次是对参众两议院演讲,呼吁政府重视盲人教育。其间她还应邀在白宫音乐会(当时的总统是James K. Polk)自弹自唱自己的诗作。晚年,芬妮出版自传,写序的是她多年好友克里夫兰总统(Grover Cleveland, 1837-1908)。
为盲人发声
其次,年纪轻轻的芬妮就成为在美国政治圈中,为盲人权益发声的人权代表。她为纽约、纽泽西、波士顿、费城的盲人教育发声,非常活跃。我也是读了她的传记,才知道芬妮年轻时在政治上颇具影响力。她是民主党的长期支持者,还曾写歌帮助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助选。
当时美国的两党政治是民主党和辉格党,共和党刚成立不久,而且当时的共和党和现在的共和党政治诉求非常不同。现在提起共和党,马上会想到的是:支持拥枪权、资本主义、宗教自由、反堕胎。但在当时共和党最大的诉求却是解放黑奴。林肯是共和党被选出的第一任总统,而芬妮赞成解放黑奴。
实践公共神学
芬妮年轻时投身于争取盲人权益;至人生下半场,则专注于城巿贫穷救援。她是被纽约Sixth Avenue Bible Baptist Church按立的城巿宣教士。
为此,她搬到曼哈顿最危险、最糟的区域,去接近社会看不上眼的“低端人口”——少数移民,贫困的家庭,离家的青少年,街头游民……和他们做朋友、帮助他们、向他们传福音,她是大家口中的“芬妮姑姑”(Aunt Fanny)。
60岁,别人准备退休,她的生日宏愿是:求主帮助她专注关怀穷人。如此,城巿救援工作一做近30年,直到她的身体不能再负荷为止。她自己说:希望被人记得是宣教士,胜过是个诗人。
芬妮‧克罗斯比可说是新时代女性:受过完整教育,上帝赐她能力和机会站上社会舞台的中心。那种在封闭环境下长大的“乖乖牌形象”,与她相距甚远。盲眼的她从来不是社会边缘人,在人群中总是因才华横溢站在C位。
21世纪大家愈来愈关注公共神学,但19世纪的芬妮早已走在时代前沿,她是亲身去实践公共神学。
情愿选择失明
当时,城巿里受新式教育富知识的女性,很可能会质疑她们的信仰传统,更何况像芬妮这样还经历过诸多人生的不幸和不公平。但芬妮对上帝的信仰始终是真实而坚定的。
曾经有人感叹:上帝如此无情,竟然从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姐妹身上拿走她的视觉。没想到芬妮听见后却回应:如果我有选择权,我会情愿选择失明。
她说:一生眼盲是上帝给特意给她的祝福。为此,她感谢上帝。如果上帝给她选择,瞎眼或能看见,她宁愿选择瞎眼。她怕自己被这花花世界吸引干扰,以致不能专心创作,唱诗赞美上帝。
慕迪布道会
19世纪下半,慕迪(Dwight L. Moody, 1837-1899)和艾拉.桑奇(Ira D. Sankey, 1840-1908)在美国各处布道(后者是布道会的千人诗班指挥),带领成千上万的人归信基督。这个布道事工对符合时代语境的新圣诗,有很大的需求。
此时,欧洲留传来的那些古英文诗歌,比较难以让美国人接近。他们需要贴近时代,又有好的神学底蕴和圣经基础的诗歌,让普罗大众可以轻松学习,朗朗上口。芬妮的作品就符合这个需求,她遣词用字,浅显而易懂,纯朴而洗练,优雅而流畅。
从1876开始,芬妮、慕迪及桑奇成了长期合作伙伴。桑奇回顾他们的布道事工之所以能有很好的功效,首要归功于圣灵的大能与作工;再来是芬妮谱写的歌,在19世纪的北美教会复兴运动中,扮演吃重的角色。
流行vs 传统
保守教会人士往往对流行曲风的诗歌嗤之以鼻,推崇芬妮的 “传统”诗歌。殊不知,当初芬妮创作那些我们称之为“传统”诗歌的目的,就是要它能流行,最好大家都能口唱心和!
平时芬妮就会在钢琴上,用当时流行的“纽奥尔良爵士乐风”(Dixieland style)弹奏自己写的作品,自娱娱人。
哦!对了!唱《白色圣诞》的平克劳斯贝(Bing Crosby, 1903-1977)恰是她的亲戚。
芬妮会创作世俗流行音乐,并不令人意外,她的世俗作品也大受欢迎。根据Variety Music Cavalcade 的记录,芬妮和George Root(1820-1895,注2)合作的There’s Music in the Air是1854年最受欢迎的流行金曲之一。如果当时有告示牌排行榜,这首大概会登上年终的前10名。
她的软弱
像芬妮这么成功的、集多重身份于一身的诗人、传道人、宣教士和社会运动者,又这么有影响力(我们都快忘了她是盲人),难道没有软弱和缺点吗?
当然有!
因为事工的烦忙,她几乎是一年四季都在外头服事,马不停蹄地到处讲道,没有固定的教会。这也是一些在机构服事的名牧可能会有的现象。
光是在纽约,芬妮常去的教会就有:循道会(Methodist,芬妮的神学倾向比较衞斯理),浸信会、美国圣公会、长老会,还有荷兰改革宗……她曾经表示最欣赏东北荷兰改革宗教会(North East Dutch Reformed Church)的牧师Theodore Ledyard Cuyler的讲道。
总之,她没有固定教会的生活。
另外,比较难以启齿的是,她有一个不太成功的婚姻。我们可以想像每天有这么多事工,这么多朋友和粉丝,还要从事创作……哪来的时间经营婚姻?
她的先生Alexander van Alstyne(1831-1902。友人叫他Van)也是个盲人,彼此是学校同窗好友,相识相恋,走入婚姻。Van是学音乐的,为两所教会弹管风琴,并教授私人钢琴学习。Van也作曲,只是曲风古典,不够流行,普罗大众无法朗朗上口,常被出版社退稿,所以夫妻俩极少合作。
再者,Van比较内向,他不像芬妮习于抛头露面,享受公众生活,搞政治关说(盲人福利),做慈善和城巿宣教,又布道开大型福音音乐会……Van是个安静的人。
他们长期处于分居的状态,各过各的;没有离婚,偶尔会碰个面,有时还会在福音营会里一起服事。
芬妮婚后没有冠夫姓van Alstyne,据说是先生同意的。这在当时也很不寻常。她曾在传记中坦承,婚姻里老公 Van有他的错,而她也有自己的问题。但两个人还是彼此忠诚,相爱相守到最后(注3)。
不一样的画风
走笔自此,读者心中的芬妮肖像是否会有很不一样的画风?比方说,当我们在唱《有福的确据》时,我们不只是在唱《有福的确据》,而是在唱一位长期与丈夫分居的姐妹写的《有福的确据》。
芬妮并不完美:她是生命斗士、信心巨人,但她也是平凡如你我的罪人。在繁重的服事中, 她会觉得灵命枯干,会觉得离上帝遥远。特别在赞美和掌声中,她也会受试探,会软弱……
所以,芬妮说她需要常为自己的灵魂警醒,需要上帝的恩典来托住。这些都写在她的诗歌里。
《有福的确据》
1911年 , 91岁的芬妮应纽约循道会(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之邀,主讲福音聚会。教会包下了卡内基音乐厅(Carnegie Hall)。那一天,有5000人来参加。
当她走上讲台,会众中有人说,快找张椅子来给老太太坐下。芬妮却用洪亮的声音说,我不需要,耶和华是我的力量!
芬妮活到95岁。她的墓碑上,刻着《有福的确据》第1节:
有福的确据,耶稣属我,
我今得先尝天堂的荣耀!
为父神后嗣,已得救赎,
从圣灵得生,宝血洗净。
而墓碑的背面,刻着《马可福音》14章8节:“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
注:
- 19世纪受教育的女人本就不多,更遑论盲女。但上帝让芬妮在这里学习哲学、文学(如研读历代文学家的作品)。她也喜欢天文学,就是不喜欢数学。在这里,芬妮学会了钢琴、管风琴、竖琴和吉他,此外她还是训练有素的女高音。除了写诗,芬妮也会谱曲。芬妮在这里学习8年,毕业后又留校教书2年。芬妮在校就是风云人物,妥妥的学霸。她经常代表学校朗诵她的诗作,敬贺并欢迎来访的贵宾,甚至到一个地步,校长Dr. Silas Jones怕她得到太多称赞而心高气傲、影响学业,一度严禁她发表诗作(这校长也是奇葩一朵)。
- George Root是音乐创作者,教育家,芬妮和他合作过60多首流行歌曲。
- 芬妮很少谈及她的婚姻,1903年她极罕见地在Will Carleton出版的传记里透露:”He had his faults—and so have I mine, but notwithstanding these, we loved each other to the l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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