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的公共神學實踐者——你所不知道的芬妮‧克羅斯比(王星然)2023.02.06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3.02.06

王星然

歷史上有許多屬靈偉人,往往被後人“神話化”,以致他們再也很難走下神壇,還原成人。但也許有一天我們無意間發現,原來這些“女神”、“男神”竟然還有點人味兒,這總能讓我們心裡緩緩升起一股暖流……

我與“福音詩歌之后” 芬妮‧克羅斯比(Fanny Crosby, 1820-1915)的“相遇”,就有點這樣的心情。

福音詩歌之后

自幼在教會司琴,我很早就熟練許多芬妮的詩歌:《 榮耀歸於真神》、《有福的確據》、《主凡事引導》、《讚美救主》、《更親近恩主》、《祂藏我靈》、《安穏在耶穌手中》、《對我述說耶穌故事》……都刻印在我的信仰DNA裡,在我人生高低起伏的時刻,不論是其中的信息、弦律或和聲,都成為我與上帝對話的背景。

芬妮被譽為“福音詩歌之后”(Queen of Gospel Song Writers),留下超過9000首聖詩。她的創作量之豐沛,令人乍舌!由於怕影響出版銷路,出版商不想詩歌集裡全都出現女性名字,因此她還用了將近200個男性化的筆名。

以產量而言,教會歷史上,大概也只有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 1707-1788)能與之比並肩。即便如此,衛斯理也只能以8909首歌居於其後。而芬妮終其一生是個盲女。

素來,我一直以為芬妮是一位像創作《迦南詩選》的小敏那樣,是來自農村的純樸詩人。直到讀了她的傳記,那個“村姑形像”才發生跌破眼鏡的巨變。

風雲人物

首先,芬妮受過良好的教育。1835年,15歲的芬妮進入了全美只有的兩所盲人學校之一:New York Institution for the Blind就讀。在校期間,她就是風雲人物(註1),才華很早就受到肯定。

1843年,僅23歲的她受邀到國會朗讀她的詩作,成了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在參議院演說的女性。1846年,她再次受邀,這次是對參眾兩議院演講,呼籲政府重視盲人教育。其間她還應邀在白宮音樂會(當時的總統是James K. Polk)自彈自唱自己的詩作。晚年,芬妮出版自傳,寫序的是她多年好友克里夫蘭總統(Grover Cleveland, 1837-1908)。

為盲人發聲

其次,年紀輕輕的芬妮就成為在美國政治圈中,為盲人權益發聲的人權代表。她為紐約、紐澤西、波士頓、費城的盲人教育發聲,非常活躍。我也是讀了她的傳記,才知道芬妮年輕時在政治上頗具影響力。她是民主黨的長期支持者,還曾寫歌幫助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助選。

當時美國的兩黨政治是民主黨和輝格黨,共和黨剛成立不久,而且當時的共和黨和現在的共和黨政治訴求非常不同。現在提起共和黨,馬上會想到的是:支持擁槍權、資本主義、宗教自由、反墮胎。但在當時共和黨最大的訴求卻是解放黑奴。林肯是共和黨被選出的第一任總統,而芬妮贊成解放黑奴。

實踐公共神學

芬妮年輕時投身於爭取盲人權益;至人生下半場,則專注於城巿貧窮救援。她是被紐約Sixth Avenue Bible Baptist Church按立的城巿宣教士。

為此,她搬到曼哈頓最危險、最糟的區域,去接近社會看不上眼的“低端人口”——少數移民,貧困的家庭,離家的青少年,街頭遊民……和他們做朋友、幫助他們、向他們傳福音,她是大家口中的“芬妮姑姑”(Aunt Fanny)。

60歲,別人準備退休,她的生日宏願是:求主幫助她專注關懷窮人。如此,城巿救援工作一做近30年,直到她的身體不能再負荷為止。她自己說:希望被人記得是宣教士,勝過是個詩人。

芬妮‧克羅斯比可說是新時代女性:受過完整教育,上帝賜她能力和機會站上社會舞台的中心。那種在封閉環境下長大的“乖乖牌形象”,與她相距甚遠。盲眼的她從來不是社會邊緣人,在人群中總是因才華橫溢站在C位。

21世紀大家愈來愈關注公共神學,但19世紀的芬妮早已走在時代前沿,她是親身去實踐公共神學。

情願選擇失明

當時,城巿裡受新式教育富知識的女性,很可能會質疑她們的信仰傳統,更何況像芬妮這樣還經歷過諸多人生的不幸和不公平。但芬妮對上帝的信仰始終是真實而堅定的。

曾經有人感歎:上帝如此無情,竟然從這樣一位才華橫溢的姐妹身上拿走她的視覺。没想到芬妮聽見後卻回應:如果我有選擇權,我會情願選擇失明。

她說:一生眼盲是上帝給特意給她的祝福。為此,她感謝上帝。如果上帝給她選擇,瞎眼或能看見,她寧願選擇瞎眼。她怕自己被這花花世界吸引干擾,以致不能專心創作,唱詩讚美上帝。

慕迪佈道會

艾拉.桑奇(Ira D. Sankey, 1840-1908)與芬妮‧克羅斯比(Fanny Crosby, 1820-1915)

19世紀下半,慕迪(Dwight L. Moody, 1837-1899)和艾拉.桑奇(Ira D. Sankey, 1840-1908)在美國各處佈道(後者是佈道會的千人詩班指揮),帶領成千上萬的人歸信基督。這個佈道事工對符合時代語境的新聖詩,有很大的需求。

此時,歐洲留傳來的那些古英文詩歌,比較難以讓美國人接近。他們需要貼近時代,又有好的神學底蘊和聖經基礎的詩歌,讓普羅大眾可以輕鬆學習,朗朗上口。芬妮的作品就符合這個需求,她遣詞用字,淺顯而易懂,純樸而洗練,優雅而流暢。

從1876開始,芬妮、慕迪及桑奇成了長期合作夥伴。桑奇回顧他們的佈道事工之所以能有很好的功效,首要歸功於聖靈的大能與作工;再來是芬妮譜寫的歌,在19世紀的北美教會復興運動中,扮演吃重的角色。

流行vs 傳統 

保守教會人士往往對流行曲風的詩歌嗤之以鼻,推崇芬妮的 “傳統”詩歌。殊不知,當初芬妮創作那些我們稱之為“傳統”詩歌的目的,就是要它能流行,最好大家都能口唱心和!

平時芬妮就會在鋼琴上,用當時流行的“紐奧爾良爵士樂風”(Dixieland style)彈奏自己寫的作品,自娛娛人。

哦!對了!唱《白色聖誕》的平克勞斯貝(Bing Crosby, 1903-1977)恰是她的親戚。

芬妮會創作世俗流行音樂,並不令人意外,她的世俗作品也大受歡迎。根據Variety Music Cavalcade 的記錄,芬妮和George Root(1820-1895,註2)合作的There’s Music in the Air是1854年最受歡迎的流行金曲之一。如果當時有告示牌排行榜,這首大概會登上年終的前10名。

她的軟弱

像芬妮這麼成功的、集多重身份於一身的詩人、傳道人、宣教士和社會運動者,又這麼有影響力(我們都快忘了她是盲人),難道没有軟弱和缺點嗎?

當然有!

因為事工的煩忙,她幾乎是一年四季都在外頭服事,馬不停蹄地到處講道,没有固定的教會。這也是一些在機構服事的名牧可能會有的現象。

光是在紐約,芬妮常去的教會就有:循道會(Methodist,芬妮的神學傾向比較衞斯理),浸信會、美國聖公會、長老會,還有荷蘭改革宗……她曾經表示最欣賞東北荷蘭改革宗教會(North East Dutch Reformed Church)的牧師Theodore Ledyard Cuyler的講道。

總之,她没有固定教會的生活。

芬妮 和生先生Alexander van Alstyne

另外,比較難以啟齒的是,她有一個不太成功的婚姻。我們可以想像每天有這麼多事工,這麼多朋友和粉絲,還要從事創作……哪來的時間經營婚姻?

她的先生Alexander van Alstyne(1831-1902。友人叫他Van)也是個盲人,彼此是學校同窗好友,相識相戀,走入婚姻。Van是學音樂的,為兩所教會彈管風琴,並教授私人鋼琴學習。Van也作曲,只是曲風古典,不夠流行,普羅大眾無法朗朗上口,常被出版社退稿,所以夫妻倆極少合作。

再者,Van比較內向,他不像芬妮習於拋頭露面,享受公眾生活,搞政治關說(盲人福利),做慈善和城巿宣教,又佈道開大型福音音樂會……Van是個安靜的人。

他們長期處於分居的狀態,各過各的;没有離婚,偶爾會碰個面,有時還會在福音營會裡一起服事。

芬妮婚後没有冠夫姓van Alstyne,據說是先生同意的。這在當時也很不尋常。她曾在傳記中坦承,婚姻裡老公 Van有他的錯,而她也有自己的問題。但兩個人還是彼此忠誠,相愛相守到最後(註3)。

不一樣的畫風

走筆自此,讀者心中的芬妮肖像是否會有很不一樣的畫風?比方說,當我們在唱《有福的確據》時,我們不只是在唱《有福的確據》,而是在唱一位長期與丈夫分居的姐妹寫的《有福的確據》。

芬妮並不完美:她是生命鬥士、信心巨人,但她也是平凡如你我的罪人。在繁重的服事中, 她會覺得靈命枯乾,會覺得離上帝遙遠。特別在讚美和掌聲中,她也會受試探,會軟弱……

所以,芬妮說她需要常為自己的靈魂警醒,需要上帝的恩典來托住。這些都寫在她的詩歌裡。

晚年的芬妮,髪型還是當時最流行的

《有福的確據》

1911年 , 91歲的芬妮應紐約循道會(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之邀,主講福音聚會。教會包下了卡內基音樂廳(Carnegie Hall)。那一天,有5000人來參加。

當她走上講台,會眾中有人說,快找張椅子來給老太太坐下。芬妮卻用洪亮的聲音說,我不需要,耶和華是我的力量!

芬妮活到95歲。她的墓碑上,刻著《有福的確據》第1節:

有福的確據,耶穌屬我,

我今得先嘗天堂的榮耀!

為父神後嗣,已得救贖,

從聖靈得生,寶血洗淨。

而墓碑的背面,刻著《馬可福音》14章8節:“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

  1. 19世紀受教育的女人本就不多,更遑論盲女。但上帝讓芬妮在這裡學習哲學、文學(如研讀歷代文學家的作品)。她也喜歡天文學,就是不喜歡數學。在這裡,芬妮學會了鋼琴、管風琴、豎琴和吉他,此外她還是訓練有素的女高音。除了寫詩,芬妮也會譜曲。芬妮在這裡學習8年,畢業後又留校教書2年。芬妮在校就是風雲人物,妥妥的學霸。她經常代表學校朗誦她的詩作,敬賀並歡迎來訪的貴賓,甚至到一個地步,校長Dr. Silas Jones怕她得到太多稱讚而心高氣傲、影響學業,一度嚴禁她發表詩作(這校長也是奇葩一朵)。
  2. George Root是音樂創作者,教育家,芬妮和他合作過60多首流行歌曲。
  3. 芬妮很少談及她的婚姻,1903年她極罕見地在Will Carleton出版的傳記裡透露:”He had his faults—and so have I mine, but notwithstanding these, we loved each other to the l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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