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形象(许万常)2023.09.20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牧者恩言专栏2023.09.20

许万常

 

“个人的自我形象并非先天而生,而是社会大众的塑造而成”,一位史坦福大学的社会心理学教授说道。

他接着说:“一个女人成为妈妈并不是因为她生了小孩,而是小孩子承认她是个妈妈。”这个观点似乎有点极端了。

照此逻辑,人的本质不是天生,而是社会的构成;因此,人之所以是人不是上帝的创造,而是多数人的认可。由此可见,人不是上帝的创作,是人的合作。

真是如此吗?

“我到底是谁?”自古以来,世人都在问这个棘手的问题。“我是谁”决定我对众人的看法,并非众人的看法决定“我是谁”。

我之所以有值并不是我做了什么值得称赞的事,我的价值原是出自于我被造的身份。人的价值始于这节经文:“上帝就按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

我的形象是上帝决定的,不是人决定的;人说我是什么不算什么,上帝说我是什么才是什么。“主是帮助我的,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来》13:6)。

我都已经七老八十了,怎么还是那么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呢?“人能把我怎么样呢?”我问自己说。

我活着的目的是把上帝荣美的形象给彰显出来,不是根据世俗的标准来证明本身的价值。简而言之,我是为主而活,不是为世界而活。

人人都有一套哲学,哲学是我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人的所信决定人的一生。

基督徒的真属灵在于其“一贯性”(consistency),就是所信与所行的合一;他们的一生一世,言行举止按著“圣经的观点”(biblical point of view)而行。

我的不属灵在于以别人的看法决定本身的价值,自卑或自傲完全根据别人对我的说法而定,一生之中所做所为,全是为了博得众人的认可与赞美。

保罗在《加拉太书》写道:“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1:10)

现今,尽管连自己的孩子都不在意了,在停笔了几个星期之后,我还是乖乖地再度提笔写英文灵修短文。若是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从此不再写了;凡事若没有名利为动机,人是很难持之以恒地去做。

这一切,始于也终于这句话:“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5:14)

我们是上帝的儿女,也是祂的仆人,这原是我们的自我形象,是先天的,不是后天的;是上帝给的,不是人给的。

你觉得你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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