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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的素描(夏维东)

夏维东

本文原刊于《举目》15期

一、夏娃的裙子

       马克.吐温说夏娃吃了智慧果后“第一个冲动就是想要一件漂亮的衣服”,我只能说这位幽默大师不小心开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玩笑。恰恰相反,夏娃用无花果的叶子做“裙子”乃是为了遮丑。我们至今仍能从电视上看到非洲和亚马逊某些部落的男女们,仍用一块布包裹着小腹下面的那块三角地,不是为了美,更非保暖。

         不过如果马克.吐温的笑话里真的藏有玄机,那就意味着美的奥秘并不美。美化环境是因为环境给糟蹋得一团糟;美容是因为容不美;那么“美”德呢?后世的圣人们把夏娃的草裙变成了时装。

二、亚当的哲学

         女权主义者可能喜欢最初的亚当,因为那时他是“妻管严”,非常尊重妇女。在夏娃面前他彻底地放弃了言论自由,不是沉默就是附和。蛇和夏娃讨论该不该吃善恶树 上的果子,亚当始终一言不发。夏娃摘下果子后,他接来就吃。我感觉他倒像是夏娃的一根肋骨做的,而不是他的肋骨造了夏娃。

         可是亚当终于开口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面对神的震怒,他首先站出来揭发夏娃:“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3:12),一句话就让女人永世都不得翻身,而且是一箭双雕,在他吃果子这件事上,上帝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什么叫厉害?这就叫厉害。所以后世男人当仁不让地占领了话语霸权,举凡政治、哲学、艺术都是男人一统天下,女人嘛,不过是其中的一根肋骨。

三、该隐的怒气

         该隐是个农民,他的兄弟亚伯是牧羊人,他们在亚当家族内分工不同。可是他们的信仰必须相同,然而该隐忘了这一点。

         该隐拿地里出产的农产品向神献祭,而亚伯的祭物乃是头生的羔羊,神喜后者不悦前者。该隐便觉得受了不公平待遇,以为神偏心。殊不知神喜悦的乃是羔羊的血祭,这表明亚伯没有忘记罪和救恩,也就是说神因为亚伯持守信仰而喜欢他。

         该隐可能是个好农民,一门心思扑在农业“科研”上,把父母叮嘱的信仰忘得一干二净,于是他便有了抱怨的理由:我该隐,勤奋刻苦爱劳动,一不偷,而不抢,孝敬 父母,团结兄妹,像我这样的好人神为什么不喜欢?《古诗源》里有个农民击壤而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帝力于我有何哉?”唱得心安理得。该隐恐怕也会唱 这首歌。

         于是他用极端的方式来出气:杀了他的兄弟亚伯。

         该隐掀开了人类血腥历史的第一页。

四、亚伯的血祭

         亚伯在第一个凶手的刀下成了第一个殉道者。

         亚伯之死预示了信仰的代价。但后世的亚伯们仍然前赴后继。

         尼罗皇帝火烧罗马城时,无数古罗马帝国的基督徒惨遭杀害,显克微之的《你往何处去》描述了那悲怆的一幕。

         你往何处去?彼得、保罗、约翰等众使徒义无反顾地迈向那条不归之路。马丁.路德数次面对罗马教廷的死刑判决书仍死不改悔。王明道身陷囹圄仍不改初衷。

         亚伯血的声音,神听见,人也听见了。

五、该隐的城池

         该隐杀了亚伯,他身处作案现场还敢撒谎抵赖,未果,于是自知该死,于是乞怜,于是明白,帝力于他“有何哉”。

         神饶了他的性命,并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创》4:15),大概不想让该隐的兄弟姐妹们以“替天行道”的名义大开杀戒。

         该隐得了神的赦令,就跑到伊甸东面的挪得住下来,休生养息,并在那里建造了一座城。后世讲故事的人把那个城叫做“逃城”,意思是可以逃生的地方。

         其实那城并不是第一座“逃城”。该隐的遭遇不过是他父母的翻版,该隐离家逃亡,亚当和夏娃不也离开伊甸园逃亡吗?

          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逃城”!可是又能“逃”得了几时?走不出来,最终的结果依然是死。

六、拉麦的狂言

         拉麦是该隐的第六代子孙,他一出场的形像就是张牙舞爪的,在两个老婆面前这样宣称:“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 害了。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创》4:23-24)看来他对其先祖该隐的历史问题了如指掌,他虽未得赦令,但他自己给自己漫 天开价。这是一个极其傲慢的家伙,跟妻子说话居然都用第三人称。本质上他是色厉内荏的,不晓得犯了什么案子,吓得在老婆面前吹牛壮胆,其歇斯底里的言词, 表明他已经吓破胆了。他声称杀他的要遭报七十七倍,其实潜台词是他的罪行比该隐要严重十一倍。

         口号喊得壮的,通常都心虚,口号是用来给自己和同伙壮胆,并蒙蔽不明真相的人们。一个口号响彻云霄的时代必定是个罪恶滔天的时代,文革如此,斯大林时代如此,纳粹德国如此,日本军国主义如此……历史铁证如山证地明了这一点。

七、塞特的使命

         亚当和夏娃名符其实儿孙满堂,可是除了一个亚伯,余者大概都是不肖的孽子,否则亚当不会对刚来到人世的儿子塞特寄予如此殷切的厚望:“神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创》4:25)

         望子成龙的父母们不一定能够都得偿所愿,然而塞特幸不辱命。圣经上虽未详述塞特的事蹟,但有画龙点睛的一笔,自塞特成人之后,“那时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

        (《创》4:26)。塞特的第六代子孙以诺,更是圣经中绝无仅有的两个未经过死亡直接超越尘世的人之一(另一个是先知以利亚),因为以诺与神同行。

         没有塞特,绝没有以诺。塞特是个出色的“替代者”(“塞特”在希伯来文中即是“替代者”的意思),他似乎是兄长亚伯的生命的延续,亚伯的道路被他再次贯通。
以诺的奇蹟,喻示著这条路是逃出“逃城”的唯一小径。

八、挪亚的方舟

         拉麦的狂言比“东风吹,战鼓擂”还要夸张,可是他明显未能从中得到真实的安慰,于是他也效法老祖宗亚当,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他期盼“这个儿子必为我们的操作,和手中的劳苦,安慰我们。”(《创》5:29)

         我不清楚此人何德何能得到这样一个好儿子,也许他在神面前“改造”好了?不管怎样,神不是个血统论者。如果神也认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熊包儿混蛋”,那拉麦可就彻底完蛋了,人类可能也跟着完蛋。

         拉麦这个儿子叫做挪亚,因为他,人类得以在毁灭一切的大洪水之后一息尚存,生生不息。挪亚之于拉麦,之于人类,是一个白白的恩赐,我们无功而受。

         仓颉也许知道这个古老的流传,否则他如何想像出“船”字:不多不少一家八口在舟上?难怪仓颉造字之日,鬼怪日夜啼哭:真相白于天下,黑暗何以存留?

         不难想像,挪亚一家“不务正业”地造那个巨大的船时,世人该是怎样讥笑嘲讽他们?“形势不是小好,而是一片大好”之时,他们不乘机下海经商,反而旱地造船,不是疯子是什么?

         今天的基督徒们仍然遭受挪亚当年遇到的白眼,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热心传道奉献的被人讥为傻子或是被当作没有学问的白痴。

         挪亚的方舟如今已是亚拉腊山顶上破碎的古蹟。自耶稣之后,两千年来基督徒前赴后继营造一个更大的方舟。它还没有造好,可我知道它的停泊点将高于任何一座山峰:那最终的、至高的港口。

九、迦南的受诅
挪亚有三子:闪、含和雅弗。话说一日挪亚在园中劳作,喝了些葡萄酒便醉了,于是在帐篷里赤身而眠。一般人见了父亲如此睡态,大致有三种选择:一种是若无其 事,见怪不怪,天热又没空调,裸身睡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选择,大不了吩咐女眷不要擅自入内也就是了;其二是拿件薄衣给老人家盖上;第三是最差劲的了,在兄 弟之间奔走相告,俨然发现新大陆一般,叫大家去看热闹。

         含偏偏就采取了最差劲的方式,“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兄弟” (《创》9:22)含不是眉飞色舞或者欲语还休地对闪和雅弗形容父亲的睡姿,而只是去请教兄弟他该怎么做,那至少也证明含的处事能力太差了(一般舌头太长 的人,能力好像都比较短)。闪和雅弗立刻用了第二种方式,且倒退进出帐篷,不看父亲的裸体,看来那时候有某种禁忌。

         但挪亚并没有责骂二儿 子含,他酒醒之后大骂,不是骂含而是诅咒含的儿子迦南:“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做奴仆的奴仆。”(《创》9:25)圣经中此处用的是“空白叙述”,只 交代一句挪亚“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创》9:24,“小儿子”在希伯来文中有“孙子”的意思)。那件事必定比含所做的可恶百倍,才会让一个祖父如 此没有余地痛恨起孙子来。至于那是件什么事,我不愿妄测,但我相信那与某种禁忌有关。

         禁忌宛若雷区,一旦踏入必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人运用才智发展科学改造生存环境,这没什么不好,有点自豪感也正常,但如果狂妄得以为自己是宇宙的主宰,那就触动了宇宙最大的禁忌。当文明“进化”到“人人都是 神”的地步,“各显神通”的后果是什么?有位智者如是说:“人类的文明可能毁灭文明本身”。

         迦南不可能对那个禁忌一无所知,可他还是干 了;人不可能不知道人成不了神,可还是跃跃欲试。“新世纪运动”倡导者们巧舌如簧,说什么通过冥想修练大法,挖掘人体无限潜能,人人都能成为神,他们充满 激情地宣称这样的人叫“新人类”。我倒觉得这样的人像是神话小说里的妖怪,就像《西游记》里的黑风怪,饶是他神通广大,兴风作浪,折腾半天,还是现了原 形,原来不过是只熊瞎子而已(东北人称黑熊为“熊瞎子”)。

         我看见迦南的脚步朝那深渊一般的禁忌里逼近,而无知的含们在一旁精神抖擞地瞧热闹,间或还“鼓与呼”,如果闪和雅弗泼冷水,说不定要被讥为“不开化,死脑筋”,“跟不上时代发展脚步”。

十、通天塔的幻象

        通天塔是《旧约》里一个奇妙的象征,人类首次大规模地向那个宇宙禁忌冲刺。
圣经用白描的手法记录了那场滑稽的闹剧,经文如下:

        他们彼此商量说:“来罢!我们要作砖,把砖烧透了。”他们就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说:“来罢!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创》11:3-4)

        这段文字比任何“黑色幽默”的文学作品都要幽默,一群刚学会盖房子的泥水匠居然要建一座顶部通天的塔!我想像不出来还有比这更严重的痴人说梦!建筑学发展至 今,也不过能建百来层的大楼,这样的高度已经被称为“摩天”了,看来人类的野心与视野存在着极大的反差,“不知天高地厚”,此之谓也。

         然而“通天塔”的工程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扬名”的事业仍在继续,只是从结果上来看,如果没有出现悲剧和闹剧,大抵就属于“到此一游”性质的。我怎么都无法理解,为什么爬上了山就表示征服了山峰?为什么涉过水就表示征服了河流?

         山峰依旧矗立,河流依旧汹涌,大自然平静地嘲笑阿Q的精神胜利法。本来,登山、漂流和滑雪以及各类球类运动都只是健身的方式,登上一座人迹罕至的巅峰,如果 一定要说征服了什么,那就是征服了自己的恐惧心理(从这个角度看,我愿意称那些不畏艰险的运动员们为勇士,因为我就没这个胆量),与征服山峰与否无涉。山 峰、河流、宇宙是无法被人类如此“征服”的。

作者来自安徽,现从事统计分析工作,业余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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