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福音为耻?(王申得)2024.09.27

本文刊于举目官网牧者恩言专栏,原刊于2020.03.01

王申得

经文: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

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 ”(《弗》5:12),可是人们不但不以为耻,这些可耻的事还逐渐成为社会的时尚。多年前,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一男一女之间的结合”这个传统的婚姻定义违宪。消息传来,好莱坞一众明星们喜出望外,奔相走告。

有人把本该羞耻的事引以为光荣,也有人把该光荣的事引以为羞耻。使徒保罗一句“我不以福音为耻”,决非自我标榜,而是对主流文化的挑战,也是对萎靡不振的信徒发出的呐喊。

基督徒为什么会以福音为耻呢?世道的堕落可能是原因之一。使徒彼得曾预言,“在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的私欲出来讥诮说,‘主要降临的应许在哪里呢?’”(参《彼后》3:3-4)

现代科技使人类“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生活品质极大提高,对未来信心满满。基督徒宣讲末日审判,听上去迂腐陈旧,自觉底气不足,脸上无光。难怪当年听从挪亚,“进入方舟,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彼前》3:20)。

基督徒以福音为耻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人情的冷漠。主耶稣说,“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10:35-36)。笔者的老父亲在中国内地传福音时,曾亲历一桩奇事,一位男子因为妻子、女儿和岳母陆续信了耶稣,竟将她们祖孙三个女人赶出了家门!

世道的堕落,人心的淡漠固然叫人以福音为耻,不过信徒内心的软弱是最重要的原因,有时连传道人也未能幸免。保罗在罗马的监牢中曾写信给提摩太,劝他说,“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总要按上帝的能力,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提后》1:8)。又说,“我儿啊!你要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提后》2:1)。 

保罗是否在这里暗示,提摩太有打退堂鼓的念头,甚至以福音为耻?不得而知。但与保罗一起传过福音的同工,马可和底马,都曾离队掉队,却是不争的事实(参《徒》15:38;《提后》4:9)。

主耶稣亲口警告祂的门徒,“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可》8:38)。可见,离经叛道,以福音为耻的信徒并非个别现象。

当我们离世那天,是否能像使徒保罗那样,谦逊而庄严地宣告,“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后》4:7)

祷告:主啊!愿我一生像你的仆人保罗那样,不以福音为耻。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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