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4.11.02
恩岩
《聖經》說:“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如果不是曾經遇到的某些人和事,我不會去注意這句話,更不會把它牢記在心。最近,我又把它拿出來咀嚼了一番。
真能回轉嗎
馮姊妹來到許久不去的禾姊妹家,她請求禾姊妹回到教會,承認教會到了如今的地步,都是自己的錯,並流著眼淚說:“我總想著死了算了,可是就我這樣,死了能上天堂嗎?”
心地善良柔軟的禾姐妹,用溫柔的話安慰她,告訴她要通過禱告跟上帝建立關係,並且提醒她要悔改。
當禾姊妹對我說起此事時,我的心也軟下來。對禾姊妹說:“如果她真覺得自己不好,擔心上不了天堂,或許她回轉了。”
我希望我的判斷正確,也想著近來發生的事,可能使馮姊妹有所觸動,心中不禁有一絲欣喜。然而,第二天一早,過往的一幕幕飛進腦中,擠走了那絲欣喜。
舊事慘不忍睹
多年前,我所在的教會在更換牧者一年多後,再次面臨牧者調動(由政府介入)。強勢的馮姊妹,因為年長,又認為教會是其一手建立起來的,自然有話語權和決定權。她提前遊說了一番,告訴信徒要順服,不要與政府作對。
當政府到教會“徵求”意見時,禾姊妹作為執事,溫和且有理地表示了反對。信徒也發聲,表示不接受牧者的調離。政府人員本以為信徒的工作已被做好,不料碰了一鼻子灰。
當晚,馮姊妹帶一姊妹到禾姊妹家“興師問罪”,態度兇暴無理,言語錐心刺耳。禾姊妹只是默默流淚,她不明白為什麼自己的合理表達竟然如此觸怒她。
幾天後,政府相關人員再次來到教會,向牧者施壓;同時,馮姊妹親自對話牧者。坐在屋內的我們,透過窗戶看到馮姊妹駭人的表情和牧者的眼淚。
當政府人員第3次來到教會時,牧者去意已決,執事和信徒也被牧者說服,在同意書上簽了字。他們安排的L牧者進入教會。
目睹其中的可怕和黑暗,一些信徒離開了教會。
兩年後,L牧者離開。仍留在教會的禾姊妹與另一位執事,依然不接受被政府安排進來的Z弟兄,並提出,讓曾經被迫離開的牧者回到教會。
然而,以馮姊妹為首的教會內部勢力和外部勢力聯合起來,以巧言說服了剩下的不多信徒。他們向禾姊妹與另一位執事伸出指責的手指,瞪起冒火的眼睛。
這次,禾姊妹流了更多眼淚,並決意離開教會。
4年後,馮姊妹她們擁護的Z,在讀完4年神學課程後(在校期間,由“上面”派不同人講道),離開了教會。
不久,教會接到通知,讓信徒去較遠的別處聚會,理由是這裡聚會人數太少。
面對此結局,信徒才有所醒悟,悔不當初。
遠離最明智
對於馮姊妹,多麼希望她是真心向上帝回轉。可是,想想她的做事風格,心又沉下來。
她一向“昨天”做錯事傷一些人的心,“今天”依然如此行,使另一波人心碎。她也流淚,也痛悔,然而,所言所行卻無改變,周而復始。前不久,還與修路工人大吵大鬧,理由是在她家門口和灰泥,不吉利。
一想到這些,就不能不把“古實人無法改變皮膚,豹不能改變斑點”這節經文拿出來,咂摸半天。
我也想到至終沒有向上帝回轉的掃羅。
掃羅追殺大衛時,也曾多次後悔過,他對大衛說:“我有罪了!我兒大衛,你可以回來。因你今日看我的性命為寶貴;我必不再加害於你。我是糊塗人,大大錯了。”(《撒上》26:21)
大衛領教過掃羅的反復無常,就沒再相信他,只是起身逃得遠遠的。
看到大衛的作法,我就覺得,對於某些人,選擇躲避、逃離,是不是最明智的?有時想與其接觸,是不是裡面的驕傲在作祟?比如,我與禾姊妹是屬靈夥伴,我以為我們共同發揮影響力,或許會促使馮姊妹回轉。
任何人的改變,都是聖靈大能的作用,不是我自以為能做什麼。更何況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改變,就像猶大,在主身邊,依然故我。
所以,我改變想法,又在電話裡對禾姊妹說:“我們還是不要跟馮姊妹接觸吧,即使她找上門,也別多說什麼了。”我也解釋了原因。
當時,心裡充滿的是對馮姊妹的不相信和不喜歡——不相信她會改變,不喜歡她的行事和為人。
被上帝光照
然而,我憑著理智做出的“聰明”決定,卻被上帝以奇妙的方式否定了。
在一個課程中,某位老師說,每個人都有上帝的形象,有值得欣賞和尊重的地方……眼光的轉化,超過行為的改變。所以我們要儘量在對方身上找到上帝的形象。
聽到這話,我被上帝的話提醒。馮姊妹身上也有上帝的形象,我找到了嗎?我看她的眼光正確嗎?
她信主幾十年,無論是老信徒還是新信徒,都領教過她的壞脾氣。雖然表面上看不出什麼,但心裡都寫滿了對她的不喜歡。就像教會現在的慘狀,大家都以她為罪魁禍首。
真是這樣嗎?即使她有錯,別人就沒有要反省的地方嗎?
當初,就是因為對她的“另眼看待”,教會才在很多事上沒有找她商量,甚至都沒有通知她。但她也是教會同工,資歷又最老,人人卻把她晾在一邊。換作誰,心裡可能都難以平靜。
她在教會裡的某些舉動,是不是也是一種抗爭呢?抗爭沒有得到應該有的愛與尊重?當教會活不出愛,又沒有按照次序顧念到別人的需要,怎能往好的方向發展?更不用說榮耀上帝了。
大衛躲避所羅的追殺,當有兩次機會可以殺死掃羅時,他選擇以敬畏上帝和尊重人的方式解決問題。第一次,他說,掃羅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不能害他。掃羅從山洞裡出去,大衛也跟著出去,他在後面呼叫掃羅。大衛沒有擺出得勝者的高姿態,而是用尊重的口吻喊:“我主,我王!”並且謙卑地屈身伏地下拜。(參《撒上》24:8)
掃羅戰死沙場後,大衛仍尊榮掃羅,為他悲哀、哭泣、禁食,作哀歌。(參《撒下》1)
掃羅至終沒有向上帝回轉,還悖逆到求問交鬼婦人的地步。但是,無論掃羅的為人如何、對大衛怎麼逼迫、是否向上帝是否回轉,大衛自己都選擇做上帝喜悅的事。
再想想我和教會其他人,對待馮姊妹的態度,上帝喜悅嗎?雖然表面上還過得去,可是內心呢?幾乎都是避之不及,甚至“喊打喊殺”。大衛尊掃羅為耶和華的受膏者,尊榮的是上帝,是以上帝的眼光看待他。我要以怎樣的眼光看待馮姊妹呢?
曾經,我所關注的是,她這個人怎麼樣?她會不會悔改?這些,決定了我能不能愛她。然而,主耶穌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沒有任何前提條件。也就是,無論她如何,我都要愛出來。
可是,實際運用起來,真的好難。只能求上帝賜下正確的眼光。
如今,我能想到的是,她與我一樣,是天父的孩子,我所稱為主的那位,她也稱為主。同為上帝的孩子,同有一位主,在這樣一份關係裡,我沒有理由不去愛。
曾經,總期待她回轉,如果不回轉,好像愛就是白白付出了。現在,我明白,我要看的是上帝,我活出愛,就可以向上帝交賬,如果我沒有愛和憐憫,上帝會審問我。
無論“豹”能不能改變“斑點”,在真理中去愛,永遠正確。求上帝賜我力量!
作者來自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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