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原刊於2020.09.01
李東光
經文:“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詩》89:14)
“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祂一切所做的都有慈愛”。(《詩》145:17)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14:18)
以前受無神論教育時,聽過這樣的說法:神是人願望的心理投射,當人的願望無法達到時,就會在自己的心中想像出一個神明,於是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神。
如今知道,這是無稽之談。上帝是真實的,上帝的真實不建立在人的感覺上。不過,每個人心目中的神確實有所不同,這也是一個事實。有的人希望神是個慈祥的老爺爺,不顧一切地愛每一個人;也有的人希望神公正嚴明,把所有的壞蛋都清理乾凈。
你心目中的神是什麼樣子?——其實這個問題並不重要。因為重要的是上帝向我們啟示,祂是什麼樣的。
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上帝最重要的兩個屬性——公義和慈愛。聖經自始至終都在告訴我們,我們所信的上帝是聖潔公義、公平的;是慈愛憐憫、有恩典的。和合本聖經中“公義”出現263次;“公平”出現82次 ;“慈愛”出現194次;“憐憫”出現119次,基本上都是用來描述和形容上帝。
這兩個屬性似乎是對立的,但在上帝的身上,卻是完美和諧的。我們對這兩個屬性的理解不可偏頗。過分強調上帝的公義,可能會導致律法主義,令人對福音望而生畏;過分強調上帝的慈愛會造成是非不分,忽略罪的後果,削弱祂審判的嚴肅性。這兩個屬性猶如硬幣的兩面,缺一不可。
因為上帝的公義聖潔,因此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有罪必須要有審判、懲治,這才公正公平。想像一下,如果上帝是非不分,在祂的國度裡,罪大惡極的人都逍遙法外,蒙冤抱屈的人沒有冤屈昭雪的機會,那麼神還有什麼可敬之處?所以上帝“以公義公平作寶座的根基”(參《詩》89:14),“上帝所行的,沒有不公義的”(參《詩》145:17)。
因為上帝的慈愛憐憫, “有豐盛的慈愛,不輕易發怒,赦免我們的罪孽過犯” 。(參《出》34:6-7) “上帝所做的一切盡都是慈愛”(參《詩》145:17)。所以祂以恩慈憐憫對待我們這些悖逆祂的罪人,沒有對我們趕盡殺絕,反而定意要拯救我們。
整本聖經都是在講上帝永恒的救贖計劃。為著救贖,上帝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生塵世,為我們捨命在十字架上,犧牲自己來付清我們犯罪的代價。上帝可以為我們死,這樣的愛感天動地、登峰造極。
禱告:天父,我們感謝你的聖潔公義!因你聖潔公義,我們敬畏你,並且信你信得踏實;我們讚美你的慈愛憐憫!因你的慈愛憐憫,你差遣你的兒子耶穌基督拯救我們,我們為你的莫大恩典永遠心懷感激。奉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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