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信仰——《士师记》17:1-13(曲雅各)2025.03.01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25.03.01

曲雅各

 神学院失窃

多年前,神学院中的一位姐妹,几百元现金在宿舍被盗。查来查去,虽有怀疑的对象,但又不能肯定,最后决定不再追查。

同样的事,在后面几届又出现过。特别是在疫情前,神学院来了一位身体有严重慢性病的男生。他从小体弱,后来又得了白血病。他的母亲是基督徒,希望孩子借着读神学,得到上帝的医治、生命也改变。

可惜这个孩子并没有为主奉献的心志,也不好好追求,始终“身在曹营心在汉”,入学不久还偷了室友的钱。老师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以后,给他继续学习的机会。然而他的心到底不在这里,不久后,就不打招呼、悄悄离开了学校。

神学生偷窃,教会的许多弟兄姊妹对此感到非常震惊,认为绝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事。我也曾这样认为,然而作为牧者,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以后,就见多不怪了。什么时候都不要低估人的本性,理想主义的东西在任何时代都没有意义。我们只有认识到人的罪性,才能真正明白:人是全然败坏的。靠着道德、各种主义、教育,甚至法律,都不能解决人的根本问题。人不能自救,信靠耶稣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圣经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这一点,可以从《士师记》中,得到验证。

 米迦的偶像

大家有否注意到《士师记》一个重要的结构:前面的部分是鸟瞰式的,展示的是:以色列百姓“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参《士》3:7、12,4:1,6:1,10:6,13:1)。后面的5章,则带我们回到地面,近距离察看当时普通以色列人的生活状况;中间部分的12位士师,反映的是上帝如何兴起士师,拯救以色列百姓。后面的两个例子,让我们看到了上帝拯救祂的百姓脱离糟糕的属灵光景(注1)。

×家庭生活的混乱

上帝在社会设立了3个体系:家庭、地上的政权、信仰群体。从某种角度说,家庭最为重要,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当上帝在伊甸园让亚当和夏娃缔结婚约时,祂便为人类未来的社会体系立下了根基。当这根基崩溃、无法凝聚时,社会便开始四分五裂 (注2)。“根基若毁坏,义人还能做什么呢?”(《诗》11:3)

米迦这名字的意思是“谁人像耶和华”,但米迦的生命没有荣耀耶和华。他已成家有子 (参《士》17:5),但他可能与富有的母亲同住——这种“大家庭”,在以色列很常见。

米迦既不是很好的人,也不是很坏的人——如果他是好人,就不会偷母亲的银子;如果很坏,也不会把银子还给母亲。这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他的道德水准很可能就是当时以色列人的普遍状况。

米迦并不敬畏上帝,所以敢偷窃;他害怕咒诅,所以承认“拿去了”银子,却不承认是偷,既没有认罪、也没有悔改。这也是现今世人的写照:不怕公义、圣洁的真神,不肯认罪悔改,却害怕冥冥中的报应。因此,总想制造一位符合自己心意的神,利用偶像来安慰、服事自己。

米迦的母亲很富有。她被偷了1100舍客勒银子,这是一笔巨财,所以她就咒诅小偷。没想到小偷不是别人,而是儿子,她于是赶忙补救,以耶和华的名祝福米迦。先前的咒诅是不能收回的,她觉得能用耶和华的祝福抵消咒诅。

她拿回银子后,说:“我把这银子分别为圣,亲手献给耶和华,为我儿子造一尊雕刻的像,以及一尊铸成的像”(《士》17:3,和修本)事实上,她只拿出了200舍客勒银子,还不到1100舍客勒的1/5,可见她并没有把上帝放在首位。这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家庭,母亲爱惜金钱胜过一切,儿子为了利益竟然谋算自己的母亲。

这样的家庭,视金钱为偶像。父母不能以身作则,极力地娇惯和放纵孩子。家庭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自私自利,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培育出有公义、有怜悯、对社会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

×信仰上的混乱

米迦的母亲用上帝的名来祝福 (参《士》17:2),表面看来,是正统的信仰。这个家庭名义上敬拜的是耶和华,也没有敬拜大衮、诸巴力、亚斯他录等等。然而,她拿钱为儿子“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士》17:3), 这令人震惊!这是公然藐视十诫的第二条诫命 (参《出》20:4-5;《申》4:15-17),即上帝不许人雕刻偶像;人不可用所造、所雕刻的形象来敬拜祂。

提摩太·凯勒指出:“用雕像来敬拜的真正问题在于,人在灵性上渴望要重塑并改造上帝。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拒绝让上帝在我们的生命中做主。”(注3)人拒绝的是圣经所启示的上帝,敬拜的是按照自己的心意改造了的神。

三自爱国运动的发起人吴耀宗宣称:耶稣由童贞女所生只是一个寓言。我不相信圣经所记载耶稣所行的神迹奇事,但这不会影响我对耶稣的信仰……吴耀宗其实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信仰,他们顺从自己喜欢的部分,忽略不喜欢的。他们所敬拜的,是让自己感到舒服的神,而不是真实存在的上帝(注4)。

米迦把雕像放在家中的神堂里 (参《士》17:5)。上帝并没有允许以色列人自由选择敬拜的地方,然而米迦为自己方便,自行安排了敬拜的地方。不只如此,米迦还立自己的儿子作祭司。这同样违背了摩西从上帝而来的启示,即只有利未人才可以作以色列人的祭司。

上帝透过祂的话启示自己,而不是让人透过理性或经验来发现祂。简而言之,上帝说:敬拜我,要按着我的所是,而非你的所想;遵照我的心意,而非你的心思。米迦的家庭,却塑造了一位方便他们敬拜的神,顺从自己喜欢的律法,而忽略不喜欢的部分 (注5)。上帝要的是按照祂的旨意来敬拜,米迦却把宗教私有化,照着自己的心意来敬拜。

现今我们许多人都是米迦,按照自己的意念来塑造神、操控神,要神祝福我们的家庭平安顺利,祝福我们的亲人事业发达……我们却一点不在乎上帝的诫命。

米迦在自己家里设有神堂,看起来非常虔诚。然而这是以色列人自己定规的宗教,顺应每人各自的偏好。这样的宗教,无关上帝和祂的真理与旨意,而是关乎我、我的想法和偏好。

这样的宗教,试图掌控、驾驭上帝,按照人觉得自在的形象重新塑造祂。这是轻松、令人兴奋的宗教,却不是能带来祝福和拯救的信仰。这种世俗化的宗教,虽有信仰的生活,但是被金钱左右,充斥着铜臭。

×事奉中的混乱

一个名叫约拿单的人(参《士》18:30) 成为了米迦的祭司。他是利未人,寄居在犹大的伯利恒,可能是依附于犹大支派的利未人。约拿单没有寻求耶和华的旨意,反而离开本地,寻找居住的地方和工作。作为利未人,任何时候都应当是崇高的身份,但他轻忽这神圣的职分,为了得到舒适和安全感,放弃了自己的使命,进入拜偶像的家庭。

米迦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士》17:13) 米迦以为,家中设了神堂,摆上自己雕刻的偶像,接着上帝就预备了一个利未人来作祭司,不会是巧合,这一定是上帝的预备!因此,上帝必要赐福与我!

这样的观念,现今在信徒中间很流行。他们不是凭著圣经的真理,而是凭著感觉来判断是非,结果一定和期望南辕北辙。米迦后来的故事告诉我们,这些活动不但没有给他的家庭带来上帝的赐福,反而带来上帝的审判,使他们遭受了灾难(参《士》18:24-26)。这也是对一切企图利用上帝之人的警诫 (注6)。

约拿单的职事,根本不是属灵的职事。首先,他是受聘的雇工,而不是真正的牧者 (参《士》18:4;《约》10:12-13)。他没有服事那又真又活的上帝,他只是为米迦和那些偶像工作 (注7)。约拿单不是耶和华的代言人,他只讲人们想听的(参《士》18:6)。当有人给他更多钱、更多群众、更多声望时,他立即就应允、感谢 (参《士》18:19-20),甚至帮助新雇主偷取旧雇主的神像(参《士》18:20)。

现今为自己的生活而作传道的,大有人在。这些人在讲台上,不按照圣经的真理传讲。所讲的,都是不痛不痒、皆大欢喜的道理。宁可得罪上帝,决不得罪人。对教会中的罪恶视而不见,极力地包庇和掩饰。他们不是以基督为中心,而是以自我为中心。对自己有利的事非常热衷,对自己不利的事则避之不及。他们像约拿单一样,随时寻找服事更轻松、待遇更优厚的地方。一旦找到满意的,就毫不犹豫地撇下所牧养的羊群,更不会顾别人的感受。他们以信仰的外衣作为谋利的工具,对灵魂根本没有负担,心中没有托付和使命。

上帝借着先知以西结说:

“我的牧人不寻找我的羊;这些牧人只知牧养自己,并不牧养我的羊。所以你们这些牧人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与牧人为敌,必向他们的手追讨我的羊,使他们不再牧放群羊;牧人也不再牧养自己。我必救我的羊脱离他们的口,不再作他们的食物。”(《结》34:8-10)

教会需要真正的、信实的牧者为上帝工作。这样的牧者会陪伴羊群,喂养他们、保护他们。真正的牧者不会贪图个人的利益,视自己的工作为“职业”,遇到机会便奔往“更好的工作”。真正的牧者会留在上帝放置自己的地方,除非被上帝差遣,否则不会离开(注8)。

结语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7:6) 当时是士师时代,虽然有士师,但各地、各个支派,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中央集权,没有法治的约束力,百姓为所欲为。“各人任意而行”,新译本翻译为:各人都行自己看为对的事。人人以自我为中心,必然是胆大妄为、为所欲为。从更深层来说,他们根本没有把耶和华上帝当作自己心中的王,这才是黑暗、混乱的根本原因!

当家庭不以耶和华为上帝的时候,家庭必然混乱,人人心怀鬼胎,彼此算计,失去了和睦及祝福;当国家不以耶和华为上帝的时候,就失去了目标和方向,民众缺少了接纳和相爱,彼此为仇,损人利己,没有正义,走向邪恶,最后国家陷入空前的危机,以至崩溃。

因此,圣经说:“以耶和华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祂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33:12)

注:

1. 提摩太·凯勒,《永不失败的神:士师记解密》,蓝慈理、姚传信译(台北:校园书房,2005),198。

2. 威尔斯比,《随时候命:士师记》,姚静勤译(香港:福音证主,2006),120-121。

3. 提摩太·凯勒,201。

4. 提摩太·凯勒,204。

5. 同上。

6.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鲍会园主编(香港:天道书楼,1998),410。

7. 威尔斯比,123。

8. 同上。

参考书目:

《综合解读:士师记》,电子版。

《信望爱注释:士师记》,电子版。

作者为牧师,教牧博士,家庭教会神学院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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